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乘法的根源實相才是平等法(下)

第087集
由 正才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各位菩薩!歡迎繼續收看「三乘菩提之勝鬘經講記」。我們這一次的內容主要是依據 平實導師所寫的《勝鬘經講記》來作說明,此外還會辨正某位號稱佛教界導師的法師的錯誤說法。

前一集我們講到了《勝鬘經》的這一段經文:【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脫等,故得涅槃;清淨等,故得涅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只說到第一句「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意思是說,只有法界的實相才是平等平等的;三乘菩提的法義內涵與智慧、證境是有淺深、廣狹、勝劣差別的,三乘法的證境都絕對不平等。而這個法界實相只有一個,沒有三個;問題是同樣的這一個實相,阿羅漢與辟支佛都沒有證得。

辟支佛可以藉由推理,從十因緣去推究,推到最後時「名色從哪裡來?」於是就知道一定是從另一個識中出生的。他們只能推到這裡,無法再往上推究了,因為名色一定是從某一個識來出生的,只有心才能出生名色,不可能是由虛空出生名色,然而那個識在哪裡?辟支佛並不知道。名色會出生一定是由另一個識來出生,不可能是由意識覺知心自己來出生名色,也不該是沒有另一個入胎識,而會有名色、覺知心自己被出生;但辟支佛是藉由因緣觀的推理而推究出來,問題是那個不同於意識的入胎識在哪裡?他並不知道、他沒有證得。如果知道了、實證了,那他就不會再是辟支佛了,一定會迴心大乘而成為菩薩。

阿羅漢也是一樣,只是聽聞 佛陀說明「涅槃中有本際不滅,稱為如、我、實際、本際」;由於相信涅槃中不是斷滅空,而仍然有「如」繼續存在,所以願意把蘊處界自己斷滅,滅盡自己以後成為「無餘涅槃」,不再有三界生死的苦了。可是無餘涅槃中的「本際、如」究竟在哪裡?他仍然無所知。由於辟支佛和阿羅漢無所知的緣故,就無法生起般若智慧,因此三乘法的證境都絕對不平等。

可是剛剛提到的那位號稱佛教界的導師,在他的書中卻主張「之所以會有三乘菩提優劣差別的說法,都只是為了眾生轉迷成悟所作的施設,三乘菩提其實並無優劣可說。」然而他這樣的說法卻是錯的。假使三乘法是平等的,那麼 佛就不會說:「如果佛弟子們的菩薩根性未熟,或者緣還不具足,你們雖然證得了這個如來藏的妙義,也不可以為他們說。」那些不可以為他們解說如來藏妙義的佛弟子包括誰呢?當然包括阿羅漢、辟支佛,可見三乘法是不平等的,怎麼會平等呢?真實平等的,是從法界實相來看三乘法時,才會是平等的,並且是絕對平等。但是三乘菩提絕對是有優劣、高下的差別,否則《金剛經》為何要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呢?因此,那位號稱導師的出家法師的這個說法是不對的。

三乘菩提的實證,不論是在法義上以及在實證上,三者的果德受用都不相等。但是那位號稱導師的法師,慣會移花接木,你看他接得多麼好!他在他的書中說:【一般說的大乘優,小乘劣,一乘優,三乘劣,淺深高下,都是為了眾生轉迷成悟所作的施設,如直論一切法性,法性是平等的,有什麼優劣可說?此優彼劣就是相對法,非不二法。】(《勝鬘經講記》,正聞出版社,2003年4月新版二刷,頁172。)你看他的最後一句「此優彼劣就是相對法,非不二法」,他把世俗諦「非不二法」,也就是蘊處界「有及生滅」等二法,套在般若的「不二法」上,主張說「二乘世俗諦也是第一義諦不二法」,要求大家不許分別三乘菩提的優劣,這是移花接木的手腕。如同銀樓所賣的紫磨金,店家主張說:「紫磨金就是紫磨金,沒有第二類金屬可以說是紫磨金,所以紫磨金是不二法,沒有別的金屬可以取代紫磨金,而主張說那個金屬是紫磨金。」當大家都瞭解及承認這個主張以後,卻有另一個金屬店出來主張說:「所有的金屬都是一樣的,沒有優劣,此優彼劣就是相對法,非不二法。」表面上聽起來也是不二法,但卻是用銅來取代紫磨金,說是不二法,不許別人分別他所賣的是否為紫磨金,混淆了紫磨金與黃銅。假使你沒有智慧辨別,聽了他所說的:「你既然分別紫磨金與黃銅的差別,那就是『有二,非不二』法了。」就只能信受他了。

一般人若是讀了那位法師這一段話,都會信他,你看他厲害不厲害?真的很厲害!要是沒有兼具三乘菩提的實證智慧,還真破不了他,難免會因為他這一句話而相信他。就認為:「對嘛!法法平等嘛!你說三乘菩提有優劣,那顯然就是不平等,那就不是不二法,你說的就跟不二法的法理相違背。」你看,他這樣的主張,還真的是振振有辭呢!一般人還真的辨不了他。可是實際上,三乘菩提有沒有差別呢?從實相來看諸法時,當然是法法平等;但那位法師是從二乘菩提來看、來講,這與菩薩所證、所修的大乘菩提智慧,絕對是不平等的。理由很簡單:二乘法不是不二法,因為二乘法講的緣起性空、諸法無常,是依蘊處界及物質等世間法才能存在的,所以是二法;緣起性空、諸法無常與蘊處界等法互相對待,所以「緣起性空、諸法無常」並非絕待之法,所以是二法。

二法不能用來取代不二法,二法不等於不二法。而大乘法開悟時所證的實相如來藏,卻不只是不二法,同時也是函蓋二法,並且「不二法」自己卻是不墮於二法中的。如來藏是出生了蘊處界、出生了緣起性空、出生了諸法無常,而祂自己不會落入蘊處界、緣起性空、諸法無常等法之中;也是在二乘聖人捨壽後,滅除了蘊處界、滅除了緣起性空、滅除了諸法無常,入涅槃以後,實相心仍然是繼續存在的,是唯我獨尊的恆住、常住。世間、出世間一切法中,沒有一法可以與實相法界如來藏比擬或相待,而祂不對一切法起種種想,或任何一種想,祂也可以獨自存在,不像二乘法緣起性空,必須相待於蘊處界等法才能存在,這樣才是真正的不二法,如此才是第一義諦。

二乘法的緣起性空、諸法無常,從來都是二法所攝的世俗諦,是依生滅性的蘊處界等世間法才能存在的法。如果不依蘊處界等世間法,就不可能有緣起性空等二乘法存在,所以二乘法顯然是二法,而非不二法。怎能用來取代不二的、與諸法不相待的,能單獨存在於無餘涅槃中的實相法如來藏呢?怎能用二乘的「相待法」來取代「第一義諦」大乘法,而要求大家不許分別三乘菩提的勝劣?

而那位法師竟然主張說:「大家都不要分別三乘菩提的勝劣,否則就是二法,非不二法。」這真是移花接木以後,再來顛倒黑白,學人若是沒有智慧,不知道他的移花接木手腕,就會被他假借經中的「不二法」名相所瞞騙了。如今各大山頭的法師們不正是這樣被他瞞騙了幾十年嗎?這是一切學佛人都必須深入加以思惟的。唯有深入思惟並且確定以後,看穿了他的理論破綻及多層次的移花接木手法,才不會繼續被他欺瞞,而久修之後全然無功亦無德。

我們再來看那位法師接著是怎麼講的,他說:【法法平等,是本來如此的。因為法法本來如此,所以能證得此無優劣的平等性,就能實現常住涅槃。如有優劣,即有無常變化,即不是涅槃了。】(《勝鬘經講記》,正聞出版社,2003年4月新版二刷,頁172。)從字句上來看,他講的好像都對。可是,請大家看 平實導師對他這段話的評斷:【只有親證如來藏者才能說法法平等、本來如此,因為涅槃是依如來藏獨住境界而施設的境界相,由此無境界的境界相來看待一切法與如來藏之間、來看待一切有情之間,方可說一切法平等。二乘無學愚人不證如來藏,故不能現觀常住性的涅槃本際,故不能如實現觀一切法與如來藏平等,亦不能現觀一切有情都平等,故彼所證涅槃並非常住涅槃,焉能與諸佛菩薩所證平等?】(《勝鬘經講記》第二輯,正智出版社,頁323。)

也就是說,只有親證如來藏的人,從如來藏自住的境界中來看待諸法時,才能主張說法法平等、本來如此。因為涅槃是依如來藏獨住境界而施設的境界相,由這個無境界的境界相來看待一切法與如來藏之間、來看待一切有情之間,才可以說一切法平等。菩薩又從如來藏出生諸法以後,在與諸法同時存在,並支援諸法運作之時的無分別性,來說「諸法平等、無二無別」,這樣才能說是不二法、平等法。二乘無學聖人雖然不是凡夫,在勝義諦中卻仍然是愚人;他們因為不證如來藏,所以不能現觀常住性的涅槃本際,所以沒有能力如實現觀「一切法互相平等、與如來藏平等」,也不能現觀「一切有情都平等」,所以他們所證的「涅槃」只是理論上「常住」,並不是如同菩薩一樣現前觀察涅槃的「常住與不二」;二乘聖人無法如同菩薩一樣地現觀「法法平等」,已經分明顯示二乘法並非不二法,也已經顯示二乘法並非法法平等的。那位法師怎能主張說「二乘法與大乘法平等」呢?怎能主張說「二乘聖人所證境界與諸佛菩薩平等」呢?

所以「法法的本來如此」,是從轉依如來藏的立場來看待的,不能從「現象界中的種種不平等法」硬要主張是平等的,那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那位法師自己的問題就是:把從「如來藏境界中所看的法法平等」套用到「不平等的蘊處界及不平等的二乘法緣起性空」上,來說「法法平等」。但是眾生不知道「實相界」與「現象界」是不能全面相互套用的,實相界如來藏的境界可以套用在現象界上面,現象界諸法卻不能套用在實相界如來藏上面。眾生不知道實相法界中的這個事實,只看到那位法師所寫、所說的字句,在表面上似乎是合於《般若經》的,所以就信受了。這樣就被他移花接木到二乘菩提去了,就跟著他把二乘菩提當作是成佛之道,可是不幸的是他的二乘菩提仍然是錯誤的,他講的成佛之道就是二乘菩提法。但這不是由他首創,他只是把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抄一抄,把《廣論》後半部雙身法的止觀丟棄;也參考了日本佛學界一小撮人批判佛教的思想,然後整理成比較現代化的文字,就取名為「成佛之道」。說穿了,他其實只是文抄公而已,跟宗喀巴一樣是文抄公;宗喀巴是東抄西掠,然後集合起來編輯之後,就成為《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了,其實自己並沒有實證,也都沒有自己的見地,都只是抄來別人的文字而整理一下,然後就印出來流通了。那位法師何嘗不然?他主要還是從宗喀巴的著作中,去複製宗喀巴的思想而寫出來,於是他依六識論邪思所寫的種種著作,就成為他所弘揚的「成佛之道」了。

可是,那其實不能使人成佛、成阿羅漢,連成為初果須陀洹都不可能,因為他把解脫之道都講錯了,所以他自己也不可能成為初果人。可是他死前卻縱容他人把他的傳記副書名題為《看見佛陀在人間》,意思不就是在說他已經成佛了?這是用暗示性的手法在說明:你們都應該信受我說的法義。那是不是也在暗示說:「佛說法錯了」?因為佛說當來下生是 彌勒尊佛,怎麼他倒先成佛了?而且他的書中所說法義,也與 世尊在經中所說相反,他是認定意識常住不滅的。

因此「法法平等」是從無餘涅槃中的本際境界來看時,才能說是法法平等。而涅槃中的本際是如來藏,是意根及六識以外的另一個「識」,祂對一切法平等;祂對色陰是如此,對識陰也如此,對受、想、行三陰也是如此,對待一切心所法,對待一切種子,對待一切有情,對待山河大地,祂從來都是平等的。該怎麼樣時祂就怎麼樣,祂從來沒有自己的主觀;這樣從祂的立場來看一切法時,才能說是法法平等。那位法師以及他的隨學等人,由意識的立場來看待一切法時,不可能法法平等的;因為意識是分別性的心,所以不可能看見法法平等。

我們今天這個單元,就為各位說明到這裡。謝謝您的收看!

祝福您色身康泰、學法無礙、早證菩提!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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