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陰苦滅之道

第83集
由 正珍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繼續收看正覺教團所推出的電視弘法節目「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這集所要略談的題目是「識陰苦滅之道」。

如上集所說,識陰之苦的滅除就是滅除識陰的存在,若不肯滅除識陰的存在,絕對無法獲得二乘聖果的親證智慧境界,特別是親證二乘極果——阿羅漢的解脫境界。但是如何是確實了知真的識陰內涵呢?難道前面所說的還不夠嗎?要回答您,確實是不夠的!《中阿含經》卷7言:【云何知識如真?謂有六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是謂知識如真。】這意思是說,對於識陰如實的了知,是必須了知識陰詳細的內容,如前所舉經文,識陰不但是指六識心而已,還包括六識身在內,舉凡識陰六識的功能差別,都要一一了知,然後觀察這六識中某一識的自性,與其他五識的自性有何差別;一一了知以後,才算是知道識陰六識身意涵的人,才算是「知識如真」的人。

當前許多修行人無法證得初果的最大原因,就是對識陰的內容不如實知,往往把識陰中的某些境界,特別是意識心的變相境界,當作已經不是識陰、不是意識的境界了,當作是已經親證實相心如來藏,或名真如的開悟境界了;也有人錯將六識心的自性-見性、聞性乃至知覺性-誤認為佛性,就自稱已經開悟了;也以這種錯誤的認知,而為別人印證為開悟,如此師徒共同墮入了大妄語業中,其實正是墜入自性見外道的邪見中。換句話說,必須認清楚識陰的全部內容,了知識陰六識所有的自性,特別是要知道意識的全部變相境界,才不會墜入意識心的變相境界中,誤將意識心排除在識陰之外,才不會嚴重誤會識陰,嚴重誤會三乘佛法以後,反而誣衊真善知識是邪魔外道。

除了認知六識是有生之法,是二法為緣而出生的生滅法,還得要確認六識心的無常性,其相應一法的無常性,所以《雜阿含經》卷8有云:【云何一切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若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彼亦無常。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於眼生厭;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於彼生厭。耳、鼻、舌、身、意,聲、香、味、觸、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苦覺、樂覺、不苦不樂覺,彼亦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由上面一段經文,所以對於六根、六塵、六識,及我所覺受等法的虛妄性,是要一併了知的,不是只了知識陰六識的虛妄性就夠了,解脫道的修行者,必須同時了知識陰外的六根以及六塵的虛妄性。因為它們都是無常的,不能久住的,還必須了知識陰所生的受陰虛妄,必須了知識陰及身口共同出現的行陰也都虛妄,再觀這些法,仔細地去思惟,經過思惟以後,仔細地去觀行,經過觀行以後,徹底的解脫,這樣才能夠取證無餘涅槃。所以努力滅除對於五陰自己的執著,滅除對於五陰中一切陰所有的執著,當自己確定完全沒有自我及我所執著的貪愛,確實願意在捨報後斷滅,只剩下自己未證知的識離見聞覺知而獨存時,才能夠確認自己確實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知如真的聲聞阿羅漢。

如《雜阿含經》卷8言:【爾時世尊告彼比丘:「當正觀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當觀無常。耳、鼻、舌、身、意當觀無常,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盡有漏。」】所以必須將十八界、五陰及識陰的心所法,都確實一一觀行其無常以後,才有可能斷除我執的;並不是了知自己確實虛妄以後,斷了我見就是斷除我執的境界,我執的斷除必須要先超過欲界愛,是必須要已經有初禪的發起,才有資格說已證三果或四果的聖者,這個見地要有,才不會成為大妄語。

《雜阿含經》卷8:【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於耳、鼻、舌、身、意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實知見者,不起諸漏,心不染著,以得解脫;是名比丘六觸入處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欲不復生,謂意識法。」】,這段經文特別強調,對於意識及其相應法都不想要再出生了,就是斷除生死根本的人,如截斷了多羅樹的樹頭,使得多羅樹的生機永斷,就不可能再生出枝葉了。專修解脫道的比丘們,若能將六根、六塵、六識的觸受,認清是虛妄無常的,並且認知無常虛妄的五陰不是真我,也不異於真我,也與真我不是混合而相在的,了知滅盡五陰十八界以後,有真我獨存,才不會墮入斷滅境界。所以願意滅除五陰十八界的全部自己,不讓陰界入任何一法的自己繼續存在,於是不再出生種種有漏的心行,對於蘊處界每一法都沒有貪染執著,就是對自我的貪愛與執著全部滅盡了,不想讓自己再有未來世的蘊處界出生於三界中,死時有把握可以做到,這就如同截斷多羅樹頭一般,不再有對自己貪愛執著的心行出現了,這就是解脫。

但這一段經文特別強調的是「意識」,意識是最難斷除的,因為意識心的變相非常多,而且意識心遍在三界九地中都可以存在。所以 佛陀出世以前,常有外道將欲界定、色界定中的意識心,誤認為常住不壞的真我如來,死不掉意識心,希望未來世仍然有意識繼續存在,是把定中意識誤認為常住的如來藏,所以無法斷除我見。意識心固然能存於三界九地中,卻不可能離開三界九地而存在,絕無可能住於三界外的無餘涅槃中,絕無可能住於滅盡十八界的無餘涅槃中,當然不可能由意識進入無餘涅槃。學佛人往往因為誤認無餘涅槃境界,以及誤認意識心是常住心的緣故,就死不了意識心對自己的貪愛與執著,就會在死後想要保持意識心的存在,因此不得不再度入胎,或者是往生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中,自以為是無餘涅槃的境界,當天壽報盡以後,就又下生人間的畜生道或餓鬼道中了。所以這段經文中,特別注重意識覺知心的認知,要大家別再貪愛及執著意識心。

所以,我見與我執的斷除是非常不容易的,原因就是對於五陰的內容無知,而其中乃是對於意識全部的內容無知,或者是所知不夠詳盡,所以斷不了意識心對自我的所有貪愛與執著。所以在《雜阿含經》卷9 佛陀開示:【若比丘!眼識於色,不愛樂染著;不愛樂染著者,不依於識。不觸、不著、不取故,此諸比丘得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復如是。】以上所舉阿含經的經文,都是這樣的意思,一定是不再貪愛六識自己了,對六根、六塵、六識的自己都沒有貪愛與執著,才能實證無餘涅槃,這樣的人才是斷除了我執的慧解脫人,正是二乘菩提中的慧解脫阿羅漢。

因此求證解脫果者,不但要否定識陰六識的虛妄性,要確實現前觀察識陰六識每一心都是因緣所生法,都是無常性,還要現前證實六識的功能(又稱為六識身)都是緣生法,沒有常住不壞性,現前觀察就能了知這六識要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出生、才能存在、才能運作,於是就有智慧可以現前證實。這六識的功能就是六識的自性,六識的自性在阿含道中就稱為六識身。而六識身是依六識心出生的,離於六識心就無法有六識身被我們所體驗到,而這六識都必須各有二法為緣才能出生,所謂根與塵二法為緣,而且這二法必須相觸,若二法不相觸,也不能出生任何一個識,識出生了,才能有識的自性出現,要能如實的現觀,才是真實知道識陰內容的人。真實知道識陰內容的人,才有可能現前觀察到識陰要如何除滅,確認識陰滅除方法的人,才有可能滅除識陰對自己的貪愛與執著,特別是對意識自己的貪愛與執著,這樣才有可能取證第四果解脫。

所以,滅除識陰就是滅苦,滅除識陰的方法就是滅除識陰苦之道,這就是滅識陰苦的道聖諦。話說回頭,關於親證識陰的苦聖諦,關於確實了知識陰的苦集,而現證識陰的苦集聖諦;關於確實了知識陰之苦的滅除境界,而真實親證識陰的苦滅聖諦;關於了知滅除識陰之苦的種種方法,而親證識陰的苦滅道聖諦;這都是由識陰自己來作正確的熏習、思惟以及現觀識陰的苦、集、滅、道四諦,都必須由意識心自己來作,不是由意根或者真心本識如來藏來作,經過意識的思惟與觀行的結果,我見、我執才能斷除。當意識因為先入為主的邪見影響,而對所聞所熏的法理有所懷疑時,縱使說法的內容完全正確,他的意根也不會接受,也因此是無法斷除我見、我執會一直存在的,捨壽時就一定無法取證無餘涅槃。當識陰特別是意識覺知心,接受自己必須斷滅才能取證阿含道的極果,而得解脫生死的正理,必須是在如理作意的情況下,聞熏、思惟、觀行而證實,心裡面不能有一點點的懷疑,意根才會接受,才能滅除我執,死時才不會再有中陰身繼續出現,因此取證現般涅槃,才不會再度受生於三界九地中。

也就是說,當識陰六識-特別是意識心-確認自己及意根都是生滅法、都是可滅法,也確認識陰六識的存在,正是苦的現象與事實,知道識陰六識若不滅除,三界的苦就不能滅除,因此確認不疑而真的願意滅除自己時,才有可能現前證得識陰及五陰的苦、集、滅、道四種聖諦,真正獲得三界生死苦的解脫。而這正是末法時代親證解脫果最難的地方,因為世人都是珍愛自己,沒有人願意自己斷滅,雖然知道涅槃本際不滅,也知道有無餘涅槃,但是呢,執著識陰自己,那就沒有辦法成就解脫果,您若是有世間智慧能夠分辨是非,千萬不要貪愛意識心自己,千萬要詳盡的了知識陰的內容,一定要詳盡的了知意識心的種種變相,才能真正的斷除我見,然後歷緣對境中來斷除我執,如此阿含道的親證才會有希望。依法不依人,不要落入情執,不要堅持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將我見及我執抱得緊緊的,如此繼續輪迴生死,那在解脫道上的修行,世世都唐捐其功,那不是很冤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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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為您說到這裡。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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