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業道之根本、方便、成已三事(三)

第89集
由正文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我們繼續來跟各位談「菩薩的正行」。「菩薩正行」是依著平實導師所著的《優婆塞戒經講記》。上一集跟各位已經說明完了兩舌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緊接著我們要來說明惡口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

惡口的根本罪是怎麼樣呢?經云:【若變容色,惡口罵詈,是名根本。】(《優婆塞戒經》卷6)惡口有兩種:第一種是大聲的罵或是聲音不大,雖然講出來的話都是和顏悅色,但是卻是尖酸刻薄的。第二種惡口是變動容色的,他不跟你大聲講話,但是臉孔板起來,很憤怒的模樣來說話,這個也叫作惡口;只要臉色變得很凶惡,不管他講話大不大聲,都叫作惡口。所以大聲罵,當然是惡口;以尖酸刻薄或很不雅的話來罵人,那當然也是惡口,都是惡口的根本罪成就了,因為心中都有讓人難堪的意思存在。

惡口的方便罪,經中這樣說:【若聞他罪,莊嚴辭章,起去到彼欲說是惡,是名方便。】(《優婆塞戒經》卷6)這個就是說,聽到別人作了不好的事,沒有先去求證就自己加上一些很難聽的形容詞,先加強別人對某人的惡劣印象,讓人覺得是十惡不赦之人,這個叫作莊嚴辭章,也是惡口的方便罪;這也就是俗話講的加油添醋。如果是以這樣的不良的心態,起身去到另一個人那裡;去那裡的目的是要說某某人的惡劣過失,到達那裡了,還沒有開口講,到這裡為止都是方便罪;若是一路上想著要怎麼講,想讓那個人對某人很痛恨,這叫作「莊嚴辭章,起去到彼欲說是惡」,到這裡都是屬於惡口的方便罪。

惡口的成已罪,經云:【若罵詈已還受他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優婆塞戒經》卷6)就是說,如果見到人而開口說出來了,這個就是惡口的成已之罪。假使想要別人送財物給他,但是人家不願意送,所以他就凶狠地罵詈恐嚇,還想了一些根本不應該用罵的語言來罵對方,這樣子的惡毒言語來罵,罵完之後對方因為受不了,心想:「算了!就把錢給他就算了,不跟他爭了。」因為他恐嚇說不給錢就要殺害一家老小,所以就乾脆把財物給了他。這個惡口的人就「還受他物」——也就是說,得到對方給他的財物以後,這個就是惡口的成已之罪了。他就把所得的財物任意施給手下小嘍囉或是家人,然後大家歡喜受樂,這也是惡口的成已之罪。

這也是兼有強盜或恐嚇取財的行為,兼有偷或盜的惡行;所以十惡業道有時只有一個業道,有時兼有兩個業道,乃至有時兼有多個業道。他完成惡口的這個三業以後,心中沒有慚愧、不生悔恨,還對小嘍囉們或家人炫耀,自讚其身生大憍慢:「你們去罵了他們好幾天,什麼財物都沒有得到;我一去就得了,只有我最行。」這樣子的自讚其身,這是生大憍慢而自讚其身,這個也是惡口的成已之罪。惡口跟兩舌是有所差別的:這兩舌的目的是在於和合的破壞,惡口則大多是在恐嚇取財上面,修行人則大多是因為習性難改。但是兩舌和惡口是很容易犯的,常常有人不經意之中就犯了,自己都不知道,那真的是很冤枉的。所以對於以上所說的兩舌跟惡口,這個必須要特別的小心。

現在我們繼續來說明口業的第三個——綺語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綺語的根本罪,經云:「若說欲事、非時之言,是名根本。」(《優婆塞戒經》卷6)綺語有兩個部分:第一是說欲事,第二是說非時之言。什麼叫作說欲事呢?綺語的惡業道,喇嘛們幾乎沒有一個人不犯,因為他們教導或受學雙身法時,已經就是綺語了,絕對逃不掉這個惡業道的。他們的法義所說的都是欲事,也就是說:如何去挑選明妃?如何說服某一個女人成為他的明妃而願意跟他合修雙身法?然後如何成就樂空雙運的欲事?這在平實導師所著的《狂密與真密》四輯當中早已經列舉出來了,特別是男上師跟女徒弟合修時的六十四招,書中都列舉了出來。他們心中想的都是如何獲取第四喜的淫樂,這就是欲事;當他們正在傳授如何合修樂空雙運而達到第四喜的淫樂境界的時候,正是標準而且具足了綺語的根本罪還有方便罪,講完的時候就已經是綺語的成已罪了。

「非時之言」,什麼叫作非時之言?譬如閒著沒事聊天、打哈哈;在應該打坐、修定的時候,或者應該聞熏佛法的時候,應該參禪的時候,卻都只是在談論著菜要怎麼炒才好吃,衣服應該要怎麼穿才好看,這個都叫作非時之言,也是綺語。如果擔任典座,在伙房中教導新進的人作事,這個不能叫作非時之言,因為是必要的。講話的時機要正確,正在作義工的時候,為義工菩薩們說明庭院該怎麼整理,雖不是法說、不是義說,仍然不是非時之言,因為這個時候就得要講到這些話。若是正在聽經聞法的時候,卻找某甲到外面去說:「我跟你講,這個草皮應該怎麼處理,庭園該怎麼處理。」這個就變成綺語了,這個變成非時之言。所以應該觀察時節而說話,所以有時惡口也會成為非時之言的綺語,有時妄語、兩舌也會成為非時之言的綺語,所以十惡業道不一定永遠只有一個業道,有時兼二、兼三、兼五、兼六。

所以,說欲事、說非時之言就是成就綺語的根本罪,也就是說,心中想要宣說欲事以及非時之言,都是綺語的根本罪的成立。綺語的方便罪在經中說:【若歌若頌無義章句,隨人所憙造作百端,是名方便。】(《優婆塞戒經》卷6)綺語的方便就是把綺語編成一首歌來唱,譬如喇嘛教把雙身法編成偈語而在法會中唱誦;或者閒著無聊而唱歌消遣,這個都是綺語的方便罪。如果在適合的時間在佛前恭敬地唱讚佛偈,這個是讚佛而不是綺語,這個也算是一種修行的方法。但是如果編造歌曲或寫頌詞,卻都與佛法沒有關係的無義章句,這也是綺語的方便罪。又如以誤會的開悟境界,以誤會的真如與佛性,大膽地寫頌流通,這個也是綺語的方便罪:當他寫頌的時候、編曲的時候,都是綺語的方便罪,因為這個都違背了真實義。或者「隨人所意造作百端」,也就是說,因為大眾都喜歡聽世俗法,他就去找出很多世俗法的故事來講,但是都跟法義無關,這個也是綺語的方便罪。或者別人對欲事及非時之言很喜歡聽,自己就巧設種種方便,想要說給別人聽,這也是綺語的方便罪成就了。綺語的成已罪,經中如是說:【若教他已,還受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優婆塞戒經》卷6)就是說,如果自己施設方便而編成歌曲,但都是無義語、無義的歌,而別人聽了歌歡喜,聽了以後歡喜而作供養;或者寫出錯誤的偈或是錯誤的頌來教導別人,別人聽了誤信為真,心中歡喜就來供養財物;他收了財物的時候,綺語的成已之罪也就成立了。他受了財物而任意施與別人或自己享用、歡喜受樂,這個也是成已之罪。事後心中沒有慚愧,不生悔恨之心,這個也是成已之罪。甚至還向別人炫耀:「你看我寫出這首詩來多有意境!你們就是寫不出來!」這叫作自讚其身、生大憍慢,這也是綺語的成已之罪。所以綺語也有三種罪:根本、方便、成已。以上是我們所說的口的四個惡業道的成就相。

而意—覺知心—也有三個惡業道:第一個是貪,第二個是瞋,第三個是癡。也就是說,意行的部分一樣有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我們先來看一下貪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事。《優婆塞戒經》卷6如是說:【於他財物生貪欲得,是名根本;發煩惱心,是名方便;作已得財任意施與,歡喜受樂復向餘說,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對別人的財物生起貪愛之心,想要變成自己的所有,這個就是貪的根本罪。如果起了貪得的心,根本罪成就之後又發起了煩惱心:也就是說,心中施設方便,想要將別人的財物變成自己所有。換句話說,心中開始構思,想要使別人把財物轉移到自己手上,這是意業貪心的方便罪。思惟以後隨即付諸實行,果然別人把財物送到自己手上來了,這個就是意貪的成已之罪。然後隨自己高興而施與眷屬或是他人,共同歡喜受樂,這個也是成已之罪。受樂之後又去對別人宣揚,沒有慚愧心,也不生悔恨心,甚至炫耀說:「我就是有辦法讓別人歡歡喜喜地把錢送來給我。」這也是貪業的成已之罪。

我們接著來看一下瞋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優婆塞戒經》如是說:【若打罵人,是名根本;若捉杖石問其過罪,是名方便;打已生喜,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優婆塞戒經》卷6)這個就是說,如果有人起了瞋心,想要打人、罵人,故瞋的根本罪這個時候就已經成就了。想要打人、罵人的時候,空手當然不容易成就,所以要施設一些方便才容易成就。設什麼方便呢?譬如拿起石頭來恐嚇對方:「你如果不怎麼樣的話,我就要打死你。」用石頭來威嚇對方,要讓對方降伏,這就增加一個故瞋的方便罪了。又譬如說,拿起木棍來責問對方,準備要打的模樣,故瞋的方便罪這樣也就成就了;後來果然真的打了,成已的罪又成就了;打了以後,心中還生起歡喜心,這個也是成已之罪;如果對方給了財物求饒,這時受取財物也是意瞋的成已之罪。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乃至自讚其身、生大憍慢,都是瞋的成已之罪。菩薩如果故意生起瞋心而對別人罵詈、惡口,這個罪是非常重的。萬一犯了故瞋之罪,一定要趕快跟對方和解,不可以留到未來世去,因為故瞋之罪是非常重的;而且菩薩是從大悲中所生,所以不該起故瞋之心。

接著我們要說癡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件事。菩薩《優婆塞戒經》卷6如是說:【若誹謗「業、因、果、真諦、賢聖之人」,是名根本;若讀誦書寫,信受邪書,讚歎稱譽,是名方便;受已向他分別演說,增其邪見,受邪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這個就是說,不信因果而誹謗業果,認為:「不管造什麼善業跟惡業,都沒有未來世的果報。」甚至認為:「地獄只是聖人方便施設,恐嚇世人不敢造惡業,事實上沒有地獄。」像這樣子情形,就叫作謗業、謗因、謗果。然後說,什麼是謗真諦呢?也就是說,認為:「四聖諦是騙人的,只是聖人方便施教,沒有什麼解脫不解脫的,這個都是勸人行善而已!」有時候誹謗賢聖,因為根本是不相信世間有什麼賢人或聖人,認為:「所有的宗教也就只是勸人為善而已,賢人、聖人都是自行施設的,世間根本沒有什麼聖人、賢人!」這個都是屬於誹謗賢聖之人。當他們心中想誹謗業、因、果、真諦、賢聖之人的時候,而且決定要作了,這個就是癡的根本罪。決定之後設想要用種種的施設方便來講;若自己沒有能力方便施設,就找別人寫的誹謗業、因、果、真諦、賢聖的書去讀誦,或者助印廣為流通,不但自己信受邪書,還對大眾讚歎稱譽,這個都是屬於意業的愚癡惡業道的方便罪成就了。假使接受邪見以後去為別人廣作種種方便、種種分別,加以推演,增加別人的邪見,或是私下去說服別人信受邪見,這都是成已之罪。若有人信受他所演說的邪見而前來供養,這個是受邪財物,愚癡的心意業道的成已這個罪就已經成立了。如果在這個之後得到財物任意施與或自己受用,歡喜受樂而沒有慚愧,不生悔恨,甚至自讚其身生大憍慢,這些都是愚癡的成已之罪。

我們到這裡已經把十惡業道的根本、方便、成已這三個事相的部分,它是怎麼樣成就的這樣子的一個狀況,跟各位說明了。也就是說,以上我們所說的這十種業道,如果是有智慧的人就應當要遠離,應該要反過來修習十善業道,要反過來遠離十惡業道,必須要成就十善業道。當造了十惡業道的時候,若是有業也有道,一定會下地獄的;如果有惡業而沒有惡道,多數是會墮落於畜生還有餓鬼道當中。但若修十善業道,一定有福也有德,並且能夠證悟三乘菩提的因緣;也就是說,修十善業道不但能夠具足福德,進一步也能夠得到證悟三乘菩提的因緣,而且永遠不入三惡道,乃至於獲得無上正等正覺。所以十惡業道跟十善業道之間,一出一入正負之間的差異是非常大的,有智慧的菩薩、有智慧的人應當要捨棄十惡業道,要勤修十善業道,這樣子才是真正的菩薩。

那我們把十惡業道的根本、方便、成已,就暫時先說明到這裡,跟各位說明解釋到這裡。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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