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脫修行的方法與次第(四)——解脫世間種種身

第010集
由 正墩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由佛教正覺同修會,為各位準備的電視弘法節目「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系列佛法講座。

這一集我們要繼續來說明佛法中有關解脫修證的方法與次第。

什麼是解脫呢?那是說解脫於苦、解脫於苦的繫縛。要滅苦就必須先知苦,我們問問自己,自己心中世間的苦何者最重呢?在《法句譬喻經》當中,比較了飢渴、婬欲、瞋恚、驚怖這四種誰最苦呢?結論是說,所談論的這四者,其實都是枝節末流,不能夠究竟苦的本源,說:【天下之苦,無過有身,身為苦器,憂畏無量。】(《法句譬喻經》卷3)

「身」才是世間最苦的,是苦的源頭,如果有了世間五蘊的身,那表示必有生、死,必有老死憂悲苦惱等苦,且有輪迴。但有情的身包括了名色的五蘊,並不是單單有色身而已。

對於「身」在解脫修證的意義,我們先來理解不能解脫的原因。由於無明眾生皆漂流沉溺在生死流的大海當中,如果沒有得遇佛法智慧的船筏,不得超渡。在長夜漫漫之中,隨著生死之流永遠不能夠得到解脫。有情墮於生死流的現象,是因為生死流有四種的洪水暴流。眾生由於被這四種洪水所牽引羈絆,所以便隨著生死流而沉溺於輪迴。

這四種的洪水就是:欲流、有流、見流跟無明流。經裡面有說:【是諸眾生為諸煩惱暴水所沒;欲、有、見、無明,四流所漂;隨生死流,入大愛河;為諸煩惱勢力所食,不能得求出要之道。】(《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4)這意思是說:眾生被種種煩惱的洪水暴流所淹沒,被五欲、三界有、貪愛、邪見,以及缺乏解脫智慧的無明等四種流所流轉,所以隨著生死流,而漂流於無量的分段生死旅程,沉溺沒入在貪愛的大河流之中不得救度,被種種煩惱的力量所吞噬,不能夠得到求出離的方法。

《阿含經》中 佛陀向弟子具體的開示了有關眾生由於無明,造成生死流轉輪迴,不能夠趣至本際的原因。說:【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不去本際?】(《雜阿含經》卷6)意思是說,特別地指出來,如果想要求解脫,要探討深究到底是什麼令眾生的三界有、五蘊身心有的原因。那什麼是令眾生繫縛執著?又什麼是令眾生誤計而見它為真實我呢?那是因為有這樣的繫縛的法纏身,被無明遮覆。尤其是因為貪愛是繫縛於生死輪迴最大的力量,而令眾生一直在生死的漫長道路上,不停地驅馳奔走,令眾生在生死中輪迴、流轉,不能夠達到清淨寂滅的涅槃本際。

佛又繼續開示說:「因為有這個色的存在的緣故,因為有色而有種種產生的事出生。對於色的法的繫著,將色法當作是真實不壞的我,眾生就是因為對於色法虛妄,不能夠了知的這種無明,而有生死輪迴之苦。而其他的受想行識也是同樣的道理。」意思是說,不得解脫的原因就是五陰。

接著,佛陀與弟子的問答,說明解脫修行的一個理路。

佛陀問弟子:「色是常嗎?是無常嗎?」弟子答覆說:「是無常啊!」佛又繼續問:「如果是無常,是苦嗎?」弟子回答說:「是苦啊!」所以這裡確定了色等五蘊的法,都是無常、都是苦的法。

佛陀繼續開示說:「因為有這樣色的無常苦法的緣故,眾生被無明所覆蓋,而被它繫著,把它當作是我,而有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其他的受、想、行、識也是這個道理。」就是說,無常法是令生死苦的原因,而五蘊無常都是苦。

接著佛陀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開示,是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 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是,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雜阿含經》卷6)這裡的意思是說:「一切的五陰──色、受、想、行、識,都不是真實我,但不異於真實我,卻與真實我是不相在的。」

由這一段經文中,佛陀說明了佛法中一個關鍵性的道理──無常虛妄的五陰不是真我,但被真我出生的五陰,又不能完全說與真我無關;說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五陰與真我不互相混合為一個不可分的法。這裡已經可以看得出來,五陰是與真我同時同處而不相在的,不是和合成為一個法而不可分離的。既然一個真我與五陰同在,而五陰無常故無我,當然可以反證出,一個與五陰的無常、無我體性相反的真我的存在。這樣虛妄的五陰世間的有情與真我的同時存在的道理,是在解脫實證上有確實修行意義。因為真心如來藏,不僅是十方三世一切法自性之所以能夠生、住、異、滅的真實相,所以稱祂為法界實相,也是無餘涅槃的本際,更是修證二乘解脫道的正知見的基礎。如果離開了這個基礎,我見跟我執的斷除就不可能成功。所以認清本識如來藏的存在實有、本識如來藏的常住不可壞性,對於修證解脫道的修證者而言,是一個必須具備的大前提。如果否定了這個真實法──法界實相心,在實證解脫果上就沒有辦法獲得,就是無法證轉四聖諦或者因緣法的凡夫,不可能有涅槃的果報。

這是因為否定了十因緣法的入胎識,否定了真實本住法──涅槃本際的人,當他如實理解世間法,一切法、五蘊都是虛妄,而要滅盡一切法,才能夠證解脫、證涅槃,那就不免會有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於是恐懼捨報時,「不受後有,我生已盡」之後會成為斷滅空,那這種人縱使盡形壽修習解脫道的法,也都不能夠證得解脫果。

在確立了這個解脫修行的大前提之後,有關於解脫的實修,就必須對於五陰十八界的一一陰、一一界,確實觀察其中每一個法的虛妄性。五陰中的色陰,是最容易觀察而且實證它是虛妄的;但是代表有情的,或者說被有情深深執著為我,除了色身之外,還有其他四陰。其中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對於識陰六識的貪愛,乃至於由六識身又衍生出來,所謂的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跟六愛身,眾生都是以這個當作他的依靠之身。

什麼是六識身呢?六識是指六根、六塵相觸而生的六識,都要歸攝於識陰。阿含對於識陰定義是非常明確的,也就是根與塵相觸而生的識,都是屬於識陰,所以識陰的定義就是眼等六識。所以我們都知道,意根並不是屬於識蘊,識陰六識都各自有祂的功能,所以稱祂為六識身。如眼根觸色塵而生的眼識,具有見色的功能叫作眼識身。耳、鼻、舌、身,乃至於意根觸法塵而生的意識覺知心,具有了知諸法的功能,我們稱祂為意識,六識都是所生之法,由根、塵二法和合觸而出生的。

六識的功能就是六識所擁有的我所,也就是六識的自性,那就稱為六識身。如果不能了知六識的自性,誤以為六識的自性就是佛性,那就成為自性見外道,主張六識的自性就是佛性的人,墮入自性見當中,都不知道能見乃至於能覺能知的性,是屬於六識的功能,是墮入執著六識的自性見當中,名為執著六識我所的未斷我見者,而且執著意識心的人,以及認定意識常住而不滅的人,都是公然支持常見外道的破法者。

那什麼是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呢?在《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當中有提到,六觸身依六識身的功能,而說有眼觸身、耳觸身、鼻觸身,舌觸身、身觸身、意觸身六種;並且進一步以眼觸身為例來說明,眼觸身是眼根及諸色塵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觸,此中眼根為增上,色塵為所緣,於眼所識色塵,種種的觸也就是諸觸,等觸、等觸性,已觸、當觸等都是,這些都叫作眼觸身;而耳鼻舌身意等其他的五觸身,也是同樣的道理。

接下來在論中,對於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的開示,也是依著六識的每一個識,各有其因識觸境界的六觸身所生起的了別的功能後,而有進一步的受的功能、想的功能、思的功能。比方說六受身,也是以眼耳鼻舌身意這個六識,而說六識透過了接觸六塵的境界,因而生起了對於領受六塵境界的功能的六受身。我們知道受就會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差別;既然有受便是無常法,有變異不是如,我們不能把它當作經中所說的本際。

若以眼受身來說,眼受身就是眼觸所生的受身,也是相同需要有藉緣才能夠出生,因為由六識觸境界而有了別六塵境界,然後才能夠有領受境界的功能,因此六識身或者說六觸身的緣,同樣也是六受身生起的緣,故說眼根及諸色塵為緣,才能夠出生眼識,三和合故觸,觸為緣故受,在這些藉緣當中,眼根是增上緣,色塵是所緣緣,這樣生起了眼受身;耳、鼻、舌、身、意觸所生的受身,這個道理也同樣是如此。以此可以類推六想身、六思身的道理也都是如此。

但,如果想要進一步的深入仔細瞭解所有的內容,可以自行請閱平實導師的《阿含正義》中這段論文的內容,詳細思惟其中的道理。在此我們可以從當中的法義瞭解,確實這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乃至於六思身,都是依六識身而有的法,包含六識身本身都是根塵為緣,根塵相觸後才會出生的法,不是本來自在的法。這意思是說,眾生所倚賴的最明顯強大的功能的這個六識衍生出來的功能,來當作自我的身;但其實它卻不是真實的法,這幾種身非但不是真實法,不能當作有情生命的依止,不能當作有情在無量的分段生死過程中,當作生死相續的所依,當然也不能當作阿羅漢滅去世間一切法後入涅槃的本際;相反的,這些對眾生而言,具有顯著而強大功能的法,自然而然成為執著貪愛種種境界的管道,由於貪愛執著,這樣子便無法得到解脫。相反的,反倒是有了這些繫縛,因此《阿含經》中特別特別的指出來了,這個六識身等是令有情出生後有的因。

《雜阿含經》卷12有提到:【彼多聞聖弟子於諸緣起,善正思惟觀察:有此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所謂此有故,有當來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是名有因有緣世間集。】這五種身,如果再加上所謂的六愛身,稱為六六身的法,這些通通都是出生未來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等種種來源,也就是造成輪迴生死不得解脫的原因,也就是所謂的有因有緣世間集的流轉門。

以六識為根本所衍生出來的這個六六身,那我們再將內六入,也就是眼內入處、耳內入處、鼻內入處、舌內入處、身內入處、意的內入處,以及外六入,也就是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也包含在內,針對解脫修行者而言,應當要如何觀察這些法呢?這六類的六六身以及內、外六入,也都是全部不是真實我的法。

在《阿含經》當中,都說這些是:【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意思是說,也同時統統是由真實我出生,所以不異於真我。以六愛身為例,《阿含經》對於六六身的觀察,以燈光的譬喻來說明六愛身如實無我,因膏油、燈炷,燈的光明才能夠得以燃燒而有光亮;但燈油是無常的,燈炷也是無常,燈火自然也是無常,而燈器也是無常;如果沒有燈油、沒有了燈炷、沒有了燈火、沒有了燈器,燈光是不會是常、恆、住、不變易的。透過這樣自行思惟,然後現前去觀察,便可以漸次滅除了對於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的無明執著;如果六思身能夠確實的滅除,我執也就跟隨著滅除;我執滅除了,就是親證解脫而不墮於斷滅空當中。因為解脫是如,不離如、不異如,而且是真實法,不是一切法空的斷滅空,是因為「法住法位,本來如是。」滅掉了五陰十八界之後,這個涅槃的境界,從來不是一切法空;說滅相不滅的滅相真如,也不是留存意識細心或者意識極細心,常住不滅而成為常見外道。不論是大小粗細一切的意識,都還是意識,都不是真實法。

解脫道修行中真正解脫,入無餘涅槃的寂滅境界,是滅去了一切所生之法──五蘊十八界後,不再有阿羅漢的這個有情在世間存在、出現。獨有入胎識本識如來藏,本身是不知不見而獨存的本住境界,祂是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的本識自住境界。這樣的解脫修證,才能真正的斷我見、斷我執,成就解脫果;所以佛所宣說的因緣法與緣生法,都依著這個本住法來說,它是不離如、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

由於時間的關係,有關於解脫修行的次第與方法,講解到此。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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