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之名色缘识──六识身、七识身(下)

第63集
由 正文老师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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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电视机前的观众以及菩萨们:阿弥陀佛!

我们这个单元还是在说明“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我们这一集是延续上面一集,在讲十二因缘之“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这个识,是在指六识身、七识身,最主要是在指六识,这十二因缘一一法其实都是属于假号之法,上一集刚好讲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说它是假号之法?因为这个十二支都不能够自生,也不由他生;必须由谁来出生呢?必须是要由如来藏来出生。所以,在阿含里面讲“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灭”。

这个因其实函盖了两个意涵,一般我们了解,都认为说“有因有缘世间集”的这个因就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譬如说,无明就是身口意行的因,行是识的因,识是名色的因,但是如果从 佛所开示的真正的义理来讲的话,这个其实不是真正的因,因为十二因缘的任何一个依因待缘的前因,其实从真正理地来讲都只是缘,所以才会说依因待缘;所以,“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灭”,这个因应该函盖了两个意涵,这个因函盖了根本因,也函盖了方便因。

什么叫作根本因?也就是说,出生一切法的根源,这个才是真正的根本因。譬如,我们说无明缘行,说无明是行的因,但是无明是由谁来含藏、由谁来出生的呢?无明自己不会出生无明,无明如果没有如来藏来含藏、储存这些无明法种的话,无明法种是要放在什么地方呢?所以如果从出生万法根源的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无明缘行的真正的根本因,乃至于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这十二因缘一一支的根本因,就是 佛于阿含期就已经开示的这一个本际;这个有分识,这个齐识而还的入胎识,必须要依着这个入胎识为前提来说,才能够成就这样子的因缘法。

所以,因缘法真正要完整的话,必须要函盖十因缘的根本因,以及十二因缘的方便因;也就是因为这个样子,才会说十二因缘法的一一支都是假号法,这个假号法不是佛法的真实义。也就是说,都必须要前头有一个相对的法,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的法,然后才会有这个法辗转的出生十二因缘的流转门;乃至于十二因缘的还灭都是互相夤缘,任何一支都是犹如芦束一样,也就是说犹如这个草绳一样,互相地夤缘在一起,所以才会有这样子的法,就是前头要有一个相对的法,才会有互相相应的法产生。

譬如说,在《阿含经》中这样子的譬喻:犹如钻木求火,以前有对,然后火生;火亦不从木出,亦不离木;若复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缘合会,然后有火。(《增壹阿含经》卷30)

佛在这个经文里面的譬喻,这是说就像是钻木求火一样,因为前头有一个相对的木头,然后才会有火的出生;可是出生了的火也不是从木材出生出来的,但也不能离开木材;因为假使有人说火是从木材生出来的,当他把木材一分一分的劈开来找火,也是找不到火的。所以,都是由于木材为因,加以人工众缘的和合聚会,然后才会有火自然从木材中出生的。

十二因缘也是这个样子,十二因缘是依着前缘为因,所以才会辗转而生。世尊接着开示说:此六情起病亦复如是,皆由缘会,于中起病;此六入起时则起,亦不见来;灭时则灭,亦不见灭,除其假号之法,因由父母合会而有。(《增壹阿含经》卷30)

世尊这段开示是说:我们人类六识对六尘的领受而生起的生死病也是像这样子,都是由于前因与后缘的和合聚会,然后在因、缘聚合之中生起了生死烦恼众病;而这六入生起的时候,就这样子自然而生起,也看不见六入是怎样来的;这六入断灭的时候,就这样子断灭了,也看不见六入是灭到何处去;这样子观察以后,就除掉六入假号之法,这六入其实是因为由于父母的合会以后出生的名色而有的。

所以,这个就是缘起性空之法,从这边我们可以了解到:六入灭了以后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十二因缘支任何一支灭了以后都不知道到任何地方去,这样子不就是断灭法吗?佛会开示断灭法吗?所以,这就很明显地说,这十二因缘支是假号法。为什么 佛会说它是假号法?表示说有一个真实法。有一个真实法是什么呢?就是如来藏,就是入胎识,就是齐识而还的这个入胎识。所以必须要有齐识而还的这个入胎识,才会有假号法产生。所以,十二因缘法,佛才会说它是假号法;本际如来藏,祂是真实法。

所以,这就是宣示眼识的十二因缘法,是说眼识的十二因缘支都是假号法;假使没有眼识的十二因缘假名而说的种种法,就没有眼识的出生跟断灭,就没有眼识可说了,所以眼识也是假号之一。同一个道理,耳、鼻、舌、身、意等五识也是这个样子,都是因为这五识各有自己的十二因缘法,才会有五识的出生;而这五识的十二因缘法,每一支也都是假借名称而说明的法,所以这五识的十二因缘法也都是假号法;因为有假名而说的十二因缘法,才会有这五识连同意识等六识的出生,所以意识等六识都是假号之法,并没有自在的本质,都是藉缘而生的法:也就是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起故彼起,此灭故彼灭”。这就是假号法,因为只牵涉到缘而不牵涉到因──以前缘为因,所说的因是缘因。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就是依因待缘,所以所说的因,它其实是缘因,是方便因,不是根本因。

假使有人能从六识的每一识,都详细的现前观察十二因缘法,就能够知道解脱道的真相了。解脱道的真相就是:眼识是假号法,意识等五识也是假号法;眼识的十二因缘是假号法,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五识的十二因缘法一样也是假号法;所以意识等六识自身以及一一识的十二因缘法其实都是假号法,都没有自在常住的本质。这样子现观以后,我见就一定会断除掉的;接着就会了知十二因缘法都是假号法,不是真实法;自然也能够了知解脱道中的缘起性空法是假号法,不是真实法。

这样子如实观行以后,一定可以断除我见,然后能够取证初果,能够亲断我见、戒禁取见、疑见等等三缚结;除非知道以后不作如实的现观,那就只是常识而已;而且将会自以为确实断了我见,但是其实还是不能断除我见的。一定得要经过实质上的独处思惟、现前一一观察以后,才有可能断除“六识心常住不坏”的我见,才能真正的取证声闻的解脱初果。在这个流转门中所说的意识等六心的十二因缘法—意识等六心的缘起性空—都是假号之法,不是真实义;所以在这个六识十二因缘法中所说的“行缘识、识缘名色”的识,讲的都只是意识等六识心,仍然没有触及到还灭门实义法的第八识心。

由阿含四圣谛的法义观察,我们可以说十二因缘法的流转门,是含摄在四圣谛的苦圣谛、苦集圣谛当中的;十二因缘法的还灭门,是含摄在苦灭圣谛及苦灭道圣谛当中的,八正道则也是含摄在四圣谛当中的苦灭道圣谛。同样的道理,涅槃的取证也是含摄在四圣谛当中的,二乘法中的三十七道品也是含摄在四圣谛当中的。所以,佛所说的四圣谛、八正道、三十七道品,乃至于十二因缘法,其实法法都是贯通的,只有深浅、层次、广狭的差别。同样的道理,大乘法也是不离四圣谛;般若也是含摄在四圣谛当中,但却是改以实相法界的本来常住性,来说明蕴处界的八苦、三苦,说为大乘的苦圣谛。

以实相法界的本来自性性,来说明实相法界能出生五苦阴,来说明出生流转性的万法生灭的缘起性空的无常苦,来显示缘生法的蕴处界是染污性、是集藏生死苦的体性,名为大乘苦集圣谛。又以实相法界的“本来清净性”,来显示蕴处界其实本来无苦可言,都是因为不如实地了知六根自己的虚妄,不如实地了知六识的自己虚妄,也不知道外六入其实不曾被自己直接领受,也不知道所领受的六尘境界都是内六入,就对五阴以及六尘生起了虚妄的觉知、认作真实;所以在种种身心的缘起法当中普遍地计度而生起了烦恼还有贪着,因此而成就了苦种的积集。如果我们能够了知一个道理,就是:灭除了我见、我执、所知障中过恒河沙数的上烦恼,就可以成为不受生死流转的清净八识心王,一切苦就灭了,这就是大乘法中的苦灭圣谛。

我们再从实相法界的本来涅槃性,依另一个层面来说明一切众生本来就常住涅槃中,本来具足可以成佛的一切功德,只是因为种子不净、无明所障,所以导致众生流转生死不能断绝,受苦无量。假使能将第八识中所含藏的七识心相应的染污种子修除,就回复到本来涅槃的法身佛如来藏自住境界,不再被染污法所遮障,从此可以和如来藏中的一切种子相应了。在这样子的真相的指导下,不需要去灭除五苦阴来成就佛道与涅槃,反而应该世世受生而修除第八识心中所含藏的七识心的染污种子,不但灭掉了见惑与思惑,而且把所有的习气种子也灭除了,并对法界的一切种子也都了知无余了,这样的修行方法,能使我们达到本识与七识种子都究竟清净的地步,也唯有这样子才算是成佛之道。在这究竟清净的地步,不需要再修行来改变种子,断了种子变易的极微细的生死苦;这样使我们达到这个目标的修行方法,就是大乘法中的苦灭道圣谛。

所以,般若正理以及方广唯识增上慧学的理论与行门,都是属于大乘苦灭道圣谛所含摄的。然而这个道理,绝非只证阿含解脱道粗浅智慧的二乘人所能想象的;只有菩萨在亲证第八识心体以后,前后历经三大阿僧祇劫,不断地追随诸佛的教导,如实修行般若妙智,再进入诸地境界而修学一切种智以后,才有可能知道这些极微细、极深妙的实相真实四圣谛,而不堕于四阿含解脱道的假号法中,并成为实证真实法的菩萨。这也是四地菩萨在满心位之前必须观行的内容,也是五地菩萨在满心位前必须更加深入重新再作细相观行的内容,这就是大乘四地还有五地菩萨所修的四圣谛的粗相观还有细相观。

所以,二乘解脱道的观行、般若中道的观行(简称中观),以及方广诸经的唯识增上慧学,也都是含摄在大乘四圣谛当中,所以四圣谛其实有三乘之分,是函盖大、小乘一切法的,是函盖三乘菩提的,是有三乘四圣谛的差别;但是这个广义的四圣谛,并不是二乘人所能少分了知的。不但四圣谛如此,十二因缘观也是如此,也是有三乘差别不同的。但是十二因缘观,却也是含摄在四圣谛的苦集谛与苦灭谛中,这也是大乘法中的地上菩萨才能够理解,才能为人提出说明的。在四阿含诸经当中,所说识缘名色或名色缘识的识,曾说为六识身或七识身者,在阿含经典中有多处提及;而且也在十因缘法中,兼述名色所缘的识为本识入胎识。

在这两集当中,我们说明十二因缘中的“行缘识、识缘名色”,而这个识都是指识阴六识。但是必须为佛门四众再次地指出这个原则,以便大众容易理解因缘法观行的原则:那就是说,凡是假号法的十二因缘观,其中识缘名色所说的识都是指识阴六识全体。广义来说才能够函盖到第七识末那识:因为识缘名色,刚入胎的时候,六识还没有现起,只有如来藏、意根随着因缘入胎,所以刚入胎的时候的名色,方便说以意根为名,所以七识心才方便广设在名色里面。所以若是从实义法的十因缘观,逆观到“名色缘识、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的时候,才又说到“名色由识,有识故有名色”,这个时候此时的识才是说能生名色的第八识。

这个原则,我们如果能够把握住了,因缘法的观行就比较容易,也是可以亲自实证因缘观而断我见及三缚结的。至于这个十因缘与十二因缘所说的识,以及二者互相关联的道理,将在下几集,由后面的老师再来详细说明。古今许多大师与学人努力作因缘观及声闻解脱道的观行,但是绝大多数人一生努力观行都是唐捐其功的;也有许多人藉着佛学的学术研究在研究因缘观,但是都是无法断结证果;甚至将因缘法视同断灭法的无我空,永远无法走入真正的因缘观佛法之中,得不到丝毫的解脱功德受用。这都是因为没有把握住这个前提,那就是“凡是假号法的十二因缘观,其中识缘名色所说的识,都是指识阴六识全体。若是实义法的十因缘观,逆观到名色缘识、齐识而还、不能过彼时,此时的识才是说能生名色的第八识”这个前提所导致的。

我们今天把这个道理讲到这里为止,时间已经到了,就先跟各位分享到这里。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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