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道神我梵我(二)

第45集
由 正賢老師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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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收看正覺弘法節目,今天我要講的主題是:「唯識中所說的真實我——如來藏,非是外道神我、梵我」第二講。

在第一講中,我們已經辨正了以色為神我的外道;然而,另有一些外道是以受為真實我,就如同一般凡夫眾生一樣,覺得我很快樂或是覺得痛不欲生,我的感受是那麼的真實,這樣的受怎麼會不是真實的我呢?可是 佛說受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如果樂受是我,那苦受或不苦不樂受時,「我」豈不成斷滅了;如果三受皆是我,那就變成了有三個我,這些說法都沒有道理的。

我們來看 佛在《長阿含經》卷10是怎麼說的:【阿難!彼見我者,言受是我,當語彼言:「如來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當有樂受時,無有苦受、不苦不樂受;有苦受時,無有樂受、不苦不樂受;有不苦不樂受時,無有苦受、樂受。」所以然者?阿難!樂觸緣生樂受,若樂觸滅受亦滅。阿難!苦觸緣生苦受,若苦觸滅受亦滅;不苦不樂觸緣生不苦不樂受,若不苦不樂觸滅受亦滅。阿難!如兩木相攢則有火生,各置異處則無有火。此亦如是,因樂觸緣故生樂受,若樂觸滅受亦俱滅;因苦觸緣故生苦受,若苦觸滅受亦俱滅;因不苦不樂觸緣生不苦不樂受,若不苦不樂觸滅受亦俱滅。阿難!此三受有為無常,從因緣生,盡法、滅法,為朽壞法。彼非我有,我非彼有,當以正智如實觀之。阿難!彼見我者,以受為我,彼則為非。】所以,佛說三受只是緣生法,因樂觸為緣而生樂受,樂觸滅,樂受亦滅;就像鑽木取火,兩根木材互相摩擦而有火花出生,若將兩木各置一處則無有火出生。受也是一樣,因觸緣而生受,所以說三受是有作用,因緣生、因緣滅,無常會朽壞的法,如同水泡般生生滅滅,彼非真實我。有智慧的人應該如實觀察,如果以受為我,這樣的人就落在邪見中。

以上所說,已經是很粗糙的三受,比較微細的境界受,一般的凡夫眾生是很難覺察的。佛在《雜阿含經》卷13中說:【眼觸生受若是我者,是則不然。所以者何?眼觸生受是生滅法,若眼觸生受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說眼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眼觸生受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非我。所以者何?意觸生受是生滅法,若是我者,我復應受生死,是故意觸生受是我者,是則不然,是故意觸生受非我。】佛的意思是說:眼觸色塵所生的境界受若是我的話,我是不以為然的。為何如此說呢?眼觸色所生的境界受是生滅法,如果眼觸色生受是我的話,我就成了生滅法;所以說,眼觸生受是我的話,這是沒有道理的,眼觸生受非是真實的我;就像這樣,耳、鼻、舌、身、意觸生受也非真實的我。為何這麼說呢?意觸法塵所生的受是生滅法,如果意觸法所生受是我的話,真實的我就是生死了;所以說,意觸生受是我的話,這是沒有道理的,是故意觸生受非是真實的我。

所以說受有兩種:一者自性受,能領納順、違、俱非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也就是說,遇到順境起樂受,逆境起苦受,非順非違起不苦不樂受,因此就起了貪愛業行:樂受時想要與它和合,苦受時想要遠離,不苦不樂受就都無所謂。二者境界受,謂領受境相,也就是領納所緣的境界相。這已經是非常微細的受,眾生就是一直想要領納境界,不肯讓自我消失,所以才一再地去投胎出生五陰領受苦果,如是輪迴不已。

既然不管哪一種受,皆是因觸而有,想要斷生滅虛妄的受,就得斷觸。佛在《雜阿含經》卷15中教導比丘們說:【云何比丘觀察觸食?譬如有牛,生剝其皮;在在處處,諸蟲唼食;沙土坌塵,草木針刺。若依於地,地蟲所食;若依於水,水蟲所食;若依空中,飛蟲所食,臥起常有苦毒此身。如是,比丘!於彼觸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觸食斷知;觸食斷知者,三受則斷;三受斷者,多聞聖弟子於上無所復作,所作已作故。】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比丘應該如何去觀察觸食呢?譬如有一條牛,活生生地剝牠的皮以後;不論在什麼處所,牠都會被種種的昆蟲所咬食而產生痛苦;沙土坌塵吹到身上便身受痛苦,乃至會被草木上的尖端所刺,就像被針刺一樣的痛苦。如果牠躺在地上,會被地上的蟲所咬食而生痛苦;如果泡在水裡,又會被水中的蟲咬食而生痛苦;如果牠讓身體保持在空中,也會有飛蟲飛過來咬牠而產生痛苦;所以不論是行住坐臥,都一直會有痛苦來苦毒牠的身體。就像是這樣,比丘們!對於種種的觸覺,而長養色身與六識心、意根,都應當如此來觀行;能這樣觀行的人,觸食斷時他自己一定會知道;觸食的貪愛已斷、已知的人,苦、樂、捨這三種受的執著就跟著斷了;這三受的執著已經斷除的人,這樣的多聞聖弟子們,對於以上所說的觀行,就不用再重複去作了,因為他們在解脫道上所應該作的工作都已經完成了。

從 佛的開示可知:當眾生的六根觸六塵時,就產生了境界受,接著領納苦、樂、捨三受,所有的受都有其韻味,讓眾生在上面執著不捨;因無明所致,便不能深知諸所有受皆是苦的來源,因而一再地長養六識的觸食。如果時時刻刻有想要觸知六塵的欲望,便會讓六識不停地運作,就無法斷除六識的觸食,觸食不斷,三受也就斷不了;如果無法斷一切受,便會以受為神我、真實的我,就成為少聞寡慧的外道,如此就無法解脫生死。

還有外道以想為神我,也就是以能了知的六想身當真實我。佛在《雜阿含經》卷5中說:【云何見想即是我?謂六想身——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此六想身一一見是我,是名想即是我。】也就是把六根觸六塵時的了知性當真實的我,然而 佛在《長阿含經》卷12中說:【或有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論、有如是見:「此世常存,此實餘虛,──乃至無量想是我,此實餘虛。」彼沙門、婆羅門復作是說、如是見:「此實,餘者虛妄。」當報彼言:「汝實作此論,云何此世常存?此實餘虛耶?如此語者,佛所不許。所以者何?此諸見中各有結使,我以理推,諸沙門、婆羅門中,無與我等者,況欲出過?此諸邪見但有言耳,不中共論,——乃至無量想是我,亦復如是。」】佛的意思是說:不管是出家或在家的修行人,有這樣的言論,起這樣的見解,謂這個世間是常存的,此為真實,其餘是虛妄的;乃至以無量想為真實我,餘者為虛妄。講這樣的話是佛所不應許的,為何如此說呢?這些邪見中都各有繫縛人的煩惱結使,乃至以無量想為我也是如此。

外道因不知「想」只是諸識的功能,只是一種了知性;不知一切想皆如陽燄,便以此微細的了知性當真實我。如果有人證得無想定、滅受想定,或住到無想天中,了知性不見了,那我豈不是變成斷滅了?或有外道以行為我,認為能夠追、趕、跑、跳、碰的即是神我,可是 如來於《大般涅槃經》卷3告諸比丘說:【汝等當知,一切諸行,皆悉無常。】也於同經偈中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乃至 世尊於《別譯雜阿含經》卷16告諸比丘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無有住時,不可保信,是壞敗法。以是義故,汝諸比丘,於諸行所,應知止足,生厭惡想,離於愛欲,而求解脫。】佛的意思是說:諸所有一切身口意行,都是剎那、剎那生滅之法,沒有常住之時,不能永遠保有它,也是不可信受依怙的,諸所有行皆是會毀壞破敗的法;以這個道理的緣故,你們諸位比丘於諸身口意行的所在,應當知道有所節制以及滿足,出生厭惡之想,遠離愛欲追逐諸行,速求解脫生死。

由此可知,諸身口意行只是一個過程,如同芭蕉般層層相疊而成,無有堅實,非是真實我。但更多的外道以識陰為神我,執著會歸納、能分別、起妄想、聰明伶俐的六識心為真實我,佛在《增一阿含經》卷28說:【云何名為識?所謂識: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此名為識也。】所謂識的意思是說:能識別是與非,也能識別種種法味,這就名之為識了。也就是說,能了別對與錯,也能辨別種種食物的味道及藝術的韻味,或了別佛法中真實道理的覺知心,這些都是識陰的境界;更別說喇嘛教所傳男女雙身法中的淫欲了別性,這已經是最低層次的意識了。這與 佛在《心經》中所說:【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之金剛心相違,因為真實心是不會六塵的,不像六識心必須依完好的內六根與外六塵才能出生。

《中阿含經》卷7中如是說:【「諸賢!若內眼處壞者,外色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眼識不得生。諸賢!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諸賢!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佛的意思是說:假使身內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毀壞了,身外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便不會被心法的光明所照、所觸,意根就不會作意想要了知這六塵,意識覺知心就不能出生;反之,身內的意處不毀壞的話,外面的六塵就會被意處的光明所照、觸,意根就會生起想要了知六塵的意念,意識覺知心就可以出生了。所以,六識的出生不僅必須藉由各種的緣配合才能生起,還必須有如來藏出生五色根以及變現內相分等法。就連二乘聖人都無法觀見的真實心如來藏,更何況一般的凡夫俗子;因此,佛才說緣起法甚深極甚深,這也難怪外道要以識陰作為常住的神我,認為識陰可以去到未來世。如果識陰可以去到未來世,那麼此世的識陰也應該是從過去世來的,如此的話,那每個人都應該記得我過去世姓誰、名是什麼,也應該記得生於何處,做過何事;但現見每個人都不能憶持過去世的事情,因這一世的意識是緣於此世的有根身才重新出生的。

外道執此識陰為真實我,將長劫輪轉生死。請看《佛開梵志阿颰經》卷1佛對阿颰說:【本從不明,心識為行,行受名色;但因緣寄託,生母腹中。更相憂念;父母言我子,子言我父母,精神展轉皆不自識。宿命善者復生為人,則富貴、長壽;其不善者則苦、短命,各由本業。天地人物,一仰四氣: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人之身中強者為地,和淖為水,溫熱為火,氣息為風;生借用此,死則歸本。計其本末,各自為他,凡人不覺。天地之間,生者如夢,命祿至短,擾擾而死;譬如風吹海水,波浪相逐;生死亦然,往來無休。沙門得道,悉知天地成敗終始,一劫中事,身所更來。】語譯如下:佛告訴梵志阿颰說:「輪迴生死的根本原因,就是眾生從本以來的無明所致,以六識心造作種種的身口意業行,由於這些業行就有了後有,死後一定會再入胎受來世的受想行識與色身,具足了名與色;這些都是因與緣的寄託,而導致再度入住於母胎之中。出生之後就互相攀緣,並且互相憂愁掛念,父母總是口中一直掛念著說「我的孩子」,孩子總是口中一直掛念說「我的父母」;其實精神體—也就是本識與意根—都是往世輾轉投生而來的,孩子往世可能是自己的父母,而現世的父母往世可能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人們都不能識知往世互相之間的關係。往世常修善的人,此世就會再度出生為人,也會獲得富貴與長壽的可愛異熟果;假使往世常常造作惡業的人,此世就會嘗到苦果而短命,這都是因往世各自所造的本業所感而有所不同。天地間的人與物,一概都要仰賴四種氣息: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人的色身中堅韌的就是地大,溼潤的就是水大,溫熱的地方就是火大,呼吸和動轉就是風大;假使計算種種死此生彼的本末,其實都只是各自在擔任他自己該當的角色,可是凡人對此是不能覺知的。天地之間,活著的人猶如生在夢中一般,壽命與能享的福報其實是非常的短促,就這樣子擾擾攘攘很快就過完一生,一下子就死了;就好像大風吹著海水,後浪不停地追逐著前波,相逐不絕;眾生的生死輪轉也是這樣,總是去了又來、永無休止的時候。」

眾生就是這樣,不解識陰的虛妄性,識陰只是一世而已,不能去到未來世,父母也不是永遠當父母,孩子永遠是孩子,往往是互為父母子女的;而且去到未來世,張三已經變成李四了,已經成為另一個人了,意識覺知心也不是同一世的。因為這一世的識陰六識是依這一世的五色根為緣才出生的,當然無法了知上一世的事情,除非修得宿命通的人。儘管修得宿命通,知道自己往世是何人,但此世的意識也不是往世的,因而應該更加知道意識只有一世,不能去到未來。

所以說,執著色陰乃至識陰神我為真實我的外道,是無法斷我見的;不能斷我見就斷不了三縛結,因此也就不能取證解脫道的初果,入不了三乘菩提的內門,在佛法的外門如凡夫般長劫輪轉生死,這就是外道的宿命。所以說,修證佛法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斷我見;想斷我見,先決條件便是觀行五陰的虛妄性:要如實了知五陰中之一一陰皆是無常變異之法,絕不是唯識講的真實我。如能如此完全接受,才有斷我見的可能,也才能離開外道神我的邪見、進入佛門修學。

今天所要講的到這裡,謝謝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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