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實義菩薩?(二)

第59集
由正文老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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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我們這一集要繼續跟各位來說明:實義菩薩的第十一個條件,第十一個條件是在說要教眾生「菩提易得」。我們上一集講到說,為什麼會走到一個法義辨正的這樣子一條路上面去?其實就是為了要教導眾生「菩提易得」的這樣子的一個法,所以正覺才會演變到走到法義辨正的這一條路;就是因為我們一直在講:開悟不難,但是諸方大師都說:開悟極為困難!在正覺同修會裡面,菩提真的是太易得了,所以很多眾生就生起了輕賤想;可是,佛世本來就是很容易悟得的,許多人聽聞 佛陀開示,當下就悟入了,這樣才是正法!哪有真正的正法隨學很多年以後還是悟不了的?我們看大乘經的記載,大乘經的記載裡面 佛說一次法,就有幾億人、天證悟,也有已悟的菩薩因此而證得無生法忍,從三賢位就進入到初地去了,這樣才是正法;所以我們應該對眾生講菩提易得,促使他們生起大信心。為什麼 佛告訴我們要常常教導眾生菩提易得呢?因為菩提易得才可以算是真正的實義菩薩,都是為了想要使宗門了義正法不至於斷絕,佛種也就不會中斷了。所以實義菩薩必須常常告訴眾生「菩提易得」——不但二乘菩提容易得,大乘菩提也容易得;才能讓聽你說法的人在修證佛菩提時不生恐怖心。大阿羅漢不敢迴心而向大乘,就是因為怕佛道難成,因為怕菩提難悟;你向眾生不斷地開示菩提易得,眾生聽一遍不信,十遍倒有一點信了,聽上一百遍大概也會信一半;如果你每天跟他講,講上十年他們就會全然信受了,因此他就會勤修精進,就有證悟的機緣了,佛菩提的種子就不會斷滅,這是實義菩薩的第十一個條件。也就是要教導眾生「菩提易得」,不可以像一般人說:「開悟哪有那麼簡單?開悟是不可能的!」在這邊 佛就明白地教我們,要教導眾生必須要教導眾生是「菩提易得」。

那第十二個條件是要輕賤煩惱,要看不起煩惱。煩惱有很多種,世俗法的財色名食睡,那是世人的煩惱;佛法中的煩惱是斷不了我見,證不到初果,這是二乘人的基本煩惱;大乘人的煩惱則是悟不了,找不到如來藏,明不了真心。找到真心如來藏如何悟後起修?所以心中就會起了很多的煩惱;這種煩惱是不可以輕賤的,因為這是善法貪、這是善法欲,斷了就成不了佛的;所以這種煩惱—這個法貪—是必須要保留的。但是如果遇到不喜歡的人,看了就討厭,這個煩惱應當要輕賤,要把它丟棄,不可一天到晚抱著這個煩惱不放。要讓這個煩惱對我們不能自在,而我們對那個煩惱能得自在——想要丟開的時候隨時可以丟開。當煩惱不能掌控你的時候,你就可以說是大力士了;因為大力士都沒辦法掌控煩惱,力氣再大也沒有用;你卻於煩惱中得自在,由自己掌控煩惱,這才是真正的大力士。於彼煩惱而得自在,煩惱卻無法奈何你,那你就是實義菩薩了。

接下來 佛又接著開示說:「心不放逸常修忍辱,為涅槃果持戒精進,願為眾生趨走給使,令彼安隱歡娛受樂,為他受苦心不生悔,見退菩提心生憐愍。」(《優婆塞戒經》卷2)實義菩薩的第十三個條件是,心不放逸常修忍辱。這是說:心要常常住於法上,不放逸。住於法上而不放逸,這才是真正的苦行。一般人修的苦行,是一天到晚出坡,然後晚上不倒單,坐在那邊打瞌睡,辛苦自己,說這樣是苦行。但這其實不是真正的苦行,真苦行是中道之行——不苦不樂;不苦是身不受苦,不樂是心不貪於五欲,常能制心於一處。若不是在佛法整理思惟上用心,那就是憶佛而淨念相繼,不然就是一念不生地出坡,這才是不放逸。修身苦行的人出坡種菜時心中若在打妄想,身體勞累辛苦時在打妄想,那就不是真苦行了,而是放逸了。佛法的修行全都在「心」上用功,可是他專在「身」上自苦,那種用功是「心外求法」,是佛門外道,那種苦行不該是佛門中人所應該修的。平實導師也常說:「心不放逸,名為苦行。」也只有心不放逸才能修忍辱,修於生忍,修於慈忍,修於法忍,能於深妙法安忍而不動搖,才是真正地修忍辱行,這就是實義菩薩的第十三種條件:心不放逸常修忍辱。

實義菩薩的第十四個條件是:為涅槃果持戒精進。這是說為了修證涅槃果而持戒精進。聽到應該修涅槃果,有的人就會說:「那就應該趕快證有餘涅槃、或是無餘涅槃。」錯了!因為這是菩薩的戒經,不是二乘人的戒經;所以我們所說的「菩薩正行」依止的《優婆塞戒經》,這是依止著菩薩的正行在說的;所以這裡的涅槃果應該要有四種:也就是說,除了我們前面所說的二乘的兩種涅槃—有餘涅槃還有無餘涅槃—以外,還要再加上明心所證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一直修到佛地才完成了「無住處涅槃」,具足四種涅槃才是成佛之道所證的涅槃果。為了這四種涅槃的果實,要努力好好地把戒法守持好,要精進修學般若中觀的見道、別相智、一切種智,才能成就四種涅槃,具足大乘法的四種涅槃。如此持戒精進修證四種涅槃果,是實義菩薩的第十四個條件。

實義菩薩的第十五個條件是:願為眾生趨走給使,令彼安隱歡娛受樂,為他受苦心不生悔。這是說,要願意為了眾生的利益而親近眾生,並為他們奔走,供給他們所需的財物,宣說他們修行所需的法義,乃至供眾生使喚,當眾生希望你為他們作事的時候,你能幫忙他們,讓眾生可以安隱。安,就是心得安止;隱,就是不會曝露在外而讓人攻擊;這就是安隱。不但如此,還要能使眾生獲得歡娛而喜愛世間樂乃至法樂。這樣為眾生受苦,心中始終不生後悔之心,這就是實義菩薩的第十五個條件。

實義菩薩的第十六個條件是:見退菩提心生憐愍。就是說,假使看見有人退失於菩提心,要憐愍他們。退失菩提心其實是正常的,因為《菩薩瓔珞本業經》裡面曾說,當時有幾億人、天聞 佛說法而開悟,可是其中卻有八萬人退失,那又怎麼說呢?所以,佛親在世間的時候,提婆達多尚且會退失,更何況我們呢?所以不會退失的法才是有問題的,因為眾生最喜貪的就是覺知心自己,當他們的我見、我執深重的時候,一定喜愛覺知心、離念靈知心自己,不會退失的。直到聽聞正法,知道自我是生死輪迴的根本,才肯死掉自己,才願意承認自我的虛妄,否則永遠都會執著五陰中的識陰離念靈知心,永遠死不掉自己,也就無所謂退轉可說了。佛菩提所證悟的標的是「如來藏」,祂是很現成的,現成到你無法承認祂,現成到你不敢認定祂就是如來藏,跟你明說了也不信!所以得要先教你正確知見:「法離見聞覺知、實相離言語覺觀相、一切法無知。」建立正確方向以後,再讓你尋尋覓覓,不斷地否定五陰的種種變相,死掉自我以後,才敢承擔起第八識心,才能保住自己不退失於佛菩提的見道,這就是五濁眾生的心性。那還有一種情形明講了也不會退失,就是人壽八萬歲時。人活到八萬歲的時候,在人間學到的教訓已經夠多了,不會再胡亂搞怪;學乖了就不會太大膽自信滿滿倡言:「我已經證得了佛地真如,我是大法王。」就不會這樣子妄語、這樣子妄言自信滿滿地說這樣子的話。但是其實不必等到人壽八萬歲,只要活到五百歲,這些教訓人們一定早都已經受過了,一定都有些經驗,何況活到八萬歲時什麼教訓沒有學過呢?到那個時候 彌勒菩薩成佛,祂今天晚上出家,半夜成佛,明天開始說法,為緣已熟的人明講,大家都會信受的。人能夠活到八萬歲的時候,智慧比較高了,對正法一定會有所認知而不敢誹謗的;那時連天魔都會來護持 彌勒尊佛的正法,還有誰敢誹謗 彌勒尊佛說法?所以人壽百歲以內的時候會有人謗法,這是正常的!有人會退失,那也是正常的!全部不退才是不正常的,那一定是意識心的境界。當我們看到有些人退了菩提心還自以為增上,我們要對那些人心生憐愍,要歡迎他們隨時歸隊、隨時回家,要這樣子想。因此說,你如果想當實義菩薩不想當假名菩薩的話,一定要生起憐愍心,一定要對眾生生起憐愍心。

接下來,佛又接著開示說:「能救一切種種苦惱,能觀生死所有過罪,能具無上六波羅蜜,所作世事勝諸眾生,信心堅固修集慈悲,亦不悕求慈悲果報。」(《優婆塞戒經》卷2)我們逐一來說明,第十七個實義菩薩的條件是在說:能救護一切種種苦惱。譬如說有人誹謗正法想回頭,可是他有很多的苦惱,因為被共犯團體串聯住了,離不開了。串聯的手段是很厲害的,被串聯住以後,有心想回頭時也是很困難的;如果你知道了,要想辦法幫他們把串聯的鉤鎖給脫鉤,你得要有方便善巧,這樣才叫作能救一切種種苦惱。在世間法中也是一樣,看見眾生世間法上有苦惱,你作得到的時候就要幫助他,這也是實義菩薩的第十七個條件。

第十八個實義菩薩的條件是:能觀察生死中的所有過罪。在三界中的生死有很多的過失,這些過失就是一般宗教所講的原罪。一神教講原罪,說所有人生來就有罪,所以必須上帝赦免才能回到天堂。他們說的原罪是從哪裡來的呢?是因為被亞當與夏娃所生的緣故:亞當、夏娃偷吃了禁果,所以墮落到人間來,你們都是他的孩子,所以就繼承了這個罪,是生來就有的罪。這個是什麼話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上帝不是太無聊了嗎?他先用泥巴捏造一個亞當,再從亞當的肋骨中抽取一根變成夏娃,再把自己的靈分靈給亞當還有夏娃,然後又居心不良,以禁果來誘惑他們——誘惑他自己的分靈,讓他們受不了誘惑而犯禁,再趕出了伊甸園去受苦。像這樣捏造出本無的二人,然後分靈給他們,再設計誘惑及懲罰他們,然後再來救他,上帝這樣子可真是閒著無聊啊!這些其實都是生死法中的過失,可是眾生並不瞭解;連上帝耶和華也不瞭解生死中的過失。因為他叫人一心一意要生他的天國,說生他的天國是永遠當他的奴僕而享福,那就表示他想一直的要做主人嘛!那就是生死的過罪。而且他的天堂頂多也只是欲界天的境界,甚至於是更低的層次,如何能解脫生死的過罪呢?我們既然想要當實義菩薩,就要懂得生死的過罪;凡是落到五陰相應的法中,都有生死過患的存在,如果能夠觀察生死過罪,那你就是實義菩薩了。所以上帝有什麼值得你崇拜?禪定或解脫道他根本不懂!佛菩提的明心與見性那就更不用說了;所以說上帝不能觀察生死的所有過罪,因為他一直都落在覺知心上面。如果能夠觀察生死的過罪,就可以成為實義菩薩了。

第十九個實義菩薩的條件是:能具無上六波羅蜜,所作世事勝諸眾生。所謂無上,是已進入內門修行才叫作無上。還有外門修六波羅蜜的人都不叫作無上,都是有上六波羅蜜;因為只能上於一般眾生、上於外教信徒,不能上於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所以外門修六度萬行是有上波羅蜜,因為還有別人可以超過他們的。換句話說,你要以如來藏為中心,以明心所生的無分別智來看待一切、看待六波羅蜜,這樣才能說修布施時同時也有波羅蜜。外門修六度的人是修布施而無波羅蜜,譬如,錯將慈濟事業的世間善法當成佛法的某法師,她修布施但沒有波羅蜜;波羅蜜是到彼岸,她沒有辦法到彼岸,因為她始終落在生死此岸的意識心當中,她不是實義菩薩,只是假名菩薩;更何況她還不斷地支持應成中觀派的破法邪見,又與邪淫極貪的喇嘛們常有往來。這樣的假名菩薩,雖然行布施之行,可是因破法之故,不但沒有波羅蜜,甚至是功不抵過,於佛法中過失極重,根本不能稱為實義菩薩;更何況大言不慚地接受吹捧為叫作宇宙大覺者!宇宙大覺者是 佛才擔當得起的,豈是一個連我見都未斷,甚至破法的愚癡凡夫所能僭稱的。所以實義菩薩必須具備無上的波羅蜜,證悟後開始內門廣修六度萬行;你所作的一切事情就都可以勝過諸眾生,這一切事情當然都是在世間作,總不能出了三界來作一切事,出了三界你還能夠作什麼呢?所以說在世間作一切事而勝諸眾生,因為是以佛菩提的智慧來作一切事。所以 佛才會說實義菩薩必須能具無上六波羅蜜,所作世事勝諸眾生。

實義菩薩的第二十個條件是:信心堅固修集慈悲,亦不悕求慈悲果報。這是說,實義菩薩應是信心堅固地修集慈悲,並且不悕求對眾生慈悲而獲得的眾生的回報以及世間法的回報。信心不堅固而修慈悲,修了一年、兩年就會厭倦了,要有信心堅固才能長時間地修集慈悲。信心堅固要從哪裡來呢?要從證得佛菩提果、解脫果而來。證得佛菩提果的時候——也就是說明心的時候,你同時也是證得聲聞解脫果的初果,就可以瞭解佛法真實、三寶不虛,才能讓自己信心堅固,修集慈悲就不會退失。信心堅固而修集慈悲心,就不會悕求:「我修集慈悲、利樂眾生,眾生會怎樣回報我呢?」也不會這樣子想:「我現在以慈悲心來利益眾生,未來可以得到世間法中的可愛異熟果報嗎?」不能有這樣的想法,這是第二十個條件。

接下來 佛又開示說:「於怨親中其心無二,施時平等、捨身亦爾,知無常相、不惜身命,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知世諦故隨眾生語。」(《優婆塞戒經》卷2)這實義菩薩的第二十一個條件是在說:於怨親中其心無二,施時平等、捨身亦爾。是在說:實義菩薩在修集慈悲的時候,對怨家還有親屬要其心無二,平等而修慈悲;當你布施佛法、布施財物的時候,都以平等心來布施。乃至為眾生捨身的時候,都不會說:「這是怨家仇人,我不願為他捨身。」如果能夠這樣作的人,就是實義菩薩。

實義菩薩的第二十二個條件是說:知無常相、不惜身命。也就是要了知蘊處界萬法都是無常相,這就是說:身為實義菩薩,還得要有聲聞人的解脫果證量,最少要有初果的證量。初果人斷我見、斷三縛結,明心菩薩也一定已斷三縛結,這是了知無常相——也就是現前確認五陰的虛妄。當你了知無常相的時候,才能不惜身命。有人雖已了知五陰的無常相,但是仍然極力的護惜身命,他看到 平實導師寫書一本一本地評論諸方山頭,害怕地說:「老師啊!你還沒有受傷,我將會先受傷。」只好溜走了!這是知無常相而寶惜身命。知無常相之後還要有大心,才能不惜身命,有大心、有憐愍心而能不惜身命,才是實義菩薩。

實義菩薩的第二十三個條件是: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知世諦故隨眾生語。這是說明實義菩薩要以四攝法來攝取眾生,並因充分瞭解世諦的緣故,所以能用隨順眾生的話來說、來利益眾生。

那今天時間已經到了,我們就先跟各位分享到這邊,下一集再繼續跟各位講完我們實義菩薩的部分,來作一個總結。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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