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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集
由 正德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三乘菩提之入不二法門」今天所要說的單元:「釋迦如來如何隨宜說法攝受眾生?」
釋迦佛為了調伏娑婆世界的剛強眾生,說了因緣果報的事相,已經說過了身業、語業邪行的果報,關於意邪行的因緣果報,經文中這麼說:【是貪嫉,是貪嫉報;是瞋惱,是瞋惱報;是邪見,是邪見報;是慳悋,是慳悋報;是毀戒,是毀戒報;是瞋恚,是瞋恚報;是懈怠,是懈怠報;是亂意,是亂意報;是愚癡,是愚癡報;】(《維摩詰所說經》卷3)
貪嫉指的是有情堅持固守在財色名食睡五欲上的受用,以個人的「欲想」為首要,而產生了喜愛或者嫉妒。喜愛的就不斷追求造作貪愛的業,貪嫉別人所擁有的名聞利養,就造作破壞,甚至於互相傷害的業。阿修羅與忉利天的天人經常打鬥就是一個例子,嚴重的會下地獄受果報,倘若再回到人間,由於煩惱未斷的緣故,導致在五欲上又會一直增長貪嫉的造作,這是意邪行的第一種。
第二種意邪行就是瞋惱。眾生多數不能脫離稱譏毀譽利衰苦樂這八種境界風,被別人譏笑、毀謗,失去已經得到的利益,或者不能得到想要得到的稱讚與名聲,或者不能忍受老苦、病苦,就會出現瞋惱而造作傷害眾生的業,打罵、破壞,甚至於縱火殺人,嚴重的要下地獄受果報,如果再回到人間,由於煩惱沒有斷的緣故,容易在八風的境界中又再繼續增長瞋惱。
第三種意邪行是邪見,指的是對於佛法中的解脫道與佛菩提道的見解完全偏差而錯知錯解,沒有辦法走入正確的法道中。例如他把阿羅漢當作就是佛法中最高的修證,認為 佛陀與阿羅漢的智慧是一樣的,把意識心當作是不生不滅的真心,把世間的修福、修定當作是成佛修練的法門,把世間的哲學推論當作是佛法的解脫智慧,這些都不是真正佛法的行門與修證範圍,抱持著這些偏差的見解不能捨,它就是邪見。邪見所造作的業,就會毀謗抵制,甚至於破壞佛陀正法,誤導別人走入偏差的邪道中,他就要下地獄受果報,如果再回到人間,聽聞到正法不能信受而繼續增長愚癡。
慳吝這個部分通常與貪嫉的煩惱是相關聯的,缺少布施多生貧窮的有情啊,他不僅會有貪嫉的煩惱,通常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財物都捨不得拿出來布施,由於福報缺乏,所以不離貧窮的果報。毀戒的部分與瞋惱關係比較密切,因為受了佛戒的出家僧眾或者在家菩薩,如果容易在八風的境界中瞋惱,造作惡口、兩舌、打罵,甚至於毀謗賢聖、毀謗正法的犯戒行為,犯了戒罪,如果沒有徹底懺悔滅除戒罪,除了因果律中的性罪果報以外,嚴重的還需要承受戒罪所相對應的地獄果報。另外由於對不能忍的人事物產生怨懟憎恨,就會生起瞋恚煩惱,也就是生氣發脾氣。經常瞋恚的人,他通常緊繃著臉出現不開心的臉色,睡得不安隱,容易因為生氣起來而失去大利益。也因為經常生氣的緣故容易失去朋友,也會因為暴躁的脾氣,別人對他沒有好的評價,導致他名聲不好,容易發脾氣;又在缺乏廣結善緣與善友的情況下,在經商作生意方面或者求職工作,難以順利到達大富大貴的地步。因為瞋恚而造作惡業,結怨嚴重的果報會下生到三惡道受報,如果再回到人間,由於煩惱沒有斷的緣故,很容易在八風的境界中增長瞋恚煩惱與習氣。
而說到了懈怠、亂意與愚癡,對一般世俗沒有修學佛法的人來說,不容易發現有什麼大的障礙,但是一旦發起了志願想要學佛,假如懈怠的話,就難以成就各項功德了,連最基本的「信根」這個善根也難以具足。那在亂意方面呢,因為散亂的意識覺知心一直攀緣在五欲上,隨著五欲六塵的受用貪愛與我見、我執種種煩惱相應,他沒有辦法成就制心一處的定力與觀照力,接著就發起智慧斷煩惱成就解脫德,甚至於說能開悟發起法身德與般若德。而愚癡就會造成無法生起擇法眼,不能分辨哪個是真正的善知識?什麼樣的內容是真正的佛法?無法分辨善惡、不信因果,容易受到惡友、惡知識的影響而人云亦云,因此不容易生起智慧,就會輕易地去造作身口意種種煩惱相應的邪行,下墮到地獄受果報了。
由於娑婆眾生心性剛強難調伏,所以對修學佛法的佛弟子會不厭其煩地說關於戒行方面的因緣與果報,說啊:【是結戒,是持戒,是犯戒;】有一個譬喻說到,好像有一個人帶著很多人要去遠方,這個人把遠方的路線指示出來了,其中有人迷失了正道的方向,走到岔路去了,這位有智慧的人追著走向岔路的人叫喚他,讓他可以走回到正確的道路上。如來對於眾生的教導的法與次法也是這樣的,一開始的時候說解脫道或者菩薩道怎麼走?倘若有許多比丘犯種種過失,這時候為了犯過失的弟子們就說犯罪的果報,然後為他們制戒,成為不應該違犯的項目,這就叫結戒。佛陀制戒為的就是要讓佛弟子解脫生死輪迴,不是為了要生天享福或者是為了被人恭敬供養。所以所制定的佛戒是為了遮止弟子眾們造作落在生死業中,或者煩惱執著中的種種有漏業,如果能夠受持佛戒所制的戒相而不違犯,那就是持戒清淨了。那在制戒以後,假如弟子眾的身口意行為,符合制約不應犯而違犯的內容要項,那就成就了犯戒的行為。對於佛陀所制的戒,佛弟子們需要先發起增上意樂來受戒,向具有戒體的戒師求受佛戒,然後跟隨戒師學戒。在學戒的過程中若有犯戒了,要由戒師來教導,經過羯磨,依據所犯戒行的輕重,如法懺悔出離所犯的過失,這樣才能真正受持清淨的戒行來得到戒體的功德,防止造作下墮三惡道的惡業,茫然無知的偏離佛法正道而走到岔路越走越偏。
佛陀祂不僅說明了哪一些是制戒?如何學戒、持戒?什麼情況是犯戒?也同時說到了:【是應作,是不應作;是障礙,是不障礙;是得罪,是離罪;】(《維摩詰所說經》卷3)學戒的人啊,不知道受了戒以後,到底哪些是應作?哪些不應作?都應當要問自己原先求受戒的戒師。出家的聲聞人所受的佛戒,大多數它是屬於不應作的,因為聲聞人所求的法道是要解脫生死輪迴,所以有許多身口意行的規範都是不應作的;應作的部分大概只有求法斷我見、斷煩惱、修禪定。而出家菩薩或者在家菩薩所受的菩薩戒,就有應作與不應作的規範,例如布施、忍辱、說柔軟語是應該作的;慳吝、故瞋、高慢心、殺生、偷盜、兩舌、大妄語這些是不應該作的。對於菩薩來說,應該作的項目沒有履行,在根本、方便都成立的情況下,他就屬於違犯菩薩戒了,不應該作的項目也是同樣道理。而在學法方面,如果受了菩薩戒了,有善知識如法宣講大乘經,懈怠放逸沒有去聽聞受學,或者有大乘經論在流通,有實證的法在世間弘傳,但是不去受學,反而修學小乘經論或者外道典籍,這些都是受菩薩戒的菩薩應作而沒有去作的,就會形成犯戒的要項了。所以應該作與不應該作的,對於受了菩薩戒的學人來說都應當去請教戒師,由於戒師依據 佛陀的教誡來給予適當的指導。
例如菩薩受優婆塞戒時,就有應作事項的規範,經中說:【受優婆塞戒,先學世事。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應作四分:一分應供養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博,留餘一分藏積擬用。】(《優婆塞戒經》卷3)佛陀說:「菩薩想要受優婆塞戒,就要先學好如何在世間生活的工巧,某項工巧學習通達了以後,要如法的求取世間財,也就是不可用詐騙、偷盜的方式。而如法求得的財物,應當分作四分,一分應當用來供養父母、自己、妻子,以及子女眷屬的生活所需,留兩分來作為如法經營買賣所需,最後要留一分儲蓄起來作為備用。」菩薩在世間生活一定要具備技能,並且要如法求財,如法供養父母、眷屬,要有儲蓄,才能一方面受用世間福報,一方面繼續培植應有的福德。如法求財布施供養植福對菩薩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呢,佛陀特地將菩薩應作之事在《優婆塞戒經》中詳細地解說。
而不應作的事情呢,佛陀也有說:【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軟心惡,四者少作多說。】(《優婆塞戒經》卷3)佛說菩薩受優婆塞戒以後呢,有四種對自己修學菩薩道沒有幫助的惡人應當要遠離不要親近:第一種就是樂於兩舌說他人過失的人;第二種是知見不正確樂於說邪見的人;第三種是口中所說的話,似乎對於什麼都不堅持,都說沒關係,但是卻心性惡毒老是在暗地裡算計別人,這樣的人要遠離不要親近;第四種是凡有事情不積極參與也不想多作,但卻盡是在各個場合發表談話或者意見很多喜歡評論,這樣的人 佛說也要遠離。因為這四種人對於受優婆塞戒的菩薩來說,都沒有增長利益的地方,反而在與他們親近以後,應作的事項都被耽誤了,不應作的部分卻很容易去造作,所以 佛陀說:「那四種人要遠離不要親近。」
如果應當作的部分沒有去作,不應作的部分老是造作,就會成為獲得戒體的障礙,也會變成菩薩道修道的障礙,影響了受戒所應當有的心性上去惡修善的功德了,無法因為受戒而修集清淨的福德,反而造作了違戒的業而下生三惡道。相反的,應作的有如法去作,不應作的有簡擇的能力不違犯,在福德與果報以及智慧方面就能夠沒有障礙的增長與進步。
學戒的過程往往在有罪、無罪方面不能有明確的認知,佛陀在戒經中也都有教導與教誡,在經中 佛陀曾經舉了一個例子問 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師利!如有一人日日施食,有人來乞,此人即施。因得食故,劫盜他財。文殊師利!是誰得罪?」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非施主得罪,施主唯有施意,不令作盜。」】有一位施主每天都在布施飲食,有一個人來乞討飲食,那麼這位施主就布施飲食給他。這個來乞食的人呢,因為獲得了食物,身體有了力氣以後,就去劫盜別人的財物。佛陀問 文殊師利菩薩說:「這種情況到底是誰有罪呢?」文殊師利菩薩回答 佛陀說啊:「雖然是因為施主布施飲食給那位偷盜的人,他才有力氣去打劫別人的財物,但施主並沒有罪過啊!因為施主的根本只有布施飲食的意念,而不是要他去作盜賊。」這個例子在告訴我們:一件事情的有罪、無罪,在於作事情的時候,他所起的念到底是哪一種心念。要先檢討的是「心念」意思之後,再進一步去判斷有罪、無罪,或者罪的輕重等等。
而關於修學佛道也要知道解脫與沒有解脫,有斷煩惱或者沒有斷煩惱,或者開悟與沒有開悟的差別,所以 佛陀還說了:【是淨,是垢;是有漏,是無漏;是邪道,是正道;】(《維摩詰所說經》卷3)從解脫道來說,只要是有漏法就是汙垢法。有漏法指的就是無論是禪定或者世間智慧,或者有所求而受戒、學戒,只要是能牽引導致生死輪迴的法都稱為有漏法,也就是汙垢的法。例如把受佛戒當作是求生天享福,或者求名聞供養的,或者把修禪定所獲得的意識覺知心一念不生境界或者捨心境界,當作是自我解脫、或者自我涅槃、或者自我開悟的,都屬於有漏的汙垢法,因為本質上都屬於不能解脫於三界的生死法。只要有覺知心自我存在,那即是引起在三界中出生的煩惱了,就算無想定、無想天意識覺知心滅了,但是還有意根以及色界天身存在,那就是生死中的法。可以解脫於色身的繫縛,不必再受色身果報,但是仍然有意識與意根存在的無色界仍然是三界中的生死法,所以都不是解脫清淨的無漏法。
再回來說世間的智慧層面,就算能夠放下世間的愛恨情仇,種種人我高下的計較,能夠入於欲界定或者未到地定中坐忘,有了極為闊達的心胸以及調柔的身段,但是仍然脫離不了欲界,更破除不了我見、無明,一切的所作都屬於有漏的汙垢法。必須是不與生死果報相應的才能是無漏法,只要不能到達無漏的解脫智慧都不是清淨法,也就是歸屬於汙垢法了,因此在佛法中所說的清淨與汙垢,完全要以是否能夠真正地斷我見、斷我執,才是判斷基礎。
說法的善知識自己有實證了,具有解脫的知見了,才能夠為人宣說,進一步指導他人斷我見、斷我執,以清淨的解脫法去除汙垢的生死法,到達清淨的解脫智慧境界。而這樣的善知識所說的,必定是來自於 釋迦佛所說的解脫正道與佛菩提正道,因為那是真正經歷實證以後才能獲得的清淨解脫智慧,不是常見或者斷滅論的斷見這些虛妄想像的境界,而是只要依據 佛陀的法教去真修實證的人,都能夠自己驗證啊!也能夠驗證 佛陀或者菩薩善知識是否有到達解脫的果德,也能夠驗證過去諸佛、現在諸佛,甚至於未來諸佛,三世諸佛所說的佛法,以及在諸佛座下隨學的聲聞所實證的解脫境界,以及菩薩所親證的般若實相,一定都是以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的如來藏第一義諦為根本,不容有二,不容許有三,甚至於四五六,就是「唯一不二」的中道法門,所以才說佛佛道同。
永明延壽禪師曾經說過:【此是十方諸佛同證同說,古今不易,一際法門,如經云:我不見有一佛國土,其中如來不說此法。】(《宗鏡錄》卷41)古今不易的一際法門,說的就是涅槃妙心如來藏。以如來藏為不二法門所說的一切法才是正道,否認如來藏的存在,或者把如來藏當作是假名所說,說是性空唯名不是真實可證的,這些說的可都是邪道了。倘若進入邪道中,任憑多麼精進的修布施,或者持戒或者修定都入不了正道,因為由邪師說法時,正道也變邪了;那是因為所說的一切都不能脫離我見更加增長我執,所以全數都歸屬於有漏法,也就必定是有為法了。
有為法不一定是有過失的法,但假如是與生死業相應的有漏有為法,從解脫的層面來說它就是屬於過失的法,因此 佛陀很清楚地交代,有漏與無漏法的差別。例如經中說:【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云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雜阿含經》卷8)世尊說:「什麼是有漏法呢?緣於眼根不壞,色塵現前,有眼識生起,眼觸色,眼觸色塵的因緣所生的受,導致內心覺知到或者苦受,或者樂受,或者不苦不樂受。耳、鼻、舌、身是同樣道理,意根觸法塵作意生起意識,意識觸法塵,意觸法塵的因緣所生的受,導致內心覺知到或者苦受,或者樂受,或者不苦不樂受。」這裡主要在說,假如把六根觸六塵所產生的境界受,計著領納歸屬於六入處覺知的我,因此有了苦樂受或者不苦不樂受,而產生了現前的愛樂歡喜以及未來的希望追求,這樣的情況就是屬於世俗法了,都是被三界生死煩惱所繫縛的法,所以稱為有漏法。
那什麼是無漏法呢?佛陀說:【云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雜阿含經》卷8)無漏法指的是意根已經能夠脫離對六入處的虛妄計著了,把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在六入處見聞覺知的我見顛倒想斷除了,也已經把相應現行的貪、瞋、癡我執煩惱斷除了,這時緣於眼根不壞,色塵現前,有眼識生起,眼觸色,眼觸色塵的因緣所生的受,乃至於意根觸法塵生起了意識,意識觸六塵的法塵,意觸法塵的因緣所生的受,內心覺知到或者苦受、或者樂受、或者不苦不樂受,這個時候呢,完全不會在境界中有相應的貪、瞋、癡煩惱生起現行,也不會緣於樂受而有愛、樂、歡喜、貪欲的這些煩惱現前,也不會緣於苦受不能忍而有瞋恚,因為他已經出離了五蘊世間的執著煩惱,他與三界世間生死的繫縛已經完全斷除了,就稱為無漏法。
所以有漏法與無漏法它最大的差別在哪裡呢?就是有漏法它是歸屬於生死,而無漏法它是歸屬於解脫。如果想要在佛法中求解脫,他就必須要有無漏法的真修實證,以及說你一定要有一切有漏法的確實斷除,才能到達出離三界生死的真實解脫。假如說都沒有經歷過這個過程,沒有經歷過八聖道所應該修道的過程,而說他用這個意識覺知心一念不生的這個不分別境界,就認為已經解脫了,那這就會形成大妄語了。
那麼我們今天這個單元,就先說到這裡了。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