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四事(一)

第13集
由正禮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上一集我們介紹到〈供養般若波羅蜜〉,前面說要供養般若波羅蜜,需要先供養父母、師長、和尚、有德、耆舊等等,等於說要供養報恩田,這樣才算是有供養般若波羅蜜的法性。為什麼要這樣供養報恩田呢?那就是說,有了供養報恩田,能夠如實而作,就在我們的身上就有了修學智慧的一個法性;也就是如果有世間人,能夠懂得報恩,能夠修集報恩田的福德,然後有這樣的智慧,這個智慧就可以作為將來實證般若波羅蜜智慧的遠因;如果有人不能去供養報恩田,那表示他沒有這樣的智慧,就沒有辦法供養般若波羅蜜,將來也不可能實證。所以,一個實證者,一定是一個孝養父母,然後尊敬和尚、有德、耆舊的一個好人。如果說一個人能夠供養報恩田,將來他如果進入正法道場,修學般若的正知正見之後,修學般若的正知正見就成為他將來實證般若一個正因;所以有了遠因、有了正因,將來這位菩薩就可以真實的實證般若波羅蜜。

佛陀解說了供養六方——供養六波羅蜜之後,佛陀繼續有開示,佛陀說:「善男子!一一方中各有四事,施方四者:一者調伏眾生、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若人於財不生慳惜,亦不分別怨親之相、時與非時,是人則能調伏眾生。於財不惜故能行施,是故得離慳悋之惡,是名離對。欲施、施時、施已,歡喜不生悔心,是故未來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能令他人離於飢渴苦切之惱,故名利他。」

佛陀在說完供養六方,也就是供養六波羅蜜之後,佛陀繼續教導大家、教導善生菩薩在供養六方,每一方又各有四事-—有四個事情;這個意思就是說,在供養六方的時候,每一方還有它四個重點,是應該要重視的,這樣子才能夠在供養六方的時候,能夠如實作到。因為前面在說的時候,有時候是偏向於世間來說,所以在這個地方,佛陀就要再更進一步來說明,在這些世間法的實踐上面,表面上是人天法,可是它有它深刻的法義,才可以讓一個人,因為供養六方而最後能夠進入初地乃至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最後能夠成佛。所以提示了四種事情,每一方都有四個要點,來作為供養六方的時候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對於布施波羅蜜的這一方,佛陀就有提示有四個:第一個就是要調伏眾生,也就是說一個人行布施要懂得行布施目的,是要調伏眾生;調伏眾生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讓眾生能夠聽從我們的意思,然後最後能夠邁向善法,最後能夠成佛。所以說在布施波羅蜜的時候,首先就是要重視調伏眾生;可是調伏眾生不是一般人說:「那我用威權或是武力、或是種種的威勢來調伏眾生。」佛陀所說的意思就是說,要以布施的方式來調伏眾生。譬如說,我們跟眾生也許有怨結,我們這個時候,應該要以布施的角度去調伏眾生。譬如說我們有怨家,那我們要修菩薩行,就應該要主動的對於怨家拋出善意;也許我們就逢年過節,拿個禮品去怨家,去跟他交好,化解冤仇;如果對方一時不能接受,那我們就要多跑幾趟。從表面上呢,這個菩薩是受了委屈的,可是如果說最後這個菩薩,依他的耐心還有誠懇心,能夠打動對方說:「啊!你這個人果然有誠意,願意跟我化解。」,而最後願意化解,而成為同修道友。,雖然說表面這個菩薩是受委屈的,可是從修學佛法的眼光來看,他就能夠調伏眾生;因為他能夠調伏怨家,跟他結為同修道友,能夠在佛菩提上共同修道,這樣子才是真正布施的道理。所以,布施要供養檀波羅蜜,事實上就是要能夠以調伏眾生的眼光來看,這樣子也代表這個菩薩有方便善巧,能夠調伏一切眾生。所以表面上雖然是吃虧,事實上那是他的一種能力,所以說他有能力來調伏眾生。

我們可以看,在《法華經》中有一段經文,也可以來代表,佛陀祂能夠調伏眾生的能力。《法華經》卷2〈信解品〉:「其父先來求子不得,中止一城;其家大富財寶無量:金、銀、琉璃、珊瑚、虎珀、頗梨珠等,其諸倉庫悉皆盈溢;多有僮僕臣佐吏民,象馬車乘牛羊無數,出入息利乃遍他國,商估賈客亦甚眾多。」,《法華經》中有一個叫窮子喻,就是說有一個大富商主,他有一個兒子跑掉了,然後他要去尋找這個兒子。這個大富商主,事實上就是世尊的一種譬喻;這裡就有說到這個大商主,他有非常多的財富,而且他還有非常多的僕人,乃至他有大臣來輔佐他;從這裡就可以看到,事實上這個大商主,就是因為他能夠以他廣大無邊的金銀財寶,而這金銀財寶不是只有世間的財寶,乃至有出世間的法財,還有世間出世間的法寶,來布施給眾生。所以就有一切的眾生,願意來跟隨這個大商主,來共同營利;乃至最後他能夠有種種的出入息來遍及他國。也就是說一切的眾生,其實都曾接受諸佛的布施,因為這樣子,所以一切眾生值遇諸佛的時候,事實上都應該禮拜供養;而這禮拜供養,其實不是佛陀多得,而是眾生感恩於過去諸佛行菩薩道時候的布施,所以他能夠回報;而那個回報不過是一些利息而已啊!所以這經文有說到「出入息利乃遍他國」,也就是說即使是在他方的國土,一樣所有的眾生都要供養諸佛,因為那不過是一些利息而已;這也代表說,諸佛能夠調伏眾生的道理。

接下來的就是說,要能夠時與非時,也就是說在行布施的時候,不能管時節因緣;也就是說,不能說我是初一、十五才行布施,其他時間我不行布施,這樣子就有時與非時。行布施的時候是有因緣就應該要布施,而不管哪一天或是怎麼樣的日子,不應該這樣子!如果能夠這樣子,才是能夠真正供養施波羅蜜的。

這裡有說到,這個四個事情裡面的第二事就叫作離對。為什麼叫作離對呢?離對就是說,我們一般人,如果說擁有了財富之後,就被財富所繫縛,就認為說這個財富是我的,就很慳惜這個財物,不願意去布施。我們從修學佛法的眼光來看,這個就是被財物所繫縛了,那這樣就有對——也就是我們面對了財物,就被財物所綁住。所以我們要修布施,事實上就是要能夠離對,離開財物對我們的束縛,這樣子我們無所畏地去行布施,沒有任何的畏懼的方式去行布施這樣才能夠離對。而這也是符合實證般若的道理,因為實證第八識如來藏的時候,可以知道第八識離一切法的繫縛,連世間的財物,乃至一切的色法、心法,對第八識如來藏都無所繫縛;既然無所繫縛,所以第八識如來藏,也遠離一切的對立。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要修施波羅蜜的時候,事實上應該要能夠離對,離開被財物所繫縛的那個情況。

接著要說自利,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想要布施,或是布施的時候、或是布施之後,他能夠歡喜,然後不生後悔的心 ,那這樣子這個人未來,一定就可以獲得人天的果報。譬如說他能夠生到欲界天,去享受天福;乃至能夠修種種的福德之後,他就有閒暇,未來就有修禪定,然後生色界天的果報;乃至最後因為累積廣大的福德之後,福慧圓滿而成就佛道,這就是自利。

利他就是「能令他人離於飢渴苦切之惱」,也就是說別人有飢渴的情況、有危難的時候,我們能夠幫助他,依於布施波羅蜜的道理來布施他,讓別人也可以來離開飢餓、渴乏乃至苦切的這種痛苦,這樣的話就是,能夠幫助他人而能夠利他。

接下來佛陀又說,戒的方面也有四個事情:「戒方四者:一者莊嚴菩提、二者離對、三者自利、四者利他。莊嚴菩提者:優婆塞戒至菩薩戒,能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初地根基,是名莊嚴。既受戒已,復得遠離惡戒無戒,是名離對。受持戒已,得人天樂至無上樂,是名自利。既受戒已,施諸眾生無恐無畏,咸令一切離苦獲安,是名利他。」

佛陀接著說,在戒的方面也有四個事情:首先就是要能夠莊嚴菩提,也就是說要受持優婆塞戒,乃至菩薩戒。要受持種種的戒法,乃至最後要受持菩薩戒,這個意思就是說,一切的佛弟子最後,都要依於菩薩戒,然後這個戒,是可以令人最後成佛的。所以有些人認為,如果實證之後是沒有戒可持;可是這個沒有戒可持的意思,並不是說完全沒有戒,而是沒有戒相而說無戒;可是這個無戒,事實上還有一個叫作道共戒。所以平實導師在《禪─悟前與悟後》的下冊裡面,就有提到一個實證般若——也就是一個明心的菩薩,他的功德正受裡面,他就有所謂不著有戒,也就是對於三界有,依於三界有而施設的戒法,他已經不執著了。為什麼?因為依於三界有而施設的戒,事實上它是一個有相的戒,它是一個比較死板的戒。可是菩薩要在世間廣利人天的時候,會有種種的因緣,他必須依於種種的因緣,來利益眾生,這個時候他就不著於有戒,乃至不非戒取戒。也就是說有些外道所施設的戒法,譬如說,規定一個人一天要打坐幾個小時,要連續多少天之後,他就可以獲得開悟的智慧,能獲得明心的智慧;或是說以能夠每天打坐不停,持續幾百座,來作為明心的一個標準,這樣子叫作非戒取戒可是一個真正明心開悟的菩薩,他知道明心開悟事實上是實證第八識如來藏,其實跟打坐的時間長久不一定相關,所以說這個時候,就能夠不非戒取戒。

另外導師還說到不取相戒,也就是說有些戒,它是有戒相的,那是依於某一個因緣而施設;可是有些情況,菩薩在行菩薩道的時候,是有種種的因緣,那種情況不一定是符合那樣的戒相所施設的因緣,那個時候對於那樣的戒相,事實上他不去取。所以說一般的取相戒,都是約束身行跟口行的,可是菩薩實證了第八識如來藏之後,他所依的是心地法門,是依於他的心行。這個時候,有時候某些情況之下,為了利益眾生,他必須要作一些某種身行跟口行,作了這些身行、口行,目的是要利益眾生;可是表面上他的身行、口行,是有所不清淨的。譬如可能會責備某一個人愚癡,責備眾生愚癡,表面上是有些不清淨,可是他的用意是要讓眾生能夠警醒說:他錯了!他是陷入無明的狀態裡面,所以要責備他是愚癡。可是就一個菩薩的心地法門來說,以他的道共戒來說,要警醒眾生讓他不墮入無明,那才是重要啊!所以有時候我們在經典裡面,也看到佛陀會責備外道是一個愚癡,乃至會責備外道說他是畜生;事實上這個都是為了要警醒眾生,所以心中起的是善念;是要警醒眾生,不讓眾生掉入愚癡裡面,不令眾生掉入畜生道裡面去。所以依於這樣子的道共戒,所以一個實證般若的菩薩,他是不取相戒的,因為依於佛陀的教導,是應該如是而行啊!最後乃至不取佛戒,因為 佛陀所施設的戒法,事實上所有的佛戒,統統都要使眾生獲得利益;所以菩薩依於利益眾生的因素,所以作了種種的行,其實真正才是能夠暢佛本懷的;既然是要暢佛本懷,就不會被佛陀的這個戒相所約束。因為佛陀施設佛戒的意思,也不是在約束這樣的菩薩啊!而是在約束一個還不懂得心地法門,還沒有道共戒的ㄧ般人。

所以佛戒是要約束還沒有實證心地法門,還沒有道共戒的ㄧ些佛弟子。對於有心地法門,有道共戒的菩薩,佛陀就不以佛戒來約束,所以一個菩薩最後是無戒可持;可是這無戒可持的意思是說,對於佛陀所施設的種種戒法,他不是不持守,而是依於他的道共戒的所知他去持守,所以表面上有時候他持守得非常的嚴謹,可是有時候眾生會以為說,這個菩薩怎麼有些戒沒有持好呢?其實不然,那是因為這個菩薩,他依於佛陀所施設,所依於實證第八識如來藏而建立的道共戒,這菩薩在持守他的心地法門,持守他的心戒、持守他的道共戒。因為這樣的緣故,所以說一個菩薩最後是無戒可持,可是他的無戒可持,並不是真正無戒,而是因為他有道共戒在持守;因為他有他的般若智慧,能夠審度時勢來利益眾生,因為能夠這樣子利益,這樣才是能夠莊嚴菩提,才令菩薩的智慧能夠超越一切的人天,所獲得的福德智慧,也能夠超越一切人天,所以說這樣子才是持戒波羅蜜的一個重要的要點。

今天我們就先跟各位介紹到這邊,謝謝各位菩薩收看。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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