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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集
由 正元老師開示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這個單元跟大家繼續介紹〈名色以第八識為根本〉。
上一集,我們談到有一位法師將第八識與外道梵我的第六意識視為同一個心,又將應成派中觀同於外道梵我的第六意識說為不同梵我的心,由此可以知道,他說的「真常唯心論是佛教的梵化」,只是他嚴重誤解大乘而產生的邪見,這正好跟法界及佛法中的事實相反。
其實如來藏的常住,正是三界中萬法生起的根本因,若沒有如來藏—本識—的常住,就不可能有這位法師的五陰名色出生及存在,何況能有這位法師來否定如來藏本識的存在呢?在《增壹阿含經》卷29說:【世尊告曰:「彼云何名爲六界之法?比丘當知,六界之人稟父母精氣而生。云何爲六?所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是謂比丘!有此六界,人身稟此精氣而生六入。云何爲六?所謂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是謂比丘,有此六入,由父母而得有。以依六入便有六識身,云何爲六?若依眼識則有眼識身,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是謂比丘,此名六識身。若有比丘解此六界、六入、六識者,能度六天而更受形;設於彼壽終,來生此間,聰明高才;於現身上,盡於結使,得至涅槃。」】
在這一段經文中 世尊告示說:「那個為何會被命名為六界的法?比丘們應當知道:由六界所組成的人類,是稟承父母的精氣而出生的;若沒有父母的精氣作為助緣,是無法把六界聚集在一起而具足人身的。如何是人們身中具足的六界法呢?那就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界是功能差別,又名種子。識界的意思是:入胎識的功能),這就是説,比丘們:人們身中都有這六界。人身都是稟承父母的精氣,識界才能聚合四大,並且在祂所製造的色身中留存空界而產生了人身,有了人身才能有六入,是哪六入呢?所謂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這就是我所説的:有此六入的原因,是由父母的精氣為緣才能夠有。由於依止六入的緣故,便有六識的功能現行運作,如何是六識身呢?假使是依眼根、色塵而生起眼識來見色的種種功用,就是眼識身;同理,依止其餘五根、五塵而生起五識功用,就是五識身,這就是我説的六識身。如果比丘能理解六界、六入、六識的話,他就能夠度過六欲天的境界而在色界中重新受生;假使後來在初禪天中壽終而重新來生在人間,一定是聰明高才的人;並且在重新出生於人間的這一世現前身中的修行上,就能滅盡一切結使,可以到達無餘涅槃。」
由這一段 佛陀的開示,可以確實證明:人固然是稟承父母的精氣而出生,但是必須有識(有入胎識)的入胎,然後在母胎中,由這個入胎識的界(功能差別)來攝取母體血液中的地水火風四大,以及留下身中應有的空間(包括:食道空、胸腔空、腸胃空、血管空等等),必須由這個「入胎識」攝取其餘五界而具足六界法,才能具足人身名色而出生,然後才會有六入的見性、聞性、覺性、知性等等識陰界自性的出生與運作。所以真實常住法、本住法的「入胎識」,才是出生萬法的心,是一切緣起法的根源。
見聞覺知的六識心是在「入胎識」入胎以後,攝取四大及留存空界等五法而出生了五色根,然後才從入胎識中藉五色根生起的,所以六識心是入胎識進入母胎一段時間以後才能生起的識,當然不可能是入胎識——識界。由四阿含中的這些隱說、略說,已經證實確實有第八識的存在,這就是《阿含經》中存有「本住法」的密意,也是阿含中早已存在的教法,不是後代菩薩們新創的學說。而在這一段佛語中,也證實:當眾生六入、六識存在的時候,同時有六界在人身中,這也證明六識不是六界法,當然識陰六識(主要是指意識覺知心)一定不是這一段經文中講的識界。所以人人身中都有六界中的識界,絕對不是指十八界的六識界,因為入胎時的識界存在的時候,六識連影子都還沒有呢!所以入胎識這個識界,才是阿含解脫正理的基石:這一個識界是在六識及意根層次之上的另一個識——入胎識。依此本住法入胎識常住不滅,來說六識身及意根、色身的虛妄性,來說蘊處界的無常、苦、空、無我。而這個在四阿含中被 佛陀稱為識界的入胎識,正是常住法、本住法,才能在世世死後不斷地重新入胎而無窮盡;才能在識陰六識存在的時候,祂也在身中同時存在,成為組成人身五陰的要素。也由於祂的常住性、本住性,才能成就二乘聖人所證的無餘涅槃,才能使二乘聖人所入的無餘涅槃可以是真實不壞的解脫——正因為祂是涅槃的本際,使二乘涅槃不墮斷滅境界中;所以阿含的正義是「存有」的思想(的解脫道),而這個實有法並非五陰所攝的任何一法,是本識如來藏,故緣起性空絕非這位法師所說一切法空的斷滅空思想。
我們再舉一段阿含部的經文來證明祂的存在,證明祂是與名中六識及色陰同時存在人間,三法相互依靠才能夠在人間運作,不是單有色陰或識陰或入胎識其中兩個法或一個法,就能在人間出生與運作。在《雜阿含》288經中有說:【答言:「尊者舍利弗!名色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無因作,然彼名色緣識生。」復問:「彼識爲自作?爲他作?爲自他作?爲非自、非他、無因作?」答言:「尊者舍利弗!彼識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無因作,然彼識增(緣)名色生。」尊者舍利弗復問尊者摩訶拘絺羅:「先言名色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無因作,然彼名色緣識生;而今復言名色緣識,此義云何?」尊者摩訶拘絺羅答言:「今當説譬,如智者因譬得解。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雜阿含經》卷12)
摩訶拘絺羅有大智慧,是聲聞人中極有智慧的阿羅漢。舍利弗尊者住於阿羅漢位,然而於法仍然有疑,所以特地前來請問,以便和自己所認知的「阿羅漢命終之後並非斷滅空」的法義相互印證,因此才有這一段經文的法義問答。在這一段經文中已經很明確地說明一件事實:名色不是由眾生的五陰自己製造出來的,所以「非自作」;也不是由他人五陰製造出來的,所以「非他作」;也不是自他之五陰一起製造出來的,所以「非自他作」;但也不能離於自他而說是無因作,所以說「非非自他無因作」。這就很清楚地表明了:必須要有意根的自己存在,也得要有「非我、非非我」的「入胎識」同時存在運作,才能製造出名中的四陰與色陰來。這樣看來,從四阿含的教理上,已明確證明是另有一個識—入胎識—才能製造名色。這就是阿含所說的第八識,正是部派佛教聲聞人臆想中的本識。
這個入胎識,若不依靠名與色二法,就不可能在人間存在與運作;若不是依靠名中四陰,就不可能在無色界中存在與運作。所以,當舍利弗尊者質問:「你在前面那一段話中,既然已經説名色是緣於入胎識而出生的,這時怎麼又説入胎識要緣於名色呢?」於是摩訶拘絺羅尊者就回答說:「三枝蘆葦互相依靠而立在地上,必須是三枝成為三角而互相依靠才能站立著,假使去掉其中的一兩枝,單枝或二枝就不能在地上站立著,都只能倒向地面。如同三枝蘆葦依靠而立在地上一般,入胎識與色陰及四陰的名也是一樣,得要三法互相依靠,才能在三界中存在及運作,所以入胎識與名、色要在人間存在及運作,必須是三個法互相依靠配合,才能存在於人間及正常運作的。」由這些阿含部的經文中,很明確地證實了人人都有八個識,不是只有每夜都會斷滅的識陰六識而已;而這個入胎識,正是萬法的緣起。若沒有這個入胎識,尚且不能有心入胎而住,何況能有名與色等五陰漸漸被製造而具足五色根的出生?那麼識陰又如何能依附人身而生起及運作呢?
所以,人類一切法的最初,就是入胎識,所以十因緣法中 佛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古天竺密教說的本初佛,正是這個識,可惜的是他們都無法親證,只能臆想、猜測、杜撰,所以說出了許多妄想顛倒的法。有了入胎識「入胎會合父母精氣而住」以後,才可能有五陰名色;有了五陰名色之後,才可能有相分六塵出生,否則單憑入胎識與意根在人間而不入住母胎,是無法出生相分六塵的,十八界中的六塵界就不可能出生了!有了六塵界以後,根與塵相觸,然後才會有入胎識流注六識種子而出生識陰;有了識陰六識以後,才能了知身外的一切事物,然後才能由八識心王和合運作而發展成萬法。所以,入胎識是人間萬法的根源,包括世間有為法及出世間法的二乘解脫道,也都不能外於入胎識而有;所以 佛陀追溯生死苦而追到名色,再往前推究時,就只能推究到入胎識為止,無法再往前推溯了!再往前推溯時就一無所有了,所以才會開示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在《中阿含經》中也有同樣的說法,《中阿含經》卷24〈大因經〉:【「……若有問者:『名色有何緣?』當如是答:『緣識也。』當知所謂緣識有名色。阿難!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答曰:「無也。」「阿難!若識入胎即出者,名色會精耶?」答曰:「不會。」「阿難!若幼童男、童女,識初斷壞、不有者,名色轉增長耶?」答曰:「不也。」「阿難!是故當知,是名色因、名色習、名色本、名色緣者,謂此識也。所以者何?緣識故則有名色。」】
世尊在這一段經文中也是這麼說的:入胎識假使不入母胎的話,連五陰名色都不可能成就,意識覺知心根本不存在,何況能有意識所知、所想的一切法?何況能有出世間法?所以說入胎識若不入母胎的話,就不會有名色的成就。又說,入胎識若入胎即出,不住於母胎中,就不可能與受精卵相會,也就不可能入住受精卵而製造出名色,就不會有名色五陰的出生。又說,入胎識若是出生了童男、童女以後,這個入胎識是會中斷或是會壞滅的話,童男、童女的名色五陰就無法增長為成人了!所以說一切有情名色之因、名色的熏習、名色的根本、名色的所緣,都是這個入胎識。「名」中既然已經有了識陰六識心,六根中的意根也是心,但這個意根,在四阿含諸經中都不說是識,只說是意,攝在六根中,顯然出生名中六識心的識,當然是六識及意根以外的另一心,當然就是第八識如來藏了;祂在四阿含諸經中被簡稱為識,也許是為了預防外道竊法的緣故而如此簡略地說為識字,使得後人閱讀阿含經文時就無法分辨是意識或是入胎識了。所以,入胎識是確實存在的,而入胎識顯然不是識陰等六識,顯然也不是第七識意根,由此證實萬法的緣起,都是源於第八識如來藏——本識。所以,緣起法的真實了知,是要從這個本識入手的,是必定要相信確實有這個本識的,否則深心中絕對不可能願意斷除我見與我執的。
不但如此,佛也特別開示說,法有二種:有為與無為。有為法是生滅法,無為法是不生滅法;既然無為法是不生滅法,當然是有常住的無為法恆存不滅的,不是蘊處界空盡之後「一切法空的斷滅空」,所以阿羅漢入無餘涅槃以後,絕對不是滅盡蘊處界以後一切法空無。所以,《雜阿含經》卷12第295經 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爲、無爲;有爲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
佛在這一段開示中,先說明:有為法是緣起法,因為緣起法是世俗法,是依緣生法的蘊處界而說緣起的,所以緣起法是生滅法;後說無為是不生滅法,所以涅槃是不生滅法,當然是常住法。當十因緣、十二因緣法存在三界中時,絕對是依緣生法的蘊處界而顯現出來的;若離緣生法的蘊處界,就不可能讓我們來現觀蘊處界的緣生與緣滅,就不可能讓我們現觀十因緣與十二因緣法了;所以不論十因緣或十二因緣等緣起法,都是生滅法,只有十因緣法的最後支——入胎識,才是真實法。當蘊處界存在時,緣起法就跟著我們的蘊處界而同時存在著;假使我們滅盡蘊處界而入無餘涅槃時,緣起法就跟著我們滅盡而不存在了,所以滅盡蘊處界以後,緣起法就滅了,所以說世俗諦的緣起法是生、住、異、滅的,是有為法的,是依有為性的蘊處界而有的。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這個單元先跟大家介紹到這裡。謝謝各位菩薩的收看!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