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之释疑

第98集
由正铭老师开示
文字内容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首先祝福大家心想事成,福慧增长!

“菩萨正行”,今天我们要来介绍“邪淫戒之释疑”,同时这一集我们也将针对几个疑问来解释。

在家人如果在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身上行淫,都是邪淫。“非时”是说不属于睡眠之时的白天,不论是对他人的或自家的妻女、妻子、妇女,都是属于非时行淫,都是邪淫。“非处”是说卧房以外的处所,在卧房以外的处所行淫,都是有碍观瞻的,也会使外人对佛弟子有很不好的观感,所以在非处也不可以行淫。“非女”,有人可能在想非女到底是什么?但是非女是很常见的,并且他们有时还会为自己的主张权利而举行游行;比如说同性恋,一对同性恋者,两人之中有一人非女而自觉属于女方,或者非男而自觉属于男方,所以如果跟同性者行淫,都是属于邪淫。还有一种情形也是对非女行邪淫,也就是跟二根人行淫;白天看来他是一个女人,隐藏了男性的身分,但是到晚上,他把男性身分显露出来而变成男人,所以跟二根人行淫也是邪淫。对处女为什么不可以行淫呢?因为这是不合乎礼法的;也就是说,还没有结婚就先行周公之礼,就是俗称的先上车后买票,这是对于处女行淫而说是邪淫;换句话说,还没有结婚就不可以行淫。“他妇”是说已经系属于别人的妇女,她已经于归了、嫁人了,假使勾引她而成就了行淫,也是邪淫。女众也一样,勾引配偶以外的男人而红杏出墙,也是邪淫。另外,“若属自身”也是邪淫,也就是说,在非时、非处自慰,也是邪淫。“若属自身”还有另外一种情形,比如说从小就练就软骨功,可以以自己的口道行淫,这也是若属自身的邪淫。所以佛说:【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婬。】“《优婆塞戒经》卷六”邪淫之罪,只有阎浮提等三天下才有,欝单曰洲没有;因为欝单曰的男女都没有互相系属,他们不结婚,看中意了就在一起,办完事了互相没有亏欠,各自离去。他们没有家庭的制度,男女不互相系属,所以没有所谓的邪淫可说。

如果有人在畜生身上行淫,或者破坏他人的性器官,或者对于“属僧之女”行淫,都是邪淫。属于僧宝所有的女众叫作近住女,也就是沙弥尼之前的式叉摩那;这是住进寺院准备出家的女人,或者常住于寺院中为寺庙事务工作而属于僧宝,帮助僧宝的女人,是专门在寺院中作事的女性,她一生都不准备出家,对于这种人身上行淫,也是邪淫。如果有女人犯罪被关进监狱中,狱卒借着权势去威逼女犯共同行淫,这是对系狱的人行淫。又如有女人因故逃亡隐匿,收留者在这过程中威胁她,说要举发她,以这样的手段来达到行淫的目的,是恶性重大的邪淫。或者对于师妇,也就是师长的配偶,对于师妇身上行淫,也是重大的邪淫。或者对于出家人行淫,比如说对比丘尼强暴,是极恶性的邪淫罪;即使仅仅是捉身或拥抱出家人,也是属于邪淫。所以,“近如是人”,近是指捉身或拥抱出家人,也是邪淫;如果更进一步而“到达三道”,那就更是极恶性的邪淫了。所以佛说:“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婬。”“《优婆塞戒经》卷六”

出家人都没有系属,因为出家以后不是属于哪一个人所有。在家男众归一位女众所有,在家女众也归一位男众所有;所以在属于他人婚姻的人身上行淫就得邪淫罪,是从对方配偶身上得邪淫罪。如果淫污了别人家未出嫁的女儿,那就是对于女儿的父母、兄长乃至于国王身上得罪,因为这位处女是由这些人所守护的。可是女众如果出家了,并不属于哪一个人所有,也不归属于哪一个人所守护;那么,如果对比丘尼身上行淫,是从哪里得到这个罪呢?佛说是从她的在家亲属得罪,也从国王那里得罪;以现在这个时代来说,是从法律得罪;但这个法律不是讲民法、刑法,是讲佛法的戒律。因为如果不是强暴,而是两厢情愿的话,世间法律是管不着的,只有佛法的法律管得着,将来舍报时由护法神处置,也是由因果律处置。古代的王所,等于现代的国家法律;只有在强暴的状况下,才是从国家的法律得罪。如果是两厢情愿,那就只有在佛教的律法上面得罪,应该说是从三宝边得罪。所以佛说:【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优婆塞戒经》卷六”

如果是在恶劣或战乱的年代,或者有残暴的国王出现在世间的时候,或者遇到很恐怖的时节因缘,当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或小妾,希望她们避免被玷污了,所以就安排让她们出家剃发,这样一般人就不敢轻易地对她们强暴了。但是妇妾出家后,他自己却还是近之,近之就是捉身或拥抱,这样就得到淫罪的轻罪了。如果不只是捉身、拥抱,而且还到三道,三道就是阴道、口道和谷道;阴道、口道大家应该都了解,但是谷道或许有些人可能没有听过,所谓的谷道是指我们吃了米谷以后所排出来的地方,所以谷道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肛门,如果已经到达三道内了,这样就得到淫罪的重罪。为什么不是邪淫罪呢?因为她们已经出家受戒了,就算是出家人;虽然意志上并未出家,但已经受了出家具足戒,当然仍是出家人,所以是犯淫戒而不是在家人才有的邪淫罪;如果犯了淫罪,是要受出家人行淫戒罪的果报、犯罪的果报。所以佛说:【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婬罪。若到三道,是得婬罪。】“《优婆塞戒经》卷六”

如果自慰时,或与配偶或者与他人行淫时,是在道路边、佛塔边、祭祀佛菩萨的小庙祠边,乃至在大会的道场中行淫,都是邪淫罪。所以佛说:【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婬罪。】“《优婆塞戒经》卷六”这是佛弟子们必须非常重视的戒罪,因为邪淫大部分是属于重罪,只有极少部分是轻垢罪。可是到了末法时期的现在,严重邪淫的极重罪已经被合理化了,那就是有些附佛法外道;他们甚至于还污蔑了诸佛菩萨:把佛菩萨的圣像雕刻成双身行淫的形状,他们还在“佛堂”的双身“佛”像前面邪淫,而说是无上瑜伽、乐空双运、大乐光明;他们的所谓祖师自己还施设了一些戒,也就是他们所谓的三昧耶戒,说是受了他们独有的不可不行邪淫的金刚戒以后,就成为金刚乘的行者,行邪淫时就没有罪了,这是把极重罪的严重邪淫合理化了。把邪淫合理化以后,本来应该是要遮遮掩掩的,但他们反而振振有词地说:“我们是最高的佛法。”他们这样讲的时候,不仅脸不红而且心也不羞。这是极重的邪淫、大邪淫,这叫作污蔑佛。不但如此,他们还有更过分的轮座杂交等等;他们这样在寺庙中公然主张邪淫合乎佛法,真是污蔑佛法、污蔑佛教。这不单是邪淫的最重罪,而且是以外道法全面取代佛法,并且还说这是最高层次的佛法,真是令人难以接受啊!

在家人邪淫罪本来不到无间地狱,但是以出家人的身分而又轮座杂交,舍寿后就得要到无间地狱去了。这些附佛法外道,只是因为在台湾,我们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我们的社会厌恶杂交邪淫,所以在中国地区是不认同双身法的。因为他们来到台湾时,一方面怕被信徒向法院提出破坏家庭的告诉;另一方面是因为如果明目张胆地传、明目张胆地杂交,一定会被佛教界的大众所鄙弃,也不会被台湾社会所接受,所以他们在台湾把双身法传得很隐密,但是仍然继续在传,并且事实上有许多女众已经受害了,这是我们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这样的宗教,能够算是宗教吗?其实根本不能称为宗教,他们的法义本质上只是俗人淫欲享乐的艺术而已,正是出家人贪着在家法的典型代表;但是这些附佛法外道,目前却仍然接受世间无知者的广为恭敬跟供养。其实有智慧的人,只要从戒相观察,即可得知他们不对的地方,也不必明言。这些附佛法外道所作的事情,是邪淫罪中的最重罪,这是无间地狱罪,已经不是在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的一般地狱罪了。而且印顺法师在他的书中也写到这些附佛法外道中的轮座杂交,从世间礼法来看,已经是无惭无愧可说了!像这种人间最下等的人,竟然自吹自擂地说是比佛法更高的法,公然藐视佛教信徒的智慧,也公然窃取佛教的资源来诱惑众生下堕三恶道;这种以外道法公然取代佛法的严重破法行为,相信绝大部分的真正佛教徒是真的无法谅解的、无法接受的。可是一般佛教弟子们大多还不知道,所以我们有必要让大家都远离这些附佛法外道,也免于因邪见而犯了不该犯的严重罪业。

如果有妇女被他的父母、兄弟所守护,或被国王之所守护,也就是被法律所守护,而有人对于这些妇女或处女身上行淫,也是得邪淫罪。如果暗中对别人的妻妇或处女,先期约时地行淫,或先向对方允诺给予财物,或先接受别人财物而依指定去玷污某一位妇女,或者先接受他人的请托要去玷污某一位妇女,这样也是得邪淫罪。乃至于有人用木头雕刻、泥巴塑成、或者彩色绘成妇女形像而行淫,乃至于,于女尸身上行淫,也都是邪淫罪。电视新闻有报导,现在有人发明了塑料美女,也就是用塑料作成的美女形像,如果去买这类的物品来行淫者,也是属于邪淫。所以佛说:【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婬罪。】“《优婆塞戒经》卷六”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般人可能一不小心会犯的状况。如果和自己的配偶行淫时,心中作性幻想,把配偶幻想作伊丽莎白泰勒、玛丽莲梦露、林志玲或心中的白雪公主;或者女性把她的配偶幻想作亚兰德伦、周杰伦、王力宏、刘德华或心中的白马王子等等,这是对系属自己的配偶幻想作另一个自己所迷恋的人,也就是属自身而作他想,这也是邪淫。下面这种状况我们也要留意,有些人投机取巧假借名义而行邪淫,想避免邪淫罪——明明是与别人配偶行淫,却故意把对方想作是自己的配偶,也就是属他之人而作自想,想要推卸邪淫的戒罪与性罪,这也是不能成立的,一样算是邪淫。所以佛说:【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婬。】“《优婆塞戒经》卷六”以上所说的邪淫罪,各有轻重差别,如果是从重烦恼而产生的,就是邪淫的重罪;若从轻烦恼而产生的就是轻罪。什么是重烦恼呢?就是极贪心或极恶心。譬如心中建立一个邪见:“我就是要玩尽天下的女人。”其实还不晓得到底是谁玩谁呢?其实是他自己被人家玩,却想玩尽天下女人,这叫作极贪心。依极贪心而作的事情都是重罪,但是其中仍有差别。

譬如家里很有钱,他以金钱交易,每天晚上去玩女人,这属于邪淫的轻垢罪,不是重罪。所以佛说:【如是邪婬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优婆塞戒经》卷六”邪淫的重罪有那些呢?比如说,一个玩过又一个,都是欺骗人家处女感情;或者专门勾引有配偶的妇女红杏出墙,破坏别人的家庭和乐,都不是用钱财去买来的,这叫作重烦恼。又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些附佛法外道,常常思索着勾引年轻美丽的女弟子合修双身法的乐空双运、大乐光明,也往往能够成功达到目的,这样一世之中一直在作这种大邪淫的恶事。又如为了报复仇人而恶意奸淫他的配偶或女儿,乃至于加以奸杀,这三种情形都是邪淫中的重罪。邪淫中的最重罪呢,是那些附佛法外道设计勾引随他学法的比丘尼跟他合修双身法,这是无间地狱罪;因为不只是自己严重邪淫,也害出家人毁破重戒。

这些都是极重罪,因为不但先有动机,也就是有根本罪;而且要巧设种种方便来庄严,才能成就,所以也就有方便罪了;后来因此而成就了,当然也有成已罪的根本罪,所以根本罪、方便罪、成已罪同时具足,所以这些都是邪淫的重罪,因为都是从重烦恼所发生的邪淫罪。如果是与配偶行淫时作性幻想,那是轻罪;若是随缘而作,本无动机,也没有作种种方便来庄严,但是却被勾引而成就邪淫了,也是轻罪。可是,很多轻垢罪累积而不能悔除,将会成就邪淫的重罪。因为邪淫罪在欲界中是很容易犯的,特别是男众,所以大家要很小心看待。

“菩萨正行”“邪淫戒之释疑”这个单元,我们就为大家介绍到这边。

谢谢大家!也敬祝大家色身康泰,学法无碍!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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