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教的止观不是佛法

第117集
由正钧老师开示

 

文字內容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问候大家身体健康,精神愉快。“三乘菩提之入门起信”(二)上一次的单元之中,大略地讲述了菩萨所修学止观的相貌,是为了逐渐转凡夫、二乘的心性而发起成就菩萨的根性;这必须是得在六度之中,亲身去实践、了解了为什么要修止观的原因之后。今天要和大家来谈谈喇嘛教的止观不是佛法。诸位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突然转而谈这个话题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众生被喇嘛三人成虎的宣传手法欺瞒笼罩已久,再加上说,一部分急功好利的心性所驱使,就对喇嘛教所谓的“即身成佛”抱持着极大的憧憬,殊不知道那都只是妄想,等到发现而受到伤害的时候,却又已经是为时已晚。因为这个缘故,又藉着在谈 马鸣菩萨《大乘起信论》中所说的止观,所以一并将喇嘛教所说的止观,提出来作为辨正。

首先来看一段陈健民上师在他的《佛教禅定》中所说的话:

其中有些密本的章节(颇著名的)偶尔被引用到,如允许使用任何女人—母亲、姊妹或女儿—作为瑜伽母便是;其有断章取义或是不懂其密义之处,这些刊物对正法会构成大威胁。(《佛教禅定》,宗教文化出版社,页261。)

这一段话的内容是陈健民认为有人指责修无上瑜伽时,以自己的母亲、姊妹或女儿作为瑜伽母对正法会构成大威胁。当然陈健民所说的正法,绝对不可能是正法,因为正法之中,绝对不会有违背世间伦常的乱伦行为;回头来说,各位也许一时之间无法会意过来,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这一段话的内容呢?想一想:陈健民的这一本书,他的书名是什么呢?《佛教禅定》,他把书名定为《佛教禅定》,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写照,要使众生误认无上瑜伽是佛法中甚深的禅定,那都是因为其本质都不是佛法,所以要假借佛教的禅定,来蛊惑与欺瞒众生。但正是欲盖弥彰,只是昭告天下:我所说的佛教禅定不是佛法,但我加了佛教二字以后,就要说那是佛法了。且不说禅定是通于外道的,所以佛世的时候,也有很多证得四禅八定的外道;然而 世尊一一示现亲证那一些境界,也同时表示那一些法是无法出离三界生死的。然而我要请问各位的是:您所听闻或亲身经历的,从古至今,有没有真正在修学禅定的人,是必须要两个或是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抱在一起修禅定的?没有啊!禅定一定是自己一个人制心一处,那才叫禅定啊!两个或是两个人以上抱在一起,一下子要交换姿势,一下子要保持不漏失,根本是不可能制心一处的,假如有人在心里面,还有所怀疑的话,也许就会说:“欸!那至尊宗喀巴总可以吧,他是证得无我的圣人啊!”是这样子吗?那么,我们不妨来说说至尊宗喀巴的证量,也来谈一谈他止观的证量,到底是不是符合至尊的名号。

我们先来看看宗喀巴在《入宗论善显密意疏》卷7中的内容:

问:如何许诸法无自性宗,虽不许阿赖耶识等,业果关系亦极应理,颂曰:“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故虽不许阿赖耶等,业亦能生果。以是当知,有一类有情已造二业灭经多劫,仍从彼业能生自果,因果不乱。是故此宗业果系属极为应理。(《入宗论善显密意疏》卷7)

当有人质疑:你们应成派不接受一个万法所依的阿赖耶识,那就要请你们说说看业果的关系如何系属呢?他却说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既然说是造了业,那就是有业啊!为什么他反而说有业虽灭呢?谁灭、谁不灭的道理,应该要说个明白啊!且不说业是不是以自性灭,单单就世间的道理来看就可以知道:一个事物灭掉了以后,那就是没有了啊!万万不会自己再生出自己。要不然就违背龙树菩萨在《中论》中所说的:“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的道理了。更何况宗喀巴还谎称,说是继承龙树菩萨的法呢!再者他又说:“有一类有情已造二业,灭经多劫,从彼业能生自果,因果不乱。”好,假如说那是真的啦!那么,那一类有情以外的有情的业果,那要如何系属呢?唉呀!针对宗喀巴所说的业果,简单地辨正到这里。所以要提示这一段文字的原因:宗喀巴在内的应成派中观论师,都是否定阿赖耶识而在概念上建立了戏论的中观见。可是 世尊在阿含诸经开示的极为明确,那就是说“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杂阿含》卷14);换句话说,一定要先深信有一个万法所依的本际,本际就是如来藏、阿赖耶识、非心心,祂有很多很多的异名,相信有本际之后,才有可能断我见,乃至是证得有余依、无余依涅槃;若是不相信有本际,一定会落于内有恐怖、于外有恐怖的困境,是无法断我见、亲证无我的。宗喀巴、月称等论师,正是 世尊所授记不可能断我见的外道,那么宗喀巴在他诸多的著作之中,大谈要于无我义得决断定见,当知都是戏论。

有何证据这么说?接下来就来看看宗喀巴在他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卷24之中所说的:

第二自宗。若未得无我了义正见,其身一切修行,皆未趣无我,故须先得无我正见。又此非唯了知便足,于正修时当忆其见而复观察,于所观义应善修习。又于无我义须二种修,谓不观察住与观慧思择,非以一分便为满足。……双修止观之理者,于无我义,若无决断定见,则不能生毘钵舍那功德,以说此见是彼因故。(《菩提道次第广论》卷24)

宗喀巴在他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之中,隐讳地叙述他的毘钵舍那,而常常又会看到他把止观—奢摩他、毘钵舍那—界定为四个不同的法,这就不免令人怀疑他所要说的奢摩他、毘钵舍那,与佛法的止观是不相同的。但众所周知,奢摩他、毘钵舍那是音译而有,其实就是止观。可是宗喀巴为什么要这么说?这一点就保留给大家去作思惟与观察了。现在来看看,他在这一段文字之中的叙述,他所以说“自宗”二字,因为前面的卷23之中,有四则破他宗的叙述,宗喀巴的论述其实是承接自月称的应成派中观邪见,月称造了《入中论》,其内容已经是错误百出,宗喀巴又以月称的《入中论》作为底稿,再增加了一些经典内容,以及其他论师的著作内容,自己所作的论述反而成为装饰,就这样也成就了《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当然其内容也是错误百出的。如今造了《菩提道次第广论》,依然是秉持一向的作略,叫作东边抄一段,西边录一节,自己再点缀几句,巨著就成就了。诸位可不要怀疑,你若是核对他的《菩提道次第广论》,有太多地方都是剪辑弥勒菩萨的《瑜伽师地论》的内容,而且引用经典的时候,譬如说引用《解深密经》的内容时,就只是说,唉呀!经文所说的,就证明了他的看法,那引申论述的篇幅,常常是不及经文所说的四分之一,所以佛教界现在已经认定宗喀巴的另外一个头衔,叫作“文抄公宗喀巴”。应成派中观惯用的手法是破他宗,因为不立自宗的缘故,就不容易被对手勘破;然而在这一段文字中的叙述,他立了自宗,正是因为立了自宗,所以反而把自己的狐狸尾巴撩得半天高,令知识得以检点其败阙。他说:“得无我了义正见,是一切修行的所依,乃至若非如此,也无法生起毘钵舍那的功德。”因为他没有说出他所设定的毘钵舍那的意涵,又加上在其论述之中,他也提到别人的质疑,说:若是无我的话,那么作观的是谁?他就举了一段经文,依然不作论述就直接作个结论:依据经典所说的,我所作的论述是没有矛盾的。单单看他这一段文字的前后内容,他所说的“得无我了义正见”到底是他的证境呢?还是只是一个看法、见解?若是他的证境的话,他首先就应该要为大众说明,为什么于正修时,当忆其见而复观察,又为什么不观察而知道有不观察住?这两段话中的我,或者无我的差异到底如何?再者,既然是必须于无我义得决断定见,那到底有没有观?若是说没有,怎么会于无我义得决断定见呢?若是说有,随后所说的毘钵舍那又是什么?所以我们应该探究宗喀巴到底有没有证无我,若是没有的话,他所说的要依无我义得决断定见而修的双修止观,就完全都是戏论,完全是欺瞒笼罩众生的大话了。在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广论》卷23有这么一段说明:

第二决择法无我。补特伽罗假施设事,谓五蕴地等六界眼等六处,是名为法,彼自性空名法无我。(《菩提道次第广论》卷23)

在他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5之中也这么说:

如是当知诸法体性,若不依名言分别,非由分别增上安立,说彼体性即所破之我。此我于补特伽罗上非有,即补特伽罗无我;于眼耳等法上非有,即法无我。由此可知若执彼体于补特伽罗及法上有者,即二种我执。(《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5)

宗喀巴还有一个惯用的手法,叫作语焉不详,也就是说,他提出了一个佛法名相,当众生回应说:怎么几个字就把那个名相的定义带过呢?根本说得不清不楚啊!欸!正在还弄不清楚他说什么的时候,他就正好说:“哎呀!你们都不懂我所证的。”他说诸法体性,只要不依名言分别,不要由分别而增上安立,这样子的话,就说是证了无我的体性。这不就是在说:名言分别说有我,只要否定了分别名言说的我,那就是证了无我了。那么他到底有没有证得无我?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接着再看,补特伽罗是数取趣、就是有情;简单的语句“于补特伽罗上非有”,就是证得无我。正是应于前面他所说的,他只是否定名言分别而已,其实没有证得无我,他这一句“我于补特伽罗上非有”的意思,最多只是知见上不要认为有我罢了。为什么可以这么说?他随着又说:“于眼、耳等法上非有,即法无我。”可是这个眼、耳等法中,却正包含佛法中的五阴我、十八界我,所以宗喀巴于人无我、法无我的定义,都是弄不清楚的,只是能够说出简单的佛法名相,根本是不能证无我的。

各位从我前面所举的例子就可以明白,两本书所用的手法都是一样的,都叫作语焉不详,由于这个缘故,可以肯定宗喀巴根本没有证无我,他所说的只是知见上不要认为有我罢了。然而,他为什么自己不证无我,偏偏要众生相信无我,就得要仔细思量了。所以这样子看来,宗喀巴真的懂止观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喇嘛教的一贯手法,是佛法中有任何胜妙的名相,就宣称他们也证得那个法,而且又比佛法中更加胜妙,但其实只是表面上是佛法中的名相,而实质的内涵却完全与佛法是没有关系的,都是惯用三人成虎的手法来欺瞒、笼罩众生,藉以取得广大佛教徒的资源罢了。学人万一不察,误入其圈套,不但失财、失身,还因此可能破戒毁法,果报堪虞啊!真的是不可以不加小心的。由此证明宗喀巴的

双修止观之理者,于无我义,若无决断定见,则不能生毘钵舍那功德,以说此见是彼因故。(《菩提道次第广论》卷24)

完全不是真正佛法中的止观,他真的是不懂止观、不证止观,因为他所说的二种无我,只是想象中的戏论法,只是藉着佛法的名相,来欺瞒、笼罩众生;其实只是要众生无我,才好完全受其摆布,而他自己却是具足我相,为的就是要成就与满足他大乐觉观的毘钵舍那而已。

今天就说到这里,祝愿大家幸福健康,道业猛进。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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