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心為戒——四攝六和之同行同戒

第054集
由 正珍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繼續收看正覺教團所推出電視弘法節目:「三乘菩提之法與次法」。我們繼續就「四攝六和之同行同戒」來為開展。

我們說一個進入佛門的修學者,他發了菩提心,發了菩提心就要行自利利他,乃至於要護念眾生的這樣的行願,而這樣的行願就不得不把四攝六和給修好。所以,在經典當中 佛陀有開示:如果沒有行六和之法的菩薩,那麼這個菩薩所行即為魔事。因為不行「六和敬」,那麼對眾生就沒有辦法產生攝護的這樣的效果。有的時候不但不能產生攝護的效果,反而讓眾生退失了菩提心,那讓眾生退失了菩提心,讓眾生起了大煩惱,這樣當然就是魔事了。

在六和敬的內涵當中,我們上次跟各位菩薩講了身慈、口慈、意慈。也因為「身慈」,所以有非常好的生活習慣,有非常好的相處的品質,所以就容易共住。也因為「口慈」,所以不論是在肢體語言,或者是表達各方面,能夠不讓眾生起煩惱,甚至能夠讓眾生因為菩薩的音聲,而對法產生了極度的信心以及意樂修學。那麼「意慈」的部分就能夠同事,也就是說,意慈其實就是菩薩的情緒管理,以及確定的目標導向。如果菩薩對自己的情緒管理能夠有非常好的自控力,然後對於自己是一個菩薩、對於自己的四宏誓願能夠隨時謹記在心;所以在面對一切眾生的時候,不會像聲聞人只想避開,或者只想不惹事,菩薩是會開口先含笑,先去體會眾生需要什麼,然後來護念眾生。

那也因為有身慈、口慈、意慈,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的四攝法才能夠修學得很好;那也因為有身慈、口慈、意慈,於是就能夠產生後面三個:同行、同戒、同見。同行就是大家能夠一起共事,在共事的過程當中,大家能夠有非常好的溝通的模式;也因為同行,對於自己與他人要做什麼,心裡都非常地明白,也不會起諍勝心。那因為同戒呢,對於各種的規矩、各種的制度,這些學處也都樂意修學。有了同行以及同戒,那麼對於自利利他的修學目標,能夠產生同見;依於同見,無論是個人的修學,無論是利他的修學,無論是團體所要導向的目標,都能夠快速的形成,能夠產生重視和合的效果。

那麼,我們今天就進入第四個「利和同均」。在利的部分,我們有跟大家說過,「六和敬」其實就是在對治眾生有的六個習性,第一個就是可能會互相地危害,互相地讓對方進入不如意的事情;第二個就是會覆藏所犯的過失,而這個所犯的過失,有的時候會互相幫忙來隱瞞,這時候不但是個人的過失沒有辦法修正,乃至於可能讓團體造成很大的損失;那這兩個部分,藉由我們的身口意的慈心能夠修正。而在利和同均的部分,就是要對治兩件事:就是有的時候在團體當中,有各種的衣服、飲食、醫藥、臥具各種物資的分配,那麼就可能會有人自己多藏了一些、隱蓋了一些,或者特意地分給和自己關係比較要好的人,這是一種狀況;或者另外一種狀況,希望自己能夠多得到這些物資,於是就用欺騙的方法,或者詐騙的手法,去和這些供養者、這些護法居士們,或者是在團體當中去貪圖多餘的、不屬於自己的這些物資。所以,佛陀就開示要「利和同均」。

那在利和同均的部分,我們說到就利的一個部分,依於菩薩來說,菩薩不會在世俗利益上面產生過度的追求。菩薩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產生很殊勝的、很方便的利他之行;這和聲聞、緣覺是不一樣的,因為聲聞、緣覺對他們來說,如果已經修到了極果,也就是阿羅漢或者辟支佛果,他的目標導向只有一個——能夠入涅槃。但是菩薩的目標導向不是入涅槃,而是轉依於涅槃的無我清淨性,讓自己能夠無憂無惱地、心無恐怖地去度化眾生,這就是菩薩對於利的看法,和聲聞、緣覺的不同。

那麼,如果說今天在團體當中,我們先就這個利養的角度來說世俗的利養,應該是要如法獲得、要如法地利養。從出去托缽所受用的飲食開始,都應該是要能夠跟大家一起受用,而平常在受用飲食、物資的時候,也不會說自己獨自受養。因此在大陸有一個比丘僧團,他們就進行非常嚴格的托缽制度:他們的托缽就是一群人到鄉下地方挨家挨戶的托缽,在托缽的過程當中,也跟這些鄉下的鄰里說明「他們不吃牛奶,他們不吃肉,他們不吃蔥蒜」,而讓這些鄉村的鄰里知道佛門當中這些戒律的嚴謹,會準備適合他們的飲食來供養他們。而這些比丘們,當托缽的食物拿回來的時候,他們會把它分類的給放好——饅頭、餅分成一類,那些菜、飯分成一類——重新整理後再平均地分給大家。這就是利和同均。

同時,在中國禪宗非常有名的一位祖師——百丈禪師,他也進行著非常嚴格的紀律,就是「一日不做,一日不食」,和大眾一樣嚴守著這個部分,因此不會受別食法,或者是不會開小鍋。所謂受別食法,就是本來大家一起吃,他一個人特別有比較豐盛,或者是特別在旁邊為他開了一桌的飲食。開小鍋的意思,就是大家在團體當中一起吃,他自己又在自己的寮房另外煮來吃。這個在團體當中都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樣也都會引起別人的煩惱,這個就是在僧團當中事事要平等的受用。

同時這一個利和同均,也要平均於一些外來僧團的人。所以,我們在修學菩薩戒的時候,菩薩戒裡面有幾條,我們一起來看一下說:【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梵網經》卷2)另外一條說:【若佛子,佛滅後為說法主,為僧坊主、教化主、坐禪主、行來主,應生慈心善和鬥訟,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我們再看一條:【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獨受請不差客僧,僧坊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非沙門、非釋種姓。】在這幾條菩薩戒的戒律,我們就可以看到:在僧團裡面的這一些利益,是要「一體均霑」,而這些利益也能夠互相地策勵,讓大家如同在一條船上,共同地為佛菩提道的行進,來共同地努力於佛菩提道上,不會為了瑣事、小事而起大煩惱。所以,「利和同均」就是一個講求團體當中均等、公平的原則。

另外,為了避免僧團裡面造成紛諍,所以戒律當中也講到:【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所謂不得受別請的意思就是:不可以自己單獨受到別人的邀請來受到別人的供養,乃至於把這些供養放到自己的口袋裡,在僧團裡面一切的供養都要歸諸於大眾。同樣的,如果說這一些信眾他們要請寺廟的僧人來作佛事的時候,他們必須問僧團裡面的知事,說:「我今天要請僧人來作法事。」那僧人就會說:「好!我會次第地幫你安排。」那就得到了十方的賢聖僧。如果自己要選擇,說我要選什麼人、選什麼人的話,那這樣子是不順佛法裡面的孝道。因為你如果特地挑什麼人、什麼人,其實已經就有簡擇心、就已經有分別心,而自己的簡擇心、分別心,也很可能不小心造成僧團裡面的分裂。所以,佛陀說:【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

所以,在正覺同修會裡面的各種的義工工作,除非是有特殊的技能需要,否則的話,各部都會在各班輪流地分派,讓大家都有機會。同時,如果有些同修他很想作某一個執事的義工,例如音響,例如香積組﹝部﹞裡面的各種的炊事活動,如果不會,也會教他們、訓練他們,讓大家都有機會,這也是一種利和同均。但是,要知道利和同均它不是齊頭式的平等,因此我們每一個人在團體當中看到別人,譬如說他被分配到比較重要的事,或者他的所受的物資利養比較高,那麼我們要知道,很可能因為他的責任比較重,或者因為他的年資比較高,或者因為他分配的執事比較多,所以這些都有各別的差異性。但是我們在這裡要說明的:在正覺同修會,從 導師到所有的義工菩薩,從來不會從會裡面拿一分錢到自己的口袋裡,反而大家都努力地護持,藉由護持正法的這一個福德,讓更多眾生能夠得到正法的利益,沒有人有一個念想想要從正法當中拿任何一分錢到自己的口袋裡。

在利和同均裡面呢,其實也是一種布施,這個布施也有分成財施、法施還有無畏施。財施的部分,有分成內財與外財:內財的部分,例如說我們付出我們的時間,付出我們的這個能力,來為眾生付出;那外財的部分,包括各種的金錢、物資,這就是外財的布施。另外就是法施,法施的部分,如果是大乘法的法施,那絕對是讓眾生先能夠發起菩提心,不會畏懼大法;另外也讓眾生能夠知道八識的正論。而無畏施,就是能夠讓自己成為眾生的依怙,當眾生有困難、有煩惱來找你的時候,你能夠去聆聽,你能夠為他開憂,你能夠為他解憂,不會增加他的煩惱;同時他也知道,他跟你訴說的時候,他不用擔心會有什麼後遺症,這也是菩薩的無畏施。所以,在財施、法施、無畏施的部分,這個也是菩薩的利行。

菩薩的利行最主要、最主要的,不是只是在平均的分配衣服、飲食、醫藥、臥具,因為菩薩非常清楚地知道,這一些都是世俗的假法,能夠得到邊際受用就好了,不會起任何的貪心。如果心中有所想的話,只是想著如何在自己的行為舉止當中,產生最殊勝的作用:所謂最殊勝的作用,就是讓對佛法不信者產生信;讓破戒的人能夠產生調伏,能夠讓戒圓滿;讓慳貪的人能夠知道布施的利益,而能夠產生圓滿的布施,未來都有很好的果報;那如果說有邪見惡慧的人,也能夠讓他脫離邪見。這就是菩薩他所要行的利行。

另外一個就是同戒和敬同修,也就是在戒學上面能夠一起來修。菩薩的戒學和聲聞也是不一樣的,聲聞人有兩百五十條,以及比丘尼的三百多條戒律,而那些戒律很大的部分就是在律儀上面,而那個律儀上面就是要讓這些現出家相的菩薩們能夠一世就能夠有所果證。因為穿著僧衣會接受眾生的供養,那接受眾生的供養最好的回報,就是自己能夠有所修證;如果自己沒有修證,那麼受了眾生的供養,就等於是吃白食,以後要怎麼還呢?所以在聲聞戒裡面,不論是比丘、比丘尼戒,雖然有些規定得非常的細,好像很繁瑣,而那主要的目的就是讓現出家相的菩薩們能夠不負於眾生的供養。

而不論是比丘、比丘尼,或者是說現在家相的菩薩,一樣都是要共同守於菩薩戒,所以在這一個戒律上面,絕對不會為了利養、為了名聞而去欺詐眾生。我們來看菩薩戒裡面一個戒條說:【菩薩為利養故、為名聞故,惡求多求貪利弟子,而詐現解一切經律,為供養故;是自欺詐亦欺詐他人。】這個是菩薩絕對不會做的事情。所以在僧團裡面不論是高低貴賤,大家的一切行事一定都是遵守一定的戒律,沒有例外、沒有特權。

而這一個戒律的內涵,除了我們剛剛說的比丘戒、比丘尼戒還有菩薩戒外,在僧團裡面很重要的,就是僧團裡面所制定的種種規矩;而這些規矩都不是事先定的,往往都是因為有事情發生了以後,才會定下這些規矩。像正覺同修會有規定在團體當中,不可以拉保險、不可以借貸、不可以相互邀約投資等等,其實這都是為了讓來修學的同修們能夠安心地修學,不會在僧團當中為了這一些外事,而影響了自己修學的心情,或者起了更大的煩惱。所以,在這一個戒的同修的一個過程當中,每一個在僧團裡面的學子,如果在戒律上好好地守持,如同經律當中說:這個持戒就好像我們在河流上面趴在一個浮囊當中;浮囊就像救生圈,古時候是用羊皮充氣,那不可以讓它有一點點的缺口,因為有一點點的缺口,就會淹沒於河流當中。同樣在守持戒律的當中,我們也不可以讓自己有任何一點點的破戒的行為。可是我們難免會破戒啊!所以就要參加布薩,所以就要參加羯磨;有的時候對於自己有沒有犯戒,也要恭請羯磨師來為我們說明,讓我們有修正的機會。這個部分就是戒和同修。

好!有關利和同均、戒和同修,我們就說到這裡。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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