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業道之輕重差別、引生原因、報果餘果(一)

第91集
由正文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我們繼續來跟各位說明「菩薩正行」。我們所依止的是平實導師所著的《優婆塞戒經講記》,我們前面已經說明完了十惡業道的根本、方便、成已,還有十惡業道所謂的有作色還有無作色的這樣子的差別。接著我們要來說,十惡業道的輕重差別,還有十惡業道的引生原因,還有十惡業道的報果跟餘果。

那我們現在看一下,十惡業道的輕重差別。《優婆塞戒經》說:【是十業道,有輕有重:若殺父母及辟支佛,偷三寶物,於所生母及羅漢尼作非梵行,妄說壞僧,是名為重。】(《優婆塞戒經》卷6)這十惡業道中,並不是所有的業犯了都得下地獄,其中有的輕、有的重;重的會下地獄,輕的生到餓鬼道或畜生道去,到這個地方去受報。既然有輕有重,當然我們得要先來談論一下重的部分。如果是殺害父母,就是父親、母親,這個是世間最重的,因為在世間最有恩於眾生的人就是父母。在出世間法來講,殺害辟支佛及阿羅漢,這個也是最重的罪,這個都是屬於地獄罪。但是如今,其實我們是沒有機會去殺害到辟支佛或是阿羅漢,因為現在遇不到阿羅漢跟辟支佛了。譬如南傳佛法當中說覺音論師是阿羅漢,但是我們從他寫的《清淨道論》,你從頭讀到尾就能夠證明:其實他根本都還是一個沒有斷我見的比丘;所以,就算在過去你曾經把他殺了,最多其實也只是一般的殺人罪,並不是說殺到阿羅漢或是辟支佛。

殺阿羅漢、辟支佛這個是地獄罪,偷三寶物也是地獄罪,這些都要特別地小心。偷三寶物是很容易成就的:沒有莊嚴、也沒偷心,但往往會是成已。有時你到寺院去做事情,拿筆寫完了,習慣性的就把筆往衣服口袋一插,就不知不覺地帶回家了。有人回家後發覺說:「唉呀!沒有關係啦!只不過就是一支筆嘛!」但是其實是大有關係的!三寶物千萬動不得,一分一毫都動不得,這個是要很小心的。如果是在寺院作義工的時候,如果我們必須要留在寺中用齋,但那是吃了三寶的食物,我們應該要懂得打齋,那就不怕虧負了三寶。在很多小地方應該都要注意的,不經意地偷了三寶物,這個是很常見的。以前有一個大道場,他們買土地,那位大法師很信任一個女眾,但這個女眾簽約的時候,高報了地價,中飽私囊,後來被查到了!查到了倒是還好,不然的話,將來地獄罪是逃不掉的;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在道場中學佛了十幾年,竟然連這個都不懂,不曉得是學到哪裡去了!偷三寶物是地獄罪,三寶的錢這也敢偷,這個是很嚴重的。但是,有時候禪師講話的時候你不要只聽表面而當真,有時候人家來問禪師:「如何是佛?」是問真如心、如來藏,禪師說:「偷佛錢,買佛香。」說是把 佛的錢偷去買香來供佛;禪師是這麼講的,實際上你真的要去偷嗎?你可別偷了,那是有弦外之音的;破參的人就知道禪師的密意在哪裡了,一般人當然是不懂的。就是說三寶物一分一毫,他都不許去動的,如果我們動到三寶物的話,來世那是絕對吃不了、要兜著走,兜到未來世、未來無量世還要繼續兜著走;因此,這個重罪大家要很小心,三寶之物不要隨便去動腦筋。

關於「邪淫」也是有輕有重的,什麼樣的邪淫是要墮地獄的?經中說:「若對所生母邪淫,或於羅漢女邪淫,這個是最重的邪淫,這個是無間地獄罪。」因為所生母是報恩田,在報恩田裡面竟然敢這樣子的侮辱,當然是要下到無間地獄;若不到無間地獄,至少也要到號叫地獄、大號叫地獄去受罪。如果是在羅漢女身上作非梵行,那更逃不掉,絕對是很接近無間地獄的;因為比丘尼證得阿羅漢的果位,諸天天主尚且還得要恭敬禮拜供養,竟然還有人可以在她身上強暴,這當然是要下地獄的,因為這是世間法中最重、最重的罪。至於在人女、非人女,乃至畜生女身上行淫,這個也是邪淫,也是有輕有重,但不一定是地獄罪,有時最多只是去畜生道受報。可是如果是對所生母邪淫,或是對於羅漢女邪淫,這種邪淫一定是地獄的罪報。

再說到「妄說壞僧」,妄說壞僧這件事情大家要很小心。所謂的僧寶並不是只有一種表相上的出家僧,也包含了勝義僧,而勝義僧可能現出家相,也有可能現在家居士相。我們先說表相的出家僧,就是在表相上剃髮著染衣,離世俗家而住在寺院中受了出家戒,這就是僧;他們即使只是凡夫僧,你也不能冤枉他們;若沒有證據而冤枉他們,這個也是重罪,得要下地獄了,雖然他們只是凡夫。這是因為必須崇隆僧寶,否則佛法不易或無法住世,所以這個要特別小心。若談到某法師的法義問題,這個就不是屬於妄說壞僧了,因為這個是關係到佛法的存亡,也關係到眾生的法身慧命;可是我們一定要舉出事例、講出理由,說明他們的法義錯了,而且是錯在何處。如果有人傳說某法師幹了不如法的事,你若握有證據而公開講了,雖然不是地獄罪,但還是有罪的,這叫作有根誹謗;若沒有拿到證據,你就道聽塗說,這就是無根誹謗,是地獄罪。但是,如果你想要講某一位表相僧寶有罪,只有一個狀況可以講而沒有罪,也就是說,他已經失掉聲聞戒的戒體了!如果他失掉了戒體,你怎麼講他都無所謂,因為他已經不是僧寶了:也就是說表面上看起來是僧寶,但是其實不是。那什麼叫作失掉戒體呢?譬如說誹謗方廣正法,破菩薩十重戒。怎樣叫作謗正法呢?譬如有人否定如來藏,謗為外道的神我或梵我,這個是謗菩薩藏的一闡提業;譬如有人跟著喇嘛學雙身法,身為比丘卻跟女弟子暗中上床合修雙身法,這些都是無間地獄罪,他的比丘戒跟菩薩戒的戒體就已經都不存在了,這個意思就是說他已經不是僧寶了;那個時候,你說他的所有不如法事,都不會有事,而且有大功德,因為可以救很多人不再被他們誤導而進入外道法當中。但是你得要有確實的證據,否則你千萬不要講,可別聽了人家一講,你就跟著轉述、道聽塗說!那這樣子,你就得下地獄。所以要說一件事以前,你要先確定證據在手,有絕對把握他們喪失了戒體,實質上也就是說,他實質上已經不是僧寶了!否則就不能說,因為這個就是壞僧,壞僧就得要下地獄。

如果是個居士不如法的話,你能不能夠隨便講呢?那也不行。譬如平實導師所著的《識蘊真義》說明了很多斷我見的內容與方法,萬一哪一個居士讀了《識蘊真義》,他很利根,依法觀行的結果而斷了我見,也斷了三縛結,那他就是初果聖人了!你有膽就繼續誹謗看看吧!要是對他無根誹謗的話,照樣得下地獄的。在《瑜伽師地論》當中解說十八地獄是怎麼樣的狀況呢?不知道嚴重性的人,就不知道戒慎恐懼;如果知道十八地獄的內涵,萬一犯了地獄罪,晚上睡覺絕對是睡不安穩的,腳底都會發涼的。如果是對正覺僧團所弘揚的 世尊的大乘的正法當中,更不要輕易地開口亂說話,因為這個是 世尊所弘傳的了義的正法,如果你誹謗這個了義的正法的話,這個問題會更嚴重的。因為明心了的人,不但是七住位菩薩而已,而且還是相當於解脫果的初果的聖人,所以身雖在家卻仍是初果聖人。因為明心者的三縛結一定會斷除,有人不信就隨便把他冤枉看看吧!那這樣子的話,真的是不好承當啊!因為這樣子也叫作壞僧。因此,凡夫僧固然謗不得,菩薩僧更是謗不得,特別是勝義的菩薩僧!菩薩有凡夫僧也有勝義僧,勝義僧不一定現出家相;像玄奘菩薩是出家相,但 觀世音菩薩祂現什麼相呢?觀世音菩薩戴天冠、佩瓔珞,長髮披身,天衣飄飄,連三地心的玄奘菩薩都得歸依祂呢!所以初地到十地的諸地菩薩都很難說啊!有時也許有某一位地上菩薩為了某個緣故,示現在畜生道中當一條龍,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壞僧的事,其實是很容易犯的,可是大家反而不太警覺到,尤其是一般的初機學人以及未悟言悟的人,他們都不曾警覺到。

另外「壞僧」,還有一個部分是比較廣義的,就是破和合僧:譬如在一般寺院中,寺中僧寶六和合敬修持得很好,但是某甲去到那邊捏造了一些是非,向某乙法師說:「某丙法師說你不好的事情,但是你別去跟他說,不然你就害了我。」某乙法師聽了也沒有去查證,就想:「某丙法師在背後誹謗我。」但其實是沒有,這就是兩舌。他又去向某丙法師講某乙法師而不自覺的挑撥了,也請他不要去問。這樣子就完了!因為僧團分裂了,因為某乙、某丙法師可能會向別的法師談這件事,平常走得比較近的人就開始聚集,就分成兩派,僧團就分裂了;這個就是謗僧、壞僧,把僧團分裂成兩個,破了和合僧;這個也是屬於壞僧,這個也是屬於地獄罪,而且是無間地獄,這些都是屬於十重戒所規範的部分。

所以說十惡業道中有輕有重,輕的偶然犯了,或對首懺、或對眾懺、或是自責其心,都可以解決掉,都看它的輕重差別。但是如果犯了十重戒,佛前對眾懺也沒有用,這個是一定要下地獄的。只有什麼時候免下地獄呢?只有在一個時候,就是每天佛前懺悔,懺悔到 佛現身摩頂時、見好相的時候,戒罪才能夠滅除,才不需要下地獄;但是還有性罪沒有辦法免除的,未來世仍然會有惡果回報到自己的身上。所以這十重罪大家要詳細的思惟、詳細的觀察,還要時時刻刻的警覺在心。

接著我們來說明一下,十惡業道各有三種出生的原因。十惡業道都有它三種出生的原因,從什麼地方出生呢?經裡面這麼說:【善男子!是十業道各有三種:一從貪生、二從瞋生、三從癡生。】(《優婆塞戒經》卷6)這個意思就是說:十惡業道中的一一業道各有三種引生的原因。哪三種呢?第一個是從貪引生,第二個是從瞋引生,第三個是從癡引生。也就是十惡業道都各有三種出生的原因,也就是說,是意業的貪瞋癡,而落實到身三業和口四業上面,所以成就了十惡業道。我們現在看一下,第一個殺生業從貪瞋癡引生的這樣子的一個原因,在《優婆塞戒經》裡面如是說:【若為貪利故害命者,是名從貪;若殺怨家是名從瞋;殺老父母,是名從癡。】(《優婆塞戒經》卷6)這個意思就是在說:如果是貪別人所有的財物而殺害別人,使人喪失性命的話,這個就是從貪而生的殺業道。如果不是為了貪財利,而是去殺害怨家、殺害仇人,這個是從瞋心而產生的殺人業道。如果是殺害報恩田的老父、報恩田的老母,這種人是因為愚癡而造作了殺害的業道。又如有人精神不正常,殺害了家中老父、老母,這也是因為癡;甚至於在家中不服父母親的管教而殺害父母親,這也是從癡而生的業道。所以殺生的惡業道總共有三種引生的原因:第一個就是從貪而引生,第二個從瞋而引生,第三個是從癡而引生,這個是殺身業的三種,從貪瞋癡所引生的原因。

我們接著繼續來說明偷盜,從貪瞋癡引生的這樣子的一個過程。菩薩《優婆塞戒經》卷6怎麼說:【劫盜他財亦復三種:自為己身妻子眷屬,貪他財物而往劫奪,是名從貪;盜怨家物,是名從瞋;劫奪下姓,是名從癡。】這個偷盜的罪業,身業的竊盜或者搶劫業道也是有三種引生的原因,但主要不是講偷竊,而是強行取財,叫作劫盜;劫盜他財也有這三種引生的原因:第一種是說明是為了自己、或妻子、或子女、或眷屬的受用,因而貪著別人所有的財物,前往搶奪、搶劫奪回,這個是從貪心而生的這樣子的身業中的劫盜的業道。第二種是偷偷的竊取或者強行劫盜怨家的財物,這個是從瞋心所產生的劫盜的業道,他的目的就是要報復,想要讓對方痛苦。第三種是如果自己有強大的勢力,然後運用自己的勢力去劫奪不如自己的人們所有的財物,這個叫作愚癡;不如自己的人是應該被自己加以保護以及救濟的,但我們卻反而反過來去搶劫他,所以因為這樣子而去搶奪人家的財物,這個是因為愚癡而所引生的,是愚癡的人,他的劫盜業道就是從癡而引生的。

從偷盜,貪瞋癡所引生的業果是這個樣子;邪淫的部分,就只有等到下一集再繼續跟各位作說明。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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