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財施的果報

第21集
由正鈞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問候大家身體健康,精神愉快!

「三乘菩提之菩薩正行」,今天要和大家談談:如法財施的果報。

上一次的菩薩正行中提到,在《優婆塞戒經》卷第四之中,世尊是這麼開示的:【善男子!有智之人施有五種:一者至心施、二者自手施、三者信心施、四者時節施、五者如法求物施。……如法財施得何等果?如法財施所得果報如先所說;得是財已,王賊水火所不能侵。】至心施等四種果報,已經在前一次的菩薩正行之中,跟大家約略提過了,接下來就談一談如法求物施的果報。

世尊在這裡開示:「如法財施所得果報如前所說;得是財已,王賊水火所不能侵。」舉例而言:假如過去世布施,所得的財物不是如法所得,這個包括說要布施所得的財物,可能是偷盜物、聖遮物、眾共物、三寶物,施一人迴與多人,施多人迴與一人,乃至惱他人而得、誑他人而得、欺他人而得的種種狀況;今世得財已,當為王賊水火所侵。何以見得我們今世所受用的財物,有一分或者是多分為王所有?譬如說:自古以來百姓都要向王納糧或者是繳稅,這一點肯定是大家都知道的,也是一般人所無法避免的;這個王,從小聚落的聚落主到一個區域的小王,乃至是到皇帝;而到了現代的時代,代表王的實質單位,就要改名叫作政府了。只是現在不納糧都改叫作繳稅,有繳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等;乃至說最少的過路費,就好像現代的高速公路通行費一樣,都免不掉,而且是我們想不繳都不行的。所以經過這樣的簡單說明之後,大家就可以初步瞭解,有財物為王所有的這一件事。

然而,實際上眾生共業所感、福德受用的狀況,是非常錯綜複雜的。這又是怎麼說呢?譬如說:在我們這個時代,可以到便利商店買一個麵包,這是最平常不過的事情。也許你會想:「那不就是爺我有錢嗎!就找個事花錢;另一方面正好是有人有東西,那就賣東西賺錢罷了,這道理是再簡單不過的。」可是要是沒有人把麵包送到店裡面,要是沒有人做麵包,要是沒有人賣麵粉等原料,要是沒有人種麥,乃至要是沒有人製造車輛,要是沒有人開闢道路;或者又是說,要是沒有人在這一些環節之中,加以管理以及推動,那麼這一些的社會制度也就無法成就了;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這麼方便地就取得我們所需要用的物品。如此說來,就有數不盡的要是沒有怎麼樣、怎麼樣的這些種種狀況了。因為施設並且互相維護這樣的制度,使得眾生可以維持正常生活的緣故,當然我們依於福德所感得的財物,就會有一分或者是多分為王所持有的情況。

然後,經論中有時候會提到:我們今世的財物是五家共有,五家中的四家,就是這一段經文中所說的「王、賊、水、火」, 也就是國王、盜賊、水災、火災。而一般而言,還有第五項的不孝子女,這多半是過去世因為某一些原因而積欠對方的財物,再加上其他的因緣,感得成為某甲今世的子女,所以必須在財物上有相對的酬償。這一個部分與不如法求物施所感得的果報,是有一些差別的,所以這裡但說王賊水火四家。賊,當然指的是盜賊。換言之,在因果的酬償之下,某甲今世值遇盜賊而失掉了財物,然而多半之後雖然廣為追尋,依然無法追回所失的財物。而水災與火災的部分中,有可能是會與人為的因素有關,譬如說火災;另外一個部分,則泛指一般所謂的天然災害,那這個部分,水災、火災兩種情況都有可能,這是屬於大自然災害的部分。那麼,假如另外而言,乃至包括風災、地震等等。所以說,往昔不如法求物而布施,雖然今世感得相對的果報而得財物,但也會在因緣和合之時,又感得為王賊水火所侵而失卻了財物。若是往昔如法求物而布施,今世所感得的果報,就不會為王賊水火所侵了。

在《優婆塞戒經》卷第四之中,接著 世尊又開示:【若好色施,以是因緣是人獲得微妙上色;若以香施,是人因是名稱遠聞;若以味施,是人因是眾樂見聞,既見聞已,生愛重心;若好觸施,是人因是得上妙觸。受者受已,則能獲得壽命、色力、安樂、辯才。】此時 世尊為我們開示:布施法之中所施物與未來世相對的果報受用。這裡的好色,不可以唸作好(ㄏㄠˋ)色,色指的是物質,意思是說殊勝或美好的物品。譬如說,布施給眾生上妙的飲食,或者是殊特的工具以及物料等等,未來世感得自己的色身莊嚴,或者是感得所受用的器世間的殊勝。往昔若有種種差別不同的布施,今世就在正報與依報上,分別感得差別不同的受用。若是往昔以香來布施給眾生,今世所得的果報是善名遠播;若是所布施的食物,使人在味覺上有著勝妙的感受,那麼未來世就感得眾生都樂意親近這個人,或者只是聽聞這個人的名字而已,也會生起敬愛之心;若是所施之物,使人在觸覺上有勝妙的感受,未來就感得在所受用的衣服、睡臥床具等等而有殊勝的觸覺。接受你的布施的人,若是因而在壽命、色力、安樂、辯才之中,能夠得到一分的受用,將來你也可以在相對的部分而得到受用。

這個時候我們再回頭來看看,自己今世所受用的五欲,乃至是智慧的狀況,我們缺少了什麼東西?或者是說,我們在某一個方面的受用,是否還算是勝妙的?比照上述 世尊所開示的內容,若是未來自己希望在某一個方面的受用,能夠再更加圓滿一些,就可以依照上述 世尊所開示的來進行布施了。然而,其實三大阿僧祇劫之中,所應修的福德是很廣泛的,這裡只能舉少數幾個例子,也就短暫的一世、兩世之間的因果,作一個簡單的說明。當然還有其他的經論之中,也曾經提到這一些所施物與未來果報的關係,譬如說《佛說布施經》、《大智度論》等等;這個部分,就可以自己閱讀參考了,然後看看有沒有是自己可以受用的。

在《優婆塞戒經》卷第四之中,世尊又為我們開示了一些與布施法有關的知見:【善男子!有人說言:「施於塔像,不得壽命、色力、安辯,無受者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信心故,施主信心而行布施,是故應得如是五報。善男子!譬如比丘修集慈心,如是慈心實無受者,而亦獲得無量果報。施塔像等,亦應如是得五果報。善男子!如人種穀終不生蓏,施於塔像亦復如是,以福田故得種種果。是故我說:田得果報,物得果報,主得果報。】有人就會這麼懷疑:布施於塔像,這包括佛塔、菩薩塔、阿羅漢塔等等,乃至是賢聖的圖像之前,由於沒有人現前領受,所以得不到後世的福德,而有壽命、色力、安樂、辯才上的受用。但是 世尊在這裡開示說:這樣子的懷疑是不正確的,因為布施時是信心具足的緣故,還是能感得前面所說至心施等五種的果報。就好像說,比丘在修集慈無量心的時候,因為都是用觀想的,實際上沒有眾生領受其慈心,但由於信心而觀想,改變了自心內的種子,所以未來也得無量的果報。譬如說:得初禪了以後,再加上修慈無量心的緣故,觀想怨親、村落、國度、世界、十方無量無邊的眾生受樂;雖然觀想只是內相分,畢竟也沒有實際受樂的對象,但成就之後,也可以作為生而為大梵天的因。又好像說,有人種下了五穀,終究不可能生而為瓜果,其原因是一樣的。所以 世尊才說布施於塔像也像這個樣子,由於福田的緣故,而得種種的果報。所以布施的道理是因為福田而得果報,乃至因為所施物而得果報,因為施主而得果報,而其果報還有著相互交錯的影響。譬如說,福田勝而得果勝,施物勝而得果勝,乃至是施主、福田俱勝而得果更勝等等,有著這樣種種的不同差別。

在《優婆塞戒經》卷第四之中,世尊又開示說:【善男子!施有二種:一者法施、二者財施。法施則得財法二報,財施唯還得財寶報。】這裡 世尊將布施法分為二種:一者法施、二者財施。有時候布施法又可分為三類,多出一類叫作無畏施,但其實是可以含攝於財施、法施之中的;這個部分等到後面的經文之中,再來作進一步的說明。布施法的第一種既然叫作法施,當然指的是布施「法」,世間法的布施部分,包括人天善法,這是使人可以再生而為人、天的法,還有一種是可以使人得以營生的種種世間的工藝技巧等等;進一步說,布施與人可以使其親證解脫道、佛菩提道的種種的知見與義理,這個就是真正的佛法布施了。但不管是世間法或者是佛法的布施,必須要有一個原則,就是說,所說的法是要正確的。因為即使是世間法,若是教導了別人錯誤的方法知見,也許就可能會使其喪失很大的利益,更何況是佛法的布施呢!若是為了名聞利養的緣故,不知而強說為知,錯誤地教授解脫道、佛菩提道的種種知見與義理,這都是會殘害眾生法身慧命的。意思也就是說,這是會影響學人很多世甚至是很多劫的,這已經不是因為布施了錯誤的世間法,所產生影響的層面是來得比較狹隘了。

財布施指的是,布施給眾生財與物。又有所謂的外財——指的是自身以外之物,包括財寶、房舍、畜獸、飲食等等。假如當時的社會制度是可以蓄養奴婢的話,也就是說,奴婢也是施主所擁有的話,那麼當然也是可以布施的,乃至是妻與子女,道理也是一樣。既然有了外財,相對地當然就有所謂的內財了,這就是指自身中的頭目、腦髓、手足等器官,但這並不是一般人之所能布施的;然而菩薩到了等覺位的時候,為了圓滿佛地的三十二大人相,則是在百劫之中,無一處非捨身處,無一時非捨命時,一直都在作這樣的布施。假如是層次比較低的內財布施,譬如說:現代不是有捐血的義舉嗎?這也是內財布施;不過,假如是種種的傳染病的帶原者,那就不適合作這一種的內財布施了。然而現代有人提倡在捨報之前,先簽下所謂的「器官捐贈同意書」,換句話說,是同意醫生在認定某人已經死亡的狀況之下,就將其可用的器官移植到其他需要的人身上,這當然也是內財布施。只是個人以為,這是牽涉到人們捨報時真正的過程,甚至於說,其實現代的醫生們,他們所認定的死亡,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死亡,都還有待商榷;這一個部分,還應該再進一步瞭解死亡的真正情況之後,再來作決定,這樣子對自己而言,是會比較妥當的。還有一種內財布施,是大家常常在做的,但又比較沒有注意到,那就是自己身力上的布施。

財布施雖然可以使眾生免於飢餓困苦,然而財布施之後的後世果報,仍然是在於財物之中,以及說與財物相關的五欲境界之受用。譬如說:過去生如法布施了眾生的飲食,今世就感得身力的強健、壽命的久長,並且隨之而有種種的安樂;若是布施房舍給眾生,來世若生到欲界天,而感得自然而有的七寶宮殿,而能自在的受用五欲;若是布施橋樑、船隻或者是種種的鞋具給眾生,來世若是需要種種的交通工具的時候,自然就可以具足了。舉了這一些例子來說明之後,各位就可以瞭解上來所說「財施的果報,還得財寶」的道理了。

時間的關係,後面的內容就要等到下一次再來與大家分享。

祝願大家幸福健康,道業猛進!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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