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因緣之名色緣識(三)

第66集
由 正祺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您收看正覺教團的電視弘法節目,目前正在演述的是「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單元。在上一集,我們敘述了 平實導師在《阿含正義》當中,以《長阿含》的《大緣方便經》的經文,說明十二因緣必須先經由十因緣的觀行才能實證解脫道的道理。在《大緣方便經》中,如來先對阿難尊者開示說明:十二因緣從老死往前逆推到身口意行的所緣是無明,再從無明順推回來,因為有出生,所以有老死憂悲苦惱。

在上一集,如來以十因緣法再逆推到有觸是因為有名色,因為有名色所以有觸。經文中接著 如來告訴阿難說:【「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為何義?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識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阿難!緣名色有識,此為何義?若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若無住處,寧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名色,寧有識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此緣知: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我所說者義在於此。阿難!是故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大苦陰集。」】(~《長阿含經》卷10)在這段經文中,如來開示的是十因緣法,而不是十二因緣法;十因緣法的識支是指阿賴耶識,十二因緣法的識支則是指六識。

經文中,如來告訴阿難說:「阿難!緣於識有名色,這是什麼道理呢?如果識不進入母胎的話,會有六識及受、想、行蘊及色身、意根嗎?」阿難回答說:「不會有的。」如來又問說:「如果識入胎以後都不出胎、不展現祂的功能的話,還會有此世的意根、識陰六識、受想行四蘊的名以及色身出生嗎?」阿難回答說:「不會有六識以及色身的。」如來又問說:「識如果半途出胎以後,嬰兒之身有惡因緣而隨即敗壞了,意根、識陰六識、受想行四蘊的名以及色身能夠增長嗎?」阿難回答說:「意根、識陰六識、受想行四蘊的名以及色身不能夠增長了。」如來又問阿難說:「阿難!如果沒有這個入胎識的話,會有意根、識陰六識、受想行四蘊的名以及色身存在嗎?」阿難回答說:「不可能有名及色身的存在。」

如來接著告訴阿難說:「阿難!我以這個緣起,知道色身及名都是由入胎識而出生的,緣於這個入胎識才會有名與色,我所說緣起的道理就在這裡。阿難!反過來說,緣於名色而有識,這又是什麼道理呢?如果入胎識不住在名與色之中,那麼入胎識也就沒有住處;如果沒有住在名與色身之中,難道還會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嗎?如果沒有色身與名的出生,難道三界世間中還會看得到入胎識嗎?」阿難答覆說:「三界中再也看不到入胎識了。」如來接著說:「阿難!我以這個緣起,知道識能夠出現在三界之中,都是藉由名色來的;緣於名色,才會有入胎識在三界中出現與存在,我所說緣起的道理就在這裡。阿難!我由於這個緣故,才說『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於六入,六入又緣於觸的作用,觸的作用就緣於苦樂捨受,苦樂捨受就緣於貪愛,有了我與我所的貪愛就會緣於四種取,有了四種取就會緣於後有的種子,有了後有的種子就會緣於後世的出生,有了後世的出生一定會再度緣於老死憂悲苦惱,於是後世的大苦陰又聚集起來了。」

如來在十因緣法中提出「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以及「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也就是「名色緣識,識緣名色」的意思,這個識與名色互相為緣,這個識是指入胎識,這個入胎識是有別於六識心,因為名色之中已經有識陰六識的名與色身了,所以「名色緣識,識緣名色」的識必然不是識陰六識。「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是說緣於名與色,入胎識才能在三界中安住,因為入胎識若是不出現在三界名色之中,就是無餘涅槃境界,就是第八識單獨存在的境界,在三界之中是看不到這個解脫者的入胎識,所以說「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是說色身及六識心都是由這個入胎識所出生,緣於這個入胎識才會有名與色,必須是緣於這個識才會有母胎中的名色,這個名色才能增長,這個入胎識顯然不是六識心。

如來在四阿含之中,已經隱語密意說有第八識阿賴耶識;因為意識是無法入胎、住胎的,意識覺知心在中陰身入胎時,就永遠斷滅了,不能進入母胎中暫住,更無法長住。如果意識心可以入胎、住胎的話,我們每一個人應該都還記得,前一世姓啥、名啥,金銀珠寶藏在哪裡,可是我們全部都已經忘記,也不是我們曾經喝過孟婆湯,而是因為這一輩子的意識是緣於這輩子的色身所產生的,意識心是無法來往三世的。在《雜阿含經》卷12中,摩訶拘絺羅尊者也曾經以三把束蘆互相依存,來譬喻說明「名色緣識,識緣名色」的關係。經文中記載:【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摩訶拘絺羅尊者提出這個譬喻說明,名、色與入胎識就像是三把豎立的蘆草,互相依靠才能夠豎立,名、色與入胎識就是這樣輾轉相依,才能夠在三界中生長生存。

在《大緣方便經》中,如來接著告訴阿難說:【阿難!齊是為語,齊是為應,齊是為限,齊此為演說,齊是為智觀,齊是為眾生。阿難!諸比丘於此法中,如實正觀無漏心解脫。阿難!此比丘當名為慧解脫。】(~《長阿含經》卷10)在這段經文中 如來告訴阿難說:「十二因緣法,最多只能講到十因緣的這個地步,不可能再超過『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道理,不可能有更多的因緣法了;眾生所應該知道的因緣法也就到此為止,不可能超過這個地步了。因緣法的推究也就到此為止,最多只能推究到這個地步,我也就為眾生演說到這個地步。能推究到這個地步的人,就是有智慧的觀行者,聖者為眾生說因緣法時,也就只能說到這個『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地步,不可以再超過名色緣識的識了。阿難!諸比丘在這個法中,因為如實正觀的緣故,才能夠以無漏心而獲得解脫。阿難!這個觀行的比丘應當名為慧解脫阿羅漢。」

如來告訴阿難說:因緣法只能說到這個地步,不可能再超過「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道理,不可能有更多的因緣法了,表示緣起的道理就到這個識為止。這在《雜阿含經》卷12中,如來也有同樣的說法:【「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在《雜阿含經》卷12中,如來同樣解說十因緣觀時,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也就是這個入胎識,就是因緣觀的極限了。因為有這個入胎識,所以有名色;因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處等等,接著就生死流轉最後純大苦聚集。顯然這個入胎識,就是宇宙萬事萬物的第一因,這個入胎識才能夠稱為緣起。

有某位法師在他著作的《唯識學探源》中認為:【緣起的定義,像經上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意思說:宇宙、人生,要皆為關係的存在,無獨立的個體,因關係的演變分離而消失。】(~《唯識學探源》,正聞出版社,頁5。)另外這位法師在他的《性空學探源》書中說:【我以根本佛教的立場,綜合各家所說的共通點而觀察之,可以說:緣起是一種理則。它不就是因果,而是依一一因果事實所顯示的原理。】(~《性空學探源》,正聞出版社,頁52。)顯然他認為緣起是萬事萬物間的關係,或是依因果事實所顯示的原理、理則。他這種說法,基本上是來自中觀應成派的說法,在註解月稱入中論的《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宗喀巴說:【若善了知以上諸義,則能善解一切諸法皆是依緣安立、依緣假設、依緣而生、皆無自性、皆無不由他名增上安立之自在體。】(~《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四,法爾出版社,頁143。)【若善了知以上諸義,則善知一切諸法皆是須『從依建立』、『從依安立』、『唯從依而生』,故皆以自體性無;及無有不依他名言增上安立的自在體性。】(~《入中論的要義和探究》,財團法人內觀教育基金會出版,頁46。)從以上宗喀巴的說法,確定密宗中觀應成派的緣起,就是理則、是關係,如俄國學者舍爾巴茨基將月稱的「緣起」英譯為relativity;也就是以「相依性」或「相關性」來詮釋月稱的「緣起」,所以月稱所認知的「緣起」就是「相關性」或「相待性」。

如果說宇宙、人生都是因為關係的存在,因為關係的演變分離而消失,這種說法是倒果為因的說法。因為,萬事萬物的關係,是必須藉由萬事萬物的出現來顯現,而不是因為先有關係的存在,所以萬事萬物跟著出現。譬如,有一對男女出生子女以後,就形成了父母子女的關係,而不能說先有父母子女的關係,然後才有子女的出現。因為若是先有關係的產生,這種關係是由誰來執持呢?若是這個關係是由父母來執持,那麼父母應該不必等待任何的外緣,隨時可以出生子女;若是這個關係由子女來執持,如此則是子女永遠也不會出現,因為子女還沒出生時,這個關係也不會出現,所以也就永遠不會有關係來產生子女。若是這個關係由虛空來執持,虛空是無法,它本身沒有任何的功能,它不可能來執持任何的法;若是它真的可以執持因果法則,虛空就是有情了。

另外,如果緣起是一種理則,顯然一切萬事萬物的生起,是依於這個理則,如此我們根本不必修行了。因為,緣起是一種理則,這種說法是命運決定論,眾生所作的一切,都是依於既定的理則而產生;依於無量劫以來生死輪轉的理則,眾生怎麼樣修行都不可能脫離生死輪迴,更何況能夠成佛呢?如此根本不用修行,因為一切因果都在緣起的理則中早已經決定。其實,緣起是因為如來藏七種性自性的作用,七種性自性其中的因性自性,使得如來藏是一切的行、一切的業、一切果的因、一切種子的所依,也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因,也是蘊處界十二因緣法的因,也是十方三世諸佛成佛的因。

如果沒有這個如來藏,一切的眾生無法生存;因為有這個如來藏連貫三世,因此有種種有為法的生起,所以產生緣生性空的法相,也因此顯露了有為法之間的關係以及相互之間的理則。如果沒有如來藏作為緣起的根本因,就沒有緣起性空的法相,因為一切的法都是緣起性空,所以一切的法都是無自性的法,無自性的法就不會無因有緣而能夠生起。如果沒有如來藏,受精卵必定爛壞,無法成為胎兒,更何況生長成為大人?因為有如來藏,因此名色才能增長一直到出生長大成人,也因此有世間一切法的出現,這才是十因緣法真正緣起的道理。這也是《大緣方便經》中 如來所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的道理。

如來說:【齊是為語,齊是為應,齊是為限,齊此為演說,齊是為智觀,齊是為眾生。】(~《長阿含經》卷10)也就是 如來告訴我們:不論是為人演說,回應別人的請問,廣度眾生而演說佛法,自己作智慧觀行,或是為了眾生的解脫道業,所說的一切法都不可以超過這個入胎識;也就是永遠都不可以超過「名色由識生、因緣觀的所有因緣法都到本識為止」的意思。所以,《阿含經》的緣起,就是在指這個入胎識,以這個入胎識為因,藉緣可以出生萬法;這就是《雜阿含經》卷2 如來所說的:【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的道理。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在下一集中將繼續說明《大緣方便經》中 如來所說的十因緣法。謝謝您的收看!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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