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集
由 正鈞老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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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問候大家身體健康、精神愉快!

「三乘菩提之勝鬘經講記」,今天要和大家談談〈三乘菩提與三士道〉第二集,這個題目有個子題叫作「兼談『以解脫道來取代佛菩提道的過失』」。

上一集之中說到宗喀巴在否定萬法所依的阿賴耶識之前提下,建立了他自己的「三士道」,而妄想以之來取代五乘佛法、三乘菩提。這會有什麼過失呢?宗喀巴認同了阿底峽所說的三士道的區分,自己又對自己所說的三士道加以定義,因為要夤緣於 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卷第61之中的開示,所以就接著有下士道就是人天法、中士道就是解脫道、上士道就是佛菩提道的說法。而輾轉到了今世,就又有人主張:「要先修下士道,才能接著修中士道,乃至是上士道。」那麼到底他們的「三士道」是不是佛法?這一些主張是不是如法?我們就繼續來探討一下。

從表面的意涵來辨正。宗喀巴之認同於阿底峽而說:【若以諸方便,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知彼為下士。】(《菩提道次第廣論》卷3)因為是「唯於生死樂」,所以就只是人天之法。那麼我們來思惟一下,若是說「希求自利義」,會是什麼樣子的情況?想當然那只是只顧自己的利益,也許就是不管別人的權益,甚至也會是妨礙到別人的利益等;但是這樣子的結果,不會是「唯於生死樂」,卻反而是「唯於生死苦」啊!因為多半是會造作種種的惡業。反過來說,若是說「唯於生死樂」,而繼續能生於人天之中受用種種的欲樂,最基本的話,這個人多少也應該行一點善事,或者是修橋鋪路,或者是救濟貧苦,自出身力、金錢等,這樣子才會有未來世的「生死樂」,而不是每天都無所事事,只是等著人家來供養自己,那麼這樣子才是最基本的人天之法;可是這樣子一來,這個人一定不會是「希求自利義」的,因為現見他實際上以自己的身力去修橋鋪路的時候,已經是在利益他人了。所以,宗喀巴所說的下士道、人天法,其實就已經是自相矛盾的嘛!

那麼宗喀巴所說的中士道是什麼呢?能夠與解脫道的法相應嗎?他說的是:【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菩提道次第廣論》卷3)先要問一問,什麼叫作「求自靜」?那麼我們不違背字面上大家都約定俗成的意涵,就是說要求自我能夠處在安靜的環境。當然,這是要遮止基本的惡業,才有機會成辦「求自靜」,然而既然是自身處在安靜的環境中,那麼這其中有沒有「我」,當然是有「我」;那麼同時處在安靜的環境中,其實就是我所處的境界啊!既然是有能取的我,又有所取,那麼何來自己所說的「背棄諸有樂」呢?顯然宗喀巴之於解脫道是完全沒有知見的,因為他根本弄不清楚「諸有」的內涵。更何況如前所說,宗喀巴所造的《密宗道次第廣論》,是極盡方便來鼓勵眾生邪淫的,這其實就是「欲界有」,而且是極其粗重的欲界有。這樣子一來,就與 世尊所開示的入無餘依涅槃是要斷盡我、我所等,也就是說要斷盡自身的五蘊、十八界等的正理,是完全相違背的啊!再者,宗喀巴有能力證解脫道嗎?沒有啊!因為他是連解脫道內涵是什麼都不知道,更何況說能夠證解脫道。

來看看他夤緣於月稱《入中論》而造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第6中的一段文字:【「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由此無明愚癡,令諸眾生不見諸法實性,於無自性之諸法,增益為有自性。遂於見真實性障蔽為體,是名世俗。……由彼實執世俗之力,青等虛偽諸法,本無自性現有自性,於諸眾生現為實有,由此於前所說世間顛倒世俗之前為諦實故,能仁說為世間世俗諦。】前面的四句偈頌,是月稱《入中論》中的內容。宗喀巴竟然應和著月稱的說法而說:「諸眾生由於被障蔽的緣故,不見諸法實性,於無自性之諸法,增益為有自性。這就是 世尊所說的『世間的世俗諦』。」

我要請問各位:「這是世尊所宣說的世俗諦嗎?」你們儘管可以大聲的回答,我相信你們一定會回答說:「不是!」因為,這樣子就會變成一般的眾生本來就已經得世俗諦。然而,真正的世俗諦是指行者因為已經完全信受了 世尊的開示,說有一個諸法本母,也就是說本際、如來藏,祂本來就是不生不滅,而由祂直接、間接、輾轉出生的世間萬法,卻是生生滅滅的;行者雖然沒有證得本際,但由於有了基本的定力,現前觀察到蘊處界諸法,都是念念生滅而不真實的,於此心得決定,才說是證得初分的世俗諦。而宗喀巴竟然毀謗說前面他那樣子的說法,就是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世俗諦。在這裡還要說明一點:「釋迦牟尼佛」是依於梵音而翻譯,「釋迦」二字中文的意涵就是「能仁」。而宗喀巴所說的勝義諦的內涵,就只是相對地知道諸法都是虛妄的而已;結果「世俗諦與勝義諦的義理」,又被月稱、宗喀巴等人所詆毀了。但由於篇幅的關係,在此就不再舉示其有關於勝義諦的文字而辨正了。所以,宗喀巴所說的中士道、解脫道,也只是一場戲論罷了。

接著來說,宗喀巴所說的上士道是什麼呢?能夠與佛菩提道的法相應嗎?他說的是:「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又說:「此士夫所修菩提方便,謂波羅蜜多及咒;」(《菩提道次第廣論》卷3)佛菩提道入門的第一關,就是要親證如來藏;因為親證如來藏的緣故,現見祂本來是無我性的,而自己的蘊處界我、我所等,卻是由祂所變現,是生滅之法,長劫進一步的修學之後,轉依了祂本來是無我的體性,所以親證了「人、法無我」而進入初地;再經過兩大阿僧祇劫之後,乃能圓成佛道。可是宗喀巴所說的上士道,是將親證如來藏這一個本因排除在外的;不但是如此,其自身尚且是沉溺在淫欲的大苦之中,而無所覺知,更何況能除他人之苦?這就叫作:自己不會游泳,還妄想在岸邊指導他人如何游泳;所以,自救不能,況復於他!當知其所說的「達自身苦」,是無有是處。其次,宗喀巴所說的是「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然而佛菩提道修學的內涵只是「除自身苦」而已嗎?這樣子顯然可見,他於初地的人、法無我是未證的,七住位的人無我,他也還沒有開始轉依。乃至是也可以肯定說,他根本是不能夠進入菩薩六住位的,而可以斷我見,得聲聞初果;因為,他是連世俗諦的內涵都弄不清楚,如何就以區區幾個字的妄想而想取代深廣的佛菩提道呢?

也許有人有所異議說:「宗喀巴說上士道的時候,不是還特別指出說『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謂波羅蜜多及咒』嗎?那麼,怎麼可以說他的『上士道』不是佛菩提道呢?」欸!好像有道理噢!但是其實沒有道理。來看看他在《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第3中說的一段文字:【菩薩由行布施引生妙樂,能捨內外一切財物。其捨身時,能無苦耶?曰:已得大地之菩薩,彼身無苦,如割無情物。……「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羅蜜,由於三輪生執著,名世間波羅蜜多。」】宗喀巴在此處所說的菩薩階位,是初地——歡喜地的菩薩;他以能夠「現見眾生皆無自性」,再加上悲心,一直歡喜地布施,就說能夠進入初地。

結果勝妙的菩薩初地內涵,就被栽贓成聲聞解脫道的法,都不需要證如來藏而轉依,並進一步次第的證人無我、法無我。他還說這樣的階位以上的菩薩,在布施內財的時候:「彼身無苦,如割無情物。」這顯然就是外道法。假如是這樣子的話,菩薩進入初地,乃至是成佛以後,在山林、樹下、塚間,或者是打坐,或者是右脅而臥,暫時的休息,可是這時候來了野狼,或者來了一群老鼠,就把菩薩的手腳、身體咬了去,因為菩薩此時是「如無情物,彼身無苦」啊!所以第二天起來的時候,或者菩薩發現說︰欸!自己怎麼少了手掌、腳掌,或者是別人發現菩薩早就已經身首異處而喪命了;如宗喀巴在這裡說的菩薩法,就會發生這樣的事啊!那各位要不要這樣的佛菩提道呢?答案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更何況經文之中明明記載著,世尊示現木槍刺足、晚年的背疾等等,這是為了眾生所示現,都還是有痛的。此外宗喀巴又說布施的時候:「由於三輪生執著,名世間波羅蜜多。」即便是施設「世間波羅蜜多」,也是在不否定阿賴耶識的前提之下而施設的,是在正確的知見之上熏修六度萬行,而作為親證出世間上上波羅蜜多的因;而不是像宗喀巴所說,只要於三輪生執著就可以稱為世間波羅蜜多,那又會變成說所有的眾生本來就有「世間波羅蜜多」了;而其否定了根本大法阿賴耶識的緣故,他所謂的「三輪體空」卻又變成斷滅之法。所以,真正的「波羅蜜多」內涵,宗喀巴顯然也是不知道的;這時候就知道,他所說的「上士道」,他所說的「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謂波羅蜜多及咒」,依然是戲論一場。而在虛妄的「波羅蜜多」之前提之下,最後所說的「咒」,就只是為了要召喚、感應鬼神的護持,而這一些鬼神的品類,一定是與他們的邪淫、貪肉、貪酒、重瞋這些特質是相應的;所以,由此還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宗喀巴所說的「上士道」,其實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神道」,反而卻是「下下士道」。

此外,否定了阿賴耶識之後,而把佛法刻意區分了下、中、上,那會產生哪一些過失?其實那純粹只是宗喀巴的慢心,想要世人誤以為說他所修證的「波羅蜜多及咒」是較他法為殊勝,這樣子名聞利養接踵而來。為什麼這麼說?簡單舉例說明一下,各位就可以明白。譬如說,當某甲偏修聲聞法,也體會了一分蘊處界虛妄,那麼在宗喀巴的定義,某甲是在中士道之列;可是,若是某乙既沒有發菩提心,也沒有想過說出三界的問題,只希望說我就作一個清心寡欲的人,這是求世間樂的人嘛!那麼如宗喀巴的道理,那應該歸類在下士道之數。那麼,哪一天某乙證得了四禪八定,某甲也許連初禪也無,可不可以某甲對某乙說:「你是下士,我是中士?」某甲換成你們,你們敢不敢對某乙這麼說?欸!你們還要考慮嗎?再者,也許某乙碰上了善因緣,善知識為他開示,一轉念之間,某乙就變成了俱解脫的阿羅漢;那麼,你們到底要如何界定誰是中士?誰是下士呢?

又譬如說,某丙修學了菩薩法,而且也親證如來藏,於菩薩七住位不退,即便是原地踏步很久了,某丙還是在上士道之列;那麼某丁一心修學解脫道已久,現在終於證得了阿羅漢果,那麼在宗喀巴三士道的定義之中,某丁是歸屬在中士道之列。然而,久在七住位的某丙,縱使有了未到地定,再加上般若智慧也勝於某丁,那麼請問,某丙應不應該對著某丁說:「你是中士,我是上士?」各位知道這也是有過失的。

宗喀巴發現「下、中、上」的區分是有過失,所以他很快又施設了「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上士道」;所以,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廣論》卷第3之中就這樣說:【第二所為義者,若中下士諸法品類,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為上士道次足矣,何須別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別分三士而引導者,有二大義,一為摧伏增上我慢,謂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許我是大士。二為廣益上中下心,廣饒益之理者,謂上二士夫,亦須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脫。】有人這麼質疑說:「若是修學上士道的人,也會修學到下士道、中士道的法,那是成就上士道法的前加行,當作上士道的次法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另外再建立『共中士道、共下士道』呢?」

但是,時間到了,且待第三集分曉,今天就說到這裡。

祝願大家︰幸福、健康、道業猛進!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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