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願(二)

第022集
由 正莉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三乘菩提之勝鬘經講記」。今天我們仍然是延續上一集的主題:〈大乘願〉。

在上一集裡面,我們講到說菩薩以大乘願為戒,所以又稱為大乘願戒。這個大乘願戒,屬於菩薩三聚淨戒所含攝,也就是說,不外於三聚淨戒的內涵。譬如,大乘願的十大願當中,從第一個大願到第五個大願,就屬於攝律儀戒所含攝;而第六個大願到第九個大願,則是屬於攝有情戒所含攝;至於最後一個大願,則是屬於攝善法戒所含攝。

首先第一個大願戒說:「我從今日乃至菩提,於所受戒不起犯心。」這意思就是說,我從今天開始,乃至將來成就究竟菩提的時候,也就是將來成佛的時候,對於所受的戒法,也不會生起違犯之心。當然,如果還有絲毫違犯之心,也不可能成佛。其實這第一個大願,就是一個總相,它總括一切戒,意思就是要以「攝心為戒」,隨時隨地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不會動一個心念要去違犯戒法。這對於一個修行人來說,是最困難作到的,但也是最重要的心地戒,因為身、口、意三行,通常是先有意行—也就是心中先起一個念—然後才有後續的口行與身行出現。也就是說,心念在決定口行與身行,怎麼樣的心念,就會導致怎麼樣的口行與身行出現,除非口是心非的人,所以說修行最重要的就是在於修心。

各位菩薩!想想看這個所謂的修心,是要修哪個心呢?是不是修第八識如來藏心?不是喔!因為如來藏無始以來本自清淨,不需要我們去修祂。所謂修心,是修意識與意根,也就是透過意識不斷地串串熏習,不斷地反覆熏習善淨法,讓意根接受之後,才有可能改變我們的行為。因為意識有分析與判斷的能力,而意根的功能體性則是在作最後的決定,接著才有口行與身行的行為表現。

有關八識心王的體性,以及祂們之間是如何密切地和合運作,菩薩您若有興趣想要進一步瞭解,歡迎您來正覺講堂參加共修,一起來修學 佛世尊的究竟了義正法。正覺講堂每年四月與十月開新班,一切費用全免,歡迎您加入大乘菩薩僧團的行列。

我們再話說回來,第一個大願戒是總相,總括一切戒,就是攝心為戒。事實上,世尊剛開始建立僧團時,並沒有取相制戒,而是依過去、現在諸佛的四句偈為戒,也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世尊剛開始建立僧團時,是以這個諸佛通偈為戒,後來因為僧眾越來越多,於是才因事制戒,才有取相戒法,而且漸制漸廣。所謂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其實是一個總結;如果略說就有八萬戒,廣說則有塵沙戒。因為眾生無量,心行也就無量,那麼戒法也就無量了。

對於修行人來說,最困難作到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攝心為戒」:時時刻刻自我覺照,一旦察覺到自己有不好的心念,馬上就要轉個念。這樣久而久之,心地自然漸漸清淨,也就漸漸能夠生起定力,這就是「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的初步道理。這個攝心為戒,就比方說「故瞋戒」,雖然在戒相上來說,嘴巴開口罵出來了,這樣才是犯戒了。可如果依勝鬘夫人的大願戒來說,只要心中動了念頭生起瞋恚心,雖然嘴巴還沒有罵出來,可就已經違犯這個「攝心為戒」。這就是勝鬘夫人所發的第一個大願。

接著第二個大願就是「於諸尊長不起慢心」,第三個大願就是「於諸眾生不起恚心」,第四個大願就是「於他身色及外眾具不起嫉心」。第五個大願就是「於內外法不起慳心」。這五個大願戒,全部都屬於攝律儀戒,但是不屬於身行與口行的律儀,而是心地的律儀;可是,心地的律儀其實是最難受持的,因為這是要從煩惱的習氣種子去斷除,所以這是最困難作到的。更何況,勝鬘夫人說要盡未來際正受,也就是從這一世開始,一直到成佛,永遠都要這樣。所以說,如果修行人能夠受持這五個律儀戒,道業的增長將會非常迅速。總而言之,以上所說的這五個大願戒,統統都攝歸於一法,叫作「攝心為戒」,這屬於心地戒。

接下來還有四個大願戒,這是屬於攝受有情的戒律。譬如,第六個大願就是「不自為己受畜財物;凡有所受,悉為成熟貧苦眾生。」;第七個大願就是「以不愛染心、無厭足心、無罣礙心、攝受眾生。」。也就是要以無愛染心來行四攝法,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這樣以無愛染心來攝受眾生,才不至於產生情執而壞了道業。同樣的道理,如果能夠以無厭足心、無罣礙心來行四攝法,也才不會逐漸產生厭倦而懈怠下來,那麼成佛的道業將會非常迅速。

接著第八個大願就是:「若見孤獨幽繫疾病種種厄難困苦眾生,終不暫捨,必欲安隱;以義饒益令脫眾苦,然後乃捨。」這就像《優婆塞戒經》所說的,當我們布施財物給眾生時,必須同時施設種種善巧方便,將眾生安住於佛法之中,這樣才是如法的布施;而不單只是在世間的物資上面去利樂眾生,同時也要以正法的義理來饒益眾生。這就是勝鬘夫人所說的第八個大願。

以上八個大願戒,我們這樣概略地總括。接下來的第九個大願以及第十個大願,我們底下就一一加以解說。勝鬘夫人所發的第九個大願,經文開示說:【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若見捕養眾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捨;我得力時,於彼彼處見此眾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令法久住;法久住者,天人充滿、惡道減少,能於如來所轉法輪而得隨轉,見是利故救攝不捨。】

這一段經文比較長,我們先看第一句:【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若見捕養眾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捨。】這一句經文的大意是說:「世尊!我從今天開始一直到成佛,如果看見有人作了捕養眾生的惡律儀,或者看見有人造作了犯戒的惡律儀,終究還是不會棄捨他們,仍然還會攝受他們。」

各位菩薩!為什麼勝鬘夫人這麼說呢?因為菩薩永遠不能厭惡眾生;即使眾生作了不如法的事情,菩薩都不能棄捨他們,都要想盡辦法施設善巧方便,來教化眾生能夠遠離種種惡律儀,並且遠離犯戒的事情。這意思就是說,菩薩不能捨棄一切眾生,菩薩必須攝受眾生來成就自己的佛土,就像《華嚴經》所說的:【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大方廣佛華嚴經》卷40)這意思就是說,菩提屬於眾生,如果沒有眾生,一切菩薩終究不能成佛。

接著我們繼續再來探討:什麼是捕養?為什麼說捕養是惡律儀?這就譬如說,到野外獵捕動物,然後帶回家養育,這就是捕養;又譬如說,設下種種陷阱來獵捕大象,然後加以調伏養育,以便日後用來作工,這也是捕養;又譬如說,為了取得眾生肉,於是把眾生圈禁起來豢養,可是養大之後,就殺牠的命、取牠的肉來吃,這也是捕養。以上所說的這些行為,都屬於惡律儀。

接著我們再來探討看看:這種惡律儀會有什麼樣的過失?第一、就是跟眾生結下了惡緣。因為捕養之後,再殺牠的命、取牠的肉;這對於眾生來說,這是眾生最怨恨的,因為一切所有的怨恨,都是以奪命最為重大。雖然說把畜生養大之前,是有供給牠許多食物,可是等到殺害牠的時候,那個恩情就一筆勾銷了。因為牠將帶著怨恨心去到中陰境界,這個惡種子將會永遠收藏在牠的如來藏中;於未來世,當彼此再遇見了,如來藏中所收藏的惡種子就會流注出來,就會莫名的不喜歡對方。如果往世那位捕養者學佛了,也成為善知識了;往世被他捕養而殺害的眾生,也投胎為人、也學佛了,雖然他會跟其他學佛人一樣,願意供養這位善知識,可就是有一股莫名的不喜歡,甚至有股怨氣,連他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在哪裡。那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那位弟子於往世吃了善知識所提供的許多食物,可是最後卻又被善知識殺害了。

各位菩薩!法界中的因緣果報,是非常錯綜複雜的,這只有到達佛地時才有辦法究竟了知。所以,如果我們把旁生捕養之後,又把牠殺害了;那麼於未來世,當我們想要度他時就會有困難,他將沒來由的就是不喜歡。所以說,菩薩盡量不要跟眾生結下惡緣,這樣我們在佛菩提道上的遮障才能夠減少,菩薩道才能行得順暢。一般說來,殺害眾生往往是從捕養開始,可是這樣將會斷了眾生的慧命;因為於未來世,即使我們成為善知識了,雖然他也會來供養我們,可是卻度不了他,這就是捕養的第一個過失。

接著第二個過失,就是作了捕養的事情,眾生看見了,就會生起不好的觀感,這樣就會斷了眾生跟我們學法的慧命。所以,菩薩不可捕養眾生的另一個原因就在這裡。當眾生看見某甲菩薩專門在捕殺旁生,眾生的心裡也許會覺得納悶說:「哎呀!這是哪門子的菩薩呢?」因此將導致眾生不願意修菩薩道,這就是第二個過失。所以,菩薩不可開設牧場來養雞、養鴨等等,原因就在這裡,因為捕養是惡律儀。但是,當菩薩看見捕養的人,雖然知道他的所作不如法,卻仍然不會捨棄他,仍然會攝受他;因為菩薩不捨一切眾生,即使是犯戒的人,菩薩也不會捨棄他,也會善巧方便教導他,遠離犯戒的惡律儀。

接著經文第二句說:【我得力時,於彼彼處見此眾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勝鬘夫人的意思是說,將來她得力的時候,對於種種眾生,只要看見了,應該折伏的就一定會折伏,應該攝受的也一定會攝受。這裡說到未來得力的時候,這個得力是在說什麼呢?是說當未來修到三地滿心了,就叫作得力。為什麼說三地滿心就是得力的時候?因為如果修到三地滿心了,就會發起三昧樂意生身;有了意生身之後,對於所有應該折伏、應該攝受的眾生,就有能力確實加以折伏以及攝受,這就是所謂的得力。

一般說來,眾生的惡律儀往往是根深柢固的,很難去扭轉過來;而邪見堅固的眾生也多半是非常頑強,不容易得度。所以,當菩薩修到三地滿心時,就可以用意生身去運作,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不可度的,除非對方進入佛門的因緣還未成熟,或者證悟的因緣還未成熟。這就是度眾的大願得力或不得力的原因,也就是三地滿心的功德具足與否的問題。

因此勝鬘夫人說,將來得力的時候,對於種種眾生,只要看見了,應該折伏的一定會折伏他,應該攝受的也一定會攝受他。也許有人就說:「三地滿心的大菩薩,怎麼可能花時間去度劣根性的眾生呢?」可有一個典故說了,釋迦佛在因地時,曾經為了度一個女人,發願下輩子要跟她作夫妻;果真到了下輩子,就用一輩子的時間陪她,終於才把她度了。所以說,世間沒有所謂值不值得度的人,就看菩薩您是怎麼去看待,以及時間上夠不夠用的考量。也就是說,得力的時候,所發的願才能夠有那種威德力;不得力的時候,所能夠度的人終究只是少數,不可能是多數。

時間的關係,今天講到這裡。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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