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常、斷滅不分的宗喀巴(下)

第53集
由 正翰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很高興又再次相見共敘法緣,也歡迎您繼續收看「三乘菩提之常見外道法——廣論」。

本集的內容將繼續從《菩提道次第廣論》第407頁到408頁,所說的論文來作討論,現在請參閱螢幕上的字卡:【於一切種永滅我、我所執,略有二種:一、若以煩惱更不生理而永斷者,雖於小乘亦容共有,然由永斷內外諸法戲論之相,皆無可得,即是法身。又若通達我無自性,於彼支分諸蘊亦能滅除有自性執,譬如燒車則亦燒毀輪等支分。如《明顯句論》云:「依緣假立,諸具無明顛倒執者著為我事,即是能取五蘊為性,然所執我為有蘊相耶,為無蘊相耶,求解脫者當善觀察。若一切種善觀察已,求解脫者見無所得,故於彼云:『我性且非有,豈能有我所。』由我不可得故,則其我所我施設處亦極不可得,猶如燒車,其車支分亦為燒毀,全無所得。如是諸觀行師,若時通達無我,爾時亦能通達蘊事我所皆無有我。」此說於我達無性時,亦能通達我所諸蘊無我無性。】(《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7)

此論文中宗喀巴說:「於一切種永滅我、我所執,略有二種,一若以煩惱更不生理而永斷者,雖於小乘亦容共有,然由永斷內外諸法戲論之相,皆無可得,即是法身。」這種說法由宗喀巴來講就是錯誤的,因為他不承認有第七識意根末那識及第八識如來藏存在;那由永斷內外諸法戲論之相皆無可得者,是意識境界,不是法身,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法所含攝的而不是法身。蘊處界諸法本來就是具有依緣而生、緣盡而滅、虛妄無實之相,虛妄無實之相,本來就無法恆常存在,本無可得;但是要永遠斷除虛妄之相,必須依於真正不生不滅的法身來說,才能永斷,否則蘊處界諸法永斷了,就成為一切法空,與斷見外道相同。這就是假必依實的道理,需要依因緣而生的虛妄假有之法,必須依於實相法而存在的運作;否則在生滅過程中必成斷滅之法,因為沒有真實的體性恆常存在,皆需依因就緣而生。

所以,宗喀巴所認為的「內外諸法戲論之相永斷,皆無可得,即是法身」,這就成為一切法空無所有,屬於斷見外道所說的這種斷滅空,不是常住不壞的法身。佛在《大乘入楞伽經》卷4就說:【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懷增上慢。】也就是說,寧可取常見如須彌山,也不許執斷見如芥子許。取法空斷見的人,必落入誹謗見中,具有這種惡見的人,正是 佛在《楞伽經》中所斥責的對象。而且到底什麼是我?宗喀巴自己也弄不清楚。如前面所說,「我」有真我與假我,而宗喀巴所認知的我是五蘊假我,因為他不承認有能出生萬法的第八識如來藏,反而認定意識是常住的,能出生名色諸法;在《廣論》中處處公然主張意識是「結生相續識」,把第八識如來藏出生名色的功能,以移花接木之法,全部移植給意識;這種認知與作法,證明他已經落入常見外道的邪見之中而不自知。

眾生無始以來,末那識執取五蘊假我為真我,如果能了知末那識的體性是遍計執性,所執取的五蘊是因緣所生法,是會損壞斷滅的無常法,用意識伶俐的了別慧來觀察、如理作意思惟,然後心得決定、確認五蘊本質虛妄;以這樣的修行方法,來改變末那識對於五蘊身心的執著,漸漸地斷除末那識的我執性,這才是真實的解脫道,才是正確的修行道理。並不是如宗喀巴不明就裡的妄說:「又若通達無我自性,於彼支分諸蘊亦能滅除有自性執,譬如燒車則亦燒毀輪等支分。」

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說就能夠成辦的。如果不能了知或不承認有末那識存在,又如何能了知末那識的體性;不了知末那識的體性,就無法了知末那識意根的遍計執性;不知末那識遍計執性的虛妄,又如何能通達無我自性?就如同某個愚癡人,拿著火炬,大聲叫嚷著:「我要燒車!我要燒車!」但是卻不知道車是什麼東西,那又如何能燒車呢?車體都燒不到,又怎能燒到車輪等的其他部分呢!所以欲求解脫者應該要知道,如果依應成派中觀宗喀巴等六識論者的謬論而修,最多也只能在五陰假我上作觀行,精勤地修行一輩子,最後卻會落入到一切法空之中,反而成為斷滅空的外道見者。這樣鉅細靡遺地說明後,宗喀巴的追隨者及《廣論》的修學學人,不知是否會懸崖勒馬,捨棄六識斷見論,而回歸佛法八識具足的正說之中。

如果不願意迷途知返,那最後只會落入一個結果:就是回頭創造一個不可知、不可證的意識變相——細意識或是極細意識;或是將識陰六識的某部分功能誤認為真實,認定這個就是真我法身,以此來隱瞞自己大妄語業的過失,也以此來籠罩眾生。不僅如此,隨即又執著色陰與識陰的我所——樂空雙運的淫觸覺受境界,讓追隨修學的徒眾們,因此而墜入常見大坑之中,而無法自拔,這真讓人感到不捨與痛心!

若想要求解脫的人,應該把意識的觀察慧,拿來善觀察一切諸法的無常、苦、空、無我,如理作意思惟,使處處作主有覆無記性的末那識改變。因為祂從來不分別善惡法,所以一切法祂都要,也因此可塑性很高;但可以隨著意識的善惡分別而熏習改變祂的習氣。至於要如何改變末那識遍執五蘊為我的習氣呢?這個就需要靠意識在善淨法上仔細地觀察分別。以意識的觀察慧作觀察,首先觀察色蘊不是我,色蘊是由於執藏無明業種的阿賴耶識,入胎執持受精卵,再透過阿賴耶識的大種性自性造色功能,聚集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慢慢長成為此世的色身;因此,色蘊是以阿賴耶識為因,無明、業種、父母、四大為緣,從阿賴耶識中生出來的法。意識有了這樣的如理觀察的智慧以後,知道色身原來是生滅法,沒有真實不壞的體性,虛妄無實,最後必定會壞滅,不能去到後世。經由意識這樣的觀察及如理思惟所得的結論,就能影響末那識對於色身執著的習性,改變末那識執著色蘊為我的作意,這樣才能真的斷除色蘊我見。

再說,意根末那識雖然能處處作主,也能去到未來世,佛說意根末那識是六根中的無色根,前五根則是有色根。既然意根末那識攝屬六根之一,當然也是由阿賴耶識所出生;而有生之法就一定會滅,所以阿羅漢入了無餘涅槃,也要滅掉意根末那識,才能稱之為無餘涅槃。意識如果觀察思惟以後,了知意根也是虛妄無常的法,也沒有真實不壞的體性;經過意識這樣不斷地思惟觀行的結果,末那識漸漸能夠接受而棄捨對自我的執著,這樣才能斷除以意根末那識為我的錯誤見解。再說,具有見聞覺知的意識,正是宗喀巴認定常住不壞的真我,但是不論意識細心或是意識極細心,佛對我們開示說:「不論粗細意識,皆意、法為緣生。」意識是以阿賴耶識為因,意根觸法塵為緣,因緣和合而出生的法;意識觀察自身也是生滅法,沒有真實不壞的體性,虛妄無常終歸壞滅。用這樣不斷地觀察熏習之後,末那識就會漸漸斷除對於意識的執著,就是斷除意識的我見;斷除了意識的我見,就等於斷除了識蘊的我見。

至於領納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受蘊,了知境界的想蘊,以及造業的行蘊也是一樣,都是藉識蘊及色蘊和合運作,所衍生出來的法;色蘊、識蘊已是如此虛妄,那麼由它們所衍生出來的受、想、行等法,當然更是虛妄。同樣的,意識如是觀察以後,了知受、想、行三蘊都是虛妄無常的法,沒有真實不壞的體性,於是末那識對於受、想、行三蘊的執著,就會逐漸地斷除,這就是所謂斷末那識執受、想、行三蘊為我的見解。以上是略說意識及末那識如何破除對五蘊是我的見解,也就是斷除薩迦耶見的正確方法。

佛法修學者若能依佛菩薩的開示,具足瞭解五陰十八界的內涵,並且如理作意地思惟觀行,要證得初果是易如反掌的。如果眾生對五蘊十八界的內容不具足瞭解,對五蘊是我的見解不除,薩迦耶見就不可能斷除;我見、我執的作意堅固,則不論任何時間及地點都想保護身心不受傷害,對於身心有好處及快樂的世俗事則貪著不放,不愛樂的事則生起瞋恨怨惱,於是種種煩惱束縛相繼生起,所以說斷薩迦耶見是斷一切煩惱的根本。假藏傳佛教密宗祖師佛護、月稱、宗喀巴等人及其追隨者,就是此類不能斷我見之人,師徒對於男女貪欲緊抱不放,追隨者則幫助經營貿易事業,所作事業龐大,於營利所得更貪著不厭,正是《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所說的業果愚,會招集墮落惡趣的業行。

對於初學佛者,雖然已經熏習造業感果的道理,而不敢妄造惡業,又卻以為只要努力做善事、行布施、持五戒、修忍辱、修禪定等就是學佛,不知、不解、不證佛法真實義理。此類人包括以佛教的名義做善事、行布施的各類慈善機關團體,以及一般只知道持五戒、修忍辱乃至修禪定等等的佛教徒,也正是《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所說「真實義愚」的一類人。雖然能夠招集福業,但不可能修得不動行,因為不能遠離名利之貪,所以無法實證禪定,死後當生欲界天享福,福報享盡又會再度下墮,在三乘菩提中都無法有絲毫的實證。

菩薩證得初果,接下來就應求證阿賴耶識。未觸證之前,必須先跟從真善知識聽聞第一義諦,了知阿賴耶識的體性不是因緣生,也不是自然生,祂是本來無生;既是無生,則無可壞滅,祂是真實有,不是虛妄無實的法;阿賴耶識從來不理會六塵境界,是本來就具足無我性,是真正的無我性,與斷盡我執的末那識無我性不同。學佛者了知祂的體性之後,更應進一步去實證祂,因此而能斷除末那識內執阿賴耶識為我的作意,也能斷除對真實義的無明,這樣才是真正的佛法修證者。

但是因為時間的關係,今天的課程只能到這裡,期待下次能再度的共敘法緣。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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