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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集
由正緯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大家繼續收看「三乘菩提概說」。我們這個系列談到的是五蘊,今天要來給大家談五蘊的最後一個,叫「識蘊」。
還是一樣,在每一次講述之前,先簡單地幫大家複習一下。五蘊的內涵就是色、受、想、行、識,對於這五蘊,色蘊最直接的理解,可以說它就是我們的色身;受跟想,就是我們的感受,我們的[了知、]想像、思想等等,受跟想是我們一般所能夠(當然也都能夠)直接掌握的名詞;那行的部分(色受想行的「行」的部分)呢?行,我們說一般人所感受到的行,就是色(就是我們的色身)搭配我們心理活動的受跟想,在一段時間內連續變化的[過程],就叫作行。所以我們在前面幾個講次裡面跟大家說,「色」是怎麼樣的虛妄不實,「受」跟「想」和「行」分別又是怎麼樣的無常變化。如果說我們對於「色」跟「受」及「想」,乃至於「行」的這些事情,如果我們沒有認清楚它的本質,我們反而把它執著成是一個真實的存在,並且我們還念茲在茲、心心念念都一味地要去追求色蘊、追求受蘊、追求想蘊、追求行蘊的話,由於它們本質上就是這樣子的無常變異,甚至是剎那剎那變異,所以當我們心心念念要追求這些事情的時候,自然我們就一定會引生許多的煩惱出來。並且,這些東西[色等五蘊]既然都是無常變異的法,而我們如果談到修行的話,當然修行就一定要有非常肯定、非常真確的目標,所以色、受、想、行這些事情,由於無常變化,當然就不會是我們修行的目標,反而是我們修行應該要看破的事情。
我們剛才談到了五蘊(色受想行識),這個色蘊是指我們的色身,受想行識談到的[內涵]都是我們心理的這些功能作用。那我們前面講過的受、想、行這三件事情,是一般人比較能夠直接予以體會的;一般人比較難以直接體會的,是受、想、行運作的根本,叫作「識」。因為「識」這件事情談到的就有「了別」的意思,所以我們說,如果我們要對一個境界有所感受的話,當然我們先要接觸、分辨這個境界,分辨了之後,然後我們才能夠有所感受,說這個感受到底是順我們的意、還是逆我們的意。所以,「受」這件事情它的根本就在於我們要對境界能夠有所了別,所以受的基礎一定是在於識。而且,同時我們也談到了「想」,因為「想」我們談到了(我們給各位舉過例子)「想」就非常像是(好像是)我們用照相機去取眼前的境相一樣;那「想」也是我們的心去取(對眼前的境界取)一個相。既然要取相,當然就有牽涉到分別的作用,所以我們說,想蘊本身也是以識蘊作為基礎的;因為所有一切想,都是要對境界[的相貌]有所分別的。既然受跟想都是如此,那我們剛才談到「行」這件事情的時候,說它本質上就是[身口意]連續活動的軌跡,所以既然是這樣子的話,行蘊本身當然也是要以識蘊作為基礎的。所以我們跟大家說,識蘊是一切心理活動的基礎。
識的本身,我們精確來看,識蘊的本身又分成了六個識;各位菩薩如果前面幾集有收看的話,我們曾經提到過,我們說一個人所有完整的心識應該是有八個心識。可是就這八個心識來講,第七識跟第八識由於行相比較微細,需要花比較多的功夫才能夠觀行、才能夠找得到;所以,這第七、第八識,一般來講,我們都是保留在大乘的修行裡面才會詳細地為大家來講解。至於說對於一般的觀眾,或者是對於一般初學佛的修行人來講,我們說(對於一般的人)應該要先掌握解脫的知見,要先把解脫[知見]的基礎給扎穩;而要把解脫[知見]的基礎扎穩,就須要對於五蘊[的內涵]有所掌握;那對於五蘊要有所掌握,這裡面其中的識蘊,我們談到的範圍就只有到前面的六個識。因為這六個識(這六個識我們等一下會給大家講解,會讓大家知道這六識),其實也都是像受、想、行蘊一般,祂們也是一樣剎那剎那在變化,也一樣具有虛妄不實的本質。那知道了這個之後,從此以後就不會把這六個識當作是像個寶貝一樣的在執著,甚至在生死之間都牢牢抱住不放。如果能夠了知六識[無常的本質],並且能夠知道六識「真正的滅盡」關係到解脫,這樣子我們才能夠進一步地來談,接下來要怎麼樣觀行第七識的運作,接下來又是怎麼樣能夠找到每一個人本來具有的清淨本心,也就是《金剛經》、《心經》所說的那一個清淨本心,那就是第八識。所以,我們說後面的七、八識,我們都是留在大乘法裡面再來詳細地講述。所以我們在這個講次裡面,也都是集中跟大家說前面的六個識。
前面的六個識,這裡面(六識裡面)的前五個識,就是對應到我們的五種感官機制,也就是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跟身體所牽涉到的五種感官機制。這五種感官機制中,眼識的這個分別對象(我們說眼睛這個感官機制,它裡面牽涉到的識就叫作眼識),眼識很顯然就是要來分別什麼呢?分別當前境界裡面跟「色」有關係的事情,就是物質界有關係的這些、我們[視覺區]呈現出來的這些色塵方面的事情。具體來說,就是眼識會看到什麼呢?會掌握到色彩,掌握到明暗,掌握到大小,掌握到形狀。[編案:眼識本身只了別顯色,其他包括形色、表色、無表色則為與眼識同境界的意識所了別;由於不離於眼識的境界,所以一般人都會將眼識與意識對色塵的分別歸為眼所看到或者見到。]那麼耳識呢?耳識相對應的(耳識所攝取的境界)就是關於聲音的大小跟高低,這些都是耳識[了別]的範圍。鼻識就是嗅聞到的是香的或是臭的,這是鼻識[了別]的範圍。那舌識呢,就跟味覺有關,所以舌識所攝取的,是所謂的一般我們常常講的,像酸、甜、苦、辣、鹹等等的這一些味道。那身識呢?身識牽涉到的就是我們的觸覺,所以會談到的是,這個現前我們[身體]所觸到的對象,到底它軟硬的程度,或者它是光滑的還是粗澀的,或者是粗、細,或者是冷、熱等等;這都是我們的身體在接觸到外境的時候,所會引起的所謂身識[的了別]。所以我們可以說,我們人的八個識裡面的前五個識,就是對應我們的五種感官機制,也就是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所對應到的眼、耳、鼻、舌、身這五個識。
講了這五個感官機制之後,接下來這第六個識叫作意識。意識了別的狀況又是如何呢?我們可以跟大家說,前面五個識所描述的,都是個別感官機制所得到的所謂最直接、最單純的第一手的境界、第一手的資料;但是關於對這些資料作更進一步的分析,或者更進一步的分別,那就是意識在作用。
所以我們回頭來談,比方說眼睛會看到色塵,我們剛才講眼睛看到的色塵就是色彩、明暗、大小、形狀等等;可是如果針對我們眼睛看到的東西,進一步要分辨這個形狀到底是完整的圓形,還是說這裡面不是很正的圓形,或者說這個形狀跟金字塔的形狀很像,這些關於形狀的詳細分別,那自然就不是眼識負責的事情,因為眼識所看到的是第一手,作第一手最直接的了別,而進一步作細部了別的就是意識了,所以,真正關於眼前這個[東西的]形狀到底是不是像一個金字塔,那就是意識的了別。又譬如說,我們看到一個人的時候,除了直接看到膚色之外,其實我們也會看到這個人的表情是什麼、這個人神態是什麼,甚至說這個人氣質好不好,那關於這一些表情、神態、氣質,都不是眼識直接去看到所能了別的,而是透過這些我們眼睛所看到的直接的資料(在我們的腦海裡面),由意識去了別表情、神態跟氣質等。
同樣的,對於聲音來講,意識所瞭解的聲音範圍,就是會判斷聲音的音質好壞與否,或者是說它有沒有走音,或者是我們今天聽到的聲音是由哪一種樂器所發出來的等等,這些都是意識所了別的聲音的範圍。至於說香塵的話,我們剛剛說直接的就是鼻觸,鼻識去辨別是香或是臭;可是如果說針對目前這個香味,我們除了直接的[了別]香跟臭之外,我們還進一步能夠去分辨說,這到底是哪一個牌子的香水,或者是我們能夠分辨說,現在這個味道是不是代表了「家裡面的瓦斯可能沒有關好,必須要小心注意」等等,關於這個部分—對香塵的進一步分別,當然這個就不是鼻識[了別]的範圍,而是我們的意識在分辨。
味覺的部分也是如此,因為我們在味覺的部分所分辨的,舌識所分辨的是基本的這些味道(像酸甜苦辣鹹等等的這些味道);可是,關於說吃起來的這個味道,目前的這個食物到底有多少成分,是加了多少成分的巧克力,還是加了什麼樣牌子的可可,這些細微的了別,當然就是意識的了別。至於觸覺也是一樣。觸,我們說觸覺的本身除了根本的這些分別,比方我們說它是粗的,是澀的,是軟的,是細的,是滑的等等,關於這些了別,當然就是直接的觸覺;可是如果我們觸了之後,還能夠分辨說,這個我們眼前所摸到的棉被它到底絲的比例是含了多或少,或者是說這個棉被觸感舒不舒服[的觸受]、是不是合於我們的意等等,當然這些觸的細分就全部是意識了知的範圍了。
所以我們說,前面的六個識中,眼耳鼻舌身這五個感官機制,就是我們跟外界接觸的窗口,我們透過這些窗口得到了直接、簡單的感覺機制的這些分類;可是接下來,對這些從五個窗口進來的資料作非常精細的了別這件事情,當然就是由意識在作了別。並且,意識可以說是人類很可貴的一個資源;因為我們如果以所有一切傍生類來講的話,我們可以說跟這些傍生比起來,也許在五種感官機制上面我們不見得能夠比得上這些傍生們;比方我們說鳥類的視覺也許都比我們人好得太多了,一隻狗牠的鼻子可能比我們的鼻子要靈敏得太多太多。問題是,所有的這些傍生[即畜生道有情],牠們的意識跟人類相較起來的話,都相去甚遠。也就是因為這個意識的緣故,所以我們才能夠看到古往今來一切偉大文明的傳承,偉大的這些所有一切的知識,包含科學、文學、藝術等等,這所有一切都緣於我們的意識。甚至,我們講說,觀眾們今天有心想要探尋生命的真相而來學佛,那麼我們在學佛的過程中,所有用到關於思惟、理解等這些事情,也全部都是在意識的作用範圍裡面。所以,可見得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意識可以說是非常非常的重要,重要到我們甚至往往會覺得,意識就是我們存在的最主要價值。
我們這樣講就是說,前面講的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識祂們的共通性。雖然說意識相較於前面的五個識來講,祂是伶俐得太多了,並且我們剛才講,我們所知的一切幾乎都是由意識累積而來的;可是如果我們回歸到識蘊的本質(就是這六個識的本質)來看的話,我們說這六個識,祂們都是由於我們有相應的六根接觸了境界之後,才會產生的識。比方說,我們對於眼前顏色的判知,一定是因為我們的眼根(也就是我們的眼睛跟相應的視覺感官機制)觸到了[色塵]境界(觸到了顏色這些物質的法)之後,然後我們才會生起眼識。同樣的,我們說耳朵也是一樣,耳朵也是因為我們聽覺的感官機制觸到了聲音之後,就會生起耳識。那麼眼耳鼻舌身意的最後一個,意識的部分,其實之所以會生起意識,也都是因為我們有一個意根(也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的第七識),由於我們的意根接觸到意根所相應的法塵之後,就直接會[使第八識]生起了意識。當然就是說,這個部分我們之前也告訴大家,關於意根(第七識)、第八識這些事情,我們都會在大乘法裡面再詳細地跟大家說明。但是這裡總而言之,就先跟大家說,六識都是由於我們有相應的這些機制——六根,然後接觸了境界之後才產生了別的作用。
既然是這樣子的話,大家就很自然可以知道,因為[識蘊]每一個識的生起,都是因應境界而產生[編案:識陰六識是藉根塵觸為緣而由第八識生起]。境界,我們前面就已經說過了,我們說境界的變化,只要您的心思夠細膩的話,只要您的定力夠好,您不管是透過思惟的方式[編案:指已具有足夠的正確觀察],或是透過觀行的方式,也一定都可以確認,我們眼前的境界其實是在剎那剎那之間變幻無常的。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因為我們的六個識其實都是因應現前境界而產生的,如果境界是這樣子變化的,可以想見,我們的六個識也必然是這樣子剎那剎那[生滅]變化的。更加上說,我們如果是以前面五個識來講,前面五個識的產生,都是必須由我們的五種感官機制來接觸到外境,而這五種感官機制又是基於我們的色身(我們的身體)而產生的;那我們前面也說過了(當我們在說色蘊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跟大家講),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其實也都是在剎那變化的。比方說,我們從眼睛看得見來講,這個事情會隨著我們當天的身體等狀況,而產生看得見、看不見,或看得清楚、不清楚等等的差別,甚至隨著我們近視或是老花的狀況都會有所不同。所以可見,以前五識的生起來講,可以說不管是感官機制或者是所感知的境界,都一樣是剎那變化的。
對於接下來我們說的「意根接觸法塵而產生意識」這件事情來講,當然我們沒有時間跟大家談所謂意根的狀況,不過我們說,意根所接觸到的法塵,法塵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給大家下一個最簡單的定義:法塵其實就是我們接觸(透過五種感官機制)五塵進來之後,在心[意]裡面生起相應的境界,叫作法塵[編案:即五塵上五識無法相應了別之種種微細法]。正因為有法塵的存在,所以我們才有心法對於現前的境界作細部的了知;當然,如果從這個方向來看的話,法塵必然是緣於現前的境界、或者緣我們當下的境界而產生的,所以法塵當然也是剎那剎那變幻不停的。既然如此的話,意根在接觸法塵[使如來藏]生起意識的時候,所生起的意識自然也必定是剎那剎那變幻不停。更何況在以後講的大乘法裡面(各位觀眾應該都有機會學到),其實意根本身也是一樣的,也是一樣在剎那剎那變化著。所以整個來講,六識都具有無常變化的特性在,所以祂們不會是我們說的生生世世都能保有、都應該要信其有的「恆常主體」,更不會是我們修行的主要目標。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性質:這六個識,(我們說的是在人間)我們有五種狀況都可以看得到這六個識會斷滅。比方說,當我們睡得很熟、完全沒有作夢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完全沒有眼耳鼻舌身識,也沒有意識;因為睡覺的時候如果有意識的話,那就表示在作夢;既然睡得很熟沒有夢,就表示沒有意識存在了。所以,這個是我們可以觀察到的其中一種六識會斷滅的狀況。其他的,包含說我們昏迷了,比方當我們麻醉得很深的時候,或我們昏厥的時候,這時候當然也就是所謂六識都斷了;或者當我們進入正死位,或者是入無想定,或者是入滅盡定,這些狀況也能被觀察到六識都斷了。以上講的這些東西,可以說我們平常可以想到、可以觀察到的,就是睡熟了或者是昏迷(昏迷不醒的狀況)的時候,六識是斷滅的;既然是這樣子,那就很明顯的可以觀察到六識是會斷滅的,所以祂們當然不會是我們三世修行應該要追尋的目標。
當然就還是在這裡給大家簡單作一個總結:我們前面談到的色受想行識這五蘊,其實每一蘊它的特徵就是無常變幻、會斷滅;既然是這樣子的話,這個五蘊本來就是假「我」,所以我們自己所以為的「我」、所寶貝的「我」,其實真正是無常、真正是會斷滅的。那我們修行的第一步,就是要認知到「蘊我」的「虛妄、會斷滅」這個真實的樣貌。
今天就先跟大家說明到這裡。
阿彌陀佛!
※本文稿係依《正覺電子報》連載之弘法視頻文字稿置換,詳情請見《正覺電子報》第135期〈正覺教團弘法視頻文字稿連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