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概說與色蘊

第16集
由正緯老師開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大家繼續收看「三乘菩提概說」系列。我們繼上一次跟大家談八正道之後,今天要繼續跟大家談「五蘊」

五蘊的另外一個說法是五陰。為什麼有時候用「蘊」,有時候用「陰」呢?「蘊」這個字主要指的是說,這五項〔色受想行識〕的內容,其實每一項都是聚集而成;它並不是一個完全不變的實體,它是聚集而成,並且在聚集之中,會有許多的變化,這叫作「蘊」。那之所以用到「陰」這個字,陰就是遮蓋的意思,這個意思就表示,當我們提到「五陰」這件事情的時候,必然指的是,這五項內容會在不同的程度上,遮障了我們認識這個世界,乃至於認識我們自己真實的樣貌,所以我們說這是五「陰」。所以,在不同的場合,我們會說這個是五「蘊」或這個是五「陰」,這就是為了要指出它們的特性時;比方偏說聚集的特性的時候,我們會說它是五蘊;但是如果偏於遮蓋的特性的時候,我們就說它是五陰。

那五蘊或五陰,我們說它的內容總共有五項,也就是色、受、想、行、識五項內容。那這五項內容,各位觀眾您也許想:這五項內容,不知道跟我們現在所覺知的這個狀態有沒有什麼連結呢?我們就嘗試著用舉例的方式讓大家瞭解。

比方說,各位觀眾現在正在看電視節目,正在聽我說法,那麼各位觀眾在電視機前面,不管您是正坐著聽,還是站著聽,還是以怎麼樣的方式,您必然都可以覺知到,現在在聽、在看這個電視節目的同時,您的色身其實都有一定的程度是跟這件事情相應的—有一個姿勢或者是舉措在裡面。所以我們說,這個五陰裡面的「色」,各位可以把它很簡單地想,最簡單、最直接的理解方式就是我們的色身。

接下來講所謂的「受」。受最直接的理解就是感受。比方說我們現在談到了五陰的內容,如果您前一陣子在一些場合上,剛好有看到一些佛教的書籍,上面有談到所謂感受的種種[內涵]的時候;那您聽到今天剛好要說到五蘊裡面的受,您必然會有一個(心裡面會有一個)感受起來,說:「啊!剛剛好這個就是我想聽的內容。」或者您聽了今天講的內容之後,或許您心有同感的話,心裡面生起了歡喜的心,那也是感受。

再過來是「想」。想就是思想、想像、想念的想。實際上「想」這個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出現的比例非常非常地高。但是回歸到我們現在所談的例子來說,各位觀眾在看現在這個電視節目時,一邊在聽的時候,其實一邊也在跟著我舉的例子在設想情境,想辦法要理解我現在說的內容;所以在您的腦海中,其實已經有許許多多的想、許許多多的思惟在進行著,這些我們都可以把它簡單地劃歸在「想」這個部分。[編案:經云:「想亦是知。」]

那接下來是「行」,也就是行動的行。一般我們說「行」這件事情的時候,當然指的就是在說它是一個多時刻連續的一件事情叫「行」。比方我們說,當我們持續在看現在這個節目的時候,這是一種「行」,因為我們不管是色身也好—我們的色身現在因為正在看節目而維持目前的狀態;或者是說我們正在想辦法理解這部分內容的時候,我們腦袋裡面的思惟正在持續地進行;這些部分我們都可以把它劃歸在「行」這個部分。

那最後呢,是五蘊的最後一個蘊,叫作「識蘊」「識」這個字最簡單的界定就是了別。所以我們看到任何的事情,嘗試去了別的時候,這裡面的作用就叫作識。所以這個識蘊的本身,對於我們觀眾們現在正在看電視節目的這個例子來說,識蘊祂的作用是什麼呢?其實我們如果回過頭來看五蘊裡面的色、受、想、行、識,可以很清楚地發現,「色」指的就是我們的身體這種偏向於物質類型的組成;而受、想、行、識,談的全部都是我們心理的作用。受、想、行、識雖然都指的是心理的作用,可是這些心理作用(所有的一切心理作用)的根源,都是在於「識」有了別、分別的作用;如果沒有「識」了別、分別的作用的話,我們一切的心理作用都沒有辦法繼續[運作][編案:識蘊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也就是我們的見聞覺知心。]

比方說,我們現在看到了一件事情覺得歡喜,有了喜的感受、有了樂的感受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問:為什麼我們能夠分辨這個事情?當然這裡面就一定有「識」的作用。並且這個「識」的作用還能夠了別目前這個境界到底對我們來講是順應我們的意思,還是違逆我們的意思;所以這裡面牽涉到的也是有所謂的了別。又譬如說,我們也許碰到了一些事情之後,往往隨著歲月的變遷,我們會覺得說,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景物全非,不禁觸景傷情;這類型的感受,同樣地,我們首先要能夠分辨現在的這個境界是我們曾所歷經的境界,並且要能夠分辨這個境界跟過去我們記憶中的境界,已經有了很大的差別,所以我們才會覺得人事全非;然後接下來呢,因為人事全非的關係,所以我們才接著會有傷感的情緒。

所以像這類型的,從我們剛才舉的例子來看,可以說我們所有的心理作用、所有心理運行的狀態,其實它根本上全部都是識蘊[的作用]。因為我們是分分秒秒,或者更精確的說,是剎那剎那在了別、分別;正因為「識」有這些了別、分別的作用,所以才能夠讓我們有心理的作用。所以,在受、想、行、識這四項心理的內涵裡面,其實它最根本最根本的就是識蘊,就是識這件事情、能了別這件事情。

回過頭來看我們剛才談到的「行」。「行」則是指在一連串時間中,透過時間所連續進行的心理活動。而「受」「想」對各位來講,可能都比較容易掌握,也就是感受是什麼,或者說我們想到的是什麼,我們思想的是什麼。「受」跟「想」所說的部分比較偏向於,比方說,我們對一個境界所產生的受,或是對一個境界[相了知]所產生的想。但是如果說我們把受跟想,乃至於我們一切的心理現象,透過時間的連續,我們在談它所造成的這些事情的時候,就會變成談的是「行」這件事情。簡單來說,比方以「色」這件事情來講,光視我們的色身,其實色身基本上也是在時間中有一個連續的行的作用;比方說,我們要從甲地走路到乙地,那這個時候,我們就是要讓我們的色身不斷地走—在時間的進行當中,不斷地讓色身移動,達到從甲地到乙地的目的;所以這個部分也是屬於色身的行。所以行這件事情,其實既包含了我們色身的連續不斷的這些狀態,當然也包含了我們心理上連續不停的狀態。

所以,以上就是用很簡單的方式,讓大家瞭解五蘊:色、受、想、行、識。那再提醒大家,「色」指的最簡單的解釋就是我們的這個色身[五根]「受」,就是我們的感受;「想」就是我們的思想,或是我們的欲想、我們想做什麼事情,都叫作想;「行」指的就是,不管是我們的色身或是我們心理運行一段時間的連續狀態,我們把它概括稱為行;「識」,指的就是我們的心理,祂所有心理作用中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分別、了別。

那為什麼現在我們要跟大家談五蘊這件事情?最主要是因為,五蘊它的內涵之所以會分成色、受、想、行、識這五項內容,其實最主要的就是我們 佛陀的一個方便善巧;佛陀藉著五蘊這個法,讓大家能夠更深刻地認知到,平常我們所感受到的「我」(「我」就是我們的「我」這個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因為我們其實不論在世間[生活中],或是許多的書籍上,我們都可以看到,關於「我」這件事情其實是眾說紛紜的。不過在佛教裡面,佛陀因為要幫我們大家快速地瞭解、快速地掌握「我」到底是什麼,所以 佛陀告訴我們,可以從色、受、想、行、識這五項內容,去精確掌握什麼叫作「我」。

所以關於對五蘊的認識,我們一定要認知的(第一個要正確認知的)就是:這色、受、想、行、識五項內容,可以完整的函蓋一切眾生[受用與認取]的「我」。不管是今生的我們(比方說我們現在是生為人身的「我」),或者是,比方說我們看到的周圍的這些傍生,像是狗兒、貓兒,那狗兒貓兒相對牠自己的覺知來講,其實也都不出於色、受、想、行、識這五項內涵。或者是,我們可能也知道,有一些眾生他因為福報大並且定力又好〔編案:指證得初禪乃至四禪〕的原因,所以他因為這樣而往生到色界天;那麼生在色界天的眾生[色界天人],當然就是說他的整個形態跟樣貌,跟我們人間的眾生[人類]大致上相同,可是實際上由於色界跟欲界不一樣的關係,所以當然還是會有差別;但是不管差別如何,色界的眾生,所有一切他所感知到的「我」,也都不出於色、受、想、行、識這五項內容。同樣的,如果再因為定力好得不得了〔編案:指證得四空定〕,然後往生到無色界天去的話,即便是生到無色界天之後,這個色的部分已經沒有我們在人、天[欲界、色界]所看得到的這些色的內涵了,所以在無色界天的時候,其實都只剩下心理的部分;但是即便如此,仍然可以用五蘊裡面剩下的,關於心理層次〔所感知到我的部分],特別是關於識蘊的這個部分,來予以完整的解說。所以我們才會跟大家說,關於五蘊,應該要認識的第一個正確的觀點就是,這五項的內涵,可以函蓋所有一切的眾生我。

那麼要談這個「我」,當然就是因為我們這裡先談的是聲聞菩提,聲聞菩提有很重要的功德作用,就是要對治煩惱、減輕煩惱,乃至於最後能夠究竟解脫煩惱〔編案:此謂「究竟」是依聲聞菩提的方便說〕。在這裡我們沒有太多的時間,跟大家分析煩惱真正的關鍵或是真正的來源,但是我們要先跟大家說,煩惱其實它很大的根源都是在「我」的身上。不管我們今天碰到哪一個煩惱,我們都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每一個煩惱都是我們跟外界接觸,或是跟一個境界接觸,所產生的不順意的狀況,那麼我們可以把它叫作煩惱。既然每一件煩惱,都是所謂的(我們自己所覺知的)「我」跟外面的境界接觸而產生的結果,所以如果要談到對治煩惱的話,當然「我」這件事情就是一個最有利於掌握的關鍵。並且我們甚至要跟大家說(雖然我們今天沒有時間說明,但是我們要跟大家直接的說),就是下定論的跟大家說:其實煩惱真正的根源是在於「我」,而不是在於境界。既然這樣,所以當我們談到要對治煩惱的時候,當然要先能夠精確地掌握什麼是「我」。剛才已經跟大家講了,三界所有一切眾生的蘊我,都不出於色、受、想、行、識這五項內容,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接下來的幾個講次,要花時間跟大家介紹五蘊。

首先,我們先直接看看色蘊。色蘊,當然就精確的色蘊的定義來說,除了我們的這些感官機制之外,還包含我們所接觸的境界;如果用佛教的術語來說,也就是五根加上我們所接觸的六塵,都是劃歸在色蘊的範圍。不過為了讓各位觀眾能夠更簡單的掌握,我們就不妨用裡面最狹隘但最能直接瞭解的說法,那就是我們的色身。所以您今天能感受到的所有身體的一切組成,都是可以劃歸在色蘊的範圍。

那色蘊的性質呢?第一個,我們來看看色蘊的性質。色蘊有好些個性質,比方說它會有所謂的堅性,就是「地」;我們說最主要有四個特性(色蘊有四個特性),就是地、水、火、風。「地」談的就是堅性、保持,比方說我們的骨骼、肌肉、內臟、毛髮,乃至於我們的牙齒等等,這些都具有堅固的特性、有保持的特性,這就是地性。當然同時我們也有「水」性,比方說我們身體裡面會有血液,會有體液、尿液,會有唾液等等,這些都是所謂的水性、濕性,因為它具有溶、攝的這些特性。那除了地跟水之外呢,我們的色身還會有所謂的「火」性,也就是所謂的暖,或者是成熟〔編案:指促進飲食消化等作用〕,這其實從我們的體溫上就可以感受到有所謂火的特性在裡面。那再過來是「風」,風指的就是動或是成長的特性,比方說我們在念念之間都有呼吸,然後我們的身體在活動的時候,我們的心臟會把血液打出來,藉著血液流動的關係,把營養分帶到全身各個部分;血液的流動跟呼吸,甚至我們所謂的神經傳導作用,全部都是所說的動的特性,所以我們把它劃歸在「風」。

所以一般來講,我們在佛教裡面談到色蘊的時候,我們都會說它具有四大的特性,就是地、水、火、風。但是關於這些細部的分析,限於時間的關係,我們先不跟各位詳細地分析這四大的狀況。不過我們至少要跟大家建立的基本觀念就是,這四大的四項內涵—地、水、火、風四項的內涵,應該把它視為是我們要瞭解色蘊的時候所應掌握的性質;因為我們在看色蘊的時候—從每一個點、每一個面去看色蘊的時候,它幾乎都是一定會有地、水、火、風這四項特性存在。然而,雖然說色蘊的本身是可以用地、水、火、風來描述,可是卻不應該把地、水、火、風就視為是一個堅固不變的、像是一個[化學]元素這樣似完全恆常不變的實體,這就已經不是我們現在講的本意了。

接下來我們說,正因為由於整個色蘊是四大所成,如果我們認真去看的話,其實在色蘊裡面,色身本身是有很多事情值得我們關注的。比方說,我們平常大家都會寶愛色身,非常的愛惜這個色身,可是這個色身,如果我們從它的源頭來看,起源是從父精母血而來的;或者從這個色身本身所攝取的食物[之消化過程]來看;或者是我們色身本身,如果我們把現在看到的光鮮亮麗的外表把它拿掉之後,再往裡面看的話,我們往往會看到的是,有許許多多會讓我們覺得非常汙穢的事情在裡面。所以,整個色身這樣看起來,我們就說色身其實本來它的本質就有許多不淨的成分在裡面,再加上色蘊的本身其實每一個時刻都在無常的變化著;正因為這樣子,所以色身的本身,其實我們應該用正確的態度來看待它,也就是說,色身不應該成為我們在面對自己的人生時,所最應該依持的;因為色身的衰敗、無常,本來就是自然的事情,再加上我們也知道(每一個人都能瞭解到),老、死又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甚至我們現在在電視機前面正在看電視的時候,所仰賴的這個色身,其實它目前的狀態,這一切存在的背後也需要許多的因緣才能夠成就,讓我們現在能夠以這樣的色身繼續地生存或繼續地修道。所以說,關於色身這部分,不應該是我們寶愛的重點。

我們如果在談後續的修行的時候,往往需要先建立一個基礎的概念,就是:色身只是我們修道的一個道器而已,只是一個器具而已。並且,如果有正確的觀念的話,我們都應該知道,其實每一個人既有無量的前世,也有無量的後世;所以色身這件事情,只是我們在無量的生死之中,在目前的狀態所暫時擁有的色身而已。所以,把它看清楚這一點,看清楚它的無常;然後再看清楚它不淨的一面之後,其實我們應該用更正確的態度來看待我們的色身,也就是色身只是我們修行的一個器具而已。

接下來就是關於色這件事情,當然我們最後要特別跟大家說:凡是色蘊,既然所有的色蘊它都是無常變化,都是因緣所成,時候到了就一定會散壞,它既然具有這些特性的話,所以,所有關於色蘊的事情,必然也都不會是一個恆常的實體,不值得讓我們為了它,要去把所有一輩子的精力花上,去投注、去追求。除了色身之外,我們剛剛其實也告訴大家了,實際上我們擴大來講,跟物質世界所有一切有關的東西也都是一樣,它們都是無常、會變壞的;這個當然就包含我們打坐看到的任何境界,其實都不是我們應該要去執著的。所以,不管是我們打坐的時候看到什麼樣的虹光啦,或者是我們發現有看到什麼明點等等,那些全部都只是我們所見到物質世界的一個樣貌[編案:或只是意識的虛妄想],那些自然就會是無常、變壞,不是我們真正修行人應該追求的標的。

所以,關於色蘊的部分,最後為大家總結,我們用《金剛經》的一句話來給大家總結。《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1 所以請大家不要執著於色蘊。

好,今天就先說到這裡。

阿彌陀佛!


※本文稿係依《正覺電子報》連載之弘法視頻文字稿置換,詳情請見《正覺電子報》第135期〈正覺教團弘法視頻文字稿連載公告〉


1. 《大正藏》冊8,頁749,上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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