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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集
由 正德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今天要說的單元是「廣論隱說的內情──廣論的陳倉暗渡法則」。《廣論》的學人必須如實觀察了解五蘊我見的煩惱為何是不清淨的?五蘊確實是無常、不能常住、不可保信的速壞不淨之法,才能夠對治愛著五蘊自我的欲貪。
奉行喇嘛教教義的結果,就會完全具足了 彌勒菩薩所說:屬於欲界應當對治的貪著五蘊自我、貪著欲界六塵境界、貪著五根受用外境、貪著身根淫觸等四種貪。宗喀巴完全具足這四種貪,但是卻不知道自己是 彌勒菩薩所訶責的對象。在誤解加上曲解的情況下,公然斷章取義的抄襲大論中的文字而師心自用,讓無知的學人誤會《廣論》具有 彌勒菩薩的旨意,這是非常不道德的。
彌勒菩薩告訴我們:如果沒有運用能根本對治貪欲的不淨所緣進行修道,無法降伏乃至斷除貪欲煩惱,必然在淫欲境界生起淫貪之念而造作貪行,是不可能反過來有清淨貪念的功能的。而喇嘛教成就密續修法的所有喇嘛扛著佛教的旗幟,卻違背 佛陀與 彌勒菩薩的教導,為他們的雙身法包裝並辯解,因此有了如下的言論出現,三律儀書中說:【若是不能去除貪愛之法即非正法……譬如,於別解脫戒中,必須斷邪行;然上二律儀(菩薩戒及密咒戒)卻視邪行為方便。但無論如何,邪行定須不為貪慾所染,如是才能作為一可用於修持之方便。】(~《自性大圓滿道之支分三律儀決定論釋義》,盤逸,頁289)
喇嘛教想要以「黑除黑」本來就不可行,反曲解汙衊說:菩薩戒允許以貪愛邪淫之行作為修持之方便,事實上是他們喇嘛教自己設的密咒戒、三昧耶戒,才將邪淫貪欲當作是修持的唯一方法,本質上不可能除貪愛,所以不是佛教的正修行法門。以《梵網經》所規範的十重四十八輕的菩薩戒律儀來說,不僅在十重戒中規範不得自己邪淫,也不得教人邪淫,一旦毀犯就是不通懺悔的重罪,同時在輕垢戒中也規範菩薩戒子受持佛戒要發願: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菩薩戒中諸佛教導的經律中,未曾出現有將貪欲邪淫之行當作修持方便的,更離譜的是喇嘛教還辯解說,他們修雙身法的邪行不會被貪欲所染,那麼就以 彌勒菩薩的開示來檢驗看是否合理了:【問:貪行補特伽羅應知何相?答:貪行補特伽羅,於諸微劣所愛事中,尚能生起最極厚重上品貪纏,何況中品上品境界?又此貪纏住在身中,經久相續長時隨縛,由貪纏故為可愛法之所制伏,不能制伏彼可愛法。】(~《瑜伽師地論》卷26)
有人問:被稱為貪行的有情,有什麼樣顯著的行為相貌是應當知道的?彌勒菩薩回答說:貪行有情在所有卑微下劣的貪愛事中,尚且能夠生起最極厚重的上品貪而不能捨,何況緣於中品乃至上品的境界,貪的程度更不在話下了。又這種欲貪纏繞於身中,是經歷了很多世相續不間斷地在境界熏染,長時間隨著我見我執而繫縛著有情,由於這種貪纏隨縛的緣故,貪行有情永遠都是任憑欲貪煩惱自在的現行,而於六塵可愛境界中生起希望,被境界制伏成為境界的奴隸,而隨著境界貪愛追求造作,沒有能力降伏欲貪,制伏六塵可愛境界的誘惑。從 彌勒菩薩的開示可以明了,貪行有情永遠都是被一切五欲中的六塵可愛境界所制伏,隨著我見我執而被纏繞繫縛著,是境界中的奴隸!沒有絲毫能力可以制伏可愛境界,而密續雙身法的淫觸身樂,就是欲界最卑微下劣的可愛法。
喇嘛們認取意識細心為勝義,所以都是沒有斷我見的世俗人,又要長時間放任欲貪現起,成為淫觸身樂可愛境界的奴隸,如何可以倡言上品貪行緣於淫觸身樂,可以不被貪欲所染,可以斷貪呢?這樣的說詞就顯示出:喇嘛教中未曾有任何一位上師曾經對治過貪行,斷過欲貪,所以才會制定密咒戒三昧耶戒,規範如何遵照喇嘛教的教義,與上師的指導修雙身法,號稱雙身法雖是邪行,但不被貪欲所染,簡直就是不懂佛法又強詞奪理作詭辯,只能誑騙無知之人罷了!
喇嘛教修雙身法的目標,要到達他們所設定的不變大樂境界,認為當時現前的是意識細心的空性,他們專門教人修六座上師瑜伽的書這樣寫:【父母諸尊空色雙運能引生不變大樂,不變大樂達至究竟時即轉成金剛心自性】。(~《吉祥時輪六座上師瑜伽念修教授》,盤逸,頁294)說修雙身法的男女們,他們的男身女身都已經成為與空性不二的空色,在男女交合中能引生一種稱為「不變大樂的淫觸身樂」,當不變大樂到達所設定的程度時,就能夠成為意識細心空性這個金剛心的自性;換句話說,當時就是成就了金剛持,照這樣說,應當是成就了不壞的法身才對,才能稱為金剛心。
依照佛法的定義:法身是常樂我淨的,是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喇嘛教說的金剛心自性,是否具備了法身的屬性?應當接受檢查及驗證的。首先,看看什麼樣的法才具備常、樂、我、淨。般若經中 佛說:【生死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唯有涅槃寂靜微妙,具足種種常、樂、我、淨真實功德。】 (~《大般若經》卷332)經中佛說唯有涅槃寂靜微妙的法,具足種種常、樂、我、淨的真實功德。生死法是無常、無樂、無我、無淨的,涅槃指的就是不生不滅,是本來就不生不滅,不是通過修行轉變得來的;有生有滅的法都是生死法,色、受、想、行、識五蘊都屬於生死法。
識蘊中的意識心,無論處於五欲六塵境界中,或者唯獨緣於幽隱的定境法塵,都具足了意識心對境界的作意、領受、了知、簡擇等分別的全性。而喇嘛們在雙身法中所到達的不變大樂,屬於意識與五識俱在的境界,否則喇嘛在雙身法中,如何判斷目前所到達的身觸淫樂是四喜中的哪一階段?搭配明點提降是否生起拙火了?是否達到不變大樂?這些都需要意識與身識同時緣於身觸的境界,進行種種領受、了知、簡擇等分別。縱然過程不需要語言文字,但是靈明覺了與反觀,就是了知與分別,完全屬於意識分別的全性;意識分別的全性,離開了六塵境界就完全不存在了。因為意識離開了六塵境界,就斷滅不能自在了,其分別的全性又如何能獨存呢?
因此喇嘛教的密續《廣論》等所說,想要到達金剛心,都屬於生死法意識心的範圍,既然是生死法,就是無常、無我、無樂、無淨的法,就不是涅槃、不是法身。當然就不可能是佛法中所說的本來無生、不可被毀壞的金剛心如來藏。因為生死法是苦法,所以沒有涅槃不生不死解脫之樂;生死法是有為法,有為法就是不淨法,沒有無為之淨;生死法是因緣所生無常變異之法,無有真實常住自性,所以是無我之法。因此密續《廣論》所說的金剛持,都是意識的境界,生死法永遠不可能轉變成不生不死的涅槃。有為法永遠不可能轉變成無為法,所以不具有常、樂、我、淨的功德,既然沒有常、樂、我、淨的功德,當然就不是真實常住的如來法身。
不生不死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法,在法界中僅僅如來藏具備這樣的屬性。如經中說:【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維摩詰所說經》卷2)經中所說的法,即是法身如來藏,是無為法,不可見聞覺知。因為如來藏的本性離見聞覺知,無見聞覺知事,無能見聞覺知者,完全不與在六塵中的見聞覺知相應。「法身」表示如來藏,不是空無自性的另一個名稱,而是具有諸多功德法性,而本體不生不死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既然涅槃如來藏本性離見聞覺知,無見聞覺知事,密續《廣論》等喇嘛教的教義說:不變大樂達至究竟時,會轉變成金剛心自性,這正是不懂佛法的最明顯證據,因為不變大樂、樂空不二,是意識心在雙身法身觸境界,見聞覺知的受樂中,假以妄想思惟所得的結果;這樣的有為境界法,如何可以比擬離六塵見聞覺知、不生不死、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無為境界呢?
因此《廣論》中宗喀巴主張,上品淫欲貪行,能容易的對治貪,是殊勝的所緣這個手法,就是假借 彌勒菩薩大論教授,而穿插其喇嘛教獨有的教義,主張於其中暗渡陳倉其貪道雙身法,讓不知情的廣大佛弟子們概括承受其意識境界的密續雙身法,當作是佛教中的行門,這是很不老實的作為。
整部《菩提道次第廣論》總共24卷中,於卷10說到的,發心以後若要成佛,必須於學處學習。其學習的次第分成:於總大乘學習道理,及特於金剛乘學習道理兩種次第。在其中運用了14卷的篇幅,處處使用類似這樣抄錄大論的論文,進行暗渡陳倉密咒、密續概念的手法。14卷的篇幅中,又有10卷全部都在說奢摩他與毘缽舍那。宗喀巴稱其為:六度四攝之外所應別學的,也就是密咒雙身法所必須運用的止觀。他在卷14中說到:【雖未獲得實性見解,但若執心令無分別,現可生起。故未解空性,生無分別定無少相違,若能由此久攝其心,以攝心力風生堪能,身心法爾能生喜樂,故生喜樂亦不相違。】(~《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
宗喀巴說,雖然還沒有獲得真實空性的見解,但是在雙身法中只要作意讓意識心不起語言、文字的分別,當時就可以生起無量明樂無分別三摩地。因此就算尚未瞭解什麼是空性,能生起無分別的專注境界,並不相違,倘若能夠接著在雙身法中,持續運氣收攝意識心的專注力,能讓微細心風運行明點,促使身根發起身觸大樂,意識心能在專注受樂的境界中達到四喜,因此就算還沒有對空性有所瞭解,雙身法的操作能夠使得意識心生起無分別的專注力,能觀察生起身觸大樂的過程,至於那些已經獲得實性見解、明了空性者,在雙身法中獲得的無量明樂無分別三摩地,是完全相同不違背的。
宗喀巴的說法,很明顯的點出了兩個重點:第一點,知道或者不知道所謂的空性、實性見解,都能夠運用雙身法到達明樂無分別三摩地。也就是意識心處於不生起語言文字的明了分,同時領受著身觸大樂的專注境界,那就是引發出了意識細分的空性的作用。第二點,倘若沒有經過密咒雙身法的過程,就算獲得了什麼是空性的見解,也無法到達喇嘛教教義最高境界的明樂無分別三摩地。
所以密咒雙身法是實踐喇嘛教教義的必須行門,但是意識心所轉變的境界,仍然是意識,意識不生起語言文字所作的分別,仍然是意識心所法「觸、作意、受、想、思」的作用,並沒有因此而改變意識的屬性;更何況還與極為粗糙的身觸之樂同境界,本質上屬於淫貪煩惱熾盛之散亂心,既無降伏煩惱制心一處「止」的現況,亦無能觀照、簡擇的智慧可說,完全與佛法斷我見的清淨解脫法相背離。更何況所說的止觀,都必須在雙身法中由上師灌頂指導與傳授中進行──所有上師與弟子間應遵守的規範與儀軌,外於佛教而以自訂的三昧耶戒,作為最高的遵守原則。所以宗喀巴極度的推崇阿底峽遵守三昧耶戒所成就的密咒雙身法「明禁行」的成果,使不知情的學人接受阿底峽在密續雙身法的貪道證量,是佛法最高的境界,接受金剛乘是佛法中能快速成佛的法門。因此宗喀巴在卷24末了,標出特學金剛乘法時說到:【如是善修顯密共道,其後無疑當入密咒,以彼密道較諸餘法最為希貴,速能圓滿二資糧故。】(~《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
宗喀巴將那14卷的內容,說為顯密共道,又高推其密咒金剛乘是在所謂的顯密共道之後,才修的最高希貴法門,能迅速圓滿成佛所需的福德資糧與智慧資糧。但是宗喀巴所謂的圓滿福德資糧,指的是什麼呢?他說:【先以財敬奉教行等,令師歡喜,較前所說尤為過上,然是對於能具咒說最下之德相者,乃如是行。】(~《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這意思就是說:想要進入金剛乘密咒道,只要被上師看上了,上師認為某位弟子具備了修密咒道的條件,那該弟子對上師要作出比先前所說超過許多的金錢供養,以表達出恭敬,一定要讓上師得到歡喜。這第一個條件,就是所謂的修福德資糧。
第二個條件呢,宗喀巴說:【其次先以清淨續部能熟灌頂,成熟身心。次當聽聞了知守護,爾時所受三昧耶律。】(~《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接著就是要接受上師的灌頂傳授。先了解,接下來就是要修雙身法啦!然後要聽聞了知修雙身法必須遵守的儀軌,與十四根本墮等軌範,而且要守護所受的三昧耶不能違犯。
第三個條件又是什麼呢,宗喀巴說:【若能如是護三昧耶及諸律儀而修咒道,當先修習堪為依據續部所說生起次第圓滿尊輪。以咒道中不共所斷,謂於蘊處界執為平俗庸常分別,能斷彼者,亦即能轉外器內身及諸受用,為殊勝事生次第故。】(~《菩提道次第廣論》卷24)修咒道雙身法必須接受三昧耶戒,在身口意方面所規範的應作事項。例如,要用口品嘗上師與明妃女人雙身法交合的淫穢物,接著用身根進行上師所傳授的雙身法。在意識思惟方面呢,則以上師為觀想的本尊、對象,而修本尊生起次第,然後搭配著在灌頂中依照上師傳授的雙身法技巧,使得身根在生起淫觸大樂中,去認定當時受樂的色身就是由空性所成就的空色。因此宗喀巴說,他們咒道金剛乘有一種要斷除的觀念,是不共於佛教的聲聞乘與菩薩乘的,那就是要斷除對蘊處界計執為平俗庸常的分別;也就是不可以將蘊處界認定為是生死無常苦的世俗法,要將五蘊當作五佛來看待,如果輕視五蘊而不認為是五佛之體,就違犯了三昧耶戒中十四根本墮的第八項。因為修密咒道的人呢,在雙身法的灌頂時,色身是他們生樂的根本所依,而他們對密咒五佛最大的供養,就是在雙身法中生起的淫觸大樂,而且要將這個肉身藉著修雙身法轉變成空色,藉雙身法的身觸大樂,得到所謂的空性智慧。
然而,真正的佛教絕對不會將本質上屬於苦空無我、生死無常的五蘊,當作佛身來看待,而五蘊也絕對不可能轉變成具有空性的空色。這些內容 佛陀在三藏十二部的經典中開示的非常清楚,反而是諄諄教誨佛弟子要斷除對五蘊顛倒認取為真實我的見解-就是必須「斷我見」-才能獲得解脫的基礎。而這個斷我見的佛教解脫至理,宗喀巴等喇嘛教派所有上師不但主張不需要斷除,反而為了雙身法,主張要將五蘊當作密咒五佛體去寶愛、運用淫欲大貪,極盡地去發起身觸大樂,妄想著可以將肉身轉變成空色天身,就稱那個結果為圓滿次第。整個密咒道金剛乘完全背離佛教解脫的根本道理,其全部的密咒道灌頂內容,也完全與《菩提道次第廣論》整體24卷中,牽強抄錄的佛教經論內容扯不上關係了。
為何這麼說呢?若要說與佛教有關係的,那就是空性智慧與真實解脫。而從《廣論》要將本質上就是虛妄不實的五蘊,看待成密咒五佛這件事情,很明顯的看出不可能斷我見,也就不可能實證解脫。而宗喀巴與其傳承者達賴喇嘛所認為已經獲得的勝義菩提心,卻僅從受三昧耶戒的儀軌就能夠得到;也就是在上師傳授雙身法進行到第四灌頂時,由上師以言說詞句來傳授就能夠獲得。就像三律儀書這一本書中說到:【第四名詞灌頂是憑藉詞句教語指示智慧,然勝義灌頂由大樂智慧殊勝三摩地生。】(~《自性大圓滿道之支分三律儀決定論釋義》,盤逸,頁232)也就是說,完全依照上師傳授的技巧修雙身法,到達非常專注的領受身觸大樂時,由上師對弟子說,那引發大樂的心就是無自性的空性,就是自心本性,就是勝義菩提心。但是那卻僅是意識與身識在領受淫觸大樂的境界,是我見具足的世俗人被欲界煩惱繫縛的淫貪境界,屬於貪瞋癡具足了而無法出離生死的眾生,完全與佛教所說的本來自在解脫、不生不滅的空性如來藏勝義菩提心無關。卻僅存在著呢,運用佛教的種種名詞,暗渡陳倉其貪道雙身法這個事實而已。
而密咒道金剛乘的詳細修法,全部落實在宗喀巴寫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可以說,前部《廣論》僅是為了穿上佛教的外衣而編排的,因為喇嘛們與隨學者,就算不認識《菩提道次第廣論》,照樣可以直接運用雙身法修成密咒道金剛持的。宗喀巴在《廣論》中已說了這個事實,對佛法不清楚的學人,若沒有善知識出來點醒的話,就會這樣被他們騙了而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今天就說到這裡了。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