談琅琊閣的正知而住

第022集
由 正才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各位菩薩繼續收看「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燈下黑之琅琊閣」。

我們這一集要繼續針對琅琊閣網路上的文章來討論,一則是張志成先生的「談正覺同修會」,還有幾篇是他談「佛法體系概要」的文章。在這幾篇文章中,張先生提到他們群體目前的實修方式,大意是說:就直接修習「正知而住」,到剎那定成就以後,作五蘊觀跟六入觀來斷我見證人無我,就是聲聞初果。但因為在這些談論中,張先生並沒有說明實修「正知而住」和「剎那定」的方法,因此末學就在他們網站上找了一些相關資料來參考,主要就是張先生提到的,他們那個群體帶領實修的經圓先生所講的有關「正知而住」整理出來的文章,主要就是他的第一講的內容。因為第一講的錯誤就已經夠大了,我們這一集就先來檢視他們對「正知而住」的說法。

在那位經圓先生的第一講內容裡,他說「正知而住」這個法是「來自於《瑜伽師地論》的聲聞地」,還說他是看了《六門教授習定論》後,「知道了什麼是所緣」,然後「進而知道在《瑜伽師地論》裡面作為初入門,應該是從正知而住這個地方入手」。[螢幕字卡內容:正知而住……來自於《瑜伽師地論》的「聲聞地」,……看到《六門教授習定論》,知道了什麼是所緣,……進而知道在《瑜伽師地論》裡面作為初入門,應該是從正知而住這個地方入手,……。) ]接著他為了說明「所緣」,引用了《瑜伽師地論》卷98裡面的一段論文,論文說:【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大意是說:出家人修四念住有那五種漸進次第,至於在家人,雖然一再修學四念住,也獲得淨信,乃至諸蓋清淨,但相較於可以具足清淨戒的出家眾來說,在家眾因為缺了戒律儀這個學處,因此說所修不得圓滿。

論文的意思並不難理解,但這位先生怎麼解釋這後半段呢?他說:【你就算已經出家,然後嚴格持戒,也善護諸根,遠離諸欲,甚至諸蓋清淨。但是這個都還不算,這個只是一個前行。但是沒有學處,接下來觀修的地方,你可能會不知道怎麼修,因為有這個原因,所以你的修行就不得圓滿,……。】(〈正知而住、五蘊觀、六入觀、唯心識觀(一)〉,琅琊閣。)彌勒菩薩在論文中明明是說「在家人」缺學處,他卻可以說成是「出家人」缺學處;而且,他自己前面已經說「嚴格持戒」了,那又怎麼還會「沒有學處」?顯然他對「學處」這兩個字是不懂的。所以,接著他說:「闕學處」的意思,就是「缺乏心所安住應修的所緣」。其實「學處」這兩字在經論出現非常多,尤其在律部的戒律裡,因此「學處」一般就是指戒律,這一段論文中「學處」的意思也是一樣。那經圓先生所說「心所安住應修的所緣」是什麼意思呢?他說是「五根的境界」,並以走路作為例子,說:【所緣是腳底板的觸覺,……當你的腳底板在落地的那一瞬間,你就正知你的腳落地了,……。】(〈正知而住、五蘊觀、六入觀、唯心識觀(一)〉,琅琊閣。)說這樣的「所緣」就是「學處」,說這樣就是在修「正知而住」,這個誤會真的很大!

經圓先生在講解「正知而住」時,主要是引用《瑜伽師地論》卷24的論文,在卷21到卷24是根本論中講解「正知而住」最多的地方,而在卷22也是論中講「學處」最多之處。難道他沒有讀過嗎?還是讀不懂?否則怎麼會誤會學處的意思?我們先看卷21裡面是如何解說「學處」的。彌勒菩薩說:【云何戒律儀?謂彼如是正出家已,安住具戒,……受學一切所有學處,是名戒律儀。】意思很清楚,受學的「學處」就是指戒律儀。在卷22,彌勒菩薩說:【戒律儀者,謂如有一安住具戒,廣說乃至受學學處。】接著詳細說明了戒律儀的內容,並多次用了「學處」二字,之後總結說:【如是名為受學學處,如是廣辨戒律儀已。】其實根本論裡所講的「學處」,幾乎都是跟戒律相關的法義。而這位經圓先生竟然會不知道學處指的是戒律,而將學處說為「心所安住應修的所緣」之處,並舉走路為例,說「腳底板的觸覺」為所緣的「學處」,真的很讓人無言!由此也可知這位先生對經論解讀的程度如何了。

接著,這位先生在講解「正知而住」這個法之前,他說「正知而住適用的對象」,是「人人都可以練」;而且還說「正知而住這個方法,它基本是零基礎,確確實實的零基礎,不需要任何前行」,又說這個方法「……非常非常簡單,入門門檻極低,沒有前加行」。可是事實真的是像他說的這樣嗎?他所引用的是根本論卷24的論文,論文說:【云何名為正知而住。謂如有一,若往若還正知而住。若覩、若瞻正知而住。】這部分後面再來說明,其實他也誤會了論文之意。那麼要討論「正知而住」這個法有沒有前行法的問題,我們應該從卷21,也就是剛進入〈聲聞地〉時,來看「正知而住」這個法的位階,這樣才能如實瞭解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的是零基礎、是不需要任何前行的。

在根本論中〈聲聞地〉的內容是從卷21到卷34,共分為四個瑜伽處。第一初瑜伽處從卷21到卷25,又分為三地:種姓地、趣入地以及出離地;卷21講種姓地及趣入地,卷22到卷25講出離地。在種姓地裡,彌勒菩薩開示欲證得涅槃所需要的法緣;在出離地裡,則說明為趣離欲乃至而得解脫所需具足的世間及出世間的二道資糧;而「正知而住」這個法在初瑜伽處講得最多,也分別屬於種姓地的涅槃法緣之一,及出離地的世出世間二道資糧之一。

在卷21的種姓地裡,彌勒菩薩開示說,要具足「勝緣」與「劣緣」兩種緣,才能夠證得涅槃法。對於這兩種緣,彌勒菩薩說:【云何勝緣?謂正法增上他音,及內如理作意。云何劣緣?謂此劣緣乃有多種:謂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正出家,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樂遠離,若清淨諸蓋,若依三摩地。】第二種的「劣緣」共十二個法,「正知而住」是當中的第九個。

那麼在卷22的「出離地」裡,對於世出世間二道資糧,彌勒菩薩開示說:【謂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善友性,若聞正法,若思正法,若無障礙,若修惠捨,若沙門莊嚴。如是等法是名世間及出世間諸離欲道趣向資糧。】「正知而住」是當中的第八個。

在種姓地及出離地,彌勒菩薩對於這些法緣及資糧的開合略有差異,但兩者在「正知而住」之前的法,基本上是一樣的。在卷21,彌勒菩薩對劣緣中的「自圓滿、他圓滿及善法欲」這前三個法說明得較為詳細,其餘的法則僅是略說;而在卷22的出離地,對於二道資糧內涵,則不再重說前三個法,直接由第四個「戒律儀」開始一個個詳細說明,一直到卷25為止。由這幾段論文可以知道,「正知而住」這個法僅是種姓地中所說涅槃法緣的劣緣之一,也僅是出離地中所說世出世間二道資糧之一;重點是這些法之間是有相關性、次第性的。

在卷21的種姓地中,對於「正知而住」這個法,論文說:【云何正知而住?謂彼如是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已,若往若來正知而住,……。】請注意「覺寤瑜伽」後面那個「已」字,這意思很清楚,要先「如是常勤修習覺寤瑜伽」之後,才能修「正知而住」;因此「常勤修習覺寤瑜伽」正是「正知而住」的前行法。不但這樣,對於「常勤修習覺寤瑜伽」這個法,論文說:【云何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謂彼如是食知量已,……。】對於「於食知量」則是說:【云何於食知量?謂彼如是守諸根已,……。】所以它們之間其實是環環相扣,一個接一個的,後法是以前法為基礎,才能繼續往下修。因此,論文在略說完這十二個法之後,接著總結而說:【彼由如是漸次修行,後後轉勝轉增轉上修集諸緣,初自圓滿,依三摩地以為最後。】說這十二個法,從第一個「自圓滿」,到最後一個「依三摩地」,要「漸次修行」、依次第而修,才能「後後轉勝轉增轉上」來「修集諸緣」。也就是說,在修正知而住之前,要先修完前八個法;而修完正知而住之後,還要依次修學之後的「樂遠離、清淨諸蓋」,最後再「依三摩地」修學禪定。而像這樣具足「劣緣」的法之後,還要具足「勝緣」的法,依善知識所教授的四聖諦等正見修學,才能入諦現觀證得解脫。以上說的是種姓地的內容。

而在出離地的二道資糧裡,正知而住之前的法,基本上與種姓地一樣;之後,則還有「善友性」到「沙門莊嚴」等資糧要修學,然後還是要依四聖諦等法才能得出離。這是 彌勒菩薩在〈聲聞地〉中所開示解脫道的法義。既然琅琊閣要依 彌勒菩薩的開示作為實修的方式,那就得要依論中所說的依序而修,不可躐等,要依教奉行才是。所以要修學正知而住,就得先修前一個法、前前一個法等等。因此,「正知而住」這個法,顯然不是經圓先生信口開河所說的「確確實實的零基礎,不需要任何前行,入門門檻極低」,也不是如他所說:「在《瑜伽師地論》裡面作為初入門,應該是從正知而住這個地方入手。」不但不是,正知而住的前行條件,還真不少呢!

總結來說,對「正知而住」這個法,領眾教導的人得要知道它的位階,它跟其他法之間的關係及次第,也就是所謂的「法住法位」;如果教導者自己連這個都不知道,不但表示他對這個法無所知,也可證明他不可能已經實證這個法。既然這個法不可能實證,還說之後要依這個法而作五蘊觀行來斷我見證初果,那就更不可能了。像他們這樣的作法,就叫作一盲引眾盲,其實是在自害、害他。此外,即使是正確的「正知而住」,本身也不是修定之法,僅是修定的前行助緣或資糧而已;否則 彌勒菩薩就不會在正知而住之後,說還要修「樂遠離、諸蓋清淨」,然後再「依三摩地」修禪定了。這個問題我們下一集再來討論。更何況,琅琊閣也誤會了 彌勒菩薩所說的正知而住的意涵。

在經圓先生所舉的卷24那段論文,彌勒菩薩對於正知而住這個法說明得非常詳細。譬如在說明「往還正知住」的內涵時,彌勒菩薩說:【於所應往及非所往能正了知,……於應往時及非往時能正了知,……是名正知。】彌勒菩薩之後更進一步以乞食為例說:【又於如是村邑等中,或有居家我不應往。何等居家?謂唱令家,或酤酒家,……或有居家我所應往,謂剎帝利大族姓家,或婆羅門大族姓家,……。】又說:【又有居家,我雖應往,不應太早太晚而往。】意思是說,對於什麼是該去、不該去之處,要能正確了知;對於該去、該回的時間,也要正確了知等等,是這樣的正知而住。就像這樣,對於「若覩、若瞻、屈伸、持衣、持缽,飲食、睡眠」等的正知而住,也是同樣的道理。

也就是說,需要知道什麼是該做可做,何時做、如何做等等,而不是都沒有這樣的正知,而只要像琅琊閣說的去注意現前五根的境界就叫作正知而住。若是前往不該去的地方,即使過程中都能隨時去緣腳底板的觸覺,仍然不是「正知而住」。因此,彌勒菩薩所說的正知,意思是「正智正念」,是要有正確的知見智慧加以簡擇判斷什麼該做、如何做、何時做等等,而且要有正確的憶念,而隨時保有這樣的作意,這樣才是論文所說的「正知而住」。在前一期的節目中,高老師談到正知而住時,就曾舉《雜阿含經》中 世尊教導弟子們應該時時保持正念正智而住的說法,也正是這個意思。經文說:【云何正智?謂比丘若來若去,正知而住,瞻視觀察,屈申俯仰,執持衣缽,行住坐臥眠覺,乃至五十、六十,依語默正智行。比丘!是名正智。】(《雜阿含經》卷37)彌勒菩薩論文之意跟 世尊所說一模一樣,可見琅琊閣根本不懂 彌勒菩薩論中所說的「正知而住」!

這一集我們就說到這裡。謝謝您的收看!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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