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具足哪些條件得名為法財長者?(一)

第53集
由正文老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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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我們這一集還是繼續跟各位來說明「菩薩正行」,還是繼續說明菩薩正行的〈發願品〉裡面的這個經文。

上一集講到菩薩還要發一個願:自己在未來世當中常常修於六念之法以及無我想、十二因緣。六念,是指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這六念要常常修;修無我想,那就是指二乘菩提聲聞法的四聖諦、八正道的解脫道;十二因緣則是指緣覺法。菩薩還要發願:希望自己世世出生的時候,如果生在沒有正法的地方,沒有正法可以聽聞、修學、弘法,願意自己常常樂於安住於寂靜當中。也就是修學禪定之法、遠離喧鬧。而且常常修集慈悲之心。並且發願:一切眾生如果看見我的色身,或者聽聞我的說話、唱歌等等,或接觸到我的時候,都可以遠離煩惱。菩薩摩訶薩發了這個大願,一般人聽到菩薩修行時發願一大串,可能會說:「你煩不煩啊!」但是久學菩薩不會心煩,越聽越歡喜!說:這個人真是個菩薩摩訶薩!不然誰敢發這種願呢?這些願都是吃力不討好,都是利益別人而不是利益自己的。所以每一個願都會令人想到:這真是菩薩摩訶薩!發這些願看來似乎都不是利益自己的,但是這個才是真正大利於自己的道業。我們現在就已經把〈發願品〉已經說明完畢了。

接著我們要來說明另外的一個問題,也就是說:菩薩應該要具足哪些條件才得名為法財長者呢?也就是說,菩薩發願完以後,要具足哪些條件才能夠得名為法財長者?佛在這邊接著開示說:「菩薩雖知除菩提已,不求餘果;為眾生故,求以弘利。善男子!菩薩若能如是立願,當知是人即是無上法財長者;是求法王, 未得法王。」(《優婆塞戒經》卷2)佛說:菩薩發了前面所說的這樣子的願以後,雖然他知道除了三乘菩提法應該修學、果證應該實證以外,其餘的果報他都不追求;可是,雖然心裡不樂於追求,為了利益眾生的緣故,為了未來無量世都有無量的資財來布施給眾生,所以應當要求其他世間的果報。這個求來幹什麼呢?求來用作利益世間眾生的果報。所以 佛說:菩薩如果能夠立這樣子的願作為他未來生生世世的志願,就可以知道這個人是無上法財的長者。即使他現在只有二十歲、三十歲,但是不必幾年就會成為無上法財的長者。這個人可說是求法王果證的人,雖然他還沒有獲得法王的果證。法王,是十地滿心或是佛地,菩薩摩訶薩修到十地滿心的時候,百劫內都是不再求法的,他只是純粹去利益眾生,也就是在等覺位中百劫修相好——專修褔德,所以才稱為法王,已經於法自在的緣故。不得十地滿心之前都得要求法,菩薩尚未十地滿心之前都得一心一意求法,沒有人比他更精進,所以是求法之王。

接下來 佛又如是開示說,我們看一下經文:「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具足三事,則得名為法財長者;一者心不甘樂外道典籍,二者心不貪著生死之樂,三者常樂供養佛法僧寶。復有三事:一者為人受苦心不生悔,二者具足微妙無上智慧,三者具善法時不生憍慢。」(《優婆塞戒經》卷2)這裡 佛說什麼樣的人可以成為法財長者呢?有三件事可以成為法財長者的觀察的事相:第一、身為法財長者,心性不喜歡外道的經典和書籍。外道的經典書籍很多,道家的或是一神教的、一貫道的,或是說清海的聲論外道法都屬於外道法。「外道」的意思,不是說在佛門之外就稱為外道,而是「心外求法」稱為外道,凡是外於真實心而求真實法者就稱為外道。外道的典籍,譬如說一神教的《舊約聖經》還有《新約聖經》;比較非正統的,譬如說《標竿》、《荒漠甘泉》;比較文學化的,譬如但丁《神曲》。這些外道典籍,菩薩真的都讀不下去的,像《舊約聖經》真的是讀不下去,上帝這麼的兇狠,一點兒慈悲心都沒有,講話又愚癡,上帝沒有智慧,就好像大學教授勉強在讀幼稚園的教材一樣。一貫道也有一些書籍像聖賢月刊,比較早期的像《道鐘警明》;另外像回教的《可蘭經》,道家的《道德經》、《參同契》、《莊子》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我們拿來參考,看看他們到底是在講些什麼法?你如果不出來弘法也就無所謂,不需要讀它;但是如果想要出來弘法,最好也是懂一些,人家來跟你談氣功的時候,也可以跟他談一點,來談丹道的時候,也可以跟他談一點,看他是修外丹還是修內丹,你都可以和他談一些。這些都叫作外道典籍,都應該知道一些,但不必一天到晚捧著讀;因為我們只要有道種智的話,那些東西只要讀一遍就差不多知道了,你還可以指導那些外道們應該怎麼修,因為道種智可以通這些外道法。第二點、求法財長者不會貪著生死之樂。他不會想要求長壽,所以不會怕弘法太辛苦而一心想減少為眾生付出的時間用來為自己做事,他不會貪著於生死之樂。如果貪著於生死之樂,就沒有辦法像 平實導師這個角色,這個角色就幹不了!平實導師剛剛開始學會電腦的時候,打電腦打到如何呢?我們睡覺的時候躺下來睡覺,平實導師最少還要擦藥、揉、推,因為整隻手都變形了,手指關節都嚴重的腫脹!而且必須除了擦藥、還有推揉以外,睡前還要把兩手穿上兩層襪子,如果不保暖的話半夜裡可會痛起來,所以推揉以後還要穿上襪子保暖,第二天起床後繼續再打字。所以就是因為這個樣子,《狂密與真密》五十六萬字這個救護眾生的大工程,他在三個半月就打完了,這個可是打字行的職員要打一年的工作啊!然後再用一個月來改正錯別字,所以是打得很快,從來不曾這樣工作的手指當然會腫起來。但是腫脹沒有關係!晚上推揉、推揉,每一隻手指穿兩件的襪子睡覺,就這樣子過日子。到了冬天還要兩層襪子中間還要再加上一層紙巾,保暖效果才會比較好,才能在明天繼續打字寫書,長時間這樣子走過來!所以,想要像 平實導師一樣當為菩薩,就不能貪樂生死,再怎麼苦,為正法該做的事你就應該去做。如果貪著生死之樂,不願為眾生、為佛教正法的弘傳而付出,這個人就不是法財長者。第三點、這個法財長者他要常樂供養佛法僧三寶。譬如說《大方等大集經》中所說的:「我當云何能化眾生?是故菩薩常樂修集福德莊嚴,樂在諸有供養三寶。」(《大方等大集經》卷11)具足這三點才能稱為法財長者,如果三點少了一點,就不叫作法財長者。

還有三件事是法財長者所應該具備的:第一、為人受苦心不生悔。當你幫別人做事的時候,結果別人一天到晚責罵你做得不好,那該怎麼辦呢?很簡單!做不好那就改進,不要因此而生悔。如果有人說:「你做的這個不好,應該怎麼做。」「那我不做了!你來做。」這就是做已生悔。佛說:應該為人去做心不生悔。第二、是要具足微妙的無上智慧。你如果要當法財長者的話,縱使證得阿羅漢果了,這樣也不夠!因為你證的智慧不是無上智慧,只是解脫道的智慧,只斷我見、還有我執煩惱的現行而已。法財長者必須要有無上的微妙的智慧,只有法界的實相才是無上的,只有種智才能夠稱為微妙;能把法界實相及種智傳授給弟子們,才叫作無上與微妙,這樣的人才能夠稱為是法財長者。第三點、具備善法的時候,必須要不生憍慢。不會在演說善法的時候用下巴看著人,對誰都是和和樂樂都很謙和。只有一樣不謙和,那就是破斥外道、破斥邪說。而待人處事一定都是謙和的,不會有憍慢之心。具足了上面所說的這三點,就可以稱為法財長者。假使佛教界能夠多出生一些法財長者,未來的佛教正法的弘傳就沒有後顧之憂了!假使真能做到這一點,我們未來面見 世尊的時候,就可以於心無愧:「您老人家交代的任務,我們已經完成了。」

而菩薩所應該注意的就只有這六件事嗎?不只!佛接著開示,我們看下面這一段經文:「復有三事:一者為諸眾生受地獄苦如三禪樂,二者見他得利不生妒心,三者所作善業不為生死。」(《優婆塞戒經》卷2)佛接著開示這三件法財長者應該具足的條件,這是說菩薩證悟了以後應該要具足三法才能夠稱為法財長者。前面已講過兩種的三事,現在繼續再講另外的三事:第一種、為諸眾生受地獄苦如三禪樂。菩薩證悟了以後成為摩訶薩,但是一定要在為眾生受地獄苦時,都要視如三禪之樂。我們講過初禪有身樂,初禪遍身發而能夠微細轉進而不退失的人,在胸腔永遠都有微細的樂觸,這是初禪的身樂;二禪有心喜,得心一境性而不受外塵所遮障,所以有心喜,因為心喜而生樂;三禪是把初禪、二禪合起來,不但有定境增上,在有為法上來說還有身、心二樂,因此三禪之樂是一切三界中最上之樂,這叫作三禪之樂。但這個都是在講等持位而不是在講等至位,等至位當中都沒有任何的喜樂。身為證悟的菩薩要成為法財長者——擁有法財而且可以是長者,那就必須要有這第一件事為眾生受苦時視同三禪之樂,不管遭受怎樣的橫逆、打擊,心中都不以為苦,並且視如逆增上緣可以自我增上,也成為利他的增上,這叫作視受地獄苦如三禪之樂。第二件事情,是說見他得利不生妒心。這個就是在說,看見別人獲得世間法上的利益的時候,或是世間法上的所有其他的福德利益的時候,不產生嫉妒之心,能隨喜對方!這樣才能夠成為法財長者。第三件事情,是說所作善業不為生死,這個是在說明證悟之後所作之事不管什麼樣的善業,都不是為了增長生死種子而作。增長生死種子,就是為了自己求世間法上財物的利益、求名聲的利益,或者求世間法的權位、權勢的利益,這就是所作善業為增長生死而作的,這樣就不是法財長者。所以證悟之後要當法財長者,要捨棄世間法上的追求。

佛又接著說:「復有三事:一者見他受苦如己無異,二者所修善事悉為眾生,三者善作方便令彼離苦。」(《優婆塞戒經》卷2)這一段經文裡面 佛接著開示還要有三個條件才能成為法財長者:第一、就是見他受苦如己無異。也就是看見別人受苦的時候猶如自己在受苦。假使看見有人受苦,譬如說,明知道眾生被誤導了,又被種種因緣所羈絆而無法回頭,心裡面是很痛苦的。那你要以何種心態去幫助他?你要覺得他們正在掙扎時的痛苦,就是自己正在受苦啊!要自己想像一下那是何等的痛苦!有這樣的觀念,能夠去深入體會他們的痛苦如己無異,這樣才可以稱作是法財長者。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這樣做才能使我們發起大悲之心,因為菩薩是從大悲中生,如果我們具足菩薩種性就得要這樣做。第二件事情,所修善事悉為眾生。這個也就是說,菩薩所修的一切善事,全部都是為了眾生而做,不是為求自己的利益而做,這樣才能夠成為法財長者。還有第三件事情,善作方便令彼離苦。這是在說明菩薩要有善巧方便,使用種種方便善巧,都是為了利益別人讓他們離開痛苦,這樣來做的話才叫作法財長者。如果像世俗人講的「只管自家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那就不是法財長者了。有人心裡面想:「我沒有被邪見影響那就好了,別人被邪見影響那是他家的事,與我何干?」甚至有人起悲心去救時,他還罵對方:「關你什麼事!你管你自己就好了,修行是修個人的事,修個人的事就好了,幹嘛去管別人的閒事呢?」意思就是說,沒有善作方便讓他們離開誤入歧途後悔之苦,這樣做就不叫作法財長者了;換句話說,在這種心態下,修行就不能迅速增上。菩薩是在利他當中來利益自己的,一心利他的時候,就表示自己的「我所」貪愛逐漸地在消失,「我」的執著也慢慢地在消失,法的增上也漸漸成功了。

所以,佛接下來又開示了三件事情,佛在這段經文裡面又如是說:「復有三事:一者觀生死樂如大毒蛇,二者樂處生死為利眾生,三者觀無生法忍多諸功德。」(《優婆塞戒經》卷2)這邊 佛說還有很多的三種事要學,要成為法財長者還要有下面的這三件事要去學的:第一、要觀眾生生死中所有樂事都猶如大毒蛇一樣。眾生都怕蛇之毒,卻不知道生死的毒是更嚴重的!生死中的毒,是生死過程當中擁有的世間五欲之樂的貪愛,對財、色、名、食、睡的愛樂,其實猶如接受大毒蛇所螫的毒液,會陷入墮於法身慧命斷絕的境界當中。所以應當觀生死中種種樂事猶如大毒蛇一樣,應當遠離而不貪著,這叫作觀生死樂如大毒蛇。第二件事,除了觀生死樂如大毒蛇之外,還要轉過頭來不畏懼生死之苦痛,不畏懼生死之樂所引誘,然後發大心留惑潤生,重新再入生死當中來利益眾生,這叫作樂處生死為利眾生,能夠這樣才可以稱為法財長者。第三件事情是要說,還要觀察無生法忍智慧當中有許多功德。一般人還沒有破參之前,看到已悟的祖師在說法,心中好羨慕!說來說去都通,就是自己不通!所以覺得好羨慕。但大部分祖師所說的妙義,也只是破參的智慧功德而已;可是到了諸地的無生法忍生起的時候,這無生法忍的功德可就大了!一般人無法想像無生法忍有什麼功德,莫說一般人,乃至菩薩到了十迴向滿足時,都不可能知道初地入地心的功德,入地心又不知道初地滿心的功德,初地滿心又不知二地的功德,二地菩薩又不知滿心菩薩的功德。所以其中有許多的差異,平實導師書中也大略地寫了一小部分,所以無生法忍的功德得要在通達之後,才能夠漸漸有一些體認。可是成為菩薩摩訶薩以後還想要成為法財長者,就得要能觀察無生法忍中有許多的功德,這叫作觀無生法忍多諸功德。

佛接著開示下面三件事情:「復有三事:一者捨身,二者捨命,三者捨財;捨是三事,悉為眾生。」(《優婆塞戒經》卷2)接下來還有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說,要能為法、為眾生而準備隨時捨棄身命;身體既然可以捨,命當然也可以捨,所以第二件事情還要能夠捨命。捨身與捨命不同,有時為眾生、為了正法,把一條腿布施也就布施了,一隻手布施也就布施了,命仍然還在;假使能夠連命都捨,這就不容易了!我們應該捫心自問:「我破參了,忝為菩薩摩訶薩,假使有一天必須接下一個任務可能造成自己身家性命有危險,我敢不敢接下這個任務呢?」要自問敢不敢?如果不敢接的話,那只是摩訶薩而不是法財長者,兩者不能兼具了。

今天時間已經到了,就先跟各位說明到這邊,下一集再繼續為各位說明菩薩正行。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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