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自性見

第24集
由正德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今天我們要來持續成佛之道《宗通與說通》這一本書的「第二章、宗通」裏面第五節提到的「大乘通宗見道之岐路」的內容。

大乘法中的見道,必定是要通於宗門,這個宗門指的就是佛法的根本理體;這個根本理體指的就是,成佛的法道從因地到佛地,所修證到究竟成佛,所依據的是同一個,指的就是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的第八識如來藏心。這個根本理體,不只是成佛法道裏面所依據的,同時也是二乘人修證要解脫於三界生死輪迴的、所證涅槃的本際;也依據於因為有這個根本理體的存在,所以二乘人所修的解脫道,才不會落入斷滅法中。一切的菩薩在大乘法中見道所證的,都是同樣這一個第八識如來藏心,這樣子叫作通宗見道;可是假如所證的不是這個第八識如來藏心,就走到岐路去了。為什麼呢?因為這一個根本理體,衪是不能改變的。從因地到佛地,每一位有情眾生,只要修成佛之道,所依據的一定都是這個根本理體,這樣子最後成佛,才能夠成為說「佛佛相同」——佛道最後成佛的內容完全相同。

所以,我們根據這個道理來為大家解說,什麼樣的內容是走到岐路上去了。除了前面已經由正偉老師為大家解說的「常見」與「斷見」以外,接下來還要為大家解說的是「自性見」、「邪見」、「外道見」這三種。

這個自性見、第一個,就是要為大家說的:自性見它為什麼叫自性見?自性見的相貌又是如何?也就是,有情眾生有的也很想探究他的生命的本際到底是什麼,在沒有能夠聽聞熏習佛法正知見的情況之下,他只能在自身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中探求;但是又發現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都是虛幻不實、沒有真實的,想要去探尋那個能夠出生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法,久久推尋,可是就不能知、不能證;在不知不證這樣一個我們說佛法的根本理體——第八識如來藏心的時候,他就會去想像,想像說是什麼法能出生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可是我們剛剛說,佛法的根本理體這個第八識如來藏心,祂是具有能出生萬法的真實空性存在的;可是在不能知、不能證有這個法的存在的時候,他去探求能出生他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情況之下,他就會去假想施設。這樣的情況就會存在著過失,因為它不是真實法。存在著什麼過失呢?存在著說:他自己認定的這樣子能出生他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法,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空性;可是這樣的情況之下,卻不能來毀壞他生死輪迴的煩惱因,也不能實證解脫,有這樣的過失存在。我們就來用實際的例子來為大家說明,所說的自性見有哪些。

第一種自性見就是講,在古印度的時候,有一種哲學派理論,他們推崇一位叫作迦毘羅的仙人為「世尊」;這一位迦毘羅他主張有一種「冥性」能出生諸法,這樣的一個冥性不可知、不可證;那不可知、不可證呢,可是他們又認為這個冥性能夠出生的法總共二十五個,如果說你能夠去瞭解這二十五個法,那就有智慧能夠解脫,不能知道這二十五個法,你就不能解脫;這樣的一個理論,在梵語裏面叫作「僧伽」,我們漢語把它翻譯為叫「數論」。這個數論學派,他們認為他們的迦毘羅是世尊,而不僅僅說只有佛教的佛可以稱為世尊。他們這樣的離於實相心的心體的理體來求解脫道的理論,可是事實上它不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所想的是一個不可知、不可證的一個冥性,也不知道是什麼而思惟揣測出來的,所以佛門就稱他們為僧伽外道或數論外道。因為它就是外於真實法,外於真實心,外於真實可以到達解脫、可以到達真實究竟成佛的理體來求法,所以佛門稱為叫外道。

這個理論是什麼樣的理論呢?他們主張,這個「冥性」與貪瞋癡三毒可以合,合了以後,它的自性就能夠增廣增勝,就能夠出生萬有,那麼這樣一個自性,他們就稱說這叫「勝性」。這是第一個他們的主張。同時認為說這樣的自性,能夠增勝增廣以後,就把它稱為——增勝增廣的這個勝性又把它稱說是一種「大」或者「覺」;同時又認為,這樣的有增勝增廣的自性起用以後,有個自我能夠來知境界,能受用境界,自性起用有一個「我知」;這個「我知」其實就是數論外道主張的「神我」。所以,數論外道裏面其實兩個主題:第一個就是一個冥性,第二個就是神我。所以,以冥性來合三毒——貪瞋癡三毒,接著又認為有一個以思為體的神我;這兩法為主要的內容,來出生總共二十五個法。那麼二十五個法呢,除了前面的這個冥性,以及後面他們說的這個能思的神我這兩法以外,還有二十三個法,指的是什麼?指的就是他們說的自性增勝增廣以後,這一個的大或覺其中一法,再來就是他這個神我,能夠觀察自我需求境界,所以有一個我慢我執,就另外一個法又出現了;因為這樣子,所以能出生色、聲、香、味、觸「五唯」,再出生地、水、火、風、空「五大」,又出生了眼、耳、鼻、舌、身「五知根」,再出生了什麼口舌、手、足、小便處、大便處這樣五種「作業根」以及「心平等根」。這樣子加起來總共二十五法。所以就以這二十五個法,認為能夠次第出生有情,來受用一切法,這個就是他理論的一個概要。

在當時古印度的時候,有數論外道他就入了一個金耳國——當時那一國的名字,他們以鐵鍱腹、頂戴火盆、擊論鼓,想要請求與佛教僧人論義;這個數論外道就與佛教僧人開始來論義論辯。數論外道主張說地、水、火、風是常,為什麼?他說:「現在都沒有念念生滅。」與外道在進行辯論的僧人就責難他說:「現在一定有轉變滅,因為以後劫壞的時候會滅。」可是,這個外道就反而責難這個僧人說:「現在沒有念念生滅,以後一定不會滅,因為你看現在山河大地沒有滅。」那時候那個僧人一時沒辦法回答,所以外道數論他就誹謗這個僧人說:「哎呀!你佛教僧人不如我外道。」當時的國王信受這個數論外道,結果就賜給這個數論外道千金賞賜他。數論外道為了彰顯說他自己有這些功德,就造了一個七十行頌的論,來論頌他的數論的理論;同時,因為國王賞賜他千金,就把他的論稱為《金七十論》,來申論數論的宗旨,頒布在各個地方來弘傳,由地方來弘傳。

後來,世親菩薩造了《勝義七十論》,來破這個外道的《金七十論》,因為數論外道的理論主張其實是有大過失的。他的過失有哪幾種,我們也來為大家說一說。

第一種,在《金七十論》裏面所說的心平等根,他們說是分別為體,但他說是這個肉團心,這最後一個心平等根,他們說那個叫肉團心;可是肉團心它是色法,色法又如何能夠分別呢?如果是說以分別為心,那又不是色法!如果說是以分別為心,那也不是平等!為什麼呢?因為要分別色塵的是眼識,分別聲塵的是耳識,分別香塵的是鼻識,分別味塵的又是舌識,分別觸塵的又是身識,分別法塵的又是六識;六個識各個境界都不同,又哪來的平等可說?沒有平等的基礎可說。這個是第一個過失。

第二個過失就是:數論外道主張,神我是以思為體的,他認為這個思就是我,思跟我是一體的,這樣的思性質是常、恆常不變的。可是,假如說他的思是恆常不變、是常住的,它不應該待緣而有。為什麼我們說它待緣而有?因為它得要冥性與貪瞋癡三毒合以後,才有這個神我出現,不是嗎?有了神我出現,要知於境界、受用境界才有這個思;那麼這樣一個需要待緣而有的法,怎麼可以說是常住法呢?所以,他們主張說這個「神我以思為體,思即是我、我即是思,而其性常住」這個部分,其實就已經呈現過失了;因為常住法是不應該待因緣而有的,應該本來就在的。

那麼他的這個過失接下來第三點是什麼呢?也就是說數論外道主張:這個神我能覺知一切境界、受用一切境界,能夠證知一切境界;又主張說這個神我體是常。可是我們來看,覺知境界、受用境界、證知境界,假如說都是它的神我的相貌,但是要覺知境界、受用境界,可都需要剎那變異的;如果沒有剎那變異,又如何來覺知這些境界呢?譬如說電影院在放電影的這個膠片,如果膠片它都不動,那又如何能夠覺知這個電影的內容呢?所以這個膠片得一片一片一片的不斷的播映,剎那變異過去,才能夠讓這個影片的內容被覺知,不是嗎?所以,覺知本身就是需要這樣剎那變異的。他主張說這個神我「體是常,能夠覺知一切境界,受用一切境界」,它這個神我的相貌就變成是什麼?有剎那變異的法;既然有剎那變異,那跟「常」於理論上又產生矛盾。所以,他的理論主張的常,可是表相上、實質上也卻都是「無常」。因為什麼?有剎那、有變異。那既然有剎那、有變異,那就不是常。這樣的道理分析出來,一看就知道自己產生矛盾。

那麼在第四個他這個數論外道主張的過失在哪裏呢?他認為說、他主張說:它這個神我體是常,然後能夠觀察自我需求,需求境界,所以就生了我慢、我執。但是,數論外道這樣的主張,這個我慢我執,其實呈現出來的就是意根;因為意根祂就把這個能出生祂的、也是出生五蘊法的如來藏,當作自我,所以計著一切法都是「我」,而生起了我慢我執。同時,這個意根祂也不是常,因為意根經過佛法中的見道、修道,去消除、消滅祂在三界生死中的貪瞋癡,把這個貪瞋癡滅了以後,意根就能滅了。就像二乘人,二乘人修習解脫道,他就是把他自己這個意根執著於在三界中的自我的這個部分,從這樣的斷除欲界愛、色界愛、無色界愛這樣除了以後,最後他能夠解脫於三界生死,那意根就不再現前了。所以,意根基本上祂不是常法。因為意根雖然是經過貪瞋癡這個法而現起的,可是貪瞋癡本身並不能出生意根;要出生意根得要有一個我們說的根本理體——這個第八識如來藏,含藏了貪瞋癡這些煩惱習氣的種子,還有含藏著意根的種子,藉這個我執煩惱來把意根現起;所以意根本身的存在,也不是自己本來就在的,也是要因緣的,而且祂還是能夠除滅的。同時意根要受用現象界的六塵諸法,還得要利用六識:祂第一個一定要先運用意識,藉著祂意根觸法塵,把意識現起以後,通過意識對六塵的分別領納,來受用六塵;而且意識要能夠在六塵中分別六塵諸法,還得要藉著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個識,祂意識才能夠分別五塵諸法。這些道理,都不是數論外道所能知道的。所以數論外道主張說,這個神我「體是常,覺知受用六塵,然後在境界中生起我慢我執」,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來看看他們矛盾在哪裏。因為第一個他說神我體是常,可是這樣子常法又具有我慢我執的染污,常法是不能變的,這樣子是永遠不能除掉染污的;永遠不能變異的法,永遠這個神我有染污,又如何解脫?不能除掉,因為常法不能變異。所以我們說,外道法基本上是不能到達真實解脫的,因為這個道理已經呈現了很明顯的過失了。所以這是他的第四種過失。

那麼接下來還有第五種過失,也就是說數論外道他主張說:這個冥性是萬法的根本,然後這個冥性與貪瞋癡三毒和合之前,自己有一個自己存在自分的一種自性;然後與貪瞋癡三毒合了以後,又能夠起用,起用以後又產生了勝性。所以想像著說有一個這樣的不知不證的一個自性存在,最後又能夠產生勝用,出生萬法,這是他們理論裏面是這樣子的。但是假如有人問他:「那你這個自性在哪裏啊?」他就會說,自性不可知,所以才稱為冥性——冥性就是不知道是什麼的,但是想著說有這樣的自性。但是大家想一想:不可知的法——如果說實相的法是不可知的法,因為出生萬法的法是實相的法,也就是一切法出生的根本是不可知不可證的,表示什麼呢?表示這樣的法都沒有辦法驗證,誰也沒有辦法驗證,因為不可知不可證;不可驗證的法誰都可以想像,不是嗎?你也可以想像,他也可以想像,每一個人都可以想像;每一個人想像,一定不是同一個,因為是想像出來的,而不可知不可證。你所想像的我不能知不能證,我想像的你也不能知不能證,自己想像自己都不能知不能證,那麼就表示,那就沒有真實可證的法界實相存在了。這樣的話不是一切法都成為戲論了嗎?所以說,對於所謂不可知不可證的這個冥性,基本上在道理上已經存在著「不可驗證」的一個過失存在。

因為我們跟大家說,這個佛法的根本理體,我們說是大乘見道的一個宗門,一定是大家所實證的是同一個。為什麼?因為都要可以驗證。一千年前、兩千年前、一萬年前,甚至於未來的一千年、兩千年以及現在,一切菩薩所證都是可以驗證的;驗證出來都是同樣這一個根本理體,而且沒有過失,不是出自於想像的;這樣子才可以說是佛法中的宗門,佛法的成佛之道的根本理體。這個道理才能成立。所以對於這個數論外道,第一個這種自性見,他想像著一個不可知不可證的一個自性能出生萬法,然後依於因為自己的我執煩惱沒有斷,而來思惟著有個神我,所以過失很重。

這個部分的自性見,我們解說到這裏。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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