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波羅蜜

第068集
由 正國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燈下黑之琅琊閣」節目。今天我們要跟諸位菩薩一起來探討有關「布施波羅蜜」的相關法義,布施為六度之首,也是菩薩在積集福德資糧當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並且六度互攝,因此布施在六度的修學中是非常重要的。

本節目的因緣,是因為在琅琊閣網站上轉載了一篇名為〈琅琊隨筆(27):世尊為何教導弟子佈施「毒田」?〉的文章,作者是用琅琊閣當作化名,這篇文章中提出許多錯誤的知見,對於 平實導師所開示的法義進行誣謗,故需在此進行辨正,以免一般的修學大眾受到琅琊閣的誤導。

在這篇文章中,琅琊閣引用《中阿含經》卷32中的《優婆離經》,希望以這部經來破斥正覺;然而琅琊閣卻誤解經中的法義,以誤解 世尊教導弟子「施與一切,隨心歡喜」的法義,想要以此來誣謗正覺「不要布施毒田」之教導。我們先來看經文中的開示:【世尊告曰:「居士!我不如是說:『當施與我,莫施與他;施與我弟子,莫施與他弟子。若施與我者,當得大福;若施與他,不得大福。施與我弟子,當得大福;若施與他弟子,不得大福。』居士!我說如是,施與一切,隨心歡喜;但施與不精進者,不得大福,施與精進者,當得大福。」】這裡 世尊開示的道理,主要是在古天竺時物質條件不好,因此在家眾的布施,對於修行人來說就很重要了;有些人如果沒有得到布施,可能連生存活命都有問題,何況還能安心修道。因此 世尊慈悲眾生的緣故,當然會開示「施與一切,隨心歡喜」;這樣的出發點當然不是有些人所誤解的「明知外道是在傳播對眾生有害的邪法,而仍然繼續對其作布施與護持令其興盛」。同時在經文中 世尊也同樣開示「施與不精進者,不得大福;施與精進者,當得大福」,顯然 世尊也在教導眾生布施的對象不同,引生的福報是有差異的;而當然在正法中修學才是屬於正精進,如果修學外道法,那只能算是邪精進了。

在《優婆塞戒經》卷5中,世尊也有類似的開示:【若施畜生得百倍報,施破戒者得千倍報,施持戒者得十萬報,施外道離欲得百萬報,……施須陀洹得無量報,……乃至成佛亦無量報。】也就是說,即使是布施給外道離欲者,也可以得百萬報。但是這裡要留意的是:這是說布施者,他是因為尊敬這些想要求解脫的修行人,所以對他們作布施;並不是說布施者他明知這是外道法,是錯誤的修學方法,是在破壞正法、誤導眾生,而以希望外道法、希望這樣毀壞眾生的毒田,能因為他的布施而得以興盛,並不是以這樣的作意去作布施。因此,正覺同修會在布施與護持正法的方法與原則,並沒有違背《優婆離經》所要傳達的教導;而琅琊閣因為自己的誤解,反對正覺同修會教導學員以護持正法與救護眾生的作意來作布施,真的是令人非常驚訝。而正覺同修會多年來也作了許多救濟眾生、雪中送炭、捐助清寒獎學金等利益眾生之事,確實履踐了 世尊「施與一切,隨心歡喜」的教導,然而作意卻是在利樂眾生及護持正法上面,這是我們所應當要分辨清楚的。

在《瑜伽師地論》卷39中,聖 彌勒菩薩也教導了很重要的布施原則:【云何施與?云何不施?謂諸菩薩若知種種內外施物,於彼眾生唯令安樂不作利益,或復於彼不作安樂不作利益,便不施與;若知種種內外施物於彼眾生定作利益不定安樂,或復於彼定作利益定作安樂,即便施與。】上述開示,相信諸位觀眾看了之後就能夠很清楚布施的原則了;也就是說,是否要布施,是要看你的布施對於對方是否有真正的利益。譬如可以令其道業順利增上,那就應當布施;如果只是讓他更加享樂、放逸,那就不應當布施。所以,既然知道毒田是對於眾生「不作利益」,當然就不要以增益對方修外道法或令外道法興盛的作意去作布施,而令外道法因為你的布施而興盛,乃至斷了許多眾生的法身慧命;相對的,如果你的作意只是讓外道能免於因為缺乏飲食、醫藥而飢餓或病苦,那以這樣的作意去作布施當然是沒有過失的,同時也吻合 世尊與聖 彌勒菩薩的教導。

接下來琅琊閣在文章中,因為反對正覺鼓勵學員擔任義工等護持正法、累積福德之布施行,因此主張:【佛法中的證果,不論二乘還是大乘,都與「福德」無關。】這種主張出自於自稱是修學無生法忍的菩薩文章中,也真的是非常令人驚訝的。在《攝大乘論釋論》卷6中開示:【於中施等三波羅蜜是福德資糧;般若波羅蜜名智慧資糧;精進波羅蜜若為智慧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精進是福資糧。】也就是布施、持戒與忍辱度都是屬於福德資糧,而精進度一分也是屬於福德資糧所攝;如果不修福德資糧,在六度中就有嚴重的缺損;而「前前波羅蜜隨順次生後後波羅蜜」,在前面幾個度嚴重缺損的狀況下,靜慮與智慧也一定修不好,因為無法由前面幾個度順利引生出來。所以在《瑜伽師地論》卷29中開示:【福德資糧者,謂由此故,於今獲得隨順資具,豐饒財寶,遇真福田為善知識,離諸障礙能勤修行。智慧資糧者,謂由此故,成就聰慧有力有能,解了善說、惡說法義,獲得隨順法教、義教、教授、教誡。】也就是說,具備福德資糧才能值遇真正的善知識,以及克服各種修行上的障礙,所以福德資糧在修行上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由聖 彌勒菩薩的開示也讓我們可以瞭解六度是需要完整修學的,否則智慧無量無邊的 佛世尊就只要施設智慧度就好了,何必要施設六度乃至十度呢?

因此在《菩薩善戒經》卷4中開示:【復次菩薩不求果報故不行布施,菩薩爾時應思惟言:一切諸法無常無定,若常定者則不須施。何以故?無因果故。以無常故則有因果,今若不施,云何當得菩提道果?】也就是菩薩要成就「菩提道果」,一定要布施累積福德資糧;若不修福德,他的修行必定障礙重重,即使遇到善知識也不會信受,因此絕對無法實證佛菩提道果,所以修學絕對不能跳過布施度。因此奉勸琅琊閣在這方面要再好好思惟,不要讓「無生法忍群組」的修學成為虛幻的空中樓閣。而沒有植福之行,如何透過菩薩所不可須臾離開的「四攝法」來行利樂眾生、行菩薩道呢?而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誤認第八識是有為生滅法,無法轉依第八識之真如體性,那如何有三輪體空而成就布施波羅蜜呢?

接下來,在琅琊閣文章中引用了某居士的一段演說,這裡面有一段內容雖然是在尊崇《雜阿含經》的價值,但是該篇內容中卻說:【而如今每一個要讀佛經的學者,都應該及必須要讀這部經,否則他不知道佛陀的本懷,……因為許多其他的經典,都是從這些經文中抽取某一重點,某一義理作為核心,再搜羅及收集與此一重點相關的資料,加上結集者自己的某些看法,再作補充,逐漸豐富了內容,就成了一部大乘經的雛型,再由雛型逐漸加以發展,逐漸豐富,就完成了一部大乘經典……。】(〈琅琊隨筆(27):世尊為何教導弟子佈施「毒田」?〉,琅琊閣。)那琅琊閣到底是認同上述該居士對於大乘經來源的主張,或者不認同而只是琅琊閣不小心沒有留意到這些內容,只是單純引用而已?因為事關重大,這就要麻煩琅琊閣自己再去作確認:是否同意「大乘經是後來才發展出來的」這樣的說法。如果琅琊閣真的是認同這樣的說法,那就會造成正覺與琅琊閣雙方的在法義基礎上有很大的不同,以及存在對於法義認知上之極大的差異,所以雙方在作法義辨正上也許要先說明白。

而琅琊閣誣指:【正覺同修會輕視二乘佛法,錯解二乘法的無我和緣起義理,對二乘修行的法門不知不解,……。】(〈琅琊隨筆(27):世尊為何教導弟子佈施「毒田」?〉,琅琊閣。)這當然也是琅琊閣自己的誤解。在《解深密經》也開示,包括第一時之「以四諦相轉正法輪」及第二時「以隱密相轉正法輪」二者皆是「有上有容」,而第三時之「以顯了相轉正法輪」是「無上無容」;如同經中這樣的開示說明,顯示 世尊三時說法是有次第性的,以及因為時節及當機眾之不同,所開示的法義也有深淺之分,這是 世尊無量之方便善巧。而正覺同修會所弘傳之法,當然包括二乘菩提在內,也包括更深妙的第一義般若、唯識種智在內,這怎麼會是琅琊閣所說的「正覺同修會輕視二乘佛法」呢?

同時,二乘法在三乘菩提中是基礎,要證大乘第一義諦,也需要先把世俗諦修學好;所以正確的道次第,絕無可能輕視二乘法。琅琊閣自可查閱 平實導師每本書後面所附之「佛菩提二主要道次第概要表」,裡面就有標示「二道並修,以外無別佛法」。如果是「輕視二乘佛法」、或者認為二乘菩提不重要,何必要把解脫道列在裡面而成為「佛菩提二主要道」之一呢?而因為琅琊閣誤認第八識是有為生滅法,因此造成其「無我和緣起義理」成為無根本因之「無因見」,因此而令其二乘涅槃法義成為斷滅論。所以,他當然會錯認正覺是「錯解二乘法的無我和緣起義理,對二乘修行的法門不知不解」;而其實是他自己弄錯了,反而來誣指正覺同修會,真是沒有這個道理!

而在琅琊閣文章中也出現了【耆那派的教義與佛教非常類似,主要差異在於耆那派的解脫方式著眼于業力的清淨,而佛教是要斷除無明】(〈琅琊隨筆(27):世尊為何教導弟子佈施「毒田」?〉,琅琊閣。)這樣的錯誤說法。這也是琅琊閣的嚴重誤解,因為二者法義完全不同,絕非「非常類似」,其中耆那派是以苦行的方式來滅除宿世罪業;世尊在成就佛道之前,就已經示現了以單純的「苦行」想要解脫是屬於錯誤的修學方法。所以二者之差異,並非在於「業力的清淨」與「斷除無明」,因為佛教也是講求「業力的清淨」,所以也著重於懺悔滅罪及補救過失;並且要求修除性障無明,強調不要因為貪瞋癡造作惡業傷害眾生等等,因此祖師說「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所以二者主要差別,是在於耆那派採用的方法不能真正滅罪,因為令自己受苦與滅罪是無關的,所以不能成就其滅罪之目的。

從來三乘菩提就只有佛教中才有,所以琅琊閣所謂的「耆那派的教義與佛教非常類似」,是屬於完全誤解二者之差異的說法;而且說「耆那派的解脫方式著眼于業力的清淨」也是極不恰當的,因為外道根本沒有正確的「解脫方式」,佛世尊不是早就開示過:【唯我法中,有八聖道,有四沙門名,是解脫道,是一切種智。】(《大般涅槃經》卷3)包括琅琊閣所引之《優婆離經》中,也開示尼揵親子之【施設身罰為最重,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口罰不然,意罰最下,不及身罰極大甚重】(《中阿含經》卷32);與 世尊開示之【我施設意業為最重,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身業、口業則不然也】,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說,因為「意」所起之業,力量是最大的,包括造作諸業時的起心動念,才是決定此業善惡輕重之根本。所以有時候菩薩所作之事業,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惡業,然而實際上卻是有救護眾生的大功德。而 佛陀施設身口意三「業」來令眾生離染得淨,而非尼揵親子以治罰毀責的角度來施設身口意三「罰」,何況其以「身罰為最重」;而且以為苦行就可以滅罪,這與 佛陀之開示完全不同。因為苦行令自己受苦,這與先前的惡業無關;因為先前被他傷害的眾生並不會因為他的苦行而獲得補償,因為「冤有頭,債有主」,所以單純苦行是無法償還他所虧欠的眾生。

在琅琊閣此文章中批判正覺在積極摧邪顯正、護持正法的作為,有關這方面的辨正,在《正覺電子報》147期中的〈空谷跫音〉連載文中已有詳細之說明,諸位觀眾可以自行閱讀,這裡就不再多作說明。然而這裡要藉《優婆離經》的開示來稍作補充的是,在經文中出現「汝若住真諦者,以真諦答」的提醒,這個意思倒是可以參考在琅琊閣文章中所引用的某居士之白話解說:【居士!如果你願意站在追求真理的基礎上,那麼,我們倒可以就此點作深入的探討。】也就是雙方都是基於追求真理,以這樣的前提來作探討或論義才有意義;而如果對方是以自身利益作考量,明知法義有錯而卻堅持不願意修正,或者執著於事情表相,或者因為瞋怨而欲毀壞對方等等,那要透過雙方理性的探討或論義來說服對方就很困難了。

譬如在《楞嚴經講記》第三輯中,平實導師開示說有些人:【專門針對別人的法義不斷地提出一連串的質疑,使對方窮於辯護;甚至在答覆別人對他們的質疑時,也仍然以質疑對方作為對自己的辯護,終究無法對自己立論的錯謬處辨正清楚。】(《楞嚴經講記》第三輯,正智出版社,頁130。)那如果是針對這樣的人,如何與其進行論義而令正確的法義能夠呈顯呢?而菩薩因為擔心眾生之法身慧命,或者已關係到佛法命脈的存亡,當然會積極主動而進行破邪顯正之行;琅琊閣又怎麼能夠對這樣救護眾生、護持正法的行為進行批判?正覺同修會這樣摧邪顯正的行為,並不是為了私利而與他人起諍論,純粹屬於護持正法之行,實際上是應當被讚歎的。

在《成唯識論述記》卷3中,窺基大師亦開示:【論:若不摧邪難以顯正。述曰:此論主答,黑山既傾白日斯現,故須破也。】包括在《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2中亦開示:「應勤摧伏外道邪論,不令異見損眾生故。」因此錯誤的法義對於修學者的傷害很大,而這些錯誤的法義,一般修學者是很難分辨抉擇的;所以必須有菩薩出來為眾生分辨法義之正邪,令眾生能夠遠離「外道邪論」而修學正確的法義。因此,因應不同的對象,菩薩的作法當然會不一樣,這樣才能令眾生獲得最大的利益。以上說明琅琊閣文章中之諸多錯誤,期望未來他在發表文章之前能夠再謹慎檢查、思惟與確認,以免傳播許多錯誤的法義而誤導修行大眾。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來作幾個簡單的結論:

第一點,琅琊閣以誤解《優婆離經》的知見來批判正覺同修會的布施原則與弘法,是非常不恰當的,實際上《優婆離經》反而可以證明正覺的弘法方式與法義是正確的。

第二點,積集福德是六度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忽略或跳過培植福德的六度修學是有重大缺漏,要證大乘菩提可以說是遙遙無期的;同時,如果缺乏福德,在修學路上往往會有許多障礙及容易走向岔路。

第三點,菩薩應當發願生生世世護持 世尊正法,摧邪顯正,以救護眾生為己任,不會任由世間傷害眾生法身慧命的「毒田」繼續擴大,乃至危及正法之生存。

第四點,菩薩應當信受第八識是不生滅之本心,這樣才能成就真正的布施波羅蜜乃至無生法忍。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這一集就談到這裡。

祝您身體健康、道業增上!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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