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脫修行的方法與次第(二)——解脫是如

第008集
由 正墩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由佛教正覺同修會為各位準備的電視弘法節目「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系列佛法講座。

這一集我們要來解說,佛法中有關於解脫修行的方法與次第,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核心道理:解脫絕非一切世間都滅掉後成為一切法空的斷滅空。三乘經典包含四阿含諸經都說佛法解脫的修證是真實,非施設想像;所證的解脫的果證涅槃,並非一切空無;不是誤會佛法—將緣起性空主張當作是佛法全部的那群人士所說的滅相真如—在這樣否定法界實相之下,只有具有斷滅性的蘊處界斷滅之後,就成為空無一物的斷滅空了。就像在《雜阿含經》卷12當中,有提到因緣法及緣生法是:【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

經上是這樣說的:如何是因緣法呢?是說「此有故彼有」。意思就是說:緣於無明而有六識的心行,緣於往世六識的心行而有這一世的六識,像這樣十二有支是依於十二有支的前一支,前一個法作為因緣,乃至於緣於五陰的出生而有五陰的老病死等純屬大苦的聚集。那如何是緣生法呢?這是說無明跟行。因為本識中存有無明的種子的緣故,所有識陰六識的心行不斷地出生。無明與行就是因緣所生的法——緣生法。

假使有佛出世或者佛尚未出世,這個法,因緣法跟緣生法都是常住的,常住於三界當中,這個法住於諸法功能差別中,常住於三界內的所有的法界當中;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對這個法,是自己所覺悟出來的,由此就成為無上正等正覺,然後出世為他人演繹解說,打開此法—打開此法的內容、打開眾生對此法的暗昧—而示現此法給世人,並且明顯地發揚出來說明,就是說此法緣於無明而有行,有識陰六識的心行,乃至於此法緣於生而有老死。就是說此法緣於有情五蘊身心在世間生的緣故,因此有有情老、病、死,憂、悲、惱等諸苦。緣於往世識陰的六識的心行熏習中而引起此世的識陰六識出生,那這樣子前支為後支的緣因,乃至於緣於生而有老病死等痛苦。

但這裡要注意,緣因只是出生法的藉緣,並不能出生法,因為任何一個世間法,包含十二因緣的一一有支,其本身都是生滅的法,既不能夠出生自己,也沒有出生它法的功能。因緣法跟緣生法等十二因緣諸法,它的背後並不是斷滅空,其實此法常住、此法是空(空無形色)、此法是如(於一切法中都是如)、此法本來如是,本來就是這樣,不是被創造出來的;此法永遠不離如、不離真如,此法不異如、不異於真如,就是這樣子詳細審慮觀察真實、心中都不顛倒。對實證人而言,這個是真實法,可以詳細思惟觀察而且可以實證,是真實而不是斷滅空無,是法界中的事實而不是顛倒想。如此隨順於這個法而有緣起,隨順於緣起法而出生一切的現象,這就是說這是緣生法——因緣所生的法。是說此法緣於無明而有行,然後就是接著行而有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這說的就是緣生法。

那為什麼說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呢?必須要知道諸法是從什麼地方來?那是因為諸法都是從「如」來的,所以稱法不離如、法不異如;是說諸法就是如的意思。但是萬法有生住異滅,而一切有情有生老病死,都是跟無常苦是相應的,那為什麼稱它們是如呢?這是說諸法歸攝於「如」,而這個「如」是萬法的根本,一切萬法跟有情不能夠稍稍離開「如」於一刹那,才能夠不異如,因此諸法都是歸攝於這個「如」,屬於如的局部體性,當然不能說一切法跟這個如是相異的。

這段《阿含經》中所說的這個「法」,講的就是妙真如心,正是《阿含經》中所說阿羅漢所入的涅槃中的本際,只是二乘人不知而已。因為一切的世間法-五蘊十八界以及輾轉衍生出來的這些種種的法-都不是如,因為世間一切法都是所生之法,所生之法必定會滅去。這是因為所生之法沒有自性,其性本空,我們說這樣的法是空相法;既然空相法是生住異滅的法,那就是變動的法,非如如恆常的法。但出生這一切的萬法—這些生滅的法—的如來藏妙真如心,卻不屬於世間的生滅法當中,而是出生一切萬法,而令一切萬法能夠有功能運作的實相,這個就是我們說的空性──空性如來藏。菩薩所證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正是這個阿賴耶識如來藏入胎識妙真如心所顯示出來的本來性、自性性、清淨性、涅槃性等本來涅槃解脫的境界,二乘解脫道的阿含經典中是這樣講的,而大乘經典也是這樣說的。

十二因緣法當中的一一有支,都是因為入胎識隨順著因緣法而出生,所以這個一一有支都是緣生法;能令緣生法出生緣因的就是因緣法,藉著因緣法而被入胎識出生的十二有支,我們說這個就是緣生法。十二有支各各都皆以前一支為它的緣因:先有此支為緣因,才會有彼支的出生,前支為後支的因緣;也就是此一支存有,所以彼一支會出生,那這種「此有故彼有」的道理,就是「因緣法」。

因緣法非斷滅法:涅槃並非滅掉了生老病死後成為斷滅空,不是將識陰都滅盡了而成為斷滅空;而是滅盡了蘊處界一切法之後,仍然有一個不會滅、不曾滅的真實法存在,這個法離生老病死等無常苦,所以因緣法是如,所以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如」是什麼呢?因為「如」是依著本識離生老病死苦來說的(有生住異滅的現象便不是常法,是無常,不是如如不動),「如」正是顯示本住法離無常苦的涅槃性,所以緣生法、緣起法、因緣法全部都不能離開這個「如」。如果因緣法離開了如,那麼就無法成就恆時不變的緣起運作的現象了。如果有情名色出生的來源-這個入胎識-不叫作如,那因緣法就成為了戲論,不是真實法;實證者、實證解脫者也不可以審細地簡別,而證明真實的諦了。

如果一旦透過修行而最後證得的涅槃解脫,也就是滅盡了五陰、十八界以及觸、受、愛等心所有法之後,到頭來卻成為應成派中觀所主張一樣的斷滅空—一一法空—那就不是「如」了。這種假涅槃、妄說的涅槃,它的本質其實是空無、斷滅。與修行者有何相干?一定是有一個不跟苦、樂、憂、喜、捨受相應,而且是離生老病死等無常痛苦的這個本住法獨存,不生起六塵而不再有苦樂等受,才有可能是「如」。

那因緣法跟緣生法這兩個法不異如,表示因緣法及緣生法它的背後必定存有遠離六塵而不與苦樂受相應的本住法、如如不動心、本識如來藏。緣生法的十二有支都是從這個如如不動的本住心所出生,並且是附屬於祂,我們才能說這些與無常苦相應的十二有支緣生法是不異如,所以因緣法與緣生法都是依如而有,當然不可能是無因唯緣而有的,因此 佛才會說「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

推究因緣法的源頭,我們逆推的十二因緣法,只能上推到無明為止;而十因緣法只能上推到能出生名色六識的本住識為止,還有無明並不是獨立的法,無明是依附於意識而存在的,意識則是依附於五色根、意根而存在的,六根跟六識則是依於被稱為如的本住識而存在,離於如—離於這個本識-就沒有無明的存在。

只有常住法本識才是非所生法,而是能生法,非五蘊內所攝的法,是離開生老病死、生滅無常苦,而能夠獨存,我們才能說祂是如;無明是以眾生心的無知來施設的,是眾生心對於解脫的無知,對法界實相本識的無知,無明當然必須依於眾生心而存在;所以無明並非依於無法而存在,所以不能夠依於名言施設的這個空無來存在。眾生心這個六識則是依於如—本識—而存在著,所以無明當然也是依於如而存在、而解脫,就是從這個如所生的蘊處界的虛妄性能夠正確地了知,進而來實證祂。

十二有支的名與色,也都是與心相應的法,都不可能獨自存在於本識之外;特別是十二有支當中的觸、受、愛等法,都是屬於心所法,當然不能夠外於心體存在。而這些心所法,依十二因緣向上推溯時,終究只能夠推溯到六識心的無明;而六識心無明不能夠獨存於心外,是由意識心的無知而施設無明。保有無明的心是意識覺知心,意識則是必須依於能生萬法、如如不動的本識才能夠存在,所以我們說無明它其實也是依附於「如」—這個如如不動的本識心-而存在的。所以我們不可以主張說:無明是出生一切法的本際。但要確立本識的存在,卻不在十二因緣法的觀察,而是在十因緣法當中觀察到有一個本識是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的諸法本源。

佛法所觀的因緣法,有十因緣跟十二因緣法兩種,這兩種因緣法必須要並觀,不能夠分離;且必須要先作十因緣觀,來確立名色是由本識中出生,那這個本識入胎識,當然就是第八識如來藏,由於名中的意根與識陰六識已經有七個識了,出生名等七識心,當然是第八識入胎識——阿含部的經典所說的本識。

由於已經確立了本有的一個入胎識存在,才能夠入住母胎而出生五色根及識陰六識,那再加上原來已經出生的意根而有名等七識,才具足了名與色等五蘊的法,然後才有接著的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等等的法。先確立了十因緣法的本識存在的事實以後,再依十二因緣法來推究:入胎識為什麼世世不斷地出生了名色?由於出生了名色才會導致生死的痛苦,所以一定要推究名色會從本識出生的原因。推究的結果,原因是往世不斷地有識陰六識等身口諸行的熏習,愛樂五塵及法塵中的戲論境界,所以身口意行不斷地造作,因此導致捨報時不願意使自己消失,所以會去入胎而使未來世的名色又繼續不斷地出生在這個世間當中。名色出生了,當然一定會有識陰的六識,就一定會再有識陰六識的六入的現象,當然就不免會有再領受六塵境界種種的痛苦。

想要斷絕世世識陰的不斷出生,就得停止一切的行;行的出現的原因又是什麼呢?推究的結果是因為無明的緣故,由於誤計、執著才會使得身口意行不能夠斷除,就會引生來世的名色又再度重新受苦。假使有智慧滅去了無明,知道五陰都是虛妄的緣生法,知道識陰的存在本身就是苦,也知道識陰即使無苦而住於捨受之中,也仍然不離開行苦、壞苦;深入的了知了這個五蘊的虛妄而不再去執著五陰的時候,無明就滅了,捨報後這個入胎識就不再由於無明而繼續出生於世間的名色,就不會有生死流轉的痛苦!

所以十二因緣法要依十因緣法而存,十因緣法則是以入胎識為基礎。無始劫以來,入胎識就不與六塵及貪瞋癡相應,祂所含藏的無明種子都是只與七識心相應,而祂自己卻如如不動,所以說祂是如、是真如心;而且祂是本住法,不是有生法、所生法,所以就說祂是無生;祂不像意識永遠是生生世世被生的緣生法,所以祂是本來就是自己存在著,不必依靠其他的法而出生或者存在,所以說祂是如。

十因緣法跟十二因緣法都是依著這個真如、這個本住法而有,不可以離開入胎識,以緣生法十二有支法之間互為因緣而緣生、而緣起、而存在,所以 佛說因緣法、緣生法、緣起法都不離如。而且因為十二有支本來就是附屬於如如不動的入胎識,是本識所含攝的法,所以說是不異如。這個因緣法跟緣生法都是不離如、不異如,所以無餘涅槃就不會成為斷滅法,所以如是真實法。

而如與因緣法、緣生法也都是可以現觀而實證它的正確性,所以說是審諦;然後這兩個法依於真實心入胎識─如─而存在,所以無明不是無因而起,所以因緣法與緣生法假使全部滅除之後,也就是說涅槃的境界仍然不是斷滅的境界,而是仍有如─本識─獨存,祂不是斷滅,所以說是真實,這也是可以現觀,而實證其完全的正確性。眾生如果想要修學因緣法而出離生死苦得到解脫,憑藉著入胎識─如─來現觀因緣時,是可以證明其真實與正確的,這個就是因緣法與緣生法的智慧,所以說因緣法與緣生法是不顛倒的。

由於時間的關係,有關於解脫修行的次第與方法,講解到此。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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