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因果(二)

第17集
由正源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在前一集「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節目中,我們探討因果的問題,列舉了古印度以來,幾種對因果關係的看法,進而加以探究、辨正,說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三世因果報應,必定是存在的。然後我們又評析了以神、上帝為因果律則——因果法則執行者的主張,就邏輯上及事實上來說,都是有矛盾而無法自圓其說的。那麼到底因果酬償的所依——也就是說因果法則的執行,究竟依憑的是什麼呢?

佛教的看法是,因果法則是超越一切有情的,不是任何單一的個人所能操控的。像在中國禪宗就有一則極為有名的野狐公案,說百丈懷海禪師每次上堂普說開示時,總有一位老人隨著大眾在下面聽法,有一天普說完畢,大眾都離去了,卻唯有老人留在堂內。百丈禪師就問他:「你是什麼人啊?」那老人回答:「我並不是人,過去世在 迦葉佛時代,我曾住在這百丈山中修行,因為有學人來請問:『大修行人還會落入因果報應中嗎?』我當時答覆他:『不落因果。』就因為這一答覆,於是我就五百世都墮入畜生道成為一隻野狐。如今請和尚您能給一個新的意涵,代為回答這個問題,讓我能捨去野狐身,脫免畜生道的惡報。」這百丈禪師答應他了,說:「好!你問。」那老人就再問了一遍:「大修行人還會落入因果報應中嗎?」百丈禪師回答:「不昧因果。」那老人聽了百丈禪師這答話,當下就大悟,立即就禮拜說:「我已脫免野狐身了,就住在百丈山後,冒昧地乞請和尚您用僧人死亡的儀軌,來替我送葬。」百丈禪師於是命維那擊槌告知大眾,用齋後要為死亡的僧人送葬。大家聽到了都議論紛紛,都想著:「咱們整個寺院上上下下大家都平安,涅槃堂裡也沒有病人,為什麼要為死亡的僧人送葬呢?」用齋後,百丈禪師就帶領著大眾到百丈山後面的山崖下,用他的柱杖挑出了一隻死去的野狐,於是就以埋葬死亡僧人的儀式,加以火化埋葬。

在百丈懷海禪師座下聽法的老人,原來是已經受報了五百生的野狐,無量世以前在 迦葉如來時代出家為僧的時候,被認為是大修行人,當然是有所實證的修行人。那以禪宗的修證來說,至少是已經開悟的修行人。當有人問他:大修行人還會落入因果報應之中嗎?他回答說:不落因果。就是認為大修行人永遠都不會再落入因果報應中,已經超脫因果了。可是只因為這句話,他就墮入有神通的長壽野狐身中達五百世;後來在百丈禪師座下聽法多時,知道百丈禪師可以度得了他,所以徵得百丈禪師同意之後,提出以前為人回答錯誤的同一個問題:「修行人還會落入因果報應之中嗎?」然後百丈禪師回答:「不昧因果。」就是說,大修行人所修行的一切,他的因果一點都不會被矇昧的。這野狐聽聞了百丈禪師的回答時,就已經知道自己先前所犯的過失。所以在聽聞百丈禪師的開示以後,心得決定,改變先前不落因果的邪見為不昧因果,滅除了心中疑惑而離開了過失,因此得以脫離世世的野狐身。這正是禪宗裡極為有名的野狐公案。且先不談這則公案所要表達禪宗祖師證悟真如實相的意涵。它也說明了佛教禪宗對因果的法則,它的看法還是一樣,不論修證的階位多高,都是不能超越、不能改變因果法則的。

或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你們佛教不是認為 佛是最至高無上的、是福慧兩足尊、是一切眾中尊嗎?那麼因果法則不就應該是 佛在執行的嗎?」其實這正是落入一神教的迷思中,認為宇宙中一定有一個唯一的造物主,他是宇宙最高無上的主宰,掌控了一切的時間與空間,他就是全知全能的神——上帝,由他來出生一切法,包括一切的事與物,因此也由他來作最後審判,他就被認為是因果法則的執行者。然後就以這樣的虛妄想像存在有一個全知全能的神——上帝,這樣的一個思考邏輯,來看待佛教中最為至高無上的 佛,認為 佛就如同一神教中的神、上帝一樣,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甚至還有一神教者聲稱 佛是他們最高神祇老母娘放出來的原人。意思是說,佛也是他們老母娘所出生的。有智慧的人一看就能夠看得出來,這其實是藉著夤緣佛教來貶抑佛教。然而佛教與其他宗教有一項特別不同的地方,就是佛教認為:佛陀並不是獨一無二的,反而十方世界都有無量無數的 佛,每一尊佛都各在祂們自己的佛國世界中,度化有緣眾生;有時候也會去到其他佛世界,去度化與祂有緣的眾生。如同娑婆世界的佛教教主 釋迦牟尼佛,是因為這個世界有緣眾生得度的因緣成熟,而來降生、示現八相成道;成就佛道後,就在這裡教導化度有緣眾生,讓他們都能進入佛道中修學。

另外,像 阿彌陀佛也在西方極樂世界度化發願往生極樂世界的有緣眾生們。而每一個眾生經度化後成為菩薩,然後經過長劫行菩薩道,遊旅無數佛世界,承事供養諸佛、受學佛菩提道,最後也會成佛。當他成佛之後,又會與有緣眾生共同變現一個佛世界,然後在這個佛世界中的每一個小世界依序去降生,示現八相成道——成佛,度化有緣眾生們。而且十方世界無量無數諸佛之間,不論成佛時間的早晚先後,都是平等平等、都是福慧兩足尊、都是人天至尊,並沒有說哪一尊佛是出生其他佛、是高於其他佛的。並且十方三世無量無數諸佛,都不能改變法界的因果法則,甚至還特別示現因果法則支配的這個事實。

像經典中記載著:釋迦牟尼佛曾受一位叫阿耆達國王的邀請,到他的國家去結夏安居,卻遭到災荒,五穀稻米都歉收,價格非常昂貴;阿耆達王又受了天魔的迷惑,在王宮裡耽著五欲不見賓客;使得 佛陀及五百弟子到了他的國家卻不得其門而入,只能在毘蘭邑城外面大樹下結夏,持續三個月都是由販賣馬匹的馬販供養,以馬吃的麥為食物。當時弟子就覺得疑惑,世尊是人天至尊,早已經是人天應供了,為什麼還會受這吃馬麥三個月的苦報呢?於是 世尊就說明了這其中的因緣。世尊說:在過去非常非常久遠以前的一個時劫,有 佛名號為毘婆葉如來,當時有一個大國,國名為槃頭越,王城是槃頭摩跋城。有一次這 毘婆葉如來與大比丘弟子們遊旅到槃頭摩跋城,槃頭王及大臣、百姓們都來供養 毘婆葉如來以及祂的弟子們,因此如來僧團的飲食、衣服、房舍、湯藥四事都無匱乏。當時在槃頭摩跋城裡面,還有一位外道婆羅門的修行人,他博覽外道典籍及婆羅門戒律,也有五百個弟子。槃頭王先去恭敬邀請 毘婆葉如來及諸大弟子來受領供養,如來就默然應許了。國王回到宮中,備辦了種種的佳餚美膳,鋪設好宴席床座之後,就手執著香爐,長跪來啟請 佛前來受供,於是 毘婆葉佛知道說時候已到,就帶領著弟子們著衣持鉢前往王宮去受供。如來弟子們食用完畢之後就回精舍,並且為生病而未一同前往受供的比丘們攜帶食物回來。當經過那外道婆羅門修行人的處所的時候,那婆羅門看到佛弟子們受槃頭王供養香美的飲食,心中生起了嫉妒的意念,就說:「世間人真是迷糊,棄捨了甘美的食物,來布施給這些人幹什麼呢?這些禿頭道士們應該只能讓他們吃馬麥,不應該讓他們吃這麼香美的佳餚美食。」婆羅門的五百弟子們聽了,也都同聲贊同,個個說:「沒錯!沒錯!」

釋迦牟尼佛說了這個故事,說到這裡就問弟子們:「你們知道,當時外道婆羅門是誰嗎?告訴你們,那就是我的過去生,而婆羅門的五百弟子就是現在我座下的五百大阿羅漢。我當時因為心中生起妒嫉的意念,說:『毘婆葉如來弟子不應該讓他們吃甘美的飲食,正是應該讓他們吃餵馬的馬麥。』而你們五百阿羅漢在當時也都附和婆羅門的說法。就因為這樣的因緣,我和你們大家都曾經經歷了地獄的苦惡果報,然後再經過無量無數劫到今生,我釋迦牟尼雖然成佛了,但是當時殘留的惡因緣,讓我和你們此時要在阿耆達王的毘蘭邑城外結夏安居九十日,都只能夠以馬麥為食物,來報償當時殘留的惡業。」

釋迦牟尼佛告訴弟子們之所以九十日吃馬麥的因緣,固然是在告誡弟子們要善護心、口,切勿因為瞋恚、憍慢而放恣口行,以免造作久遠劫才能彌補、消除的罪業果報;但也說明了,縱使是修證到最高的佛菩提果的 佛陀,都還是不能改變因果法則。經典中記載 佛陀講述這種因果關係的事實非常多,其中與佛本身有關的,就像《佛說興起行經》當中,就記載了舍利弗尊者因為看到 佛仍遭遇如前面所說食馬麥等十次的苦難,因而向 佛請問:「世尊無事不見、無事不聞、無事不知,世尊無雙比,眾惡滅盡、諸善普備,諸天龍神、帝王、臣民、一切眾生,皆欲度之。世尊今故現有殘緣?」(《佛說興起行經》卷1)簡單地說,這就是在問 佛說:您已經是眾惡滅盡、諸善普備,已經是人天應供、人天至尊了,為什麼還會示現這些惡因緣呢?於是 佛陀就娓娓道來,述說了祂最後身成佛所遭受十次苦難事件的宿緣,就稱為十事宿緣。釋迦牟尼佛之所以要詳細述說這些過往的因緣,無非就如祂在經中告訴舍利弗:「汝觀如來,眾惡已盡、諸善普具,諸天、龍、鬼神、帝王、臣民、一切眾生,皆欲度之,尚不免此宿緣,況汝愚冥、未得道者?舍利弗!當護身、口、意。」(《佛說興起行經》卷2)就是說:佛如來都已經是人天應供、人天至尊了,尚且不能免除這些宿緣,何況你們這些還未證得究竟佛道、還有愚癡無明的冥頑之人,你們應當要好好約束、保護你們的身、口、意,以免一時造作了惡業,果報難逃!雖然經過無數時劫受無量苦報,到了成佛,都還有殘餘未盡,要去報償這最後的宿緣。

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雖然大概都承認某種的因果關係,但是卻都認為凡間之上的神祇,特別是最上層的神——也就是他們所說的上帝或老母娘,都是超脫於因果之上的,而且會以種種所謂的神蹟,來證明他們能使因果法則失效。甚至認為上帝或老母娘就是造物主,因果法則也由他們所掌控的。這顯然與 釋迦牟尼佛所說:「直到成佛了,都還要受過去殘留惡業的餘報。」有很大的差異。然而,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他們這樣的主張,其實有著很大的矛盾。因為他們一方面認為上帝或老母娘是全知全能的,能出生一切的萬事萬物,能預知一切的萬事萬物;也就是說,一切的萬事萬物都是由上帝或老母娘所掌控的。那麼當上帝或老母娘創造出一個人來的時候,他們是不是就已經決定好要這個人將來行善或者造惡呢?並且早就已經決定,或者已經知道這個人行善或造惡之後將要受什麼果報?或者會有什麼讓因果法則失效的戲劇性的結局?而這整個過程,也全都在全知全能的上帝或老母娘掌控中執行,最後再輪到他上場來作最後審判。這上帝跟老母娘像不像戲劇的導演呢?整齣戲都是由他一手自導自演。而上帝或老母娘既然是全知全能的造物主,沒有一事一物不是由他所創造的,如果有看戲的人(當然就包括看戲的那些人),也都是由他所創造的,這麼一來是不是可以說:上帝或老母娘創造出這一齣又一齣的戲,又創造出了這些看戲的人,豈不是為了要消磨時間、排遣自己的無聊嗎?

所以我們說,因果法則是超越一切有情的,不是任何單一的個人所能操控的。假使果真有上帝或老母娘,他們也都不例外,否則就無法保證因果法則的絕對公平,因果法則也就成為兒戲了。解說到此,或許有人會產生疑問:「依照你們佛教這樣說因果法則是無法超越的,那不就等於說,人生的境遇都是依著預定的命運早已決定而無法改變的,那與宿命論者所說又有什麼不同呢?」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我們就留待後面再來為大家詳細地說明,時間關係就解說到此。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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