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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集
由 正才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各位菩薩繼續收看「三乘菩提之常見外道法——廣論」。這一集我們繼續講上士道的第六度般若波羅蜜多,上次講到《廣論》中提到的「慧之差別」的第一種,今天由第二種開始講起。
宗喀巴說:【第二通達世俗慧,謂善巧五明處慧,如《莊嚴經論》云:「若不勤學五明處,聖亦難證一切智,故為調伏及攝他,並自悟故而勤學。」謂為調伏未信聖教者故,應求聲明及因明處;為欲饒益已信者故,應求工巧及醫方明;為自悟故應求內明,此是別義。又此一切皆為成佛故求,是為通義。】(《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3)宗喀巴先抄錄《莊嚴經論》來說明善巧五明處慧的第二種通達世俗慧,然後說:「為自悟故,應求內明」,但宗喀巴卻否定內明的根源──第八阿賴耶識如來藏,這證明他完全不知內明的真實義。內明就是明了有情自內本具的如來藏心之法,宗喀巴不知內法如來藏是一切法的實相,竟愚癡地主張生滅的意識是常住法、是能生五陰諸法的根本心。因此,宗喀巴一直都是住於外法意識心境界而處於無明中,從來違背內明之學,所以他的整部《廣論》所說,皆非內明所攝的法。
要依於內法如來藏來修學解脫道,或含攝解脫道的佛菩提道才能成就;而菩薩修學佛菩提道,是先從悟明真心如來藏,得到初分內明後,才開始進入內門修行;不是先求得聲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以後,再為自悟而求內明。是明心證真後,再多分少分勤求聲明、因明、醫方明及工巧明,來調伏、饒益未信者或已信者,於自、於他才能事半功倍。而菩薩欲求內明時必先求自悟,悟前則須先斷我見,悟後轉依如來藏之體性繼續修學佛菩提道及解脫道。譬如悟前先修學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的觀行等等,更要聞熏第一義諦所根源的第八識妙法,再求實證如來藏心,而發起內明處的實相智慧。之後繼續深入修證法界實相的別相智慧,如大、小品般若經諸別相智經典,以及八識心王諸唯識增上慧學經典等;這些都是菩薩悟後所必須精勤修學的,通稱為內明之學。所以實證第八識如來藏心,所發起的般若實相智慧就是內明之學的內容。
由於宗喀巴否認有第八識如來藏,所以宗喀巴所說的內明即是落入想像的,而且一定是錯誤的假內明,絕非真正內明之明。由於先否定了實相法界的第八識,以致於宗喀巴只能在現象界說緣起性空,不僅不能通達第一義諦,反而成為無因論的外道,又恐怕否定識陰六識以後會墮入斷滅境界中;因此就連意識的虛妄無常都不能理解,只能公開主張意識是「結生相續識」,這是妄說意識是出生色身,及識陰六識的常住真心,於是成為意識出生意識的邏輯不通的笑話。由此證明,宗喀巴連解脫道中最基本的斷我見都作不到,連聲聞初果都還沒有實證,何況能知極甚深的內明學處。因此修學《廣論》者,若真的想要求證內明,必須先斷除宗喀巴所說:沒有如來藏及意識常住不壞的邪見,再求證如來藏,之後才能深入現觀如來藏及其所生諸法,進而探求如來藏所含藏一切種子的智慧,真正明了佛法中的解脫道及佛菩提道。有了內明,便可再進求其餘四明而廣利有情;有了因明、聲明、醫方明與工巧明,便能以內明為基礎,而為大眾宣說清淨法,才能調伏未信者及饒益已信者。因此像宗喀巴這樣落入六識論的應成派假中觀邪見中的人,是不可能懂得應先求內明的菩薩──五明的內涵與次第的。
目前海峽兩岸的佛教界中,喇嘛教宗喀巴的《廣論》邪說盛行,正在廣泛地誤導尚無擇法眼的大眾;初學佛之大眾剛接觸《廣論》時,往往誤以為是正法,並視宗喀巴為大師,然後長年邪精進地研讀《廣論》,法身慧命就在不知不覺中被毒法侵蝕而毒害了,真可憐憫。而菩薩開悟明心有了內明後,還不必有因明,就已經有能力照見《廣論》中的許多錯誤,如果悲憫無擇法眼的大眾,就必須將《廣論》中的種種邪說舉示出來,一一破邪顯正,安立正法,才能救護大眾回歸正道。
菩薩悟後若欲破邪顯正,則應修習因明學;因明之學以宗、因、喻為主幹而設立,配合論述及結論而救度眾生出離邪見。菩薩首先依於佛說,及所親證的實相般若,建立自家的宗旨。接著闡明自家宗旨建立之因,而後舉各種譬喻來證明自家宗旨之真實,再以種種說明來使學人容易理解其中的真實義,希望能使聽聞者接受自己所述法要的正義;之後綜合說明完整的立論,依據各法相的異同而說明其中的道理與內涵;最後依據正理,歸納作出最後的總結之論,楷定所立的宗旨。這是因明學運用之概略。如果所立之宗旨不是佛說的正法,縱使學過了因明學的方法,也學到了聲明學的論辯能力,終究不免被只懂內明學的證悟菩薩所破,因為如果初始立宗就錯,則從內明實證者的智慧看來,一定是錯誤百出而可以依內明智慧加以隨意破斥。就像宗喀巴錯解了般若中觀,而在他《廣論》中的〈毗缽舍那〉這一章裡,雖然說是不立自宗、專破他宗,好像說得頭頭是道,事實上他卻是已經以這個「不立自宗」為宗而不自知,因此也不免被具有內明智慧的菩薩所破。所以菩薩求因明以前,必先求內明;求內明的基礎,則是要先求證悟如來藏,現觀如來藏心的真如法性而了知如來藏中道真義,然後才能漸漸增廣內明,才能以因明學破諸邪見外道;否則縱使先學因明、聲明二學,但因沒有內明的實證,則所立宗、因、喻等法必定偏邪,反而會被外道所夤緣或破壞,宗喀巴自己即是具體事例。但是話說回來,若是同樣都沒有內明處的實證,雙方同樣都落入離念靈知意識境界中的時候,如果一方沒有先學因明處、聲明處,就會被同樣錯悟般若的對方所破,如同古時支那禪宗堪布之例就是殷鑑。
菩薩以因明之法立宗、辨因、譬喻而破外道之後,更須進求聲明;聲明之學也是以內明為依,並能運用語言音聲--都無所障礙的言語來論辯諸法,使外道折服而轉依正法,使未信者能深信正法、使已信者能悟入正法。至於目前很多大法師及喇嘛們,各個能說善道,乃至也有人研究了因明學,但是因為都不具內明之實,故所說皆言不及義──不及第一義諦、不及真實義,只能稱為戲論,不能稱為聲明。
而菩薩入地之後為了攝受有情、饒益有情,便應更求工巧明與醫方明。
菩薩工巧明包含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在世間一切士農工商等資生事業,及禮樂、射御、書數等技術中,善有工巧之思,能幫助有緣眾生,安樂住於世間修菩薩道;第二個層面則是在種種資生事業技術等工業中,深細驗證八識心王的種種運作。如果只具前者,則只能稱為工巧,不能稱為明;譬如有一個廣論團體,用心於事業金錢上,這樣只是世間經營賺錢的工巧之法,不能稱之為工巧明。因此菩薩的工巧明,乃是依於內明而在種種工業行中善工巧思,並從工業行中善於觀察、驗證阿賴耶識及五蘊十八界之體性及運作,如此才能稱為工巧明。
菩薩醫方明也有兩個層面:第一是世間醫學、藥學、病理,診斷、治療、保健等等,能對治色身及精神等病苦,但這只能稱為醫方,不能稱之為明;因為不能了知業障、果報障等因果究竟的正理。第二層面是能治無明大病,此則唯有深具內明之菩薩才能治之。因此菩薩的醫方明,不但要能調治有情身心的種種病苦,並且要能依於內明,讓眾生能解脫於三界的繫縛,乃至能教導眾生明心、見性,這樣才能稱為醫方明。
菩薩像這樣以內明為根本,以因明為方便破諸外道,以聲明為工具宣說正法,以工巧明示現世出世間無量資財、法財,以醫方明除眾生身、心二苦,攝受眾生為法眷屬。如此便能如《瑜伽師地論》卷43所說:【能速圓滿廣大無上妙智資糧,速證無上正等菩提。】(《瑜伽師地論》卷43)也就是說,菩薩自度、度他時應先求內明,之後更應求其餘四明,如是具足五明,便能快速圓滿無上般若智慧,能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最後,慧之差別的第三種饒益有情慧。依《瑜伽師地論》卷43說:【能作一切有情義利慧有十一種,如前應知,即於彼位所有妙慧,當知是名饒益有情慧。】(《瑜伽師地論》卷43)意思是說:當菩薩行十一種饒益有情的施、戒、精進、禪定時,所有的善妙智慧即是菩薩饒益有情慧。《廣論》330頁中也說:【第三通達饒益有情慧,通達能引有情現法、後法無罪義利。】(《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3)然而宗喀巴因為否定空性心如來藏,當然未證此心。因此所說,通達能引有情現法及後法無罪義利,也就等同空言,自身未得般若慧,如何能引眾生得今世、後世無罪義利?反而如果是依《廣論》中所說、所行的邪施、邪戒、邪精進、邪禪定、惡取空,都依宗喀巴的六識論及雙身法的止觀來傳、來修,如此將會引導隨學者同墮三塗惡道。然而佛教界諸多大師、學人,無法辨明喇嘛教宗喀巴的邪說,乃至信受隨學《廣論》中的謬論,所以說現今佛門大眾普遍誤會般若真義了。
《菩薩優婆塞戒經》卷7中說:【善男子!有是智慧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是智慧,有是智慧是波羅蜜,有非智慧非波羅蜜。是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世間智慧,聲聞緣覺所行智慧。是波羅蜜非智慧者,無有是義。是智慧是波羅蜜者,所謂一切六波羅蜜。非智慧非波羅蜜者,所謂一切聲聞緣覺施、戒、精進。】(《菩薩優婆塞戒經》卷7)這四句分別,內容是說:一般凡夫眾生所接受的家庭、學校、社會教育等,是世俗生活的智慧;外道所修禪定,即使能生到色界諸天,仍不離三界,也是屬於世間法的智慧;信佛者受持三歸、五戒,修學十善業道等人天善法雖具備了修學解脫道、佛菩提道的基礎,也還只能算是世間智慧。這些世間智慧,雖不能使人出離三界,但卻不會讓人下墮,至於二乘人修四聖諦、十二因緣等觀行,證得有餘依涅槃,有能力出離三界,具有出世間的智慧,但是從菩薩現證涅槃本際的立場來說,二乘解脫道極果阿羅漢雖能滅盡五陰十八界而入涅槃,但卻沒有足夠慧力證知涅槃本際為何,不能到達不生不死的如來藏彼岸,所以仍然說之為非波羅蜜。以上所說,都屬於佛所說的第一類「是智慧非波羅蜜」。
第二類「是波羅蜜而非智慧,無有是義。」若是波羅蜜,就是能到不生不死的彼岸;而能到不生不死的彼岸,必然是依於智慧才能到達,因此是波羅蜜就一定是智慧。如果說是波羅蜜而非智慧,當然就無有是義,是沒這個道理的。
接著,對於證悟的菩薩,已經有般若的根本無分別智,乃至已經悟後起修,有後得無分別智,乃至道種智的菩薩,都是已經能夠親證,並現觀如來藏的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是已經到達不生不死的如來藏彼岸,並且能夠以這樣的般若智慧,來內門廣修六度萬行,因此就是佛所說的第三類「是智慧亦是波羅蜜者」。
最後,第四類「非智慧亦非波羅蜜」,譬如二乘人如果行布施、持戒、精進,而沒有修學解脫道的智慧,也不修般若波羅蜜,所以不能到彼岸;而沒有正確人天善法智慧的凡夫,當然也是不能到彼岸的。甚至還有些人認為:只要一本《廣論》就夠了,熟讀《廣論》就是已得般若智慧。這個錯誤可大了!因為《廣論》的內容,正是佛所破斥的一切法空邪慧,不論如何熟讀,乃至倒背如流,也永遠到不了遠離生死、究竟安隱的彼岸。此外,喇嘛教的教義是主張男女雙修,甚至輪座雜交的,正是違反世間道理,是會使人下墮的法,是連世間智慧都沒有的邪法,正是屬於佛所說「非智慧非波羅蜜」的這一類。
今天這個單元就為您說到這裡,謝謝您的收看。祝福您:色身康泰、學法無礙、早證菩提。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