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理事圓融?(上)

第63集
由正鈞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問候大家身體健康、精神愉快!「三乘菩提之學佛釋疑」,今天要和大家談談「如何才能理事圓融」。

世尊在《楞嚴經》中開示說:「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所以,本來「理事圓融」這四個字,是在說明佛菩提道上修證的一個因果關係;然而現在這四個字,也常常被善知識掛在嘴上,滔滔不絕地訴說其功德,雖然只是說一些世間法的道理,其實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更何況說佛法中實證上的問題,這恐怕不免落於因中說果的一個大妄語之中。且不說圓融二字,單單說「理」的內涵是什麼?「事」是要作什麼?都還不一定能夠明白,可想而知的是,若真的要談到圓融的話,那更就是遙不可及了。

佛所說的經教之中,或者是祖師大德用來方便接引眾生的用語,已經常常被世間人引用著。譬如說:「當頭棒喝」,現在被用來譬喻說:「使人立刻醒悟的一個警語」;佛經中常常提到的:「善男子!善女人!」現在搖身一變,變成了「善男、信女」;《妙法蓮華經》之中提到:「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現在的版本產生了「聚沙成塔」意思也已經不同了;乃至說是「不二法門」、「皆大歡喜」、「掛羊頭賣狗肉」、「借花獻佛」、「回頭是岸」、「冷暖自知」等等,其意涵或相近,或者是相違背,真的只能夠是說多到不勝枚舉。要是說眾生有緣可以藉這樣來熏習一些佛法的義理,那是再好不過,只是說越到了現代,那一些用語的意涵早已經與 世尊、祖師所要表達的是大相逕庭了。這其實與佛法的被世俗化也是有一些關係的,也有人在世間法之中引用「理事圓融」這四個字,譬如說:也許有人會勸某甲,你做事不要那麼有稜有角,要能「理事圓融、和諧無諍」那才是最高境界。有沒有聽過類似的說法?相信是有的,但這四個字,在這裡的意思明白地說了,就是指某甲做人是不夠圓滑的,但這已經是與佛經中 佛所要開示的佛法義理是無關的。

既然如此,那麼我們就不妨來說明一下世間法與佛法之中,看看哪一些「理」與「事」是不是說圓融就可以立刻圓融了?佛法不是分為五乘嗎?依於這五乘加以分門別類來作個簡單說明,若是把五乘法中的人天乘合為一類,叫作世間法;而聲聞、緣覺二乘合為一類,叫作出世間法;菩薩乘所證的單獨列為一類,叫作世出世間法。先來說明第一類的世間法,但這得要舉個例子來說明才能夠更容易瞭解。譬如說:若是談到如何建構一棟房屋?現在實際的生活層面所需要獲得種種的證照等等,就不在這裡談,單單來說建構房屋這一件事,理上也就是說你要先知道房屋是如何建構的,也許你就要學習瞭解各種房屋的結構。簡單地說,其中還包括你要採用哪一種鋼筋?鋼筋要如何固定?它可以承載多大的重量?可以支撐多大的空間?與它配合的水泥是要哪一種比例呢?乃至是說要怎麼樣一個方式來灌漿?或者是要有多少時間讓它去乾燥成形,然後才能夠進入下一個階段的建構。但這只是一種世間法的「理」而已,請問這得要學習多久?學會了以後就一定可以派得上用場嗎?難道不經過實際的建造過房屋,某甲就能夠在這一件事情上的「理」貫通嗎?太多問題了,對不對!而當初某甲實際在建造一棟房屋的時候,就說是在履行這一種世間法的事,可想而知的,在建構的過程中很可能又會衍生出其他的問題。譬如說:這些的種種材料你要如何去取得?運送的前後時間要怎麼配合?施工的方式是不是說每一個地方的地質,都能夠用同樣的施工方式呢?對啊!若是房屋是蓋在水邊、蓋在山邊,那一定會有不一樣的設計才對。就這樣子「理」上初步瞭解以後,經過「事」上實際的建構,當發生了其他問題的時侯,又回到「理」上來研究、改進,目的就是希望「事」上最後的完美無缺。

又譬如說:工程科學之中往往會面對用到很多方程式,學生們或是科學家們得要去一一解開這一些的方程式,首先在「理」上要明白是這一些方程式所依的原理;因為人們長久以來已經在這裡施設了一定的軌則,所以要依於這樣的軌則來分析、運算才是人類所說的合理。然而懂得了某一種方程式的運算,其他的方程式呢?又要再去瞭解其他的方程式,那麼等到思惟解釋都通了以後,下一個問題就是說,「事」上要如何去運用這些方程式?因為工程科學之中不會是只是單單為了要算一些方程式而去推導它們,通常接下來一定會有一些生活上的運用才是,這就是事。然後生活上的種種事項,如何能夠正確地引用這一些方程式之中,而產生實際上可以利樂眾生的一些事物出來。所以單單從世間法的「理」與「事」來說、來觀察,就已經是這麼樣的錯綜複雜,而沒有辦法很快地就可以「理事圓融」的。只是有一些人好高騖遠,動不動就會把「理事圓融」掛在嘴上,希望別人因此會對他恭敬與供養;乃至於說更何況是在佛法之上,因為眾生已經生活在世間法之中很久、很久,都沒有辦法於其中「理事圓融」。而真正的佛法卻是與世間法是相違背、是背道而馳的,這要叫一般人如何去瞭解呢?再譬如說:舉一個介於世間法以及佛法之間的一個事情,它其實是一個世間法,但是真要修學佛法的學子,卻也必須多少有一些涉獵,那就是禪定的修證。禪定無非就是說四禪八定,就「理」上而言,先要明白禪定是什麼?學禪定是要幹什麼的?自己是不是應該要修學禪定?乃至是要如何作才能夠實證禪定?若是因緣具足的情況之下,能夠在真正善知識的開示,或者是於其著作之中,經過一一地去瞭解之後,大略明白了四禪八定的境界相,也知道了四禪八定是次第法,也就是說一定先得要證初禪,才會有後面的二禪、三禪、四禪以及四空定。不可能說先得四禪再回來修證初禪,講這樣話的人,若是遇上了稍微於禪定的正理上是了知的人,都不免會忍俊不住而噴飯了,然而這還只是理上的了知的部分而已。

「理」上需要了知的還有什麼呢?就舉最低層次的初禪來說,當然就是說若是想要發起初禪,得要具備哪一些條件呢?然後知道應該要離開五蓋,然而五蓋又是什麼呢?原來就是五種遮蓋初禪發起的因素,就好像有五個法把學人蓋住,令他無法發起初禪。那麼再接下來,知道五蓋就是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然後這五法的內涵又是什麼呢?是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呢?一一明白了以後才決定要離開這一些法,雖然還是在「理」上需要了知的層面來說,但畢竟已經決定要修學禪定了,於是乎就向著修學禪定的「事」上,開始著手進行。既然五蓋是遮障初禪發起的因素,那麼當然就要把它一一去除了才是。可是接下來馬上就會發現一個大問題,到底是要先除去哪一個?因為看到自己的身上是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是樣樣都具足啊!到底該從何處下手?譬如說:看到了特殊的男女色,就不由得自主的而行注目禮,明明知道是不如理的,但真的是身不由己啊!然後又想起古聖先賢曾經說:「食色性也」,這還不說那個古聖先賢是不是真的佛法中的賢聖。這才一會兒,自己又搞不清楚到底當初為什麼想要去克服貪欲蓋了。也還好願意求教於善知識,善知識再為他說:貪欲的種種過患,離開貪欲的種種好處。這才又回過頭來想要去降伏貪欲,至於能不能成辦,又是在未知之數。進一步說,若是真的想要去降伏五蓋,得要用什麼方便呢?或者是念佛、或者是誦經、或者是打坐、或者是觀想,這也有很多不同的善巧方便,這還得要一一地去抉擇,到底與自己的根性是否能夠相應。乃至於說在這個過程中,隨著出現的種種狀況,其或取或捨的種種差別相貌又是如何?再加上說不是只有對治貪欲一法,瞋恚、睡眠、掉悔、疑等四個法,「事」上也要一一去對治降伏,在這裡也沒有辦法一一地去細說了。然而這個部分的佛法,只是通於世間法的一分,其「理」與「事」的內涵就已經不可以等閒視之了。所以不應當像一些人以為說現在這一餐吃飽了,以後就永遠不會再餓了,所以只是在道理的表面上有一些體認了,就以為說究竟的「理」與「事」也能夠完全成辦了。

佛法的第二個部分,我們從「理事圓融」這四個字,套在出世間法的解脫道上看看說,在這一個部分中的「理」與「事」又是怎麼一回事兒?解脫道所要達成的目的就是斷分段生死,捨報後可以不再受來世的三界有;既然不再於世間出現,所以這個法就稱為出世間法。「理」上來說,其內涵主要是三個部分:也就是我見、我所執、我執的斷除。我見簡單地說,就是誤認意識心為常住不壞法,若是把意識覺知心認定是常住不壞法時,那就是墮於識陰我之中,而堅持這樣的見解時,就稱為我見。有時候又執著這個意識覺知心是能夠貫通三世,從過去生轉生到今生來,今生捨報之後又會轉生到未來世去,然後就錯誤地把意識覺知心認為是三世輪迴的主體識,這也是我見未斷而發生的一種狀況。等而下之的乃至執著意識覺知心與色身和合運作的我,也就是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我,也認為是常住、真實不壞之法;但這個我存在的相貌是有很多層次不同的狀況,譬如說三界我,也就是說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之中所執取的對象不同,或者是執取的程度差別,因為雖然斷了見一處住地煩惱,但這是比較粗糙易見的執取,此時稱為斷見惑。如同前面說的,對於我的執取是有程度差別的,斷了見惑之後,進一步靜坐思惟,觀察更深細對我的執取,立名為我執。因為是要藉著靜坐思惟及觀察才能夠了知,或者是加以斷除的,所以又立名為思惑。但是雖然說思惟及觀察之後是可以斷除的,但是由於境界執取的程度差異,必須還要配合欲界愛、色界愛、無色界愛的斷除。

換句話,在這個思惟觀察的過程之中,也要分斷我所執,那麼就欲界的人間而言,我所的部分又有外我所及內我所,外有山河大地、房屋車馬、眷屬奴僕、名聞稱譽等等的執著,認為是我所有的;向內又執取識陰六識的見聞覺知性,也就是說眼識的能見之性、耳識的能聞之性,乃至是意識的能知之性,執取為我所有的功能,這個就是內我所的執取執著。若是雖然能夠斷除欲界愛,有時候不免落入對色界、無色界的貪著,雖然說其執取已經是比較微細了,但是畢竟還是三界中的我的執取。然而同樣是斷我見、我執而證出世間法,但聲聞乘與緣覺乘的入手處卻是不同的。聲聞乘是透過四聖諦,也就是苦聖諦、苦集聖諦、苦集滅聖諦、苦滅道聖諦,透過四聖諦的觀行來觀行五陰、十八界等蘊處界我是苦、空、無常,所以是沒有真實我;有時候配合四念處觀,依於聲聞法的八正道來斷除我見跟我執。而緣覺乘則是藉著十二因緣觀,也就是無明、行、識一直到老、病、死、憂、悲、苦、惱等十二有支,瞭解一一支的內涵之後,去觀察其互相間的關係,乃至從老病死支一直向上逆推,最後斷了無明而證得出世間法。由於觀察的範圍比聲聞乘的觀察還要來得深細,所以所得的智慧也是比較殊勝;只是說作十二因緣觀之前,一定要先作十因緣觀,確定了萬法只到名色緣識的識,也就是本際,這叫作齊識而還不能過彼,這樣子才有可能,成就十二因緣觀。這樣子出世間法的「理」簡單地說明了,「事」的部分以及世出世間法的「理」與「事」,就只能留到下一次的學佛釋疑之中,再來跟大家說明了。

今天就說到這裡,祝願大家幸福健康、道業猛進。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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