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細內容
第18集
由 正光老師開示
各位電視機前面的菩薩們: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正覺同修會所推出的電視弘法節目,這個節目名為「三乘菩提之佛典故事」,裡面所談的都是 佛在經中開示的真實故事,應該以此來作為我們修行的借鏡、來修正我們不好的行為。
今天所要談的是波斯匿王女善光緣 1 ,這個佛典故事來自於 佛在《雜寶藏經》卷2開示有關依自己的善業力自活的部分。內容大致如下:印度的波斯匿王有一位公主,名叫善光,人非常聰明,長得又非常端正,父母極為憐愛,宮裡的人對她敬愛有加。有一天,波斯匿王對善光公主說:「由於我的緣故,所以妳才會得到宮裡人的敬愛。」善光公主回答波斯匿王說:「我是依靠自己的善業力,而得到大家的敬愛,不是依靠父王而有。」波斯匿王連續問了三次,公主都是這樣回答。波斯匿王聽了非常生氣地說:「我今天就要試試,到底妳是依靠自己的善業力而有?還是依靠我的善業力?」波斯匿王便命令左右,在城中尋找一位最低下、最貧窮的乞丐;侍者奉了波斯匿王的命令便去尋找,找到了一位最低下、最貧窮的乞丐,並把他帶到宮裡晉見波斯匿王。波斯匿王見了以後,認同這位乞丐是城中最低下、最貧窮的乞丐,便把善光公主交付給這位乞丐為妻,並對善光公主說:「如果妳真的是依靠自己的善業力而活,而不是依靠父王的善業力,從今以後,妳自己生活中所發生的種種事,便可以得到驗證!」善光公主還是回答說:「我是依靠自己的善業力而有。」隨即和這位乞丐夫婿,一起離開王宮。
善光公主在路上,問她的乞丐夫婿說:「你的父母還健在嗎?」夫婿回答說:「我的父親原先是城中第一豪富長者,由於父母及眷屬都已經死了,我便無所依靠,所以才會落魄到如此窮困的地步。」善光公主又問:「你還記得自己的舊宅在哪裡嗎?」夫婿回答說:「知道。但是房舍都已經毀壞了,現在只剩下空地而已。」善光公主便與夫婿一起前往夫婿的故居,並於四周走了一遍,隨著所走過的地方,土地自然陷落,地下所埋藏的寶藏自然顯露了出來。他們就用這些財寶,雇人重新整建房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房舍全部都蓋了起來,並且聘請了許多宮人[案:宮女]和歌舞伎女於其中,奴僕等人亦多到不可計數。
有一天,波斯匿王想念起善光公主,而對左右說:「不知道我的女兒善光公主現在過得如何?」屬下回答說:「公主現在的錢財與房舍不比大王少。」波斯匿王聽了很驚訝!也很感慨地說:「佛陀所說的話真實不虛啊!自己所造的善惡業,到頭來還是自己要承受!」有一天,善光公主要她的夫婿前往宮中,邀請父王波斯匿王到家中來。波斯匿王欣然地接受邀請,而來到善光公主的家裡,看到她的宅院裡,到處鋪設及掛滿著非常華麗的毛毯,氣派且非常華麗,遠遠超過自己的王宮,波斯匿王見了,歎未曾有:「我這個女兒善光,自己很清楚知道自己所要受的果報,其所說的都是真實語,一點也不假,因此她很篤定地說:『我自己所造的善業,要由自己來承受善的果報。』」
後來波斯匿王為了此事,而前往 世尊處所,並向 世尊稟白:「我的女兒善光,過去世不知造了什麼善業,今世得以出生在國王家裡,而且身上還會放著光明?」世尊答覆國王說:「在過去九十一劫以前,有佛出世,名毘婆尸佛,那時有一位國王叫作盤頭;毘婆尸佛入涅槃後,盤頭國王興建了七寶塔來供養佛的舍利。盤頭國王的第一夫人以天冠的寶飾,恭放在毘婆尸佛的佛像頂上,以此來莊嚴佛像;又以天冠的如意寶珠,安置在佛門前兩旁的高柱上,讓如意寶珠的光明普照世間,並發願說:『願以此如意寶珠的光明,普照世間所得的種種功德,能夠使我未來世身上有紫磨金光,而且尊榮豪貴,不墮入三惡道及八難之處。』當時的盤頭國王第一夫人,就是今天的善光公主。又善光公主的前身在迦葉佛時,以佳餚美食供養迦葉佛如來及四大聲聞弟子;那時她的夫婿不讓她供養,因此前來阻止,善光公主的前身便勸請夫婿說:『不要阻止我對迦葉如來及四大聲聞弟子所作的供養,既然我已經邀請迦葉如來等人來受供,請讓我圓滿此次的功德。』夫婿聽了再也沒有阻攔妻子對迦葉佛等人所作的供養。那時的夫婿,就是今日善光公主的夫婿;那時的妻子,就是今日的善光公主。由於那時的夫婿想遮止妻子對迦葉如來等人所作的供養,所以多世以來貧窮下賤;後來這位夫婿聽從妻子的勸告,沒有攔阻對迦葉如來等人的供養,所以今世還得依靠他的妻子,才能享受大富大貴的果報。如果這位夫婿沒有妻子的幫忙的話,來世還是要受貧窮下賤的果報。所以說,善惡業種追隨所造作的人,從來沒有錯亂過。」波斯匿王聽完 佛陀開示以後,深深瞭解身口意行所造的善惡業非常可畏;從此以後,不敢再驕矜待人而自我誇大,由衷地深信 佛對因緣果報的開示,因此很歡喜地離開。
從上述佛典故事的說明,可以得到下面兩個結論:第一個結論,自己所造的業,自己要承受;第二個結論,自己親手布施,未來世受果報時,不需要經過他人的同意,就能享受美好的果報。
首先談第一個結論:自己所造的業,自己要承受,而不是由他人代受。因為自己所造的種種行,不論是善行的種子,或是惡行的種子,都是由自己的真心如來藏執持著,不會消失,於未來因緣成熟時,就要承受善業或者惡業的果報。如 佛在《大寶積經》卷57開示:【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2 也就是說,自己所造的善惡業種,都是由自己的如來藏執持著,縱使經過一百劫這麼久遠的時間以後,只要因緣成熟了,還是要受果報。因為這樣的緣故,菩薩們都會注意自己的身口意行,避免造下不好的因,未來要受不好的果報。又,若菩薩於戒律有所違犯,一定要懺悔,趕快將惡業的種子懺除掉,不讓它繼續留存著;就算未來緣熟要受果報時,也是自己心甘情願而默默承受。而一般眾生不知道惡因果恐怖的道理,因而妄造種種惡業,於受果報時怨天尤人。這也是「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的道理。
又 佛在《賢愚經》卷2也開示,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各自所造的業力,還是由各自來承擔。譬如波斯匿王的大夫人,曾經生下一個女兒,名為波闍羅,翻譯為金剛;這位金剛公主長得非常醜陋,肌膚粗糙猶如駱駝皮,頭髮堅硬猶如馬尾;波斯匿王一見此女,都無歡喜心,因此囑咐左右祕密養護之,不讓別人知道。當此女長大時,波斯匿王便囑咐左右去尋覓貧窮豪族的男子把她嫁了;並囑咐這位男子說:「平常要將金剛公主的門鎖起來,不要讓她出去。房間的鑰匙要自己保管好,不要掉了。」後來金剛公主在房中,很自責自己長得很醜陋,便至心遙禮 世尊;世尊知道金剛公主很誠懇、很恭敬禮拜著,於是從地中踊出。金剛公主一一觀看 世尊髮髻、面相及身相時,[由於心生歡喜恭敬]使得金剛公主頭髮變得細軟、面貌變得端正、皮膚變得細膩,猶如天女一樣。而且 佛還特別為金剛公主說法,使得金剛公主斷了三縛結,成為初果須陀洹。波斯匿王為此特別來到 佛前稟問:「金剛公主到底造了什麼業,會有如此果報?」世尊便敘說前因:「在過去久遠劫以前,有一長者家中常供養一位辟支佛,當時長者的小女兒,曾經輕心、慢心、訶罵辟支佛面貌醜陋、身皮粗惡。這位辟支佛為了挽救這位小女兒所造的重罪,便示現種種神變。這小女兒看了以後,知道自己錯了,便向辟支佛懺悔。當時的小女兒,就是現在的金剛公主;由於曾訶罵辟支佛,從是以來,身體常受種種醜陋的形狀,也因後來懺悔及供養辟支佛,得以世世豪貴。」
從 世尊的開示可知:一者,自己所造的善惡業,都是自己在承受,不可能由他人承受。如果說「自己所造的業,可以由他人代為承受」,這完全違背 佛陀所開示的因果律。二者,不可隨便訶罵毀謗賢聖,不論是有根毀謗或者無根毀謗;因為訶罵毀謗的業種,會跟隨著造業者不會消失,而且未來的果報非常嚴重。從波斯匿王兩個女兒所受的果報,可以很清楚知道兩件事,一者,在世間真的有因果存在,而不是如佛門中有一些法師及居士們主張的:「沒有真心第八識執持業種,所以沒有因果可言。」想想看,波斯匿王有兩個女兒,一為善光公主,一為金剛公主,同樣是波斯匿王的女兒,為什麼會有端莊及醜陋的差別出現呢?這告訴大眾,真的有因果可言,而不是沒有因果。[二者,]如果[那些法師居士]他們的說法可以成立,那 世尊在經中所開示的種種法語,豈不是要被他們改寫了嗎?然而這些法師及居士們,他們有能力改寫 世尊的開示嗎?顯然沒有嘛!分明表示這些法師及居士們的說法錯了,而且錯得非常離譜,不僅謗佛,而且還誤導眾生。在經中已開示,凡是謗佛及誤導眾生的人,其果報是在地獄,未來多生多劫要受無量苦,不能不慎啊!
第二個結論:自己親手布施,未來受果報時,才不會需要經過他人的同意,就能享受美好的果報;這種布施,就是佛法所說的自手施,也就是親手去布施。譬如在布施的時候,需要透過別人才能完成這件事,雖然你有布施的功德,可是別人同樣也有功德,因此未來世要享受果報時,則需要透過別人同意,才能享受到美好的果報。如同善光公主與乞丐夫婿一樣,善光公主布施供養時,她的夫婿曾阻擾她,後來經過善光公主的勸導,沒有阻攔她的布施供養,使得善光公主得以圓滿布施供養的功德,當然她的乞丐夫婿也成就了一分功德;可是這樣的功德,卻是要經過善光公主同意才能享受。也就是說,當乞丐夫婿貧窮下賤時,則需要善光公主的幫忙,才能免除他繼續貧窮下賤的果報、才能享受富貴的果報。所以 佛才會說:「善光公主的乞丐夫婿,得需要善光公主的幫忙,才能享受美好的果報。否則他的來世,還是要繼續受貧窮下賤的果報。」這告訴大眾,自己親手布施的結果,未來自己才可以在享用時,不需要他人同意的道理。因此菩薩布施的時候,一定要自己親手去布施,而不是假借他人之手而行布施;因為這樣的親手布施,不是透過別人共同完成,因此當要享受美好果報時,當然不需要別人同意就能享受,否則還是需要透過別人同意,才能享受。然而有一件事特別要叮嚀:凡是所作的種種善行,最後都要將此功德全部迴向於求無上正等正覺,而不是求來世的有為福德。因為在無有邊際的生死輪迴當中,有為的福德最後還是會享用完畢,而沒有剩下。到那時候,不僅沒有福德來莊嚴,而且還要受種種貧窮下賤的果報,導致自己一直在三界中輪迴生死無法得到解脫;倒不如將自己所作的種種善行,全部迴向於無上正等正覺,不僅自己可以了脫生死,而且未來還可以成為佛陀,盡未來際利樂有情無有窮盡。
佛在《增壹阿含經》卷13曾開示,求有為福業與解脫生死的差別,有如天壤之別:
「我於爾時,七萬歲中,以衣被、飯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供養彼佛,令不減少。般涅槃後,復於七萬歲中供養形像、舍利,燒香、然燈,懸繒幡蓋,無所渴乏。我於爾時,以此功德,求在生死獲此福祐,不求解脫。大王當知,爾時所有福德,今有遺餘耶?莫作是觀!如我今日觀彼富有,無有毫釐如毛髮許。所以然者,生死長遠,不可稱記,於中悉食福盡,無有毫釐許在。是故,大王!莫作是說言:『我所作福祐,今日已辦。』大王!當作是說:『我今身、口、意所作眾行,盡求解脫,不求在生死福業。』便於長夜安隱無量。」3
佛對波斯匿王開示:「我釋迦牟尼佛的前身,在燈光如來時,七萬歲中,以四事供養燈光如來沒有缺少,於燈光如來涅槃後七萬歲中,又供養燈光如來的形像、舍利,並且燃香、燃燈、懸繒幡蓋,沒有減少。當時我以此供養所得的種種功德,求世間有為福德,而不是求無上正等正覺。波斯匿王!我當時所作的種種福德,到現在還有剩下嗎?早已經沒有毛髮許的福德留下來,都已經享用殆盡了!為什麼?因為生死流轉無有邊際,於中早已全部消耗殆盡,沒有毫釐許的福德存在。因為這樣的緣故,波斯匿王!不要說自己所作的福德,到今天為止都已經究竟了。波斯匿王!應該要這麼想:『我所造的種種身、口、意善行,全部都要迴向於求無上正等正覺,而不是求來世有為福業的享受。』如此才能在漫漫長夜當中,得以安隱無量。」
佛已經很清楚開示:自己所作的種種善行,全部都要迴向於求無上正等正覺,而不是求世間有為福德的享受,因為世間有為福德的享受,於未來無量世,一定會享受完畢而沒有剩下,到那時候,還是在生死當中輪迴不已,而無法得到解脫。
以此緣故,凡是佛弟子們,都應該遵守 世尊的教誨,將自己所作的種種善行,全部迴向於求無上正等正覺,以此來利樂有情;如此才是有智慧的菩薩,未來才有可能窮盡三大無量數劫修行以後,成為無上正等正覺,才能利樂有情無有窮盡。
說到這裡,時間剛好到了,今天就講到這裡,敬請各位菩薩下次繼續收看。
阿彌陀佛!
※本文稿係依《正覺電子報》連載之弘法視頻文字稿置換,詳情請見《正覺電子報》第135期〈正覺教團弘法視頻文字稿連載公告〉。
1. 《雜寶藏經》卷2(二一)〈波斯匿王女善光緣〉,《大正藏》冊4,頁458,上22-下6。
2. 《大寶積經》卷57,《大正藏》冊11,頁335,中14-15。
3.《增壹阿含經》卷13〈地主品 第23〉,《大正藏》冊2,頁611,上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