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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集
由 正源老师开示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收看正觉教团“三乘菩提之法华经讲义”视频弘法节目,这一集我们要从 平实导师所著的《法华经讲义》第九辑第61页,就是〈法师品〉开始,就 导师所演绎《法华经》的真义,进一步阐释其中的义理。
“法师”应该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个词,一般所说佛教的法师,是说出家剃度了,受了三坛大戒,就称为法师。平实导师《法华经讲义》在宣演这〈法师品〉一开始,就举正觉教团“三乘菩提系列”弘法视频的每一集的片头,引述 释迦世尊在《阿含经》中对法师的定义;就是《杂阿含经》卷1第二十六经中,记载有一位比丘向 世尊请问:【如世尊所说法师,云何名为法师?】就是请问 如来:“法师”的意涵是什么?如来先赞誉这比丘能请问法师的意涵,接着要他仔细聆听,然后开示说:【若于色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是名法师;若于受、想、行、识,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是名法师,是名如来所说法师。】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为人说明色阴是生灭的、虚妄的,不是真实我,这个人就称为法师;如果有人对于受想行识,说这些都是无常、生灭的,不是真实我的,这个人就称为法师,这就是声闻法中所说的法师。
于五阴色、受、想、行、识,生厌、离欲、灭尽、寂静,这是 世尊在阿含声闻法中极为重要的法教。以《杂阿含经》来说,它卷1的第一经就记载 如来的圣教说:【世尊告诸比丘:“当观色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比丘!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
同一卷第二经 如来也开示:【世尊告诸比丘:“于色当正思惟,色无常如实知。所以者何?比丘!于色正思惟,观色无常如实知者,于色欲贪断;欲贪断者,说心解脱。如是受、想、行、识当正思惟,观识无常如实知。所以者何?于识正思惟,观识无常者,则于识欲贪断;欲贪断者,说心解脱。如是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如是正思惟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如来在这里告诉弟子们,祂就是如此教导学人,让学人依之观修“五阴无常、生灭、无我,应该灭尽”的解脱道,分别证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后有”,就是证得声闻初果须陀洹乃至四果阿罗汉。这是 如来在解脱道中最重要的法教,正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
世尊是三乘佛法无上的教导师,以身示范应以三法印来为弟子说法,教导弟子们证得解脱果;这是解脱道中教诫教授说法的典范,自然也是传承 世尊法教者所应遵守,不得违背。所以,平实导师说:【从声闻法来讲,法师不一定是出家人,在家人也可能是法师;只要你能够为人解说五阴是无常的、生灭的、无我的,是应该灭尽的,你就是声闻法中说的法师。】(《法华经讲义》第九辑,正智出版社,页62-63。)那么以这个标准来判定,主张“意识却是不灭的”,或者说,细意识是因果轮回主体,直接把意识命名为“结生相续识”;或者说,“前念已过,后念未起,这中间的短暂一刹那间是离念的,是本来就离念的,这个离念灵知就是真如,常住不坏”。这些都是堕入色、受、想、行、识五阴之中,把五阴的局部认定为真实不坏的常住法;这样的教导,等于告诉徒众们:不仅不应对五阴生厌,不应舍离对五阴的欲求,更不应灭尽五阴,反而应该贪受五阴、执著五阴,永不舍离。这就很明显是违背 如来的圣教。
因此,导师开示说:【他们讲的,是把五阴里面的一部分当作是常住不灭,是把识阴当作常住不灭,或是把识阴中的意识认为常住不灭,那就不是法师。】或许有人有疑问,通常在佛教仪式中,主法带领大众祈福消灾的,不就是法师吗?另外,像受戒出家、严持戒律、无所违犯,言行已足以作为信众学习对象了,为什么还不算是法师呢?根据前面所引《杂阿含经》卷1第二十六经经文的记载,世尊显然是以“为人说法之师”,来界定法师的角色;然后又以所说法的意涵,来进一步限制法师的资格。那么在消灾祈福等仪式中领众的主法,不为人说法教导正知见,自然不是 如来这里所说的法师。
其次说受戒、持戒。世界各种宗教都有其戒律,一方面在形式上,为了维持教团秩序,因而制定教团中人应该遵守的规范条项,并且制定了对违犯者的罚则;另一方面在精神上,则是信仰者基于对其宗教所传达教义的确信,内心愿求取得某种报偿——像是成道生天或是涅槃解脱等,因而自发地持守规律,戒止违背教义的言行举止乃至心念。而以戒律来维持教团秩序,当然也是为了让教团能够永续,进而让教义可以更广大的弘传。因此,不管形式上或精神上,受戒持戒其实也都与宗教的教义有关。
以佛教来说,戒定慧三学是佛法修学内容的纲领,学人修习实践的过程,必先以持戒为心中得定的资粮与支助;再以心得决定无有疑义,来发起智慧的资粮与支助;所以说,“由戒生定,由定发慧”。受戒并严持戒律,可谓是三乘菩提修学的基础;清净持戒正是佛法修证必要的基本功,轻忽戒律,甚至违戒毁戒,而说于佛法有真修实证,当知无有是处!
但是仅只个人严持戒律,无所违犯,而不为人说法,并不符合前面 如来在《杂阿含经》中界定法师的第一项定义。何况持戒、守戒固然是佛道修证的必要条件,却不是终极的目的;修学佛法最终目的,在于实证究竟涅槃解脱。因为,释迦如来降生在这地球人间之前,古印度早有不少外道修行人持戒清净,并且证得四禅八定具足;但宣称证得涅槃解脱的所谓阿罗汉,却都落于五现见涅槃之中,不离识阴的意识境界,甚至是五阴具足的身觉境界中,无有一人真正证得涅槃解脱的。直到 世尊降生人间,八相成道成佛了,在鹿野苑为五比丘说四圣谛、八正道等声闻解脱道,才有憍陈如等五比丘次第证得有余涅槃,世间才真正有阿罗汉。
所以《长阿含经》卷14〈梵动经〉中记载,对于那些赞叹:【沙门瞿昙灭杀、除杀,舍于刀杖,怀惭愧心,慈愍一切。】赞叹:【沙门瞿昙舍不与取,灭不与取,无有盗心】乃至赞叹:【沙门瞿昙舍离饮酒,不著香华,不观歌舞,不坐高床,非时不食,不执金银,不畜妻息、僮仆、婢使,不畜象马、猪羊、鸡犬及诸鸟兽,不畜象兵、马兵、车兵、步兵,不畜田宅种殖五谷,不以手拳与人相加,不以斗秤欺诳于人,亦不贩卖券要断当,亦不取受抵债横生无端,亦不阴谋面背有异,非时不行;为身养寿,量腹而食,其所至处,衣钵随身,譬如飞鸟,羽翮身俱。】就是只因为看到不论五戒或八关斋戒等种种轻戒、重戒,乃至不邪命营生等戒律,世尊都能严谨持守,就以各种方便言辞大大地赞叹 世尊。
然而,世尊对这些赞叹却都只以【此是小缘威仪戒行,凡夫寡闻,不达深义,直以所见如实赞叹】来看待。并且告诫弟子们:【汝等于中亦不足以为欢喜庆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欢喜心,即为陷溺,是故汝等不应生喜。】意思是说,这些都是寡闻凡夫不能了达佛法的深妙义理,只能从表面所见仅是修道小小助缘的威仪戒行来赞叹 如来;佛弟子不该因为这件事心中生起欢喜庆幸,否则就是陷溺,不得解脱。接着 如来又告诉弟子们:【更有余法,甚深微妙大法光明,唯有贤圣弟子能以此法赞叹如来。】就是说,佛法中还有甚深微妙光明智慧的大法,只有 如来趣向证果、乃至已证果的贤圣弟子有所了达,而能以这法来赞叹 如来。然后,如来就详细说明:这只有 世尊的贤圣弟子,能够用来赞叹 如来的“甚深微妙大法光明”。
接下来的经文中,世尊就一一剖析那些佛门凡夫出家人或者外道出家修行人所执以为真实的见解,其实都不出六十二种见,大分类就分为本劫本见和末劫末见二种。本劫本见就是于前际的过去世而起的分别见,共有五类十八种见,包括常论四种、亦常亦无常论四种、边无边论四种、不死矫乱论四种,以及无因论二种;末劫末见就是依于后际的未来世而起的分别见,共有五类四十四种见,包括十六种有想论、八种无想论、八种非有想非无想论、七种断灭论、五种现法涅槃论;这两大类合计为十小类六十二种见。如来就是告诉弟子们:所有的外道邪见论,都不出这六十二种。
然后 如来强调说:【唯佛能知此见处,如是持、如是执,亦知报应,如来所知又复过是,虽知不著,以不著则得寂灭,知受集、灭、味、过、出要,以平等观无余解脱,故名如来,是为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使贤圣弟子真实平等赞叹如来。】(《长阿含经》卷14)就是说,唯有 如来世尊能照破这些佛门凡夫和外道的邪见,能知道这些所见的落处;也能够知道他们为何要执著这些邪见,然后就会去持守怎样的戒律;也知道他们执持这些邪见的结果,未来会得到什么样的恶业果报。然而 如来的所知却不仅只能照破这些凡夫沙门和外道们的邪见,更远远超过他们的所知,因为 如来的所知所见是依于法界的实相,不会落于这些外道们偏执的世间常、世间无常、世间亦常亦无常、世间亦非常亦非无常四种见;或者世间有边、世间无边、世间亦有边亦无边、世间亦非有边亦非无边四种见;或者死后如去、死后不如去、死后如去不如去、死后非如去非不如去四种见;乃至断、常二见等种种邪见之中。
如来虽知法界实相,但无所执著,所以能得寂静灭度。因为了知诸受为何聚集,又如何灭除;了知于爱味诸受的原因,了知于受生味著的过患,更了知出离的法要,这样如实平等观待诸法,已经证得无有遗余的究竟解脱,所以佛世尊是如来。因为,【有所言说,尽皆如实,故名如来。复次,如来所说如事,事如所说,故名如来。】(《长阿含经》卷12)这才是如来异于其余那些凡夫沙门和外道种种邪见的“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也才是“使贤圣弟子真实平等赞叹如来”之所在。
从前面的说明,相信各位菩萨已能够明白,如来一切法教,首重在帮助学人去除种种邪见,建立真正能得涅槃解脱的正知正见;进而在三乘菩提中有所实证,并且地地增上,成就究竟佛果。这样看来,平实导师在《法华经讲义》中开示说,那些讲常见外道法的人:【他们讲的,是把五阴里面的一部分当作是常住不灭,是把识阴当作常住不灭,或是把识阴中的意识认为常住不灭,那就不是法师。即使他们剃头着染衣,头上烫了九个戒疤、十二个戒疤,仍然不是声闻法中的法师!因为他们所说跟常见外道相同,却跟 世尊在阿含诸经中所说的法义相反,所以他们不符合《阿含经》中 世尊对法师的定义,……。】(《法华经讲义》第九辑,正智出版社,页63。)这样就能明白 导师的意旨了。至于那些违戒毁戒,乃至根本未正受佛戒的人,连戒体都没有,又有何资格称为佛教的法师呢?
这一集先说明到这里,下一集再继续来探讨法师的真义。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