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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3集
由 正德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今天我們要來接續探討以及辨正「我見、假我、真我、無我」這些名相的本質。
在前一集中,針對琅琊閣寫手所說的,執著阿賴耶識是真實我的即是外道,已經舉證經中 佛陀的了義說予以辨正;並且顯示出琅琊閣閣主與所有寫手都是六識論的追隨者。因為彼等不信受在因地的阿賴耶識即是真實我如來藏,狂妄地說,執著有真實我的,也會堅執五蘊假我,所以我見不能斷。前一集中舉證經中 佛陀的開示,辨正了每一位有情的五蘊身中都有真我如來藏;而墮在身見、顛倒見中沒有佛菩提智慧者,不能知、不能見如來藏,也顯示出琅琊閣寫手們都是未斷身見者。
這一集我們要接續的辨正,他們所說執著有真實我,也會堅執五蘊假我,所以不能斷我見,這樣的說法是沒道理的;為什麼呢?首先,我們要知道,對於斷我見的修證,三乘的修學道理是沒有差別的,都是立基於有真實法的不生不滅與無我;真實不生不滅即是涅槃,真實無我即是真我,以信受或者實證真實我為基礎,才得以斷我見。二乘聖者信受 佛陀隱覆如來藏真我所說的真實、寂滅、清涼、涅槃,得以斷我見,然後進而斷我執;大乘菩薩證解真我如來藏即是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得以斷我見發起般若解脫,進修佛菩提道伏除我執與法執。這所斷的我見,指的就是斷除認取色、受、想、行、識五蘊為真實我,認取五蘊就是真實我的所在;認取五蘊在真實我中,真實我在五蘊中的錯誤見解。
斷除這個見解之前,必須如實地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無常法、是苦法,是沒有真實我的空法;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五蘊,都是一樣無常、苦、空、無我。但是如果在觀行思惟的過程,雖然能現觀五蘊的無常、無我,卻不能夠安住於無我觀的解脫分,生起了五蘊我將隨著五蘊壞滅而斷滅,不能永遠存在,有這樣的念頭存在,因而對此斷滅有恐怖想;或者對於有真實我的存在而不能證得這個真實我,一方面因為五蘊我是無常壞滅的,另一方面不能證得真實我,所以覺得恐怖。「恐怖」的意思,在南傳的尼柯耶,尼柯耶翻譯為「焦勞」,也就是焦慮煩勞;如果是這樣就會希望五蘊我繼續存在,那就不能確實決定性的斷除我見了。
聲聞人一心所求乃是解脫生死苦,必須信受不疑有個真實法清涼、寂滅,是不生不滅的涅槃真我;安住於這樣的正知見,才有可能確實斷除我見,進而斷我執。因此,《阿含經》中 佛說:【我今為汝說壞、不壞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色是壞法,彼色滅,涅槃是不壞法;受想行識是壞法,彼識滅,涅槃是不壞法。】(《雜阿含經》卷2)佛陀要為諸比丘說壞法與不壞法,並且告訴他們要仔細地聽!要善於思惟!佛說色法五根是會毀壞的法,五根色身壞滅了,而涅槃——也就是真實法,不會隨著五根色身壞滅而壞,因為涅槃是不壞法;受想行識隨著五根壞滅而毀壞,受想行識滅了,真實法不會隨著而壞滅,因為涅槃是不壞法的緣故。
不壞法與壞法是同時同處的,所以若要斷除我見、我執,必須聽從 佛陀的教導而安住於:無論過去、現在、未來,一切的五蘊與真實我的關係,即是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而這樣的道理能夠讓 佛陀座下的比丘們證得解脫,受到人天所敬重,忉利天的天主釋提桓因他是不明白的,因此他就去請問 佛陀,比丘為何能夠斷於愛欲,心得解脫,乃至得慧解脫到達究竟安隱之處呢?佛陀告訴釋提桓因:【若有比丘解知一切諸法空無所有,亦無所著,盡解一切諸法了無所有;以知一切諸法無常,滅盡無餘,亦無斷壞。彼已觀此,已都無所著,已不起世間想,復無恐怖;已無恐怖,便般涅槃。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增壹阿含經》卷10)佛陀說:「如果有比丘瞭解知道一切蘊處界諸法都是無常空,沒有真實的本質,也對蘊處界無所愛著,同時完全勝解一切蘊處界諸法了無所有的甚深法義;因為知道一切諸法無常,雖然滅盡而不再有任何一法生起,也是沒有斷壞的。比丘已經觀察到有這不斷壞法的存在,也已經對於蘊處界諸法沒有任何愛著,也不起五蘊世間之想,同時沒有恐怖焦勞;因為已經沒有恐怖焦勞,所以捨報以後能夠入涅槃。我見已斷、生死已盡,離欲愛的清淨行,他已經建立了,應斷我執的修行已經成辦了,更不會再受任何後有所牽引,解脫與解脫知見如實了知。」
那麼,這段《阿含經》的經文,佛陀很明確的指出:比丘在觀行斷我見之前,就要先確立有壞法與不壞法的正知見,壞法就是蘊處界諸法,不壞法就是真實、清涼、涅槃、寂靜;而不壞法必須是不生不滅者,才能成就不壞法的本質,不壞法就是真實法,就是大乘經中 佛陀所說的真實我。比丘建立了正知見以後,依教奉行修觀行,修斷我執煩惱,不會產生恐怖焦勞,才能斷除五上分結的我慢,如實的了知解脫於生死苦,並且了知涅槃的本際即是不斷壞的真實法。所以,琅琊閣的寫手說,如果承認有真實我,就不能斷我見;這樣的說詞完全違背 佛陀在經中的開示,嚴重的謗佛、謗法而不自知,真的是可憐的愚癡人啊!而琅琊閣又說,承認有真實我,也會堅執五蘊假我,所以我見不能斷;這樣說所顯現的情況,就是對三寶的信不具足,不能信受佛法真實解脫的功德,自己當然也無法真修實證了。
大乘第一義佛法在真修實證上,當論議到五蘊假我時,所指的到底是什麼層次的智慧境界呢?如果有恭讀過《阿含經》的人都會知道,在四部《阿含經》中說到五蘊我時,都說五蘊是變異法,無常、苦、空、無有真實我,所以無我。因此處處都說,過去、現在、未來的五蘊,都不是真實我,都不是真實我的所在,在阿含中 佛陀沒有顯說真實法涅槃本際,也就是真實我法身如來藏,所以不把五蘊我說為五蘊假我,僅稍微提到生滅有為諸法皆非實法,因緣和合而有種種名稱,叫作假號法。但是在《般若經》中,佛陀為已經證得解脫果的二乘聖人以及已經開悟的菩薩,宣說五蘊的實相、諸法的本源、涅槃的實際,真實我、無我、無所得的般若空相與真如性;說這個寂滅、寂靜的真實法體中,五蘊諸法的集與散、生與滅,都不可得、不可見,因為真實法體是無名相法的緣故。而 佛陀為了讓有情得以悟入生命的實相,隨世俗假立名相方便,宣說諸法法性;佛陀教導菩薩們親證寂滅真實法身,斷我見轉依真如無我、無所得,伏除我執、法執過程,如何的不壞假名而說五蘊諸法的法相,因為假名眾生為五陰所成,此五陰法體亦是虛妄法,依真如而有的緣故,而自心真如的境界中無有所謂的壞與不壞可得。
佛說從實相而言,色但有假名,沒有真實自體性,須菩提以般若空的智慧,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的法相。同樣的,受想行識但有假名,沒有真實自體性,須菩提也是不壞假名而說諸法法相。怎麼說呢?因為在實相的境界中,無有諸法的法相可得,所以沒有所謂的壞或者不壞;須菩提依止所觀、所親證的般若空智慧的現量境界所說的色受想行識但假名,不離真如法性,也是沒有壞與不壞可說。經中所說的不壞假名,指的就是實相法界中,唯有真如法性是真實,雖然這個真實法的自住境界不可見、不可得五蘊諸法,但並非因此就撥無五蘊諸法;五蘊諸法僅是實相心藉緣變化現起的法相假名所說,無有五蘊的真實法體可得。
這是 佛陀在教導二乘聖人與開悟的菩薩如何認識實相法界,以及如何去除有五蘊真實生起與壞滅的執著;因此被實相心藉緣所變生、所現起的法,依真如法性而有,不離真如法性諸法,皆稱為假名。而必須實證了實相心的真如法性以後,能於五蘊諸法現觀唯有真如法性是真實,其餘皆是無真實自體性的虛妄假法;這樣的現觀,即是轉依真如心降伏我執與法執的修證過程。如果說否定如來藏阿賴耶識即是真如心實相法界,而抱持著一切法無常、苦、空、無我的緣生性空才是究竟,認定那個斷滅邊的性空離開語言文字就是真如,以這樣的六識論基礎主張「五蘊僅是語言名相而撥無五蘊諸法」,這就是毀壞假名,墮入常見與斷見中,本質上不能斷除意識心的離念靈知我,所呈現的就是我見、我執具足而堅固難拔。因此,琅琊閣的寫手沒有正知見,不能知曉大乘法所說的五蘊假我,是未開悟以前熏習般若斷我見的前方便,以及親證如來藏發起般若實相智慧以後,是轉依真如伏除我執與法執的修證工具。
佛陀也在《般若經》中明白的教誡:【善現!若諸聖者於名著名,於相著相,如是亦應於空著空 ,於無相著無相,於無願著無願,於真如著真如,於實際著實際,於法界著法界,於無為著無為。善現!是一切法但有假名、但有假相而無真實,聖者於中亦不住著,但假名相。】(《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63)佛陀告訴須菩提:「如果諸聖者會針對諸法的名而執著這個名是真實,針對諸法的法相執著這相是真實,那麼也應當會於般若的空執著這個空,也應當會於真實法的無相執著這個無相,也應當會於真實法的無願執著這個無願,於真實如如執著這個真如,於實際執著實際,於法界執著法界,於無為執著無為。須菩提!一切法從實相而言,但有假名、但有假相,沒有真實自體性存在,已經得到解脫的聖者,於假名所說諸法也都不住、不執著,僅是隨順世間假以名相而說諸法的法相。」
因為實相心具備了空無五蘊諸法的空性,無有諸法的生滅變異相;無有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無相;不於所生蘊處界諸法生起念頭有所希望,所以無願;這樣的空、無相、無願,沒有貪、瞋、癡三種病,所以可以醫治貪、瞋、癡。真如實際無為、無我,沒有我與我所、我執,所以可以對治我見、我執、我所執與法執。大乘法中的聖者,都是依止於真如實際,空、無相、無願而伏除乃至斷除我執、我所執以及法執的,所以不可能會執著於假名所說諸法的法名、法相。因為在智慧的層面非常清楚,五蘊諸法假立的我,無常無恆是變壞法,不可安保,是為了讓世間有情言說表達容易成就的緣故;是為了隨順於世間,方便述說自己或者他人成就什麼功德,或者成就什麼過失的時候,容易信解。
如今 平實導師遵照 佛陀的法教,教導大乘法中的菩薩建立實相般若正知見,乃至於說實證實相心阿賴耶識,說阿賴耶識即是如來藏,阿賴耶識即是法身,阿賴耶識心體真實如如恆不變異,即是真實我;依真如心而有的五蘊諸法沒有真實法體,是假名而說的五蘊假我。未開悟者能依此而斷除認取五蘊為真我的我見,那麼已開悟的得以轉依實相心的真如法性,現觀五蘊諸法但有假名而無有真實法體,不壞假名逐漸觀修而伏除我執與法執;這是 佛陀在經中對菩薩所宣說不壞假名的真實解脫法,如何這些琅琊閣的寫手可以妄言誹謗,說認取有個真實我,也會堅執五蘊假我,我見就不能斷呢?那麼所呈現的事實是什麼呢?就是琅琊閣所有人對於法都不能得解真實義;顛倒受解法的緣故,導致謗佛、謗法而犯了大過失傷到自己。
佛陀曾經舉一個捉蛇的例子說,如果要捉蛇,除了要拿工具以外,還要懂得抓取蛇的方法。假如一心只是想要抓蛇,就出門去找蛇,找到了大蛇,就用手去捉取蛇的腰部,結果蛇迴旋舉起牠的頭,就螫了這個人的手腳以及身體。這個抓蛇的人,不懂得抓取蛇的方法,結果就受到極大傷害的痛苦。佛陀說,顛倒受解法義經句的人,不能得法、得義,不能正受解脫而知,僅是與人相諍而以為知法,結果卻是謗佛、謗法自傷害。如果要去抓蛇的人,懂得拿一根鐵杖,也懂得要如何抓蛇;出門找到蛇以後,先用鐵杖壓住蛇的頭頂,用手抓住蛇頭,那條蛇雖然尾巴迴旋,纏住這個人的手腳或者身體,抓蛇的人也都不會受到傷害。那這也就是說,如果於法能夠不顛倒的善於受解法的義理,了知 佛陀所說十二部經的法,絕對不會與人相諍以為知法,唯有正受解脫而知法的義理。
如今琅琊閣所有人,就像 佛陀所說的是不懂得取蛇法的人,是顛倒受解法義經句的人,把如來藏真我當作外道神我,把五蘊的無常、無我當作是最究竟的空法,認為無我性的真我會讓親證的菩薩執著,所以這兩年來一直與 平實導師以及正覺教團相諍。從他們所寫的文章,顯示出都是以相諍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所知,完全不能正受解脫而知,所造作的都是傷害他們自己的謗佛、謗法惡業;佛陀說這樣的人,是愚癡人。而正覺教團所作的「相似佛法」系列的法義辨正,都是為了憐憫他們的愚癡,為了遮止他們繼續造作謗三寶的惡業,所以舉經、舉論辨正解說,是為了讓他們能夠棄捨邪見惡業,得以不受極大的痛苦,不是在與他們相諍;因為所有參與摧邪顯正的菩薩親教師們,於法、於義都有正受解脫功德的緣故。
好了,那麼今天就到這邊。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