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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3集
由 正德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我們今天所要探討的單元是「俱解脫的功德」。
佛法中所說的解脫,指的是輪迴生死的煩惱已經永遠斷除,脫離了三界貪瞋癡的繫縛了;而顛倒染汙的執著也已經清淨,解脫的障礙也完全滅盡,遠離了我與我所的欲貪。這些解脫的意義與內容,我們可以從修學四聖諦必須經歷的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的道理來瞭解全貌。也就是說,想要修證解脫道的學人,他必須要如實了知有生即是苦,因為這個生苦,才有老病死憂悲苦惱等苦,所以如實了知苦的內涵,是解脫的第一步。
接著就要如實了知這些苦它是怎麼來?怎麼聚集的?也就是苦的因到底是什麼?就是因為無明而對五蘊產生顛倒想,以為是真實不滅的,產生了我見、我執、我所執,也就是對三界中的五蘊與六塵的受用,都歸納到自我而貪愛染著。如實了知以後就會知道,原來苦的來由,就是對虛妄五蘊我的種種貪愛雜染與計著;將三界的貪愛斷除了,就能夠解脫於三界生死之苦。而三界中的欲界愛、色界愛與無色界愛的內容必須如實了知,並且要有次第性的一一地親證,滅除所有三界愛煩惱的繫縛,有實際修煉的過程才能獲得解脫的功德。
從如實了知苦的內涵、苦的聚集到滅除三界愛,都需要有實證解脫的善知識來傳授正知見,並且要持續不斷地教誡與指導,學人依教奉行,進入聞思修證的次第中修學、調整、轉變,才能夠將三界愛的生死煩惱斷盡,這個過程,身口意行也都必須遵循八聖道的軌則。這樣的內容,是第一輪必須建立的知見。
接著在如實了知以後,要真正的親身經歷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的第二輪實際修煉過程,必須經歷心解脫、慧解脫的實證,猶如經中所說的:【若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彼一切悉知四聖諦。何等為四?謂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亦如是說。】(《雜阿含經》卷15)
佛陀說,倘若與三界生死有關的一切有漏煩惱都滅盡了,覺知心捨掉所有相應的有漏煩惱,成為無漏,這個解脫於有漏生死法繫縛的心,就稱為無漏心解脫,同時也具有解脫的智慧;如實知以後並且如實見解脫的法,依於法而能自己了知並證明:五蘊我出生的因已經滅盡了,欲界貪斷除的清淨行已經安立了,應該斷除的三界愛煩惱已經斷除,自己很清楚地了知不會再受後有的果報了。這個前提是,他們都必須完全如實了知四聖諦,也就是如實了知苦聖諦、如實了知苦集聖諦、如實了知苦滅聖諦,還要如實了知苦滅道跡聖諦。要這樣一一地如實了知,並且一一地真修實證而如實見法,這樣沒有間斷、沒有退轉,才能獲得解脫,同時也能這樣地說出內容。佛陀很清楚地開示,如實知以後的如實見是非常重要的,並且還要沒有間斷不能退轉。假如間斷了,例如停在如實知的層面,而仍然在五欲中愛樂追求,那就不能到達心解脫、慧解脫的地步了。縱然歷經如實知、如實見的修煉,也有可能發生不能安住,心心無間的解脫境界,而容易受到外境影響而退失。
《阿含經》中 佛陀曾經運用一個譬喻,教導座下的弟子們依照正知見修煉的過程,要經常攝取觀照自己內心安住的法相,是否有煩惱需要給予降伏對治,或者需要轉進止觀的層次等等,但是卻不能放逸的去攝取外五塵相,一旦不能辨別、不能善於安住內法,把心向外散亂去攀緣攝取外五塵相,那就會落入五塵相的受用中了,而退減修煉所能發起的功德。這個譬喻說,就好像一位服侍主人的廚師,不能善取主人的飲食嗜好,到底是酸甜鹹淡能接受的程度是如何,以及對於各種味道搭配的喜好情況,也不能親自服侍在主人左右,來仔細觀察瞭解主人的需求,或者聽取主人的想法,以便善取主人的心意。而廚師他僅是用自己的意思,來調和各種飲食味道去服侍主人。在這種情況之下,很難迎合主人的心意,主人當然不會高興,不會愛念這個廚師,也不會給予任何賞賜。
佛陀說,應當要依照所說的法進行修煉,並安住於身受心法的觀察,善於攝取自心相,斷除應斷的煩惱,就能夠得到內心的寂靜,得到勝妙的正念,也能夠在現法中成就解脫之樂而安住,也能獲得未曾獲得的安隱涅槃。就像那位廚師,他應當要善取主人的心意,拿主人的需求來去準備飲食,調和各種味道,就能迎合主人的心意,讓主人歡喜而得到主人的愛念與獎賞。想要求證解脫的心意就像廚師的主人,能讓人解脫的法要與對治煩惱,就像各種飲食與味道的調和,所以 佛陀運用了這個譬喻,讓佛弟子知道修煉,的過程要避免不能善取自心相,反而攀緣於外相而造成解脫的障礙。但是 佛陀座下弟子們的根性有所不同,雖然都遵照 佛陀所教誡的進行,如實地修煉,利根與鈍根的修煉所呈現出來的解脫,就有退與不退的差別存在。
在大論中 彌勒菩薩說:【云何由退不退差別建立補特伽羅?謂由退故建立時解脫阿羅漢,彼於現法樂住容有退失。由不退故建立不動法阿羅漢,彼於現法樂住定無退失。如是名為由退不退差別建立補特伽羅。】(《瑜伽師地論》卷26)意思是說,由於退失了現前所成就的解脫證境,因此建立了一種叫作時解脫的阿羅漢;對於堅固不會退失解脫證境的,建立一種名稱叫作不動法阿羅漢。
關於時解脫阿羅漢,彌勒菩薩的開示是這樣的:【云何時解脫補特伽羅?謂有補特伽羅鈍根種姓,於諸世間現法樂住容有退失,或思自害或守解脫,勵力勤修不放逸行。謂防退失增上力故,或唯安住自分善品,或經彼彼日夜剎那瞬息須臾勵力升進,乃至未證最極猛利,是名時解脫補特伽羅。】(《瑜伽師地論》卷26)
那如何是時解脫的有情呢?大論說,指的就是有情屬於鈍根這一類,修證解脫道時會出現退失了所成就的解脫證境這種情況,因此時解脫阿羅漢會有想自殺的,或者得要一直守護著解脫證境,很努力地一直修不放逸行。時解脫阿羅漢為了防止退失所做的一切增上努力,有的或者僅能安住自己所證的解脫證境;或者經過日日夜夜,剎那短暫時間勉勵而有升進,在不能突破所有定解脫的障礙之前,都屬於時解脫的有情。從這個解釋的角度來看時解脫,他雖然已經到達了心解脫、慧解脫,但是卻會出現兩種明顯的情況,一種是容易退失並且需要時時的守護,並且還會有想著要殘害自己的情況;另一種就是論文所說的未證最極猛利,也就是不能突破定解脫的障礙。
我們先來說第一種情況,有的時解脫阿羅漢會想著要殘害自己,依據《阿含經》的記載,有一位比丘有這種情況:【處於閑靜,勤行精進,以不放逸,斷於我見,得時解脫,自身作證,復還退失。第二第三,乃至第六,亦還退失。比丘念言:我今獨處,修行精進,六返退失,若更退失,以刀自割。】(《別譯雜阿含經》卷2)這位修證解脫道獲得時解脫的比丘,自身作證但卻又退失了,到底是哪個部分讓時解脫的比丘一直退失呢?
自身作證的部分包括了生死已盡、梵行已立;而自知生死已盡的作證,必須在斷我見以後,經由發起初禪的身證來完成梵行已立加以佐證;因為離欲而發起初禪的經歷,代表著現前的心確實到達了解脫於欲界愛繫縛的境界。但是如果這位比丘由於我執深重容易被我執所影響,應斷除的上果位煩惱,例如一分自我存在的我慢必須斷除,卻與我執相違逆而難以堅定地棄捨;或者不能堪忍於修煉禪定之苦,無法繼續修煉,或者沒有辦法到達超越初禪的禪定,都會產生退失的情況。因為初禪的證境離欲界很近,如果屬於鈍根而有我執深重或者不能堪忍的障礙時,很容易受到外在的環境與境界所干擾,就會退失初禪。一旦退失初禪,就等於退失了梵行已立這個應自身作證的解脫證境,連帶著也退失了生死已盡的作證了。所以比較鈍根而證得時解脫的阿羅漢,當他持續地修行精進,歷經多次退失以後,就會出現了想要自殺,以免退失解脫的情況。
時解脫阿羅漢還有第二種情況,就是不能突破定解脫的障礙。定解脫又有一個名稱就是八解脫,八解脫顧名思義,就是要解脫於八個處所,《阿含經》中所說八解脫的意思是這樣的:【復有八法,謂八解脫:色觀色,一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二解脫;淨解脫,三解脫;度色想,滅瞋恚想,住空處解脫,四解脫;度空處,住識處,五解脫;度識處,住不用處,六解脫;度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七解脫;度有想無想處,住想知滅,八解脫。】(《長阿含經》卷8)
經文中所說的第一種解脫,指的就是離欲發起初禪,解脫於欲界男女色的淫貪,也解脫於欲界獨有的味塵與香塵,也就是說覺知心可以解脫於欲界的境界了,這是通過發起初禪所獲得的第一種解脫。第二種解脫是解脫於初禪的境界,進入了二禪或者三禪,也就是覺知心要能夠在不退失初禪的情況下,棄捨初禪的境界,運用正確的禪定修煉方法轉進,安住於自心一處,解脫於初禪還不能脫離的色塵、聲塵、觸塵境界,進入完全脫離五塵色想的自心純粹緣於定境法塵的二禪乃至三禪中。第三種解脫,完全捨離了、解脫了三禪以下的所有境界,心地也完全清淨了,進入了並安住於四禪中,又稱為捨清淨、念清淨。第四種解脫,指的就是說不再執著繫念於所有的色法,包括微細的色界身在內,完全解脫於色界的繫縛了;滅除了瞋恚的心行,不再有任何色界的境界相,安住於空無邊處的境界中,這是從色界的四禪,再轉進無色界的解脫。第五種、第六種、第七種解脫,分別是於無色界的境界中,從空無邊處轉入識無邊處,從識無邊處轉入無所有處,來從無所有處再轉入非想非非想處,在非想非非想的境界中,覺知心安住於棄捨對反觀的了知,但是在悠閒定境法塵中,仍然還有想的那一分了知存在,因此就稱為非想非非想處,這是三界中覺知心通過禪定的修煉,能夠到達的最高層次了。但是這個層次並不是解脫的標的,因為修八解脫之前,佛弟子都已經斷我見了,知道覺知心是無常的虛妄法,但卻必須通過修八解脫,解開覺知心祂相應的三界中種種執著與繫縛。
所以第七種解脫之後,還有第八種解脫,就是要解脫於覺知心所安住的非想非非想境界,就必須把意識滅除;如果意識不滅除,最微細的了知與不反觀一定存在,那一分了知不能滅,就是落在我執中,就會與斷我見我執的解脫聖教相違背。因此把從粗分修煉到細分的意識滅除了,就沒有想的了知存在,同時因為斷我見的功德,通過修八解脫來除我執的過程,能夠把意根的受與想滅除。一定是意根對一切法的受與想滅了,才能到達想知滅,也就是說,滅盡定的境界,隨著出生的五根而生起的六識心都滅盡了,意根執著的受與想也滅盡了,隨時可以入無餘涅槃,這就是第八種解脫。
我們從八解脫修煉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必須要有出離男女欲愛所發起的初禪功德出現了,依據佛陀所教導的聖教量,以及親自依教奉行的現證量,才能說他已經解開並且出離了欲界的繫縛,具有不再受生於欲界的解脫功德了,之後再於色界的境界中次第轉捨升進,轉捨已經獲得的定境受用,那才有已解脫不執著的實質存在。假如說未曾獲得那個定境而說他不執著,所說的就會變成自欺欺人的大妄語了。所以說,每一次的轉捨升進都是確實地在脫離我執的繫縛,最後獲得解脫於色界身心繫縛的功德,接著再經歷解脫於無色界微細意識的執著,然後獲得滅盡定的解脫現證量功德。這些都必須在禪定修煉的過程完成,能夠完成整個八解脫的修煉,表示定解脫沒有障礙了,倘若不能具足八解脫的修煉,檢討起來,其中必定有定障存在。
哪些內容是屬於定障呢?依據大論中 彌勒菩薩的開示是這樣的:【復次心清淨行苾芻,略有五種等持相違厚重過失,能為定障。一忿,二慢,三欲貪,四薩迦耶見,五不能堪忍。】(《瑜伽師地論》卷63)已經斷我見,明確地知道修解脫道的內容與方向了,就是立基於斷我見的智慧,遵循八正道,接續地斷除我執與我所執,這樣修解脫道的出家人,就叫作心清淨行比丘。他如果有五種與修煉禪定制心一處不散亂相違背的厚重過失存在,就會成為修煉定解脫的障礙。
這五種指的就是:第一,不能忍,他容易瞋恚忿怒。第二,在本性上他對法與善知識沒有很恭敬,很容易生起高慢心。第三,對自己的身財產生顧戀,所以他容易受到外在美妙五欲影響而散亂。第四,我見深重,當面臨世間利衰苦樂稱譏毀譽八風的境界,他就生起了相應的煩惱,想要制伏煩惱時,等於是要與我見相違背,都因為深深地陷入我見中,所以無法以智慧來降伏煩惱,他無法觀察生死有大過失,也無法觀察涅槃有大功德。第五,不能堪忍修禪定時外在環境冷熱,或者蚊蟲的種種擾亂。由於前面三種的厚重過失,將使得初禪難以發起。第四種過失就會導致不能夠在禪定中真實觀察功過,而難以生起止觀的智慧。第五種的過失,會導致他無法在禪定的修煉中次第轉捨升進。倘若能夠消除這五種定解脫的障礙,次第完成八解脫的修煉,對於已經有了心解脫慧解脫的阿羅漢來說,就是成就了俱解脫的功德。
俱解脫的意思,根據 彌勒菩薩在大論中的開示是這樣的:【云何由障差別建立補特伽羅?謂慧解脫及俱分解脫阿羅漢。慧解脫阿羅漢者,謂已解脫煩惱障未解脫定障;俱分解脫阿羅漢者,謂已解脫煩惱障及已解脫定障,是故說名俱分解脫。】(《瑜伽師地論》卷26)
大論中 彌勒菩薩的意思是說,有慧解脫阿羅漢及俱解脫阿羅漢的差別,那是依據存在的尚未排除的解脫障礙而設立的。已經解脫煩惱障,但是尚未解脫定障的有情,稱為慧解脫阿羅漢;如果已經解脫煩惱障同時也解脫定障的,由於獲得了排除兩種障礙的俱分解脫功德,就稱為俱解脫阿羅漢。慧解脫阿羅漢必定要經歷離欲發起初禪的三果過程,雖然對初禪有現證量,但是由於沒有具足完成八解脫,屬於定障尚未排除的情況,所以假如慧解脫阿羅漢有退失的情形出現,他就要等待有舒適的環境,或者身體沒有病痛等等殊勝的緣會合時,他才能入定,或者要時時地守護,他才能保住,那就稱為時解脫阿羅漢。而慧解脫阿羅漢他排除了定解脫的障礙,次第地具足完成八解脫之後,就稱為俱解脫阿羅漢;俱解脫阿羅漢絕對不會退失解脫證境,同時他可以隨時捨報入無餘涅槃。
從 彌勒菩薩的開示中可以得知,就算不能具足排除修學禪定的障礙,仍然可以經由八聖道的途徑,以如實知苦、知苦集、知苦集的滅除、知苦滅道的真實內容,通過發起智慧的修斷,證得心解脫果與慧解脫果,獲得了無漏心慧解脫的功德。禪定的修煉,在解脫果與解脫的功德方面,它屬於增上緣,不是主要的因緣;也就是說,不能拿俱分解脫的功德當作唯一的標準,來衡量有情到底是有證解脫或者沒有證解脫。如果以俱分解脫的功德來當作標準,一般只看表相的世俗人,他就會拿說你是否有四禪八定的證量,來衡量佛教中所說的,關於小乘聲聞的生死解脫以及大乘菩薩的般若解脫,會誤以為說禪定它是佛教所說解脫的主要因緣。
所以我們要如實瞭解佛陀所說的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的功德,知道說必要的少分禪定以及具足四禪八定,在佛法中解脫功德有什麼樣的差別,他所建立的正知見才能成為智慧生起的基礎。
我們今天就到這裡了。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